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口镇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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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口镇规划文本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保护嵩口古镇的文化遗产、城镇特色、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指导嵩口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建设事业协调发展,提供名镇保护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技术规定和规划管理依据,特制定本规划。
第1.2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嵩口镇域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重点为嵩口古镇区,即现状嵩口镇区内月阙、中山、道南、邹湖村域范围内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能较完整体现出历史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和地段。
第1.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7)《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6)
(8)《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7)
(9)《镇规划标准》(2007)
(10)《永泰县嵩口镇总体规划》(2001)
第1.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远期为2030年,并根据嵩口古镇自身特点,划分为近、中、远三期。
近期:
2010——2015年
中期:
2016——2020年
远期:
2021——2030年
第二章嵩口的历史文化价值
第2.1条环境优美的山水城镇
嵩口古镇建在戴云山东麓,有群山相护,大樟溪从西、北、东三面环绕,形成天然的护城河,自然条件优越;城镇的布局上注意因势利导,近水利而避水患,并遍植榕树以改善水土环境。
嵩口古镇的选址和布局上既体现了中国古代的聚落的风水观念又反映了城镇建设的营造理念。
第2.2条清丽淳朴的民居古建
嵩口古镇明清时期的古民居建筑相对集中,保存完好。
近百座民居古建以其清丽典雅、别致内蕴的布局和风格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与经济作用的完美结合。
庙宇、堡寨、民居院落、园林庭院等各种类型的建筑形成内涵丰富的街巷里坊,采用了土楼、过街楼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形式,并用形式各异的封火山墙、牌楼拱券、屋顶梁架、牌匾题字形成了特征鲜明的建筑文化。
建筑色彩为白墙灰瓦,建筑装饰精美,木雕、石刻、石碑、古井等展示了先人高超的技艺。
第2.3条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市
嵩口古镇水陆交通便利,与周边地区相联系的古干道四通八达,水路船运以嵩口为终点。
因此,嵩口古镇商贸繁华,在明末清初就成为四县八乡的物资集散地。
现在,嵩口还有横街、直街、米粉街、关帝庙街等街巷,长达数百米,仍保留有古铺前店后宅的建筑形式,极具传统商业特色。
第2.4条丰富多样的宗教民俗
繁荣的经济孕育了嵩口繁荣的民俗文化,如名扬海外的永泰赶墟节,转鸡头、十二道菜、十锦小食等饮食文化,以及闽剧演唱、亻尺唱、畲族歌唱、嵩口虎尊拳等文体活动。
建筑遗址有关帝庙、天后宫,以及众多的祠堂、古戏台等;民俗传说多种多样,如“嵩口司”、“铁印直走”、“官由由来”、“赤水来历”。
这些都标志着嵩口镇地域文化的丰富与繁荣。
第2.5条数量众多的名人杰士
嵩口自古文风鼎盛,造就了许许多多的历史文化名人,如月洲有“父子六人六进士,五子同朝,祖孙三代十八条官带”的科举辉煌,更有爱国词人张元干、传奇人物张圣君等。
这些文人雅士在文学、书画、戏曲等多个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
大量的名人杰士留存的不仅有丰富的物质遗存,更有崇尚诗书、仕宦传家的精神文化财富。
第三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第3.1条规划原则
保护规划的目标是切实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改善历史文化风貌地区的居住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救灾设施,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善用历史文化遗产,积极发展旅游产业。
为此,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保护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原真性原则
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不仅提供直观的外表和建筑形式的信息,同时是历史信息的物化载体,它能传递目前尚未认识,而于将来可能认识的历史和科学的信息。
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是不可再生的资源。
因此,保护是第一位的,必须切实保护。
应严格维护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改、扩建和新建部分应当与历史风貌协调。
(2)整体性原则
任何历史遗存均与其周围的环境同时存在,失去了原有环境,就会影响对其历史信息的正确理解。
对嵩口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不仅在于保护单个的文物古迹,也要保护古迹、历史街区周围的环境和历史氛围。
嵩口古镇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通过城镇格局、街坊肌理、河街空间、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河街设施和古树名木等体现,对此应制定整体性的保护措施。
(3)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当前的利用方式应保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旅游发展的核心资源,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域也是当地居民长期聚居的地区,应当综合协调历史遗产保护、居住环境改善和旅游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规划。
(4)协调发展原则
历史文化名镇既要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也要促进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将保护与建设利用充分结合起来。
遵循古镇保护与建设规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本地优势,使古镇保护和新区建设合理协调发展。
第3.3条规划目标
根据嵩口古镇的起源与发展,分析现状历史遗存情况和价值特色,将保护规划目标确定为:
保护祖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魅力的反映嵩口古镇的历史人文及自然景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使之成为集居住、旅游休闲为一体,城镇与自然、现代与历史和谐共生,带有浓郁商贸文化和耕读文化特色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第四章保护框架规划
第4.1条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根据《内罗毕建议》、《保护历史性城镇村落的国际宪章》、《华盛顿宪章》的内容和要求(表4-1),对嵩口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进行如下的归纳(表4-2):
表4-1:
嵩口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类型
历史文化遗产
人类活动
历史知名人物、事件
传统的民俗民风
建筑物
典型建筑单体
整体的建筑风貌
空间结构
建筑物、水系、空地、绿地的关系
历史性土地划分和交通模式
环境地带
自然地貌、景观与建筑群的关系
生态环境
表4-3:
嵩口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构成要素
人文历史与文化活动
宗族教育
耕读传家
“耕读”、“入仕”思想
儒风培育
学优而仕者众
知名人物的培育土壤(张元干等)
商业活动
店铺
直街、横街、米粉街、关帝庙街店面
集市
农历初一、十五为圩日
知名产业
钱庄、客栈、果品、米粉、酿酒、酱油等
对外交流
驿道驿铺
德星楼古渡
民俗文化
民间曲艺
闽剧、亻尺唱、虎尊拳
民俗
舞龙、舞狮、椽板龙、纸狮、剪纸、竹编、藤编
美食
转鸡头、十二道菜、十锦小食
历史建构筑物
居住建筑
府第式民居
端文坂厝等
围拢屋式民居
下坂厝、下新厝、垄口厝等
堡寨式民居
万安堡、成厚庄等
祭祀建筑
祠堂
张元干纪念堂、林家祠堂、杨家祠堂、张家祠堂
庙宇
天后宫、五显宫、天主教堂、关帝庙等
书院建筑
道南书院(遗址)、格致小学
空间结构形态
选址
枕山环水面屏
钟山、锦屏山、笔架山、大樟溪
结构
街巷
直街、横街、米粉街、关帝庙街、鹤形路等
理水
给水
大樟溪和井水
排水
明沟、水塘、大樟溪
水口
人文要素
古码头、文昌阁(遗址)
自然要素
榕树、双溪合流
景观与环境
历史人文景观
嵩口古八景
孤山梅树、星楼晚渡、阁坂春耕、寿春钟鼓、天马观灯、官塘采莲、钟潭映月、钟山远眺
自然景观
风水与生态
环境与地貌、古树名木、生态农业
滨河景观
大樟溪景观
第4.2条保护框架的结构
保护框架的结构包括节点、轴线、区域三部分。
以及它们相互间的有机关系所共同构成的古镇景观特色。
嵩口古镇人文历史与文化活动贯穿于节点、轴线与区域之中,使之具有充分的展示和参与性(表4-3)。
表4-2:
嵩口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
节点
轴线
区域
主题
大樟溪、长庆溪、乌山头、锦屏山、孤山、仙公山、钟山、笔架山
自然山水观光带
依形就势
攻位于汭
万安堡
驻足观感
风雨历程
德星楼、天后宫
祈安祷福
水畅镇盛
文昌阁、寿春寺
现代空间发展轴
戏水休闲
托物言情
张元干纪念馆、杨家厝、桂花巷
名士尊仰
整乾廓宇
下坂厝、恭恩厝
农耕体验
乡土情怀
直街、横街、关帝庙街、米粉街、林家祠堂、土地堂、关帝庙
传统空间发展轴
商业活动
商兴贸昌
教堂
多元文化体验轴
互动交流
包容兼蓄
双瑞厝、垄口厝、杨家祠堂、德和厝、耀秋厝、郭家巷、鹤形街
宗族追根
崇宗敬祖
瑞文居、铭铭居、蔼瑞堂、下新厝
传统文化展示轴
寻常巷陌
致远淡然
端文坂厝、下车瀻厝、协庆厝
宗族教育
重文说教
协和厝、蕉林居
田耕水渔
依从自然
五显宫
五神朝拜
扶正驱邪
第4.3条保护框架的主题
保护框架主题的确定是为了突出嵩口古镇保护的历史文化内涵,提炼建筑遗产的人文精髓,全面体现古镇特色。
本规划根据古镇不同地段的历史文化特征和现状建筑遗产的分布状况,理出五条轴线贯穿十三个特色区域,从而有机地带动各个地段区域的优秀单组建筑群,通过概括各区域的保护主题,架构整个古镇的保护框架。
(1)主题一:
攻位于汭—大樟溪从北面绕镇而过,水速的不同造成河流北岸(凹岸)岸基受到冲蚀,南岸(凸岸)岸基缓慢堆积。
古镇选址在大樟溪的汭处(河流的弯曲处),体现出我国传统村镇选址的重要原则。
(2)主题二:
风雨历程—嵩口古镇历史悠久,存有多处新石器遗址,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变迁和积淀,古镇的辉煌历程值得后人去总结、发扬。
(3)主题三:
水畅镇盛—德星楼古码头是财富的起点,天后宫是文化的象征,分别是古镇物质与精神空间的历史见证。
因水而生,因码头而盛,展现出嵩口古镇发展的动力之源。
(4)主题四:
托物言情—以自然为元素,情景合一,表达出传统文化对自然的不断感悟。
(5)主题五:
整乾廓宇—张元干是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爱国词人,艺术成就颇高。
“整顿乾坤,廓清宇宙”的雄心壮志,展现出我国古代文人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操。
(6)主题六:
乡土情怀—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传统生活方式的再现让人感受到古镇的那份宁静。
(7)主题七:
商兴贸昌—地理条件决定了古镇的重要性,直街、横街、米粉街等传统商业街巷是古镇经济的主要载体,商贸业的繁荣成就古镇的昔日辉煌。
(8)主题八:
包容兼蓄—嵩口是一个深受儒家、道家文化影响的古镇,西方文化的到来并没有改变各自的精神追求,教堂反衬出我国传统文化中宽容的一面,
(9)主题九:
崇宗敬祖—鞭策后人的最好方式是对先辈的纪念和崇拜,宗族祠堂是嵩口人“净宗不如敬祖”的直接反映。
(10)主题十:
致远淡然—是由一系列不同意义的民居组合而成,从中折射出先辈们对超凡洒脱生活境界的追求。
(11)主题十一:
重文说教—“水如环带山如笔,家有藏书陇有田”的中国古代传统的耕读入仕理想以及在自给自足的村落社会中耕读传家的思想在完整的历史建筑群中的反映。
(12)主题十二:
依从自然—对自然的态度决定生产方式的不同,男耕女织、狗吠鸡鸣的传统生产画面展现出人们对自然的敬畏。
(13)主题十三:
扶正驱邪—五显神,这个具有地域色彩和浪漫传说的神灵,体现出人们追求真善美的美好夙愿。
第五章保护范围划定
根据嵩口古镇历史文化遗产的特点及其所在的自然环境特点,确定嵩口古镇保护规划的范围划分为三级:
即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34.3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43.91公顷,环境协调区面积336.28公顷。
第5.1条核心保护区
规划根据古镇历史文化遗存的特点,划定核心保护区总面积为34.34公顷,由两个历史街区构成:
以125县道和203省道为界,东北侧的道南村所在地设道南片区;西南侧的月阙、中山、邹湖所在地设月阙片区。
其中道南片区西、南至125县道,东到万安堡,北临大樟溪,街区面积8.61公顷,规划建立以旧码头为中心,直街、横街、米粉街和关帝街为骨架的保护体系。
月阙片区北至125县道、南到蕉林居,西临大樟溪,东以新村为界,街区面积25.73公顷,规划以保护历史建(构)筑物的格局、形态为主体。
两处历史街区集中的体现了嵩口古镇、古街、古宅的营建方式,是大樟溪流域历史与文化的缩影。
第5.2条建设控制地带
独特的山水环境是嵩口古镇整个历史环境重要的组成部分,本规划在核心保护区外,沿大樟溪西岸、北岸至钟山西侧、北侧范围设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43.91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要在建筑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上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并以文化、服务与居住等功能为主,建筑体量宜采用小尺度,色彩整体控制为灰色,沿大樟溪建筑应采用粉墙青瓦传统屋顶建筑形式.突出历史风貌。
对于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的建筑予以改造。
第5.3条环境协调区
为保证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外围的人工建设环境与嵩口古镇历史风貌相协调,本规划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以外的环境协调区,根据嵩口地形地貌特征和保护重点,环境协调区主要以嵩口镇区周边山体为界,面积336.28公顷。
环境协调区内以保护山体、河流等地形地貌,增加绿化抚育力度,恢复植被为主,不得进行开山挖石、挖土活动。
第六章保护内容与要求
保护内容分为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整体空间的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重要街巷的保护、历史建(构)筑的保护、历史遗址的保护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等七个方面内容。
第6.1条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
本规划特划定环境协调区,保护嵩口山、水、镇和谐共生的环境特色。
(1)保护镇区周边山体,加强山体林木培育,保护历史遗址,修复历史建筑,禁止任何不利于山体保护的建设活动,禁止开山采石、伐木毁林。
(2)对大樟溪河道进行疏浚,禁止污染物的排放,对沿岸护坡驳岸进行梳理、加固。
(3)镇区一切建设活动,均要考虑对历史街区周边环境的影响,保证古镇开阔的视线景观。
第6.2条整体空间的保护
本规划特划定核心保护区,保护以旧码头为中心,以古街、巷为主骨架的城镇格局。
(1)保护古镇中心旧码头
规划建议对旧码头遗址、古碑碣、德星楼等进行修缮,将其作为古镇的标志性景观点。
(2)保护古镇街巷网络
规划对直街、横街、米粉街、关帝街、鹤形路以及郭家巷等古街、巷进行严格保护,保持原有空间尺度和格局,如地势起伏,开合变化,空间节点,地面材料等,尤其是街巷中的过街楼、拱券等对丰富空间层次起到了关键作用,要严格进行保护和维修,不得有任何拆除。
(3)保护古镇基底环境
规划为保护整体环境,对古镇的空间轮廓线进行控制,即凡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新建和改建活动高度控制在三层以下,外墙不得使用瓷砖贴面和有色玻璃。
建筑控制地带内新建筑高度宜在六层以下。
第6.3条历史街区的保护
(1)保护内容
按照自然地形条件、城镇空间关系,规划将核心保护区划分为道南片区和月阙片区。
保护内容见右表(表6-1)。
(2)保护要求
①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种建设活动需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下进行审批。
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改造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
规模较大的修建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经专家评审。
②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的沿街区域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建筑功能以居住和不污染环境的公共建筑为主,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与传统建筑相符合,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原木色。
原有架空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进行梳理,路面应保持、恢复石板铺砌,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要具有地方特色。
表6—1历史街区的保护内容
历史街区
古街巷
宗祠庙宇
民居院落
历史遗址
其他
道南片区
直街
横街
米粉街
关帝庙街
德星楼
天后宫
林氏祠堂
张元干纪念堂
教堂
土地堂
关帝庙
下坂厝
杨家祖厝
万安堡
旧码头
年马宫
文昌阁
寿春寺
千年古榕
码头碑刻
古井
月阙片区
鹤形路
郭家巷
桂花巷
杨氏祠堂
张氏祠堂
五显宫
瑞文居
铭铭居
蔼瑞居
下新厝
垄口厝
双瑞居
耀秋厝
下车瀻厝
端文坂厝
协庆厝
协和厝
蕉林居
恭恩厝
端文坂宫
重阳木
南岭黄檀
中山榕树
道南榕树
邹湖榕树
古井
(3)历史文化街区应对相对完整的地段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态及建筑风格,功能为居住或传统商铺建筑。
反映居民生活的特色庭院、特色空间要予以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3)保护措施
①维持原貌——针对现存有一定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建、构筑物所在的区域,通过局部更新就可以延续、凸显古镇传统风貌。
②适度整治——指景观环境一般的区域,建筑更新模式以拆除、重建、整饬为主,保持室外景观与整体环境风貌的协调。
③普遍改善——指存在质量较差、不适合现代生活需要的建筑,景观环境与传统风貌有冲突的区域。
此类型区域范围较大、更新成本较高,宜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
④合理利用——指立足于发展,与传统风貌相冲突的沿街地段,宜采取产权调整、功能置换、集中开发等规划措施。
第6.4条历史建(构)筑的保护
(1)保护建筑物
对于民居院落、庙宇建筑等保护建(构)筑与环境均要参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随意改变和破坏原有建筑的布局、结构和装修,不得任意改建、扩建。
除经常性维修和抢险加固工程外,保护建筑的重点为修缮和局部复原。
(2)保护构筑物
嵩口古镇街巷中的牌楼、门楼、拱券等构筑物,是古镇的空间标志和特色,也是历史的见证。
对附属于两侧建筑的过街楼、拱券要结合建筑整体保护、原样修复,要进一步整治环境,凸显历史构筑物。
第6.5条历史遗址的保护
(1)修复旧码头
旧码头位于德星楼下,现还竖立着多块古碑碣,名带当地林氏在码头附近种了五棵榕树,现今存活三棵,都长得枝繁叶茂,规划进行保护,对大樟溪沿岸护坡、驳岸进行加固并绿化,保护性修缮古碑碣、德星楼,对周边影响其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各种架空线路进行改造、拆除,以恢复旧码头的历史风貌。
(2)复建文昌阁
文昌阁遗址位于嵩口古镇东侧现公安分局用地内,原是古镇入口的标志,规划结合嵩口镇圣君公园的建设,易址复建文昌阁,恢复古镇空间风貌,也树立嵩口新的标志建筑景观。
(3)修缮寿春寺
寿春寺遗址位于现状嵩口小学内,曾是嵩口八景之一的“寿春钟鼓”所在地。
规划确定对寿春寺停止占为它用,进行修缮维护,保留嵩口古镇历史记忆。
第6.6条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
为延续古镇历史文脉,在对物质遗存保护的同时,也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使大量的历史信息在古镇中释放,使保护区成为传承文化的载体,保留记忆的容器。
(1)设立展示纪念馆
嵩口古镇历史悠久,自古名人迭出,多元文化交融贯穿,规划通过建筑置换、居民迁出等方式在古镇设置形式多样的展示纪念馆,如在万安堡设立“嵩口镇史展示馆”,讲述嵩口悠久的历史;在杨家厝结合张元干纪念馆设立“嵩口名人纪念馆”,介绍嵩口历代名人的生平;在天主教堂设立“宗教展示纪念馆”,介绍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融合、碰撞;在鹤形路一端的杨氏宗祠设“宗族文化展示馆”,介绍中国传统宗法制度和家族观念;在端文坂厝和蕉林居分别设立“进士文化展示馆”和“农耕文化展示馆”,对嵩口“耕为本务,读可荣身”的耕读文化进行介绍。
通过这一系列的展示,唤起后人对本地文化的骄傲。
(2)讲述传说故事
在古镇的发展过程中,会口口相传下来一些传说故事,从中我们可以探究出一些古镇的历史。
关于古镇的传说故事很多,如嵩口司的故事、张圣君导水、“宫田”的由来以及“赤水”的来历等等。
规划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把能代表嵩口文脉的故事以雕塑的形式展示出来,用石头讲述历史。
规划建议在月阙历史街区垄口厝和下新厝之间空地建设嵩口文化长廊,结合庭院、亭廊,选择一组历史故事,形成雕塑故事园。
(3)修复石刻匾额
嵩口古镇的建筑工艺丰富,砖雕、木雕、石雕做工精细,尤其是分布在古民居中的拱券上的匾额,是古镇中极具传统特色的细节,最能反映古镇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底蕴。
规划对现状保存完好的砖雕、木雕、石雕重点保护,部分十分珍贵的应该拓片保存,对已有破损难辨的匾额应按照原来的风貌应积极修复,作为展示古镇悠久历史的窗口。
第七章土地使用与总体布局
第7.1条土地使用调整建议
(1)规划将西南——西北方向、和东南——西北方向对外交通转至大樟溪西岸和北岸,减轻了对城区的交通压力。
建议将西南——东南方向进一步改至从钟山北侧山脚接203省道。
此外,125县道穿过核心保护区部分保留现宽,改成步行街。
(2)规划南北向沿河道路作为干道,对大樟溪岸线的保护和利用有一定影响。
建议缩小其宽度,铺设石板路,仅允许观光电瓶车和消防车辆通行。
(3)中心区支路严重破坏了古镇的历史格局和风貌特色,建议取消,保留原有街巷格局。
(4)将往山后桥西南侧文体用地改为公共绿地和宾馆用地,建设圣君公园和星级宾馆。
(5)将现转盘北侧粮站用地改为旅游服务和停车场用地。
(6)规划现状五显宫用地改为幼儿园,建议取消,保留原用地性质。
第7.2条规划总体布局
嵩口古镇三面环水,中心被道路划分为完整的两个历史街区,基于这种特殊的场地条件,规划以步行和船行两条线路为空间组织脉络,串联2个不同特色的历史街区,形成“一轴一带两片、两线一环”的空间结构模式。
(1)功能结构——“一轴一带两片”
①中心发展轴
保留穿越古镇核心保护区的原125县道现宽,改成步行街。
将两侧建筑进行原址改造或者重建成2—3层商业服务建筑,提供旅游产品、餐饮美食、文化娱乐等商业活动,作为古镇活力的凝聚点和发展轴,带动古镇的保护和旅游发展。
②沿大樟溪滨水景观带
建设沿大樟溪滨水景观带,通过观光道串联阁影晨晖、星楼晚渡、古榕夕照、樟溪滴翠、田耕水渔、五显钟磬等古镇景观节点,体现山水自然、人居和谐的古镇景观风貌。
③道南历史街区——老街商铺
以复原直街、横街、米粉街和关帝庙街传统的商业风貌为主,重现米粉店、酿坊、布点等民间特色店铺,增加手工业作坊和商业活动,进行开放式模拟经营,恢复街道当年商业繁华,以延续道南历史街区区的商业历史文脉。
④月阙历史街区——斜阳院巷
结合嵩口古镇的民俗活动与垄口厝、耀秋厝、瑞文居、铭铭居、蔼瑞居、下新厝、下车瀻厝、端文坂厝、蕉林居等民居院落共同形成民俗文化风貌区。
将现有电影院改为民艺剧场,在村垅口厝和下新厝之间建设嵩口文化长廊,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
(2)交通组织——“两线一环”
为使嵩口古镇传统的建筑风貌与原有的街巷格局得到更好的保护,在古镇核心保护区内,交通以步行为主,结合古镇下游大樟溪拦水坝的建设,开发船行路线,形成“以步代车,以船代步”的交通组织方式,同时也能通过这种特殊的交通方式,体现古镇悠闲的生活特征。
①步行交通
步行交通路线以滨水环线和内部环线为主线,串联古镇两个历史街区。
同时嵩口古镇内的各条小街小巷作为有力补充,使得步行系统更加完善,进一步增强古镇的可达性。
②水路交通
规划水路客运以旅游为主,设水路游览交通路线,沿线共设3处上下客游船码头,分别设在圣君公园、古码头和五显宫附近,串联整个古镇核心保护区。
③公共停车场
在嵩口古镇入口处、农耕文化展示馆(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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