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探放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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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探放水
矿井探放水设计
xxxxx煤矿
2012年2月
矿井探放水设计
为做好我矿探放水工作,消除水害隐患,确保安全,特作探放水设计如下:
一、成立探放水队伍:
根据我矿掘进进度,成立专职探放水队伍,采取每日抽出一班专职探水,每班4名探水员,人员由王高举,孙东东,王升,梁中其组成,专职负责探放水工作。
二、设备配置:
ZLJ__360型煤矿坑道钻机,电机功率:
15kw,电压380/660v,产地为重庆平山矿用设备制造厂。
ZLJ-360型煤矿用坑道钻机钻系一种钻进深度大、各项性能良好的钻眼器具,钻孔深度可达150m,我矿主要用于井下打探放水孔,深度比较大。
由于探水钻钻孔一般可兼作排水钻孔,钻杆直径为78mm,符合要求。
三、探放水钻孔布置方式:
一般倾斜煤层平巷和上山巷道探水钻孔的布置方式为半扇形布置在巷道上帮,一般布置3组钻孔,每组1-3孔。
钻孔夹角分大夹角与小夹角两种,前者钻孔夹角15-30°,后者1-3°,视小窑老空的规模而定,老空规模大取大夹角,规模小取小夹角。
每组只少应有一个探水钻孔见底。
四、探放水措施:
(一)必须做好水害分析报告,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在采面运输巷掘进和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二)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三)、探放水设计:
1、探水起点的确定:
为了确保采掘工作和人生安全,将水淹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
1)积水线:
积水边界线(小窑采空区范围),其深部界线应根据小窑或老空的最深下山划定。
2)探水线:
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a)对采掘工作造成的老空、老巷、硐室等积水区,如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0kPa时(本矿小窑开采深度小)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
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不得小于20m。
b)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积水区,探水线至推断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c)对有图纸资料的小窑,探水线至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小窑,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防止发生透水事故。
d)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探水线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时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
e)石门揭开含水层前,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
3)警戒线:
沿探水线外推50~150m(在上山掘进时指倾斜距离)即为警戒线。
2、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的井巷及采空区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位置。
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2)有与溶洞、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
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
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也可采取其它防治措施。
(3)打开隔离煤柱前必须探放水。
(4)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时必须探放水。
(5)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时必须探放水。
(6)煤层顶板的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7)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时必须探放水。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掘进。
每年雨季后,上部采空区的积水情况都在变化,一定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
后附探放水钻眼布置示意图:
区内有采煤历史。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小煤窑分布于可采煤层露头附近,形成的采空区较多。
但其开采深度较浅。
由于地质资料没有提供小煤窑及老空区开采深度和范围,因此无法确定小煤窑积水探水线的位置。
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收集有关资料,确定小煤窑积水位置,以防开采浅部煤层时和小窑、老窑穿透而产生透水事故。
3、探放水注意事项:
探放水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探放水应有专人统一指挥调度,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③在打钻孔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2)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
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3)钻孔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避突然鼓出的措施。
(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探放老空水或采空区积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老空积水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6)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7)排除上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排水过程中,有害气体有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探放水要求:
1、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探水前的准备工作:
①探水前,地测和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②探水前,由跟班安全员对掘进头的支护、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要求帮、顶背严,支护完整齐全,支撑有力、打牢,迎头10m用好放倒器,巷道高度不小于设计的高度。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打钻时后路畅通。
③掘进队及时在掘进头内铺设木质流水槽,流水槽要求搭接完好,用铁丝绑好,无跑漏水现象,保证涌水能顺利排出。
④掘进队要在迎头打好牢固的闭子,闭子要求用园木充当立柱,用木板护好煤壁,并用扦椽进行横穿挡实。
⑤掘进队将巷道不沿底处,用编织袋装煤铺好巷底,并将巷道内的浮煤清理干将。
⑥探放水人员将钻机运到施工地点,并安装牢固。
钻机安装要求按安全科给定的方位稳定牢固,要求垫平、顶好,钻机后侧打好戗柱。
⑦巷道内各电器设备防爆性能必须完好,严禁失爆。
搬运设备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⑧预计水压较大地区,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
特殊危险的地区,必须先确定躲避场所,规定避灾路线。
⑨打钻前,掘进队要将风管、水管接至打钻附近,以备急用。
3、探放水工程验收:
探放水工作结束后,由安全副矿长亲自到现场,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探放水措施》进行验收,确认涌水、瓦斯等有害气体无异常情况,对工作面进行现场安排,落实到人,确保安全。
4、机电科要电话移至巷道迎头10m附近,便于井上下及时联系。
5、有关人员撤退措施:
受探水作业地点突水可能威胁到的作业人员,由当班班长负责必须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并派专人警戒。
探水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排人监测水情。
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避灾路线:
工作面一旦发现透水预兆,必须立即停止采掘活动,并就近用电话迅速向上级汇报情况,立即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若情况紧急,透水即将发生,应及时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若透水事故已经发生,在场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的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尽可能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地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若已无法抢险时,应清点人员,有组织地沿规定的避灾线路撤退到安全地点。
编制:
审批:
贯彻:
xxxxx煤矿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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