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质量进步奖评审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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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质量进步奖评审办法
科技质量进步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的评审,依据《科技质量奖励办法(A-0)》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的申报推荐、组织评审、授奖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全资、控股及参股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
第四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奖励对象为对企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由集团组织评审的科技成果与优质工程。
包括创新类、质量类、成果类奖项,每年评审一次。
第五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集团科技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会”)负责科技质量进步奖的审定工作,重大事项由科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七条集团科委会专家委员会组成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评审工作。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专家组成员也可聘请社会专家担任。
第八条集团科委会办公室负责科技质量进步奖的组织申报、资料审查、组织评审等日常工作。
其中:
(一)集团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创新类、成果类奖项的组织申报、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组织评审等工作。
(二)集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类奖项的组织申报、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组织评审等工作。
(三)集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的评审、授奖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集团所属事业部和二级单位负责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及推荐工作,对申报奖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范围与条件
第十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每年评审创新类奖项不超过35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质量类奖项一般不超过20项,成果类奖项一般不超过20项。
若有超项需提交集团科委会会议审议。
(具体表彰范围和表彰人数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创新类)奖励范围:
(一)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具有推动集团发展,并在重点工程中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二)在产品、设备、工艺、材料等方面研究开发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在节能环保等新兴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或重大技术进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重大工程的优秀设计或采用先进技术解决关键难题的深化设计。
(五)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项目。
第十二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创新类)项目申报条件:
(一)一、二等奖项目原则上应是集团级(含)以上科研计划项目形成的创新技术成果,一等奖项目应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
(二)一等奖项目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二等奖项目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等奖项目应为集团领先水平。
(三)综合施工技术的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创新、综合经济效益分析。
(四)单项施工技术的申报项目,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推广价值。
第十三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质量类)奖励范围:
(一)集团所属各单位、各事业部负责施工的(京内)竣工工程及专业工程。
(二)京外、境外工程的评审范围仅限于参评国家级质量奖的工程。
(三)竣工工程应为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建、市政工程。
专业工程为钢结构、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
(四)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各类奖项评审规模要求的工程。
第十四条申报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质量类)申报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地方及集团创优精品标准的工程。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手续完备(装饰工程应完成施工验收)的工程。
(三)竣工工程为获得北京市结构长城杯或同等级别奖项的工程。
(四)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企业记分处罚的工程。
(五)申报一等奖工程为具备申报国家级质量奖的条件,二等奖工程为具备申报北京市级质量奖的条件,三等奖工程为具备参评国家、行业、省部级等各级专项奖的条件。
第十五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成果类)奖励范围:
优秀施工组织设计、优秀技术创效方案、优秀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已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优秀青年论文、京外省级工法、集团级工法等。
申报项目必须具有技术创新性、效益的显著性、推广实用性,并已在工程中实践应用或为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对集团发展与技术进步有特殊作用和重大贡献的成果类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可作为创新类奖项进行较高等级的评定。
第十六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成果类)申报条件:
1.优秀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可申报一等奖,应突出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和应用效果。
2.优秀技术创效方案可申报二等奖,应突出技术先进性和已取得的效益显著性,并需提供技术创效效益证明,填写技术创效效益统计表。
3.优秀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可申报二等奖,必须在项目或工程中发挥有效作用,且有经济效益证明。
4.已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优秀青年论文、京外省级工法、集团级工法可申报三等奖,其中:
优秀青年论文应为申报年度已在核心期刊发表,且前2名作者年龄均不得大于35周岁,需提供年龄证明。
京外省级工法、集团级工法必须在工程或项目中有推广应用价值,且有经济效益证明。
第四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七条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填写并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资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资料及其附件是否真实、齐全和规范、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公正等内容。
(二)客观填写推荐意见,将申报资料按时报送集团科委会办公室。
(三)集团科委会办公室在收到申报推荐资料后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推荐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退回推荐单位。
(四)集团成员单位参加同一工程施工(或科技研发)的合作项目申报奖项,由总承包单位(或承担单位)组织统一推荐申报,独立完成的专业项目如自行推荐申报,须由总承包单位(或承担单位)确认。
(五)集团开发的工程申报奖项,可由开发单位组织集团内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六)申报资料组成:
1.《建工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创新类、成果类、质量类)申报书》一份。
(具体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申报项目应具备的证明材料。
3.工程项目验收记录(仅质量类提供)。
4.技术创效效益统计表(仅成果类技术创效方案提供)。
5.申报资料电子版一份。
第十八条科技质量进步奖(创新类、成果类)评审采取专家初审和专家组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一)科委会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二)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科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三)在专家初审完成后,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会议评审,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即为通过,形成的评审结果提交集团科委会审定。
第十九条科技进步奖(质量类)京内工程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京外及境外工程采取过程指导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评审程序如下: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凡是初评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四)专家组在现场评审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提交集团科委会。
第二十条科委会对专家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审定以会议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到委员参加方为有效,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
创新类一等奖项目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90%以上通过。
第五章批准与授奖
第二十一条评审结果经科委会审定后,由科委会办公室对获奖项目等级和获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经公示无争议的获奖项目,报集团经办会审批后正式公布。
第二十三条对获得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的项目,按照《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A-0)》(建科<2017>131号)、《集团科技质量奖励办法(A-0)》的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四条同一单位、同一工程获得的质量类奖项,不重复奖励。
未经集团评审的工程及本办法未涉及的奖项,集团可以推荐参评北京市级以上(含同等级别)各类奖项,但不享受奖励。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纪检部门对科技质量进步奖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对于奖项申报、评审、奖励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按党纪条规和《集团问责追责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的项目(工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严重质量问题,经集团公司核实,撤销其称号,收回证书,并追缴奖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科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奖励范围和表彰人数
2.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书(创新类)
3.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书(成果类)
4.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书(质量类)
附录:
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和评审流程
附件1:
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奖励范围和表彰人数
奖项
类别
奖项
等级
奖励范围
表彰人数(人/项)
创
新
类
一等奖
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
10
二等奖
集团科技进步二等奖
8
三等奖
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
6
质
量
类
一等奖
集团质量进步一等奖
10
二等奖
集团质量进步二等奖
8
三等奖
集团质量进步三等奖
6
成
果
类
一等奖
优秀施工组织设计
8
二等奖
优秀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优秀技术创效方案
6
三等奖
已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优秀青年论文
京外省级工法
集团级工法
2
附件2:
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书
创新类(**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等级:
申报编号:
项目名称
专业技术类别
主要完成人
第一完成单位
技术负责人
手机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项目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
完成日期
推荐单位意见:
总工程师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项目成果简介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及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特点、技术创新点、对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推广应用前景及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详细内容
1、科技项目概述
2、详细技术内容(研究总体思路、技术方案)
3、该项目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包括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创新点及对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
5、推广应用情况及技术成果转化程度
6、经济效益情况
7、社会效益情况
四、主要完成人情况
完成人排序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毕业学校
专业
毕业时间
文化程度
学位
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情况:
参加本项目研究的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
完成时间
对本项目主要实质性贡献
声明
本人对申报书内容及全部材料进行了审查,全部内容和材料属实,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月日
五、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单位排序
单位名称
分公司/项目部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电话
单位联系人手机
单位联系人邮箱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项目负责人邮箱
对推荐项目做
出的主要贡献
六、提交的技术材料及附件目录
按申报材料顺序提交的技术材料和主要附件目录
附件3:
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书
成果类(**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等级:
申报编号:
项目名称
专业技术类别
成果类别
主要完成人
第一完成单位
技术负责人
手机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项目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
完成日期
推荐单位意见:
总工程师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项目成果简介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及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特点、技术创新点、对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推广应用前景及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详细内容
1、成果概述
2、详细技术内容(研究总体思路、技术方案)
3、该成果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包括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创新点及对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
5、推广应用情况及技术成果转化程度
6、经济效益情况
7、社会效益情况
XXX工程技术创效效益统计表(仅优秀创效方案填写)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1
2
3
4
5
6
7
8=6-4
9=5-7
10=8+9
序号
技术创效项目
创效点
优化前预算收入(万元)
优化前成本支出(万元)
优化后预算收入(万元)
优化后成本支出(万元)
创效增加预算收入(万元)
创效降低成本支出(万元)
创效实际收益(万元)
工程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公司商务(造价)部门负责人:
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日期:
四、主要完成人情况
完成人排序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毕业学校
专业
毕业时间
文化程度
学位
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情况:
参加本项目研究的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
完成时间
对本项目主要实质性贡献
声明
本人对申报书内容及全部材料进行了审查,全部内容和材料属实,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月日
五、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单位排序
单位名称
分公司/项目部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电话
单位联系人手机
单位联系人邮箱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项目负责人邮箱
对推荐项目做
出的主要贡献
六、提交的技术材料及附件目录
按申报材料顺序提交的技术材料和主要附件目录
附件4:
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书
质量类(**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等级:
申报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工程性质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主要参建人员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推荐单位意见:
总工程师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工程简介
主要做法和特点
三、工程典型照片
四、参建单位
单位排序
单位名称
完成产值(百分率)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邮箱
单位公章
附录:
集团科技质量进步奖申报和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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