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保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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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保理手册
商业银行保理手册
一、商业保理概述1
(一)保理概念及分类1
一、保理定义1
二、保理分类1
(二)保理起源及进展现状3
一、保理起源3
二、国际保理进展现状4
3、我国保理进展现状5
(三)商业保理与银行保理6
一、商业保理进展滞后6
二、商业保理与银行保理的区别7
(四)商业保理进展现状7
一、市场规模巨大7
二、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和规模增加迅速7
3、保理业务模式呈现多样化8
4、商业保理企业业务规模良莠不齐、从业人员素养不等9
五、行业进展中存在的问题9
(五)商业保理行业进展环境10
一、主管部门不断完善监管政策10
二、试点地域慢慢健全治理办法11
3、商业保理试点范围慢慢扩大11
4、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风险加大12
二、商业保理公司设立12
(一)上海自贸区保理公司注册要求12
一、法律依据12
二、申办条件13
3、办事流程13
(二)深圳地域保理公司注册要求14
一、投资者资格14
二、从业人员任职资格15
3、申报材料15
(三)天津地域保理公司注册要求16
一、申办条件16
二、申办材料16
3、其他要求16
三、商业保理公司架构与流程17
(一)商业保理业务架构及组织机构设置17
一、业务架构17
二、组织机构设置17
(二)商业保理业务流程19
四、商业保理公司业务模式21
(一)赊销信誉风险治理业务模式22
(二)应收账款管理业务模式23
(三)反向保理业务模式23
(四)双保理业务模式24
(五)信誉保险业务模式25
(六)应收账款进程监控业务模式26
(七)应收账款催收业务模式27
(八)坏账担保业务模式27
(九)行业专业业务模式28
(十)银行代理模式28
(十一)租赁保理模式29
(十二)互联网平台合作保理模式29
五、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管理29
(一)商业保理的资金来源29
一、监管部门对商业保理公司资金来源的规定30
二、实践中保理公司的要紧资金来源30
(二)银行融资31
一、银行融资模式31
二、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为银行制造的价值32
(三)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32
一、股东借款要紧方式32
二、委托贷款要紧方式33
(四)资管打算、信托打算融资33
一、概述33
二、保理公司通过资管打算、信托打算融资的方式33
3、保理公司通过资管打算、信托打算融资的流程33
(五)商业保理同业再保理和双保理融资34
一、再保理35
二、双保理35
(六)资产证券化融资35
一、概述35
二、保理公司进行自查证券化融资的操作36
(七)其他融资方式37
六、商业保理公司市场营销37
(一)商业保理的市场细分与定位37
(二)商业保理的价值38
一、对卖方企业的价值39
二、对买方企业的价值40
(三)商业保理的客户营销41
一、从核心企业切入41
二、从物流企业切入42
3、从电子商务平台切入42
4、与银行、保险及其他类金融效劳企业合作42
(四)尽职调查43
一、尽职调查概述432、基本面尽职调查43
3、财务尽职调查45
七、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控制46
(一)信誉风险46
一、信誉风险的成因46
二、信誉风险的表现形式47
3、信誉风险防范48
4、信誉风险控制50
(二)操作风险50
一、操作风险的定义50
二、操作风险的分类51
3、操作风险的控制51
(三)流动性风险52
一、流动性风险的定义52
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52
3、流动性风险阻碍因素52
4、流动性风险防范54
(四)法律风险55
一、法律风险概述55
二、商业保理的法律渊源和政策依据55
3、法律风险分类及管理57
八、商业保理公司会计核算62
(一)应收保理款62
一、融资保理业务62
二、非融资保理业务64
(二)应收账款64
(三)应收利息65
(四)坏账准备65
(五)收入核算66
一、融资保理业务66
二、非融资保理业务67
(六)风险预备金67
(七)歹掃与披露68
一、资产欠债表68
二、利润表68
3、风险披露68
4、台账登记68
九、商业保理公司税收管理69
附录一:
会计核算举例72
附录二:
商业保理法规汇编73
一、商业保理概述
(一)保理概念及分类
一、保理概念
保理,全称是保付代理,英文为FACTORING。
系指卖方(供给商)与保理商之间(银行或财务公司)存在一种契约关系,依照该契约,卖方将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此刻或以后订立的货物销售/效劳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以下至少一项的效劳:
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治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誉风险操纵与坏账担保等效劳。
贸易融资:
保理商向供给商提供基于应收账款债权的短时间融资及信誉便利。
销售分户账治理:
保理商能够依照卖方的要求,按期向卖方提供给收账款的回收情形、超期账款情形、账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账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治理。
应收账款催收:
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依照应收账款超期的时刻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腕,协助卖方平安回收账款。
信誉风险操纵与坏账担保:
保理商能够依照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誉额度,关于卖方在信誉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
保。
二、保理分类
目前,国内外对保理的明白得还未形成一致的意见,因此对保理产品的分类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分类标准。
在实际的运用中,比较常见的分类有:
国内保理与国际保理;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1)依照基础交易当事人及基础交易行为是不是跨境,分为:
国内保理:
指保理商为交易行为仅限于境内的债权人、债务人提供的保理服
务。
国际保理:
指保理商为交易行为超出同一国境内的债权人、债务人提供的保理效劳,分为入口保理和出口保理。
(2)按照提供保理业务的机构不同,分为:
银行保理:
由各个银行提供的保理效劳。
商业保理:
由非银行保理公司提供的保理效劳。
(3)按照保理商是否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分为:
有追索权的保理:
是指供给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保理商,供给商在取得款项以后,若是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给商进行追索,要求归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当前保理商出于谨慎性原那么考虑,为了减少往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形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
是指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供给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以后就等于将全数的风险转嫁给了保理商。
因为风险过大,保理商一样不予以同意。
(3)按照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分为:
明保理:
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当即将保理情形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暗保理:
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保理商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追讨,收回以后再交给保理商。
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能够隐瞒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给商在对自有应收账款转让时,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需通知买方。
(4)按照保理业务融资方式,分为:
折扣保理:
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供给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单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当即以预付款方式向供给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招待保理商向债务人收取全数货款后,再行清算。
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
是指保理商在收到供给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非向供给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供给商支付货款。
不管到时
候货款是不是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需支付货款。
(二)保理起源及进展现状一、保理起源
在现代商品互换中,随着科技与市场的不断进展,买方的地位不断提高,卖方为了实现商品销售及出于操纵交易本钱加速资金周转等因素的考虑有时不能不以赊销方式对买方融资。
卖方自然希望早日实现销售收入,加速资金周转增值,同时也希望取得有实力和信誉的第三方的担保,以转移收款不能的风险。
当商品互换迅速进展到一按时期时,就产生了一种利用自身的资金、信誉、网络优势等资源在经济活动中通过向交易两边提供给收账款融资效劳来分享商品互换的增值功效的个人或组织。
在18世纪的欧洲,就有一些原先在寄售方式下的商务代理慢慢演变成了提供短时间贸易融资的保理商,即是从原负责销售商品的商业代理人变成了同意卖方转让应收账款而成为债权人,因此使原先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新型民商法律关系。
从19世纪后半叶,保理制度作为国际贸易活动中一种融资结算的方式和法律性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
到了20世纪,保理制度在英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有了更为普及性的进展,保理业由适用于一样的国内贸易和个别领域扩至于国际贸易和金融等灵敏领域,而且设立有对应的专门法律制度。
这种被称作“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在美国随着《统一商法典》在除路易斯安娜州之外的美国各州公布实施而取得迅速的进展,至今仍在继续。
保理从传统行业中向外进展的要紧动力是来自于国际贸易的需要。
从目前国际贸易市场的融资结算手腕来讲,保理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参与国际贸易活动主体的一种较为经常使用的融资结算形式和手腕。
1968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以100多家银行所属的保理公司组成了“国际保理局联合会”(FCI),使保理这项国际结算业务有了自己的标准运作秩序。
保理又称保付代理(FACTORING),曾有过“应收账款拉拢业务”、“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应收账款治理效劳”等多种不同译称。
保理在亚洲的进展比欧美晚近20年。
在亚洲,日本保理起步较早,1994年起日本从意大利手中夺得出口保理全世界第一的宝座,维持了7年。
台湾地域那么比大陆早10余年着手探讨和试办保理业务,从2001年起成为全世界第一大出口保理市场,维持了7年之久。
在此期间,香港地域的保理业务也取得了令人注视的业
绩。
大陆地域保理业务起步较晚,1987年10月,中国银行于德国贴现和贷款公司签署了国际保理总协议,这标志着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正式登岸。
中国银行于1992年在国内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
同时,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与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会员美国鹰狮保理公司签署了保理协议,正式以“出口保理商”的身份进行业务活动,这也使得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慢慢驶入了标准化、国际化的良性轨道。
尔后,中国银行广州、上海等地的分行都接踵开办了保理业务。
1993年中国银行加入FCI,成为FCI的正式成员,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17个国家和地域的32家保理公司签署了国际保理协议,并开展了普遍的国际保理业务合作。
1995年5月,中国银行也启用了EDIFACT系统与上述国家和地域的保理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在信息传递上加倍及时、准确。
2006年11月1日,中国保理商协会在北京成立,其成员有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光大、中信、浦发、招商、民生、上海银行等内地多家FCI成员。
最近几年来,随实在体经济、国际国内贸易的进展,保理业务在我国内地高速进展,从2020年起赶超台湾地域,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出口保理市场,保理总量排名全世界第二,仅次于英国。
二、国际保理进展现状
保理业务起源于14世纪英国的毛纺工业。
19世纪后半叶,国际贸易增进了美国东部海岸经济进展与入口需求,现代保理业务应运而生。
现在,几乎所有的行业,都能从保理业务中取得支持,纺织品、服装、电子行业是最收益的,与此同时,工业制造业和农用设备、办公设备和加工食物等领域的保理业务也正在迅速增加。
现今很多进展中国家愈来愈重视这项业务,并使之慢慢进展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
在亚洲,众多国家的保理业务有了机动人心的进展;在拉丁美洲,更多的金融机构介入这项业务;从西非到东非,常常会看到一些新的保理机构不断诞生。
从全世界看,目前欧洲的保理业务量最大,2021年市场份额占到全世界的59%。
亚洲的保理业务进展势头也较猛,2021年市场份额已占到28%,位居第二,其中中国大陆的市场份额为16%,与世界发达地域的差距正在缩小。
3、我国保理进展现状
保理业务在中国的起步较晚,初期的进展相对缓慢。
中国最先的国际保理业务发生在1987年10月;1992年2月中国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标志着中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进入了标准化的运作。
以后,随着市场的进展,国际贸易对国际保理业务的依托度也慢慢升高。
2001年以来,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开始涉足保理行业。
2002年3月由于“爱立信”事件的阻碍,中国内地银行加速了国内保理业务的开发和推行力度。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鼓舞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
据此,天津市上报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将保理列为创新内容之一。
2020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做出批复,原那么同意方案内容。
至此,商业保理在国内才正式取得认可,商业保理机构在天津能够记录注册。
2021年6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1〕419号),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探讨商业保理进展途径。
2021年12月,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行方法》(浦府综改〔2021〕2号),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治理方法》(津政办发〔2021〕143号),正式在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工作。
2021年12月,商务部发布了《关于香港、澳门效劳提供者在深圳市、广州市试点设立商业保理企业的通知》(商资函〔2021〕1091号),许诺港澳效劳提供者以中外合伙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形式,在深圳市、广
000
(三)商业保理与银行保理一、商业保理进展滞后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银行保理业务总量显现突飞猛进的增加。
从FCI统计数据能够看出,2020年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量约为2777亿欧元,折合人民币近万亿元,同比增加%,2021年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量为3438亿欧元,折合人民币近万亿元,同比上升%。
商业保理进展相对滞后,尽管我国第一家非银行保理效劳机构(东方国际保理咨询效劳中心)早在1994年就宣告成立,并被接纳为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正式会员,几乎与银行保理业务同时起步,但由于市场信誉环境不佳、三角债现象普遍和模式、体制、法律、财税和信誉风险治理等方面的缘故,使得整个行业处在自然进展状态当中,直到2021年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主管部门政策的不断支持,我国商业保理市场开始发力。
其后,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热潮。
2021年中国国际及国内保理业务量达到3438亿欧元,折合人民币近
万亿元,同比上升%,其中,据不完全统计,商业保理业务量为200亿元
6
人民币以上,与2021年相较增加超过一倍,但远低于银行保理。
二、商业保理与银行保理的区别
目前银行保理更偏重于融资,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形,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因此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经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
商业保理机构那么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治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效劳,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效劳;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能够做到无抵押融资和信誉风险转移,更契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商业保理公司凭借专业的客户拓展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和贷前贷后治理能力,可作为银行保理的有利补充,与银行保理一起发挥知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作用。
(四)商业保理进展现状一、市场规模庞大
目前中国大陆加入FCI的会员已有25家。
据2021年中国国际及国内保理业务量达到3438亿欧元,折合人民币近万亿元,同比上升%。
从2020年1月开始,中国出口双保理业务量就跃居世界第一并一直维持至今。
最近几年来,随实在体经济、国际国内贸易的进展,保理业务在我国维持高速进展态势。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商业保理业务量为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包括第三方支付类、电子商务类及供给链金融类),与2021年相较增加超过一倍。
估量在以后的三到五年内,商业保理业务年保理营业额将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商业保理业务量占国内外贸易总额比例会稳步提高。
二、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和规模增加迅速
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商业保理企业也在迅速进展当中,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注册商业保理企业284家,注销3家。
仅2021年就注册了200家商业保理企业,呈井喷状进展趋势,是2021年注册数量的倍,2001年注册数量的倍。
除商务部直接批准的天津、上海、深圳、重庆、江苏等地之外,北京、浙江、辽宁、河南等地也别离经地址主管部门批准零星成立试点商业保理企业。
随着上海和天津商业保理治理方法的不断完善,深圳以较宽松的政策环境吸引力大量商业保理公司入驻。
截至2021年末,深圳注册商业保理公司共107家,占注册商业保理公司的1/3以上。
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超过290亿元人民币,2021年全年的注册资本金总额就接近在此前总和的10倍,深圳以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高居地域榜首。
可是以人民币实收资本比例来看,深圳注册的商业保理公司人民币实收资本比例明显低于其他地域,说明深圳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政策条件要比其他地域宽松许多。
从注册规模上来看,注册资金5000万元到1亿元的保理商仍然是主力,目前注册资本金最高的是高银保理,近4亿美元(不考虑远东租赁),注册资本最低的为深圳赛宝保理,仅5万元人民币。
从所有制类型看,外商投资企业14家、港澳台地域投资企业22家、其他仍为内资企业。
从注册资本金币种来看,人民币仍然是主力,超过95%的企业以人民币注册,以美元注册的有11家,以港币注册的仅1家。
另从天津和上海等市、地域抽样了27家商业保理公司(其中9家企业未提供业务数据),这些企业的国内保理业务规模合计亿元,合计业务笔数186笔,全数为国内保理业务。
其中%为有追索权保理,%为公布型保理。
从受让应收账款的期限来看,3个月之内的占15%,3个月-6个月的占42%,6-12个月的占43%。
全数抽样的商业保理公司2021年的保理收入合计亿元,其中保理效劳费收入亿元(占比32%),融资利息收入亿元(占比68%)。
抽样的商业保理公司中,2021年业务规模最大的公司不足10亿元。
业务规模最小的公司,方才超过20万元。
抽样企业的风险资产共计亿元。
3、保理业务模式呈现多样化
随着商业保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进展,保理业务模式也是百花齐放。
既
包括以渤海国际保理、高银保理(中国)进展、中信商业保理为主开展的传统业务模式的公司,又包括块钱(天津)金融效劳等以创新的信息技术从事国际国内保付代理、提供基于人民币和外币的个人和企业支付清结算和账户效劳的新型互联网业务的公司。
业务范围不仅涉及基础的商贸流通领域,还设计医疗、环保、教育、物流、航空、公用、建筑、房地产等行业。
保理业务模式也是不断创新。
如鑫银保理公司在航空业保理领域和银行开展的“再保理”合作取得必然冲破,在医疗保理领域与银行开展的“双保理商保理”合作取得进展;渤海国际保理在应收账款收益权集合伙金信托打算上取得冲破,成为首家利用集合伙金信托方式融资的商业保理公司。
4、商业保理企业业务规模良莠不齐、从业人员素养不等
目前,在我国商业保理企业中,业务进展规模不同较大。
规模较大的商业保理企业,2021年商业保理业务量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最高的乃至能够超过60亿元人民币。
为数很多的商业保理企业业务才方才开始,业务规模很小,有的几近为零。
与此同时,从业人员的素养也是不等。
由于保理业务涉及面广,具有贸易融资、坏账担保、应收账款治理等多重功能,并涉及贸易、金融、法律、运算机技术等多个业务领域。
尤其是国际保理业务,更是涉及国际贸易,具有国际结算功能,因此要求从事保理业务的人员不仅具有保理业务的专业知识,还要具有熟练的英语应用能力、丰硕的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乃至国际老例、国际贸易交易规那么和适应等。
而目前我国商业保理行业从业人员素养水平差距较大。
五、行业进展中存在的问题
商业保理企业不断壮大,业务规模不断增加,但在商业保理行业的进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相关法律标准予以明确。
突出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保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尽管我国同意了国际保理界公认的“两规一约”,即《国际保理老例规那么》、《国际保理仲裁规那么》和《国际保理效劳公约》,但这是在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产生的,并非完全适合现阶
9
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我国缺乏专门针对保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说明,已有的一些有的已通过时,亟待更新与完善。
另外,相关的保理政策制度也需要跟上,为商业保理机构业务的健康进展提供政策导向。
二是商业信誉的基础不够牢靠。
这些年,我国正在加速全社会信誉体制建设,取得了骄人业绩。
但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商业信誉环境有待继续完善,产品以次充好、商品冒充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信誉信息造假乃至经济诈骗等问题,还不足为奇,加上缺乏完善的征信制度,这些都给保理业务开展带来许多障碍。
三是交易主体缺乏保理意识。
很多交易主体对保理业务缺乏正确的熟悉,有的以为保理只会增加费用,增加企业负担,而忽略了保理便于融资、减少风险、有利于开拓市场的优势。
四是个别商业保理企业风险治理能力薄弱。
调查发觉,有个别商业保理企业存在重业务、轻治理的现象,风险治理操纵能力需要增强。
五是高额的保理本钱,使得交易主体望而却步。
有的商业保理企业综合收费偏高,收费项目繁多,包括向企业收取佣金、融资利息、资信调查费等多达10多种。
高额的本钱,使得部份企业对商业保理不敢问津。
(五)商业保理行业进展环境
2021年可称为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的元年。
随着2021年6月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同年11月和12月,上海市和天津市别离出台了商业保理试点方法,我国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在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启动。
同年11月26日,首个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自律组织-中国效劳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专委会)在民政部获准记录,并于2021年3月初举行了成立大会和首届行业峰会。
上述一系列开辟性事件,标志着我国商业保理行业揭开了新的篇章。
2021年,商业保理业伴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改善,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行业自律的慢慢形成,行业进展更是如雨后春笋,生机蓬勃。
一、主管部门不断完善监管政策
2021年,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纷纷对商业保理业的进展公布新规。
其中,商
10
务部办公厅为进一步增强商业保理业的治理,增进行业健康进展,于2021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治理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21】718号),就行业统计、报告重大事项和实施监督检查等事项做出了通知,为主管部门标准和监督商业保理业健康进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另外,银监会也在2021年12月10日发布了《商业银行保理业务治理暂行方法》征求意见稿,《方法》共分为六章,三十八条,对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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