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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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
校团委科技创新部
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目录
1挑战杯历史
2我校挑战杯历史
3挑战杯全国进程
4我校挑战杯竞赛组织方案
4我校挑战杯竞赛章程
5我校挑战杯竞赛评审细则
6基金申请办法
8基金申请书
9项目申请书
10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11项目总结报告
12申请书样本
13申请书错误及评审程序
14哲学社会科学参考题
挑战杯
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杯名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在教育部支持下组织开展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权威性的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于1989年首办,旨在全面展示我国高校育人成果,激发广大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精神,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
挑战杯每两年举办一届,现已举办八届,先后由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承办。
参赛高校由第一届的31所,发展到第八届包括几乎全国所有重点高校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校在内的300余所,参赛师生人数近两千人。
经过八届的发展,参赛作品在科学性、先进性、创造性上不断提高,逐步从单纯的学术研究向着眼于解决生产、生活实际中的具体问题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课题,推动了高校与社会间的交流,已成为高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
目前,挑战杯已形成校、省、全国三级赛事,参赛同学首先参加校内及省内的作品选拔赛,优秀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参赛。
我校挑战杯历史
我校第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研究生部、校团委主办。
通过此次竞赛,将选拔出我校参加“挑战杯”陕西省选拔赛及直接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代表作品。
竞赛从2002年11月启动,经过组织发动、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申报与作品创作等阶段,截止到2003年4月10日,共收到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申请书150份。
经过资格与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共有41个项目得到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的资助,包括未受基金资助的项目共收到作品申报书50份,近500名同学参与了此次竞赛。
2003年4月,我校成功的举办了第一届作品展。
在历时三天的作品展当中,各学院观展同学超过2500人次。
经过展示与专家评审,最终从参赛的49件作品中选拔出获我校特,一、二等奖的18件作品,代表我校参加了2003年6月在西安理工大学举办的陕西省第四届“挑战杯”省级选拔赛的角逐,取得了一项特等奖,三项一等奖,四项二等奖,两项三等奖的好成绩,并以团体总分第四名的成绩荣获此次竞赛的“优胜杯”。
在2003年11月的第八届全国大赛中,我校被选送的5件作品最终取得了两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并在社科类获奖作品上实现了零的突破的优异成绩。
而我校获得了高校优秀组织奖。
2004年我校第二届竞赛筹备与发动工作正紧锣密鼓展开。
相信随着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体系的体制的不断健全,我校科技创新活动与相应工作得以持续深入发展,科技创新作品数量必逐步增加并达到稳定,在学术水平与创新价值上不断提高并有所突破。
我校的课外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表一:
我校上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情况
姓名
项目名称
校级
省级
全国
段少波
多功能调色演色器
特等
李鹏
鸡五种病毒性传染病ELISA诊断试剂盒的研制
特等
二等
杜晓燕
村干部监督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一等
二等
三等
徐挺
杨凌示范区经济地理信息网站设计和制作
一等
二等
曹烈
中国朱鹮2002年幼鸟发病死亡的病理学观察
一等
乔海
新型抗氰药明矾针剂的研制
一等
王森林
甘薯保健因子提取及系列功能产品开发
一等
三等
三等
高志强
抛物线规
二等
杨亚伟
名牌战略案例分析
二等
二等
董书伟
奶牛隐性乳房炎的诊断试剂盒的研制
二等
一等
三等
王公民
应用于多种作物品种纯度鉴定的APAGE方法研究
二等
崔璐
魔芋葡萄甘露聚糖的分离纯化及在食品中的应用研制
二等
杨战武
手扶拖拉机的一种新型悬接装置
二等
三等
庄合林
提高番茄浓缩汁中番茄红素含量及稳定性研究
二等
二等
徐智斌
植物源提取物诱导小麦抗病性筛选
二等
特等
赵华
梨黑星病菌的分离培养和基质研究
二等
佟荣垠
嘧啶胺类化合物杀菌活性的筛选及开发
二等
陈凯
砂地柏精油的萃取方法研究
二等
邓珊丹
牛心朴子化学成分研究及毒性试验
三等
李喜莲
鲫鱼生长激素基因的克隆与表达
三等
李学家
健康朱鹮消化道菌群的分离与鉴定
三等
葛庆兰
中国五个黄牛品种的mtDNA-loop多态性研究
三等
李长青
奶牛饲料配方软件的开发
三等
曾明华
关中地区玉米秸秆合理高效利用的调查研究
三等
姓名
项目名称
三等
高泳波
惠家沟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及对策
三等
程飞
清洁的鼠标
三等
金涛
把脉乡镇企业营造企业文化
三等
宋艳
中国佛教文化对中式家具及室内装饰的影响
三等
姓名
项目名称
校级
省级
全国
张鹏
小麦高分子量麦谷蛋白亚基与品质性状关系的研究
三等
苏文涛
我国消费者维权途径和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三等
陈耀辉
农村居民社会安全感状况分析
三等
惠平山
当代大学生人格现代化的发展研究
三等
李文强
玉米秸杆水解液发酵生产木糖醇
三等
严晓辉
高层住宿楼节水系统
三等
龙驹
广西沿海红树林群落组成及综合效应分析
三等
蒲文亮
N阶幻方的构造
三等
鲁燕
由“绿色哲学”引发的思考
三等
杨康
浓缩苹果汁安全性控制的HACCP体系研究
三等
徐挺
光学实验综合显示器
三等
任鹏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建设研究
鼓励
张冬丽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远程教学体系的创建
鼓励
罗满福
对于实施西部区域形象营销战略的分析
鼓励
陈瑶
当代大学生人生追求的调查分析
鼓励
黄石舟
松油烯-4-醇对家蝇体内几种酶活性的筛选及开发
鼓励
袁丽君
BTH对番茄抗病性的诱导作用研究
鼓励
宋卫
猕猴桃黄化病与营养元素含量关系的研究
鼓励
钟宇
世界未日与世界和平
鼓励
牛在垒
新型暗示自行车防盗所
鼓励
时辉
生物化学多媒体课件
鼓励
第二届“挑战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本届“挑战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分为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与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7月)
10月上旬至中旬,下发文件,筹备工作全面启动,成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指导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开展全校性的宣传与动员工作。
10月上旬,参赛学生填写申请书,申请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
“指委会”对各项目做出评估,确定受基金资助项目并予以公布。
2、创作阶段(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
受基金资助项目研制实施阶段,最终需创作出科技含量较高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发明的实物;聘请竞赛评审委员会委员。
3、作品预审阶段(2005年3月上旬至中旬)
3月上旬,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细则;
3月中旬,参赛作品预审,确定参加终审决赛作品。
4、作品终审阶段(2005年4月上旬至中旬)
终审决赛及作品展;
大学生科技创新论坛、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
“挑战杯”参赛作品选拔工作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力量协助作者进一步完善作品,报送省级“挑战杯”竞赛组织协调机构。
颁奖仪式及闭幕式。
“挑战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挑战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委会”)的领导下,由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群众性和选拔性的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第四条竞赛的形式为:
我校在校大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学者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相应的大学生学术交流、研讨、科普等活动以及竞赛作品的展示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指委会”负责竞赛的领导与管理工作,授权我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以及竞赛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
第六条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指委会”办公室聘请相关学科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组成。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评审委员会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的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八条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九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前两年内完成的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如有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文件,其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第十条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已在其他竞赛上获奖的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二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第十三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四条参赛作品须经过资格及形式审查方可参加预审。
第四章奖励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7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各等次奖项的数额按各类作品进入终审决赛总数的一定比例设置。
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比例。
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设奖。
第十六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得分,按团体总分排列各学院名次。
竞赛最高荣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并将篆刻院名于其上;主办单位视竞赛具体情况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五名的学院。
连续三次捧得我校“挑战杯”的学院,可永久保存此座“挑战杯”。
第十七条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鼓励奖作品每件计20分,参赛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5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参加预审的作品,其作者应向“指委会”办公室交纳规定数额的评审费,全部用于竞赛评审所需经费的补充。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我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予以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指委会”负责解释。
“挑战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实施细则
1.本实施细则依据《“挑战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制定。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评审。
2.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评审时,参赛作品按以下类别由各位评委分工评审:
1)机械与控制(涉及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领域的作品)
2)信息技术(涉及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3)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4)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5)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6)哲学与社会科学(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3.评审的依据为作品的学术理论水平、创新意义、与实际应用价值以及是否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评审时各评委根据以上评审依据对各件参赛作品做出书面评价。
4.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两个阶段进行。
预审时评选出7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
终审时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按照主办单位确定的奖项设置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5.评审时须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6.本届竞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6个
二等奖9个
三等奖(其余进入终审的参赛作品)
入终审的参赛作品评为鼓励奖
7.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评委不得参与对其本人学生作品的评审工作。
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8.各评委在主办单位安排的专门时间集体到展厅对参赛作品进行预审。
每个评委根据主办单位的评审分工,对在场的属于自己负责评审的作品的作者进行接触、问辩,并查看发明制作类作品的实物,对作品是否进入终审和获奖等级提出初步意见,最终选出70%左右的参赛作品参加终审答辩。
9.终审时,各评委在主办单位安排的专门时间到答辩厅对进入终审的作品进行答辩。
10.评委如对所评审的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需提出质疑理由、证据或线索。
受到评委质疑的作品,由主办单位复查其参赛资格后依据复查情况决定其是否继续参加评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为保证本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本校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由学校定期划拨经费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二条为规范基金的管理,保证经费的有效使用,结合基金管理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基金委”)是本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的管理部门,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申请资助项目的审批立项、基金资助项目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第四条基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在职在读研究生除外)。
在申请年度内的毕业生原则上不能申请,持续两年的项目,申请者不得在两年内毕业。
第五条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项目负责人、项目的指导老师,应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按照课题研究的特点,共同做好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保证受基金资助项目按计划实施。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基金每年定时集中受理项目申报一次,由个人或集体申报,研究期限最长为两年。
第七条基金资助项目分:
A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B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C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第八条A、B类资助项目申请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并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方可申请基金资助。
第九条C类资助项目申请者须有一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或指导,且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基金总额的5%(若申请项目情况特殊,经“校基金委”有关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方可申请基金资助。
第十条申请资助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经费预算,并认真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申请书》,提交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委会”)。
经“指委会”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校基金委”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预算主要包括研究经费、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以及指导教师的指导费等,具体如下:
1.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包括:
●科研业务费:
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调研差旅费,资料打印、复印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书籍订购费等。
●实验材料费:
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
●仪器设备费:
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等。
●实验室改装费:
为创造或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开支。
●协作费:
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的部分研究试验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2.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合作与交流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单位人员来访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拟申请基金资助经费的15%。
3.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有关人员的劳务费用,不得超过拟申请基金资助经费的10%。
4.管理费是指有关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不得超过拟申请基金资助经费的5%。
5.指导费是指用于补偿指导教师因指导项目的开展实施所付出的额外劳动而产生的费用,额度为申请基金资助经费的30%。
第十二条申请资助项目的评审由“校基金委”按委员分别评议、委务会议集中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校基金委”按照“公正合理、支持创新”的评审原则,择优评选申请资助项目予以资助。
第十四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坚持回避制度。
“校基金委”成员回避本人所推荐或指导的申请资助项目的评审。
第十五条申请资助项目符合下列情况者予以优先资助:
●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项目或科技发明制作。
●面向社会、面向生产、面向市场开展的应用技术研究。
●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进展的项目。
●与项目申请者所学专业相结合的专题性项目。
●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实事求是。
第十六条申请资助项目获“校基金委”批准后,以书面通知申请者;对未获资助的项目反馈不资助的原因。
第十七条受资助项目最终必须形成书面论文、调查报告或制作作品。
第三章资助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申请资助者在接到批准通知的15天内,应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实施计划》,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由“指委会”统一报送“校基金委”,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九条项目研究实施期间,鼓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对研究工作进行大胆创新。
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终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学院审查签署意见,由“指委会”报“校基金委”审批。
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和更换,有特殊情况(如生病等)离开项目研究二月以上,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或更换,并报“指委会”和“校基金委”备案,如无合适人选代理或更换,按终止专案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难以取得研究结果的项目,所在学院可建议予以撤销或终止,由“指委会”报请“校基金委”批准。
第二十二条研究计划执行中,项目负责人每季度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季度进展报告》(简称《进展报告》),报送所在学院检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经“指委会”报“校基金委”备案。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每季度应指派专人对本院受基金资助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季度报告》(简称《管理报告》),经“指委会”报“校基金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校基金委”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安排一定时间对资助项目有重点地进行评估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不能按实施计划结束的项目,其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小结》和当前财务报表,经“指委会”报“校基金委”审核处理,决定项目实施计划是否延长、中止或撤消。
第二十六条对不报送《进展报告》、《管理报告》、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以及违反本办法的,校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等处理措施,并对情节严重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章拨款管理
第二十七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实行每半年拨款一次,按项目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项目负责人按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自主支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二十九条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福利等各项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
第三十条经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一般不做调整。
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申请程序报校基金委批准。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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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战 课外 学术 科技 作品 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