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医院输血科SO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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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医院输血科SO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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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立医院输血科SOP
输血科工作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接,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杜绝脱岗现象。
2.一般输血应预先填写血型申请单测定血型,需输血时再填写输血申请单,各申请单均应由医生逐项填写清楚(包括已测知的血型)。
急诊输血亦应同时将血型申请单及输血申请一并送血库,否则应拒收并立即通知有关医生补齐。
3.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后,应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血样所贴标签与申请单内容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配血交叉试验。
4.血库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医生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5.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液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作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并应即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6.病员血型确定后,原则上应配发同型血。
如急症输血,又一时无同型血,可酌情发给O型红细胞,最好是Rh阴性血。
紧急发血时,血袋上应标明未完成配血试验,同时,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
7.备用血液的申请,须按“输血申请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
8.血液一经领出,原则上不得退回。
如有特殊原因,且出库时间未超过半小时,血液保存完好,经输血科(血库)检查合格后方可酌情退血。
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
①对血液中心送来的血液及成分,必须进行核查,外包装应完好无损,标签填写完整,清楚,准确。
②每天检查贮血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如血浆层变色(变灰、变黑等)或出现气泡及絮状物,红细胞色泽变紫色等,不能发出使用。
严重脂肪型的血浆不能发出使用。
③病房已启封的及输剩的血及成分不能使用。
④过期的血液及成分不能使用。
⑤每天询问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相关疾病情况,并作详细记录,发现较严重的输血反应要追踪查因,发现输血后感染相关疾病要及时上报血液中心处理。
⑥每天定时观察贮血冰箱温度,并作记录,确保冰箱正常运行及贮血安全。
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启封血液或成份时,必须在超净工作台上进行,启封后的血液或成份必须立即输用。
超净工作台需定期清洁消毒。
⑧每批新购进的试剂必须进行质量鉴定,合乎要求才能用于试验。
⑨不定期与血液中心合作进行室间质控试验,确保我科交叉配血试验的稳定可靠,保障输血安全。
输血科配血工作制度
①交叉配血试验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②试验前及试验后必须做好查对工作,即查对病人的姓名、血型、标本联根号及献血员的姓名、血型、血袋编号。
③每次交叉配血时须鉴定病人的Rh(D)血型及用正、反定型法复查病人的ABO血型。
④配血试验统一采用盐水法加低离子强度聚凝胺法,必要时做抗人球蛋白配血。
⑤安排用血时,应执行先贮先用,成分优先的原则。
避免血液过期浪费。
⑥填写配血报告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准确。
⑦配血完毕必须做试验登记备查。
并收拾好所用物品,保持工作台面的清洁。
输血科发血工作制度
①必须由医护人员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②输血科凭输血处方发血,输血处方应有本院医护人员签名。
③发血时,发、取双方必须核对病人姓名、血型、住院号及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及血液成分类别。
核对完毕后,取血者办理签收手续。
④发、取双方认真核查血制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血液外观是否正常。
⑤血液发出,不得退回,如有特殊情况,血液出库时间在半小时内应与输血科联系,协商处理。
⑥输血过程中如发生输血反应,应把反应情况反馈输血科,并进行及时处理。
血液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l、入库:
(1)根据全院用血情况,每天向采供血机构申请订血,以维持一定的库血量,确保及时供血。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配合采供血机构送血人员认真核对所送血液的数量及质量无误后,共同在送血清单上签字,并保留“送血清单”,以备月底结算。
(3)血库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采供血机构送来的血液进行详细的分类登记或输入电脑存档。
(4)及时将血液按血型、采血日期及批号分别依次排列存放于规定的冰箱内。
(5)库血冰箱温度应控制在最佳温度环境中。
(6)库血冰箱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2、出库:
(1)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血时间的先后依次发血。
(2)发血时应认真核对血型、血袋编号、所需数量以及血液包装有无损坏或袋内有无异常。
(3)做好详细登记及统计工作。
(4)如遇特殊情况,除做好详细记录外,应及时向科室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输血前检查和交叉配血制度
1、“输血申请单”的检查:
(1)输血科(血库)须检查“输血申请单”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无误;
(2)检查是否符合输血适应症,必要时与申请医生联系,并作出必要建议;
(3)检查输血量是否按照“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经逐级审批。
2.血液标本的检查:
(1)检查血液标本的标签是否正确标记;
(2)核对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署名的受血者是否确实无误;
(3)检查受血者的ABO血型(必须作正、反定型加以确认);
(4)检查受血者的Rh血型;
(5)检查受血者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抗体;
(6)受血者应做的检查有:
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l/2、梅毒。
3、供体血的检查:
(1)检查、确认供体全血和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的ABO血型;
(2)检查是否标有Rh(D)血型,无误后方可选用。
4、交叉配血:
(1)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等血型适合的供体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2)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血小板和粒细胞)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
5.以上各类项检查均需有完备的登记和实验结果记录,登记与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输血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①本院临床用血由山东省血液中心供给,输血科按有关规定收领和发放,禁止不合格血液入库,不得私身采血。
(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者除外)。
②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份,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清洁和消毒一次。
每月对冰箱内空气培养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③储血室、超净工作台、血液治疗室每日紫外光管消毒空气40分钟,每月作一次空气培养监测。
④有输血不良反应者进入“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返回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
⑤患者在接受输血治疗一段时期内出现输血传染病症状,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丙肝、梅毒等。
除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外,应向供血机构书面报告。
⑥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服,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剂处理。
⑦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剌伤、应及时处理。
⑧试验后的玻片、试管、吸管须浸入“速消净”溶液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⑨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血液报废制度
1.严禁使用过期血液,过期血液必须隔离储存于规定的相应库中;
2.属于“血液检验性不合格”(阳性血)者,必须详细填写“血液报废记录表”,待科审查核对签字后,按《医疗废物处理规定》的传染性物品类处理;
3.属于“非血液检验性不合格”(凝血、脂血、溶血、过期、采集量不足等)者,必须按规定作好记录,按《医疗废物处理规定》的传染性物品类处理;
4.血液报废按《医疗废物处理规定》处理时,均必须作好完整的交接记录。
安全输血措施
按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2000]184号文件,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措施:
一、杜绝溶血性输血反应:
急性溶血性反应大都是由于责任心不强所致(如配错血、临床抽错血)。
迟发性溶血反应一般由于不规则抗体未能检测出来所致。
控制方法:
1.ABO血型、Rh血型初检(检验科);
2.复检ABO正定型、ABO反定型和Rh(D)血型;
3.抗体筛查,必要时做抗体鉴定;
4.交叉配血用盐水和聚凝胺配血法;
5.疑难配血加用卡式抗人球蛋白法等。
二、避免和减少输血不良反应。
1.成分输血。
根据病人实际需要,分别输入有关血液成分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等优点。
成分输血率达70%以上。
2.输用全血、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制品时,进行白细胞滤除,滤除率可
达99.8%,可避免或减少由白细胞所引起的,非溶血性热源反应,避免或减少经白细胞传播病毒;避免或减少因细胞碎片微聚物引起的肺栓塞;避免或减少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避免或减少输血相关免疫抑制。
3.积极开展自身输血。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输血科按有关规定,根据临床申请和病人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调配供血。
三、杜绝责任性差错发生。
1.经治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内容完整、准确,输血科不接受缺乏必要资料或内容不准确的申请单。
2.护士抽血时,一定要核准病人身份,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等,立即贴好标签,并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名。
3.血样送达输血科时,由送检医护人员和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4.输血科配血时,核对病人标本与申请单一致,检查血袋包装,标签填写内容;有效期及血液外观如颜色、凝块、颗粒、气泡、溶血等,正确无误时才可进行交叉配血。
5.《规范》二十四条规定。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用治疗盘端回。
6.《规范》二十五条规定: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结果以及血液外观,共同签字发出”。
四、保证血液质量。
1.储血条件、温度符合要求。
2.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五、输血不良反应处理。
按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处理,填写不良反应回报单送输血科(血库)。
交叉配血(凝聚胺法)
1.原理
凝聚胺(polymatching)法首先利用低离子介质降低溶液的离子强度,减少红细胞周围的阳离子云,促进血清(浆)中的抗体与红细胞相应抗原结合,再加入带亚电荷的高价阳离子多聚物-凝聚胺溶液,中和红细胞表面的负电荷,缩短细胞间距,形成可逆的非特异性聚集,并使IgG型抗体直接凝集红细胞。
加入中和液后,仅由凝聚胺引起的非特异性聚集,会因电荷中和而分散,而由抗体介导的特异性凝集则不会分散。
2.标本采集:
2.1标本种类:
抽取静脉血3-4ml待凝固后分离血清,将细胞配成5%盐水悬液将供血者血样以同样方法分离血清(浆)和红细胞悬液。
2.2标本要求:
抗凝和干燥管均可,如用抗凝血主张用EDTAK2(mg/dz)抗凝标本应无溶血,切标签齐全。
3.标本储存:
急诊标本30分钟内完成操作,标本应至4℃冰箱保存7天。
4.标本运输:
室温运输。
5.标本拒收标准:
细菌污染。
溶血标本,标签不齐全不能作测定。
6.试剂:
6.1试剂名称:
凝聚胺试剂(polymatching)
6.2试剂生产厂家:
(台资)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3试剂组成:
试剂1.低离子介质(LowLonicMedium,LIM).试剂打开使用后,可置室温贮存,未开封者2-10度贮存,有效期为2年。
试剂2.凝聚胺溶液(PolybreneSolution).贮存及有效期同上。
试剂3.重悬液(ResuspendingSolution).贮存及有效期同上。
试剂4.8.5%生理盐水。
7.仪器:
7.1血型血清索离心机:
XTL-4.7上海离心机械研究所
7.2离心机:
上海手术器械厂
7.3电热恒温水箱:
北京长源实验设备厂
7.4显微镜:
OLYMPUS(日本)
8.操作步骤及结果判断:
8.1供受者红细胞用生理盐水配成3-5%的细胞悬液。
加样量均为:
血清2滴,红细胞悬液1滴。
主管:
受血者血清+供者红细胞悬液;次管:
受者红细胞悬液+供者血清;(阴阳对照管另设)。
8.2各管分别加低离子介质0.6ml混匀置室温1分钟。
加凝聚胺溶液2滴,混匀,置室温15秒。
8.31000g(3000rpm),离心18秒,弃上清液,管底保留约2滴液体。
轻摇
试管,观察是否形成凝块。
如未形成凝块,则重做前面试验。
8.4加入2滴重悬液,轻轻混合,肉眼或显微镜下观察结果。
8.5凝块在1分钟内分散,试验结果为阴性,供受者血液配合;反之,如依照为不同强度的凝块,试验结果判为阳性,供受者血液不配合。
实验结果必须在3分钟内判读。
9.操作性能:
快速简便,特异性强,灵敏度较高,重复性好。
10.超出范围结果处理:
10.1细胞自凝:
在冬天气温较低时,某些病人血清中含有冷凝集素而导致交叉配血假阳性;遇此现象可用37℃-40℃生理盐水洗涤红细胞并置37℃水溶中轻轻摇动,观察结果。
10.2若病人血清(血浆)含有肝素,如洗肾患者能影响配血,须多加4-6滴polybrene溶液以中和肝素。
10.3红细胞悬液为5%为宜,过浓或过淡可使抗原抗体比例不适当,反应不明显易误判。
10.4各种原因引起的红细胞溶解,误判为不凝集,部分溶血时,可溶性血型物质中和了相应的抗体。
11.方法局限性:
11.1试管,滴管吸头和玻片必须清洁干燥,防止溶血。
11.2操作方法应按规定,先加血清,然后再加红细胞悬液,以便容易核实是否漏加血清。
11.3离心时间不宜过长或过短,速度不宜过快或过慢,以防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
11.4观察时应注意红细胞呈特异性凝集,继发性凝固及线状排列的区别。
ABO血型鉴定(生理盐水法)
1.原理
根据红细胞上有或无A抗原或/和B抗原,将血型分为A型、B型、AB型及O型四种。
A型红细胞膜上含有A抗原,B型红细胞膜上含有B抗原,AB型红细胞膜上含有A、B抗原,抗A、抗B试剂是分别针对A抗原和B抗原的特异性抗体。
可利用红细胞凝集试验,通过正、反定型准确鉴定ABO血型。
所谓正定型,是用已知的抗A、抗B试剂与受检者的红细胞混合时,与抗A试剂发生凝集者即为A型,与抗B分型试剂发生凝集者即为B型,与抗A、抗B试剂均发生凝集者即为AB型,与抗A、抗B试剂均不凝集者即为O型。
所谓反定型,是用已知A细胞和B细胞来测定血清中有无相应的抗-A或/和抗-B。
2.标本采集
2.1标本种类:
新抽取的抗凝血或手指末梢血和血清。
2.2标本要求:
2.2.1抗凝剂:
如用抗凝血,多主张用EDTAK2(㎎/dL)抗凝。
2.2.2用手指末梢血作血型检测时,最少样品量为100ul,如手指有
冻疮,则主张采耳垂血。
3.标本储存:
2小时内完成实验,室温放置下不超过8小时,4℃-8℃
保存不超过48小时。
4.标本运输:
室温运输
5.标本拒收标准:
细菌污染、溶血标本不能作测定
6.试剂
6.1试剂名称:
ABO血型检测试剂
6.2试剂生产厂家:
南京华欣药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6.3试剂组成
试剂1:
抗A分型试剂(蓝色),效价1:
128,2℃-8℃避光保存,室温放置不宜过久。
试剂2:
抗B分型试剂(黄色),效价1:
128,2℃-8℃避光保存,室温放置不宜过久。
试剂3:
5%A、B及O型红细胞盐水悬液,自制。
配制方法:
分别采取已知A、B、O三种血型的红细胞,经盐水洗涤3次,以压积红细胞配成不同浓度的红细胞悬液。
红细胞悬液的配制
悬液浓度(%)
压积红细胞(滴)
盐水(滴)
2
5
10
20
1
1
1
1
2ml(40)
0.8ml(16)
0.4ml(8)
0.2ml(4)
为了防止红细胞悬液敏感性不一致,可随机采取3个或以上的健康成人血液,按A、B、O型分别混合后,按上法制备。
7.操作步骤
7.1玻片法
7.1.1取清洁玻片1张(或白瓷板1块),用肥皂水刷洗后晾干,用蜡
笔划出小格,并注明A、B字样。
将抗A试剂、抗B试剂各一滴分别滴于玻片(或瓷盘)上A、B处。
分别取等体积待检血样(5%-10%红细胞悬液或全血)于抗A试剂和抗B试剂。
7.1.2另取洁净玻片1张(或白瓷板1块),用蜡笔划成方格,标明A
细胞、B细胞和O细胞,用滴管各加受检者血清1滴,再分别用滴管滴加A、B和O型试剂红细胞悬液1滴。
7.1.3用不同的竹签将分型试剂与待检血样调匀,同时不停的摇动玻
片(或瓷盘)并观察血型凝集(或溶血)反应。
如以玻片做试验时,也可用低倍镜观察结果。
7.2试管法
7.2.1取洁净小试管(内径10mm×60mm)2支,分别标上A、B字样,
用滴管分别向A管滴加抗A分型试剂1滴。
向B管滴加抗B分型试剂1滴。
向A、B管各滴加待检血样的5%红细胞悬液各1滴,混合。
7.2.2另取洁净小试管(内径10mm×60mm)3支,分别标明A、B和
O细胞。
用滴管分别加入受检者血清1滴于试管底部,再分别以滴管加入A、B和O型5%红细胞悬液1滴,混合。
7.2.3摇匀后以1000转/分的速度离心1分钟判定结果。
将试管轻轻
摇动,使沉于管底的红细胞浮起,先以肉眼观察有无凝集(或溶血)现象。
如肉眼不见凝集,应将反应物倒于玻片上,再以低倍镜检查。
8.结果判断
8.1观察结果时既要看有无凝集,更要注意凝集强度,此有助于A、
B亚型、类B或cisAB的发现。
8.2凝集强度判断标准:
4+=红细胞凝集成一大块,血清清晰透明。
3+=红细胞凝集成数小块,血清尚清晰。
2+=红细胞凝块分散成许多小块,见到游离红细胞。
1+=肉眼可见大颗粒,周围有较多游离红细胞。
±=镜下可见数个红细胞凝集在一起,周围有很多游离红细胞。
MF=混合凝集外观是指镜下可见少数红细胞凝集,而绝大多数红细胞仍呈分散分布。
-表示阴性,镜下未见凝集,红细胞均匀分布。
8.3按下表报告受检者红细胞ABO血型
ABO血型正反定型结果
分型血清+受检者红细胞
受检者
受检者血清+试剂红细胞
抗-A
+
—
—
+
抗-B
—
+
—
+
抗-A+B
+
+
—
+
血型
A
B
O
AB
A细胞
—
+
+
—
B细胞
+
—
+
—
O细胞
—
—
—
—
9.临床意义:
输血、器官移植与亲子鉴定
10.操作性能:
快速简便、特异性强、灵敏度高、重复性好。
11超出范围结果处理
11.1红细胞自凝:
冷凝集系增高是最为常见原因。
应用37℃-40℃的
生理盐水洗涤红细胞可去除红细胞表面附着的导致红细胞凝集的冷集素。
11.2正反定型结果不一致原因
11.2.1分型血清效价太低、亲和力不强。
如抗—A血清效价不高,可
将A亚型误定为O型,AB型误定为B型。
11.2.2红细胞悬液过浓或过淡,抗原抗体比例则不适当,使反应不明
显,误判为阴性反应。
11.2.3受检者红细胞上抗原位点过少(如亚型)或抗原性减弱(见于
白血病或恶性肿瘤)以及B类或cisAB等。
11.2.4受检者血清中蛋白紊乱(高球蛋白血症),或实验时温度过高,
常引起红细胞呈缗钱状排列。
11.2.5受检者血清中缺乏应有的抗—A和抗—B抗体,如丙种球蛋白缺乏症。
11.2.6各种原因引起的红细胞溶解,误判为不凝集,部分溶血时,可
溶性血型物质中和了相应的抗体。
11.2.7由细菌污染或遗传因素引起多凝集或全凝集往往是正反定型
不符的原因。
11.2.8血清中有意外抗体,如自身抗—I,常引起干扰。
11.2.9老年人血清中抗体水平大幅度下降。
11.3正反定型结果不一致的解决方法:
11.3.1另从受检者采取1份新鲜血液标本,这样可以纠正因污染或搞
错样本造成的不符合。
11.3.2将红细胞洗涤数次,配成2%盐水细胞悬液,用抗—A、抗—B、
抗—AI,抗—A+B及抗—H做试验可以得到其它有用的信息。
11.3.3对受检红细胞作直接抗球蛋白试验,如结果呈阳性,表示红细
胞已被抗体致敏。
11.3.4用A1、A2、B、O红细胞从自身红细胞检查受检血清。
如果
怀疑是抗—I,用O型(或ABO相合的)脐血红细胞检查。
11.3.5如果试验结果未见凝集,应将细胞及血清试验至少在室温和
4℃放置30min,用显微镜检查核实。
11.3.6如疑为A抗原或B抗原减弱,则可将受检红细胞与抗A或抗
—B血清作吸收及放散试验以及受检者唾液作A、B、H血型物质测定。
后者只对80%HAB分泌型的人有用。
11.3.7如试验结果红细胞呈缗钱状排列,加等渗盐水1滴,混合。
往
往可使缗钱现象消失。
应注意不应先加盐水1滴于受检者血清中而后和红细胞作试验,以免使血清中抗体被稀释。
11.3.8如受检者为A型血而疑为有类B抗原时,可用下列方法进行鉴别:
11.3.8.1观察细胞与抗—A及抗B的凝集强度,与抗A的反应要比抗
—B的反应强。
这种区别用玻片法作试验更为明显。
11.3.8.2用受检者红细胞与自身血清作试验,血清中的抗—B不凝集
自身红细胞上的类B抗原。
11.3.8.3检查唾液中是否有A、B物质,如果是分泌型,可检出A物
质而无B物质。
11.3.8.4核对患者的诊断,类B抗原的形成与结肠癌、直肠癌、革兰
阴件杆菌感染有关。
12.方法局限性
12.1分型血清质量性能符合要求,用毕后,应放置冰箱保存,以免细菌污染。
12.2试管、滴管和玻片必须清洁干燥,防止溶血。
12.3操作方法应按规定,一般应先加血清,然后再加红细胞悬液,
以便容易核实是否漏加血清。
12.4按理IgM抗—A和抗—B与相应红细胞的反应温度以4℃为最
强,但为了防止冷凝集现象干扰,一般仍在室温(20℃-24℃)内进行试验,37℃可使反应减弱。
12.5离心时间不宜过长或过短,速度不宜过快或过慢,以防假阳性
或假阴性结果。
12.6观察时应注意红细胞呈特异性凝集、继发性凝固以及缗钱状排列的区别。
12.7判断结果后应仔细核对、记录,避免笔误。
12.8试剂一旦发现浑浊不得使用。
12.9制红细胞悬液时防止自凝现象。
13.参考文献
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编.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三版).1997,89-92
ABO正定型和Rh血型鉴定
(微柱凝胶检测法)
1.原理
ABO血型系统的红细胞遗传表型是根据每个人红细胞上是否存在A和/或B抗原以及血清中相应的抗体来决定的,将人分为四种血型:
A型、B型、AB型和O型。
红细胞上有A抗原的A型血清中有抗B,红细胞上有B抗原的B型血清中有抗A,红细胞上有A和B抗原的AB型血清中无抗A和抗B,红细胞上无A和B抗原的O型血清中有抗A和抗B。
Rh血型系统的鉴定是根据是否存在D抗原来决定的。
微柱凝胶检测法是凝胶分子筛技术和免疫学抗原抗体反应相结合的产物,通过调节凝胶(葡聚糖)的浓度,控制凝胶间隙大小,只允许游离红细胞通过,从而达到分离游离红细胞和凝集红细胞的目的。
如果红细胞沉积在凝胶管底部,表明红细胞未发生凝集,即凝集实验阴性;如果红细胞聚集在凝胶上部或中部,表明红细胞发生凝集,即凝集实验阳性。
2.标本采集
2.1标本种类:
新抽取的抗凝血
2.2标本要求:
2.2.1抗凝剂:
EDTA(浓度15g/L)或枸橼酸钠(浓度32g/L)抗凝
2.2.2采血量:
至少不低于5ml的静脉血(加入试管后注意于抗凝剂混匀)
2.2.3离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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