三合一程序文件审核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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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程序文件审核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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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程序文件审核要点
三合一程序文件审核要点
1、设计控制程序
要求所收集《项目过程控制文件袋》、《专业过程控制文件袋》内容齐全,并按规定年限保存。
2、不合格控制程序
5.2各部门(单位)、项目单位负责对其管理区域内的管理,产品实现和服务过程不合格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评审和处置。
5.3各项目部及作业单位负责其承办区域内不合格的评审控制和处置。
6.3不合格的评审、处置
c、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单位应组织评审,提出返工返修等处置措施,由项目部负责实施;
d、工程竣工验收发现的不合格,由项目单位组织评审提出处置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e、涉及设计的不合格,由项目单位向设计单位联系,设计单位应安排相应专业的设计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分析原因,进行设计更改或补充设计,对此过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都应做出记录,进行确认;
3、采购和分包控制程序
4.1项目单位负责收集分包方、供应商的信息,编制合格分包方、供应商清单并分发至相关单位。
4.2项目单位负责对供应商的初选和相关资质的收集并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保管、发放和使用,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标识,以便追溯。
4.3项目单位负责对工程分包范围进行评审并编制分包计划,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
4.4项目单位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监督与管理,履行分包合同,审核分包方的施工方案,检查分包方检测设施,施工设备是否合格,不合格设施不许进场。
6.1对分包方、供应商的评审与选择,采用滚动方式进行,分别由经营管理部和项目单位组织实施。
7分包及采购合同签订
7.4项目单位负责工程及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并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签订质量、环境、安全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8物资需用计划的管理
8.1设备、机具和材料需用计划由项目单位主管物资采购的部门提出,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8.4因工程急需,需要临时采购的物资,应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采购,采购人在采购完成后作出记录。
9.1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根据工程情况(QEOHS要求、工期目标等)和现场条件编制项目质量计划书或施工方案,项目单位负责审核。
10.4验证记录
a、验证记录由项目单位按工程的分项、或物资的分类、或物资的进场时间汇总、编目;
b、验证人员应做出验证记录,交项目单位资料保管人员存档;
12建立分包方档案
12.1工程竣工后,项目单位对分包方进行合同履约评定,填制“分包方合同履约评定表”自留一份归档,同时传递至公司经营管理部一份备案。
12.2项目单位建立合格供应商的考核记录,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包括:
履约、进货验证、服务、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填写合格供应商评价表,并建立评价档案备查。
4、调试开车管理程序
3职责
3.1项目部经理负责调试开车过程的管理。
3.2在调试开车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接受项目单位和顾客方委托负责人的双重领导。
3.3依据合同的约定,项目部向顾客提供调试开车的指导和服务。
3.4项目部在调试开车实施前,应根据调试开车的范围、内容、编制管理计划,并作调试开车准备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1项目部依据调试开车范围和内容编制管理计划,报经项目单位批准并经项目业主确认后实施。
4.4.1调试开车实施前,项目部应编制总体实施方案并按调试开车的阶段划分及分工,由责任单位负责编制阶段性调试开车实施方案。
4.5检查和验收
4.5.1项目部应组成专业配套齐全的检查验收组,负责对调试开车各阶段和总体调试结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过程发现问题(或潜在问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后,应向检查验收组反馈整改信息,并请求复验。
4.5.3阶段工程和整体工程调试开车完成并经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准备和相关报验准备。
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其评价程序
4.2各部门和项目单位将收集到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依据清单传递到公司经营部。
5.4.1公司各部门、单位在接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后,应组织本部门(单位)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做好培训记录。
必要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法律法规,按标准规范进行统一学习。
6、管理评审程序
4.3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管理评审要求,负责提出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评审输入资料和改进建议。
7、过程控制程序
5职责
5.2项目单位负责组建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建设和工程质量控制的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及质量计划等。
5.3项目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及其组建的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过程控制的全面工作。
5.4项目单位负责项目部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的配置,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相应的培训。
6施工过程的策划和要求
6.1项目部成立后应对工程总体方案进行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场所、工序过程、施工机械装置等潜在的环境影响,职业健康风险制定控制措施,以便从根源处降低环境影响,控制职业健康风险。
6.2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负责人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能力进行认可,必要时通过计算过程能力或样报进行鉴定。
6.3项目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一般过程、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并就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标准和质量计划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应分层次进行:
6.6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组成,对质量、环境、安全、进度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7进度控制
7.1项目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和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在有分包施工时,对分包单位进度计划的监督。
7.2项目部应将编制完成的施工进度计划,分送公司和顾客进行确认,在获批准后,组织实施和控制。
9标识的管理
9.1项目单位应做出规定,在每一个项目部内使用专用的标牌、标签、卡片、印章作为统一标识,并由专人保管、发放、使用及登记,确保标识使用的唯一性,每个(批)产品要有唯一的标识。
9.4标识不完整或没有标识的产品,不得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特殊情况下,必须按急需放行条款执行,经验证、批准后放行,并做好相应的可追溯性标识和记录。
9.5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实行区别于公司项目标识的独立标识,并单独存放,做好可追溯记录。
9.6物资发放、转移或从一道工序转到下一道工序时,认真做好追踪标识和流程记录,严禁标识的丢失、损坏,以便必要时易于追溯。
10产品防护
10.2进场物资由项目部指定场地,分类存放,加注标识,物资管理人员每天应检查存放物资的防腐、防风、防冻、防雨、防火、防潮湿、防磕碰、防挤压、防虫叮鼠咬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11顾客财产控制
11.1顾客提供财产的验证、检验
a、项目部物资管理人员依据合同或协议的相关规定和《监视测量控制程序》、《采购和分包方控制程序》的规定条款,对顾客提供财产严格进行验证和检验。
c、直接送施工现场的顾客财产,由项目部与顾客共同进行检验、验证,并做好检验记录和标识记录。
d、对顾客提供订货来源的物资由项目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依据《采购和分包方控制程序》进行供应商评价,并做出供应商评价记录。
11.2顾客提供财产的储存与防护
c、项目部物资管理人员,每周对储存的顾客财产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丢失、变质等情况,应立即写出报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单位的主管领导与顾客协商解决。
12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12.2项目部应通过对污染源、危险源的系统辨识和对环境影响和风险的评价,制定项目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并进行有效控制。
12.4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制定“项目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
12.6项目部应制定并执行健康安全、环境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记录并保存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状况,及时做出处理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风险和环境影响,防止类似的不符合再发生。
8、合同评审程序
3.1主要执行部门及其职责
本程序的主要执行部门是项目单位,其职责为:
a)经营主管人员得到招标标书、口头订单、项目委托书或意向后,组织有关人员与顾客进一步洽谈,以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b)提出各专业需顾客提供项目基础资料清单并确认其能否满足项目的需要;
c)对项目进度、人力安排及资源能否适应顾客要求作出判断;
d)组织内部协调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评审手续;
e)就评审结论与顾客进一步洽商,意见一致后签订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f)将合同、合同评审文件(记录)以及与签订合同的有关材料,及时交经营管理部归档;
g)保持与顾客沟通。
4.1.2顾客的要求应形成文件,如招标标书、设计委托书、合同草案、协议、传真、信函等。
如果没有形成文件,则各项目单位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由主管人员或项目经理将顾客要求形成记录,并签字确认。
6合同评审的记录
合同评审过程中,可能会与顾客协商,达成某些协议;也可能在内部进行人员调配或设法添置某些软件和技术资料等。
凡是评审的结果及评审引起的措施都应形成记录。
合同评审会议纪要和项目合同评审会签表由CNIEC经营管理部保存。
评审引起的措施,由各项目单位保存有关记录。
8顾客沟通
顾客的书面反馈,由接收项目单位保存。
口头(含电话)反馈,由接收项目单位形成记录并予保存。
处置的结果,也由项目单位形成记录并保存。
9、环境因素评价程序
4.1各部门、单位识别评价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报科技管理部。
5.3识别和评价的工作程序
5.3.1科技管理部向各部门单位发出《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各部门、单位根据本程序5.1、5.2规定,认真识别和评价各自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因素,并制订控制措施报科技管理部。
6.2项目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中,明确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过程和活动,并规定定期进行监视和测量。
6.3项目单位应对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进行分解和落实,记录有关环境表现,定期评价是否符合公司设定的目标、指标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6.4公司办公室、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方案的控制要求,配置必须的环境监测装置,编制相应的监测方法,安排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过程和活动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6.5对必须进行监视和测量而目前又不具备监测手段的过程或活动由相应的单位负责联系地方法定监测部门进行每年一次的监测,监测结果报科技管理部备案。
9记录的保管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记录,由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保管,并报送科技管理部一份,有效期为三年或工程竣工验收。
10、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3项目单位负责指导项目部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审批。
4.4项目单位负责监督项目部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5.1.2项目单位负责对项目部编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
5.1.3项目部成立后应根据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编制项目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报项目单位审核批准,并报公司科技管理部备案。
5.3.1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经批准后,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应按规定组织实施,并保留实施记录。
5.3.2项目单位对项目部实施“管理方案”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监控和指导,保留检查监控记录。
1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4.2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扬尘、噪声、易燃易爆、易坍塌及其它危险因素及物品和水资源、电能源、消耗,生活饮用水及食物卫生的管理和控制。
4.3项目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对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控制情况。
5.1.2废弃物收集、存放与管理
a、各个产生废弃物的部门(单位)以及各项目部,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并在临时存放场地配备废弃物容器,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e、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应定期对废弃物贮存设施和场所进行维护和管理,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建立废弃物清单和处理统计表,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无法计量时可估算)、处置方向,并记录在废弃物处理表上。
f、各部门(单位)负责规划所在地的废弃物贮存场地,根据废弃分类和贮存区域绘制简易示图。
5.1.3废弃物的委托处理、运输及处置跟踪
b、对有毒有害类废弃物,必须要求接纳处置单位出示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经验证后,保留复印件。
d、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每年内必须对废弃物处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自己所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真正送到处理单位和指定场所,并得到符合规定的处置。
5.2.2噪声排放的控制
a、工程施工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关于噪声限值的规定,项目部在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源和噪声影响范围进行识别和评估,对高出限值的应编制专项噪声控制措施,必要时要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g、项目施工单位应规定对噪声监测频次,填写监测记录,发现不合格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项目单位应进行监督检查。
5.4.2光污染控制措施
e、项目单位应定期对产生光污染的活动和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对控制工艺和方案进行完善。
5.5.1项目部采购、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核对经销方运输方资格和能力,并向供货方索取所购物资的MSDS(化学物资,危险物资安全数据表)资料,并将使用注意事项传达至具体操作人员。
5.5.2储存、使用的管理
a、易燃、易爆危险品应设置专用仓库,由专人管理,建立清单和台帐,对物品的名称、数量和进库、出库日期进行记录,并定期检查库房,清点数量;
5.6水、电、消防控制
a、公司所属单位、项目均应按月采集水、电消耗量,做好水电消耗记录,对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对用水量大的工序应制定专项节水措施,在进行工艺和设备选型时,必须考虑节省资源和污染预防,优先采用技术成熟、能源、资源消耗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现场照明应优先选用节能型照明灯具,施工现场严禁私接电气设施,对电源线、电气元件等发生破损或损坏,应立即进行维修,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因工程需要,必须临时用电的,应编制专项方案报批,经批准后实施;
b、公司各单位和项目单位应把消防工作纳入重点,建立消防设施分布图并明确电源、火源、仓库、木工作业点等消防重点管理区域,规定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义务消防队的建立,组织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
5.7.1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
d、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规定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必要时应单独编制“项目安全实施计划”。
5.7.2施工机械安全控制
d、项目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应在实施前编制方案,规定具体措施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作业人员实施。
5.7.3高处作业控制内容包括
a、进行高处作业和(或)搭设脚手架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或管理方案;
5.7.4尘毒作业控制
a、项目部负责工艺的技术人员在具有尘毒作业项目开始前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由接受交底的作业人员签认,签认记录应归档备查;
c、项目部应对尘毒作业所需设备、装置的配置做出规定并对领用、维护、保养、存放、运输、防护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对所发生的工程联系单、施工记录、维修记录、进行整理、校验、归档;
d、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标准、规范、要求及项目所编制的指导文件实施施工作业,并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使用的尘毒设施设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5.7.5交通运输管理控制
c、车辆所属部门单位对超重、超宽、超长、超高,且不可分割的设备运输,应编制运输安全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对所有参加运输、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方可实施运输;
5.7.6疾病的防治和控制
a、项目部应根据参与项目施工人员的组成情况制定“施工现场疾病防治控制措施”,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作业场所和集中用餐的制作食用场所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2、记录控制程序
3.1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能划分负责其管辖范围内过程活动所有记录的填写、整理和保存、归档;
5.1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记录做好收集、分类、编写、标识、利用、装订、保管等工作;
5.3项目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记录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资料的管理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
13、监视测量控制程序
4职责
4.2项目单位、项目部负责监视测量装置的配置、检定、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依据规定对采购物资、产品实现过程和最终产品实施监视测量;
5.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置和管理
a、项目单位负责监视测量装置的采购、检定、登记和发放,并建立台帐,保留发放和检定合格记录;
c、监视测量装置超过三个月不使用时,应予封存,并做出标识和记录,启封再用时应重新检定,检定合格再投入使用,并做出记录。
5.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
a、项目单位应根据监视测量装置台帐、记录和检定周期及时通知保管人员和使用部门,按规定要求进行校准或检定;
b、监视测量装置的校准和检定应委托有计量检定资格的机构按规定周期送检,保留检定记录;
d、折旧年限已满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监视测量装置经项目单位批准后可做报废处理,记入台帐;
f、项目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自带监测装置,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单独建立台帐,收集分包方检定校准记录和对产品的检查监测记录,不合格的监测装置不允许使用,发现使用不合格装置的检测,应予追溯补检。
5.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的监视测量
a、项目单位应制定计划,检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计划内容包括:
检查项目、频次间隔、组成人员、规定记录和对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及对具有关键特性活动的监测抽查办法等;
5.5采购物料的监视和测量
c、规定必须验证的物料在未经验证前不得使用,验证不合格的物料按《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规定办理,对检验结果不确定的物料,要做出特别标识、单独放置并记录取样,检验无误方可使用;
d、如确定生产急用来不及验证急需放行的物料,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在该项物资上做出明确标识,做好记录,确保产品一旦不符合规定要求,能够及时追回和更换;
e、对顾客提供的物料也需按规定严格履行检验手续,做好标识和记录。
5.6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c、对检验和复验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转入下道工序,由工长做出醒目标识,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跟踪,直至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如确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在检验报告完成前就转入下一过程(特殊过程不能例外放行),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做好标识和记录并有可靠追回程序;
d、预检验收:
预检包括对隐蔽过程的验收,应由工长填写预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质量检验员检查验收后,送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e、对分项工程的试验、评定和验收:
项目部应积极配合监理方共同检查、评定、验收,需提供试验证据时,项目部应组织取样、送检及现场试验,如出现不合格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项目部会同监理方共同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并归档;
f、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工程交付前,必须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在进行最终检验试验前,项目部应组织预检和复核,发现不合格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工程通过最终检验后,项目部应办理竣工验收准备,完善竣工验收资料,送交项目单位审核归档;
g、预验收通过后,项目部应向项目单位报告,由项目单位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申报进行竣工验收。
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4项目单位负责组织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包括明确的各潜在的),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多维性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检查验证。
7纠正措施控制
7.1要求
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应及时进行评审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7.4制定纠正措施
a、各部门、单位应首先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的制定纠正措施,达到不再重复发生的目的,并作为验证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的依据;
7.5纠正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责任部门、单位、负责纠正措施的实施和验证,并将实施和验证结果及时报科技管理部,科技管理部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验证、评审,并将各项检查验证结果报管理者代表和与责任部门,单位领导交流。
必要时,经营管理部或项目单位将纠正措施及实施、验证结果向顾客通报。
8.2控制措施
c、具有潜在不合格因素的责任部门、单位,应按照预防措施控制规定实施控制,并记录实施的结果,责任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应组织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并对取得的效果进行评审,并记录。
15、考核、验收、交付及交付后的服务程序
4职责
4.1项目部负责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的准备,并编制验收,交付文件报批。
4.2项目单位负责审批项目部提报的工程验收交付文件,必要时报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批。
4.3项目单位会同项目部组织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实施预检,并在工程交付后组织对项目部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并确认其管理成果。
4.4项目单位负责工程交付后的服务提供。
5.2竣工验收的准备包括
a、项目部组建竣工收尾小组,制定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按规定期限完成。
b、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d、项目单位接到项目部竣工项目预检报告后,应尽快安排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对竣工项目实施预检,对实行分包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分包项目的质量,并将检验结果进行汇总。
5.3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a、项目部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收集整理项目竣工资料。
c、交付验收的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向业主移交竣工资料,必须检查验证,交接手续完备。
5.14竣工验收的管理
e、业主应施工单位约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共同验收并做出结论,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由参与验收各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项目部应留存竣工验收报告归档。
5.2.4考核评价方法、内容、指标
a、方法:
由项目单位制定方案,经批准后执行,考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管理层、作业层进行交流、实物考察、对项目部管理水平和实物质量进行评估,提出考评报告,向项目经理部公布评价意见。
5.3.1项目单位应建立顾客信息档案,记录工程名称、顾客单位名称及工程最终用户的联系渠道,及时获取信息,做好工程交付后的服务工作。
5.3.2项目单位应建立工程交付后的服务制度,所取业主意见,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5.3.3工程交付后的服务方式包括:
a、工程回访
·工程回访由原承建单位负责实施,回访可采用座谈、信访、电访等方式进行,应做好“工程回访记录”。
·工程回访的时机应予工程交付后半年内进行,认真听取顾客意见,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传递给项目单位负责人处理。
b、工程保修
·项目单位应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具体约定保修期、保修范围、内容、责任、费用等内容。
·项目单位对顾客反映或工程回访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经现场复查确认后,应按照《工程保修合同》规定及时安排人员修理,必要时项目单位应根据鉴定的质量问题,制定修理方案,征求顾客意见后组织修理。
·工程修理完工后,由项目单位会同顾客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不低于工程竣工时的验收标准,验收意见应填写工程修理记录,项目单位一份,并送交公司经营管理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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