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 文档编号:30343857
- 上传时间:2023-08-13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3.89KB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化肥产业实体经济,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尿素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交易所市场内进行交易的尿素商品的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执行。
交易所、交易商、指定交收仓库、交收厂库、指定提货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交易日是指按照交易所规定进行现货交易的时间。
交收日是指除去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交易日。
交易商可在每个交易日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当日的交收申报。
第四条交收申报方式包括“提交方式”及“响应方式”。
“提交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过选择商品的交收申报信息以及填写申报数量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将等待交收配对,未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展示在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中,已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不展示。
“响应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直接响应所展示的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并填写申报数量进行申报,申报成功的同时完成交收配对。
第五条尿素指定生产企业是指交易所认可的、能生产符合尿素现货电子交易合同规定产品的生产企业。
第六条尿素指定交收品牌是指由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经交易所公示的允许进行实物交收的尿素品牌或商标。
尿素指定交收品牌详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收品牌》,参见交易所公告。
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交收品牌的尿素才能用于交易所的实物交收。
第七条尿素指定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尿素电子交易合同提供现货交收及仓储服务的仓储企业。
指定交收仓库信息以交易所公示为准。
第八条尿素指定交收厂库(以下简称厂库)是指经交易所批准并指定为尿素交易履行实物交收的尿素生产企业。
交易所交易的尿素品种的指定交收厂库参见交易所公告。
尿素指定提货点(以下简称提货点)是指交易所公布的指定交收仓库、厂库以外的尿素农资超市提货地点。
提货点由尿素生产企业下属销售公司管理,可以办理尿素提货业务。
(1)提货点供货能力是指提货点当天可供提货的货物数量。
(2)提货点、提货点地区差价、提货点供货能力、提货费用等相关信息由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网站上公布。
(3)农资超市提货点只供应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宜化牌尿素。
(4)买方申报交收时,交收申报数量小于等于10吨的应选择在农资超市提货点提货,不得选择在仓库、厂库提货。
第九条《仓库存货凭证》是指交易商将符合交易所尿素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商品交付仓库保管后,由交易商申请、仓库核对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的记载该批商品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的权属凭证。
电子《仓库存货凭证》是指在交易所电子交收系统中生成的规定格式的《仓库存货凭证》。
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尿素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十条《厂库存货凭证》是指经交易所审核批准,由尿素生产企业下属销售公司在交易所电子交收系统中开具的记载该尿素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尿素电子交易合同(示范)规定的一定数量的尿素有效凭证。
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厂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尿素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十一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或《厂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生成的电子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加相关提货证明到对应仓库、厂库、或者提货点去提取。
第十二条申报尿素卖交收的交易商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尿素经营资质及与尿素相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
拟申报卖出交收的交易商需将其持有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或者《厂库存货凭证》交由交易所审核确认后方能提出凭证记载数量内的交收申报。
持有尿素买入方向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商均可申报买入交收。
第二章《仓库存货凭证》的生成与注销
第十三条尿素的入库流程
(一)入库申请
1、交易商向仓库发货前,应当按仓库要求向其提出《尿素入库申请单》(见附件一)。
申请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商品名称、品牌、重量、生产日期、质量证明书的批次编号等,并加盖交易商单位公章发送至仓库。
2、仓库审查交易商的入库申请,并根据实际库容情况和交易商意愿,在一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交易商的入库申请,并指定入库时间。
(二)货物入库
1、经批准的入库申请,交易商应按照仓库通知的发货时间、放货指令向指定仓库发货。
因故未能按时发货入库的交易商的入库申请将被自动取消,如需继续办理入库,需要重新向仓库提交入库申请。
2、交易商申请入库的商品必须满足《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并附有交易所指定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批次编号应与对应实物的批次编号相一致。
质量证明书为原件的,可直接提供原件;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的,交易商需在质量证明书加盖交易商鲜章。
3、货物运抵仓库后,仓库按规定对到货进行验核,验收实物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的质量证明书的批次编号应与对应实物的批次编号相一致;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以及该批产品的质量测试结果和质量检验结论等信息。
(2)到库实物为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交收品牌的产品;
(3)包装袋产品标志要求:
尿素包装袋应为原生产厂家或其认可的包装,包装袋上应印有该产品的标志。
标志中包括:
商标、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产品标准号、产品牌号及净重。
(4)产品包装要求:
袋装产品每袋净重40Kg或50Kg标准包装,无溢短。
包装材料应保证产品在多次运输、码放、贮存时不污染和泄漏,并能防潮、防尘。
如尿素包装出现破包、污染、包装及产品标志不合格情况,不得入库。
(5)重量以实物包装袋上标明的净重为准。
(6)尿素生产日期以厂家产品质量证明标明的日期为准,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尿素不得用于实物交收。
同一批货物有多个生产批号的,按最早的生产批号确定该批货物的生产日期。
4、货主按照仓库要求办理货物入库后,凡符合以上验核条件的货物方可生成交易所电子《仓库存货凭证》。
5、货物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当到仓库监收;货主不到仓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仓库验收结果。
6、按照具体仓库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的仓储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仓库相关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所公告。
第十四条《仓库存货凭证》的生成及注销
(一)《仓库存货凭证》的生成
1、交易商货物入库后,在电子交收系统中上传《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电子交易合同(示范)》规定的质量证明书并填写相关货主信息,申请并提交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仓库根据实际入库货物及质量证明书对交易商在电子交收系统中申请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进行核对,核对后提交交易所登记确认;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方可生效,对应的商品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2、每一《仓库存货凭证》对应的尿素,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质量标准的产品组成,且以该组产品中生产日期最早的产品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库存货凭证》对应的生产日期;系统默认以最早生产日期起的6个月为该批尿素《仓库存货凭证》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存货凭证不得用于交收。
(二)《仓库存货凭证》的注销
1、交易商可向交易所申请注销其持有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电子《仓库存货凭证》方可注销。
2、交收匹配成功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在交易所将其转换为电子《仓库提货单》后,自动作废并经由交易所注销。
第十五条仓库尿素出库
1、买方办理提货时,买方提货人应携带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电子《仓库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到对应的仓库办理提货手续。
仓库根据电子《仓库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及买方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为买方办理提货事宜。
2.买方可以委托仓库代为发运(运费标准另行公布)。
也可以自行到仓库提货或委托第三方提货。
买方委托仓库代为发运时,买方应当到仓库监发;买方不到仓库监发的,视为认可仓库发货无误。
第三章《厂库存货凭证》的生成与注销
第十五条《厂库存货凭证》的生成
1、尿素生产企业下属销售公司生成《厂库存货凭证》前,须在交易所电子交收系统中申请并提交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电子《厂库存货凭证》并上传相应的《质量证明书》,指定交收厂库根据入库货物真实情况对销售公司在电子交收系统中申请的《厂库存货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异议后提交交易所审核;交易所综合考虑厂库的额定库容及日发货量水平,在一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厂库存货凭证》的申请。
经交易所登记确认后的《厂库存货凭证》方可生效,对应的尿素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2、每一《厂库存货凭证》对应的尿素,在买方货物出库时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品牌、同一质量标准的产品组成,且该组产品中生产日期最早的产品截止到产品出库前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六条《厂库存货凭证》的注销
《厂库存货凭证》的注销是指持有电子《厂库存货凭证》的尿素生产企业下属销售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将其注销,或者交收匹配成功后交易所将其转换为对应的《厂库提货单》,由交易所办理《厂库存货凭证》退出流通的过程。
第十七条厂库尿素出库
1、厂库尿素出库是指交收配对成功以后,厂库向持有《厂库提货单》的买方发送货物的过程。
买方可以选择到厂库自提或者委托厂库配送货物。
(1)买方自主提货时,厂库对提货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
(2)委托厂库配送时,应当及时填制《厂库提货出库确认单》或其他形式的货物出库凭据,同时将收到的厂库提货单加盖货讫专用章,与厂库留底配对,妥善保管备查。
(3)厂库按照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速度发货或者按照日发货量发货。
2、厂库按照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速度发货。
(1)买方采用现金结算方式时,协议发货日期不得超过D3日之后10个自然日,否则由厂库强制转移到其它仓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2)买方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协议发货日期不得超过D6日之后10个自然日,否则由厂库强制转移到其它仓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3、厂库按照各个厂库日发货量发货。
(1)如果有多个买方同时提货,且提货总量超出厂库的日发货量时,厂库应根据各个买方的提货数量按提货量比例安排同时发货,每日发货量不得低于规定日发货量。
(2)买方采用现金结算方式时,发货日期期限为不得超过D3日之后10个自然日。
且厂库需在D3日开始发货。
(3)买方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发货日期期限为不得超过D6日之后10个自然日。
且厂库需在卖方收到承兑汇票的第二日开始发货。
4、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货或者安排厂库完成所有发货,买方承担相应的仓储费(仓储费标准见公告)。
5、厂库未在发货日期期限内按照买方计划完成所有货物的发货,厂库需向买方支付赔偿金为(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赔偿金金额=1元/吨·天×未发货物数量×超过发货日期期限天数
6、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发货或提货时,厂库和买方无需支付赔偿金。
第四章尿素的交收流程
第十八条尿素的现货交收流程
尿素的现货交收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将交收配对成功之日定义为D1交收日(以下情况例外:
非交收日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D1交收日为相应的下个交收日),交收配对成功之后的连续交收日分别记为D2、D3、…、DN交收日。
(一)交收申报
1、9:
00-11:
30,13:
30-16:
00,持有尿素电子交易合同的卖方交易商和买方交易商(以下简称卖方和买方)以交易所规定的形式提出交收申报。
(1)卖方交收申报
卖方在交收申报时,须在交易所电子交收系统中备足经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合法有效的存货凭证。
卖方采用“提交方式”申报交收时,应按照交易所规定选取已有的有效存货凭证并提交交收申报信息,包括商品的生产企业、品牌、数量以及提货地点信息等,申报数量必须是交易所规定的最小交收申报数量的整数倍,且不超过其有效存货凭证对应的货物数量。
卖方采用“响应方式”申报交收时,应按照交易所规定选取已有的有效存货凭证并填写响应数量,响应的交收申报数量不超过其有效存货凭证对应的货物数量,系统仅展示与其响应的买方交收申报信息(数量除外)一致的有效存货凭证供卖方选择。
系统接受卖方的交收申报请求后,系统立即冻结相应数量的存货凭证。
(2)买方交收申报
买方采用“提交方式”申报交收时,应按照交易所规定提交交收申报信息,包括商品的生产企业、品牌、数量以及提货点信息等,申报数量必须是交易所规定的最小交收申报数量的整数倍;若买方提交交收申报信息时选择“任意”项,则该项信息视为在电子交易合同规定范围内接受卖方的任意商品。
买方采用“响应方式”申报交收时,应按照交易所规定填写响应数量,响应数量必须是交易所规定的最小交收申报数量的整数倍。
系统接受买方的交收申报请求后,系统立即冻结相应数量的全额货款(按上一交易日交收结算价计算)的20%作为交收保证金。
2、16:
05前,交易所即时将卖方和买方当日提交的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信息在交易系统中予以展示。
3、交收申报对应的电子交易合同将暂时被冻结,交易时间内不可以转让。
撤销的交收申报对应的电子交易合同将被解冻,交易时间内可以转让。
4、16:
00前没有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16:
05前可以撤销,撤销的交收申报对应的资金或存货凭证将被解冻。
未撤销的交收申报将继续参与电子交易系统在当日16:
05-16:
15的交收配对,期间交收申报不可以撤销。
当日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16:
15后自动撤销。
(二)交收配对
1、16:
00前的交收配对
当买方和卖方的交收申报信息(除申报数量)完全一致时,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对双方的交收申报按申报数量小的一方的数量即时成交。
卖方须向买方提交符合交收申报信息的商品。
2、16:
00-16:
05(不包括16:
05时),买方和卖方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形式只可撤销当日16:
00前未成交的交收申报,但不可提出交收申报。
3、16:
05-16:
15的交收配对
(1)16:
05时,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对16:
00前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按“时间优先”和“实现当日交收最大化”的原则进行集中配对。
卖方提交符合其自身交收申报信息的商品,买方不得拒收。
(2)16:
05-16:
15(不包括16:
05时),中间仓交易商对当日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进行中间仓交收申报。
若当日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为买入方向的交收申报时,中间仓申报成交后,中间仓交易商需提交符合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尿素,买方不得拒收。
若当日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为卖出方向的交收申报时,中间仓申报成交后,卖方提交符合其自身交收申报信息的商品,中间仓交易商不得拒收。
4、对于成交的交收申报,交易所将实物交收通知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至该交易商的交易终端上;对于未获得成交的交收申报,在当日16:
15后自动撤销,该交易商将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获得延期交收补偿金。
5、对于交收申报配对成功的买方和卖方,应按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交付货物价值(按配对当日交收结算价计算)的20%作为交收保证金,同时交易所清退其相应电子交易合同订货保证金。
(三)买方提交交收需求信息
1、在D1交收日24:
00前,买方须在交易所电子交收系统中提交交收货物的提货人信息、提货方式、提货地点信息、开票信息及结算方式等。
2、若买方在D1交收日24:
00前未经交易所电子交收系统提交交收意向,默认买方采用现金结算及自提方式,相关发票信息买方需自行联系卖方,且交收阶段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自行承担。
(四)卖方结清仓储相关费用
卖方必须在D2交收日11:
00前与仓库结清截至D3交收日的所有仓储相关费用。
(五)买方交款
1)现金结算:
买方在D2交收日11:
00前,买方应在自己的交易账户中备足应交收货物的剩余货款(按配对当日交收结算价计算)。
交易所确认买方备齐货款后,在D2交收日14:
00前冻结该货款。
2)承兑汇票结算:
买方在D6交收日14:
00前,将合格、足额的承兑汇票(贴现值以交易所公示为准)交付至卖方(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差),卖方向交易所发确认函。
交易所收到确认函后释放买方交收保证金。
3)买方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须遵守《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尿素交收承兑汇票结算注意事项》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开具提货单、买方获取提货凭证
交易所冻结买方全部货款且卖方结清与仓库的所有仓储费用后,交易所根据卖方提交的电子存货凭证向买方生成电子提货单。
买方凭电子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加相关提货证明到货物所在库提货。
(七)买方办理提货、委托配送等衍生服务
1、买方到仓库、厂库或者提货点自提
(1)买方选择仓库、厂库自提
买方提货人应携带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提货码在收到电子提货单之日起至D3交收日16:
00前(含D3交收日)到仓库、厂库办理提货手续,D3日24:
00后的仓储费由买方承担,D3日24:
00后买方仍未办理提货手续视为委托仓库、厂库代为保管,且视为买方对货物数量、质量无异议。
(2)买方选择农资超市提货点自提
买方需就提货数量在D2交收日与提货点确认提货时间,并携带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提货码在收到电子提货单之日起至D3交收日16:
00前(含D3交收日)到对应的提货点办理提货手续,提货费用详见交易所公告。
D3日24:
00后的仓储费由买方承担,D3日24:
00后买方仍未办理提货手续视为委托提货点代为保管,且视为买方对货物数量、质量无异议。
2、买方委托仓库、厂库配送
配送是仓库、厂库的衍生服务,买方交易商可委托仓库、厂库配送,衍生服务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物流配送涉及的纠纷由买卖双方协议商定,交易所不接受配送服务的纠纷处理。
(八)买方办理转存
1、货物在仓库的,买方可申请办理转存,应在D3交收日16:
00之前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收系统提交转存申请,一旦提交转存申请则视为买方对货物质量、数量无异议,经仓库验核货物后根据实际库容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交易所审核批准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对应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
若买方货物不符合交易所生成《仓库存货凭证》要求或仓库库容不允许,则买方货物不得转存。
转存期间,转存货物的仓储费用由货主承担,仓储费用详见交易所公示。
2、转存商品须为符合尿素质量指标的产品,转存生成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的有效期为以该批次尿素生产日期计量,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尿素,不得用于实物交收,转存尿素须在有效期内完成交收,逾期仍未在交易所完成交收的必须办理出库。
3、货物在厂库、农资超市提货点的,不允许转存。
(九)卖方收货款
1、现金结算:
买方在D3交收日16:
00前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数量无异议,交易所在确认卖方已经结清截至D3交收日的所有仓储费用后,于当日将买方货款划转到卖方账户上。
承兑汇票结算:
买方在D6交收日16:
00前,将合格、足额的承兑汇票(贴现值以交易所公示为准)交付至卖方(不足部分采用现金补差)。
2、若买方在D3交收日16:
00前对交收货物的质量、数量提出异议,待争议得到解决,且卖方结清仓储相关费用后,交易所将对应货物的货款划转到卖方账户上。
第十九条增值税发票
1、卖方在D15交收日前(含D15日)根据买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给买方。
买方确认卖方增值税发票无误后,或买方未在D15交收日前(含D15日)提出增值税发票异议,交易所将清退卖方的交收保证金。
2、若买方对货物的数量及质量有争议,待争议得到解决后再开具发票。
第五章争议与违约处理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若买方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当在D3交收日16:
00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交收的尿素无异议,交收过程按程序进行,交收完成前交易所不再受理交收尿素有异议的申请。
(一)质量争议处理
1、买方选择到仓库、厂库及提货点自提的,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需当面与仓库、厂库、提货点人员核实,仓库、厂库、提货点负责当场调换。
货物离库后,交易所不再受理交收尿素有质量异议的申请。
2、买方选择委托仓库、厂库代为配送的,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需当面与配送人员核实,对异常处进行拍照取证,确认取证后当场联系仓库、厂库确认调换货物事宜。
仓库、厂库在5个工作日内免费调换破损的货物,并承担相应运费。
如调换的货物仍不合格,买方可以拒收货物,仓库、厂库无条件退全款。
买方验收确认签字或委托他人代签收后,交易所不再受理交收尿素质量异议的申请。
3、买卖双方的质量争议未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应在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范围内共同确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如果买卖双方在确定质量检验机构上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交易所协助确定一家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依据。
(二)数量争议处理
1、买方选择到仓库、厂库、提货点自提的,如发生数量缺失,需当面与仓库、厂库、提货点工作人员核实,仓库、厂库、提货点负责当场补齐货物数量。
货物离库后,交易所不再受理交收尿素有数量异议的申请。
2、买方选择委托仓库、厂库代为配送的,如发生数量缺失,需当面与配送人员核实,对实收货物进行拍照取证后当场联系仓库、厂库确认补发货事宜。
仓库、厂库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缺失的货物,并承担相应运费。
买方验收确认签字或委托他人代签收后,交易所不再受理尿素有数量异议的申请。
3、买卖双方的数量争议未能协商解决的,由国家认可的计量机构进行最终重量计量;如果买卖双方在确定计量机构上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交易所协助确定一家计量机构进行重量计量,该计量机构出具的计量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依据。
(三)质量、数量纠纷中的责任方承担检验及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若检验结果不符合交易所规定交割标准的,卖方构成交割违约。
具体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2、若检验结果符合交易所规定交割标准的,买方按尿素合约规定的延期交割补偿金费率向卖方支付从D3交割日开始至异议解决之日的延期交割补偿费(以D1交割日结算价及交割配对成功的数量计算)。
(四)发票争议处理
1、因买方提供错误开票信息,导致卖方重新开票的,买方须在收到发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邮戳为准)重新提供正确的开票信息,并将错误发票寄回,卖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2、因卖方开具错误发票,导致买方申请重新开票的,卖方须在收到买方错误发票的2个工作日内(以邮戳为准)重新开具正确发票,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3、买卖双方协商重新开具发票的按照买卖双方协商执行。
第二十一条违约处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交收违约:
1、在规定交收期限内,卖方未交付存货凭证或交付的存货凭证对应货物重量不足的;
2、在规定交收期限内,买方未能足额支付货款的;
3、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交易所规定质量标准的;
4、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开具与交收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若买卖双方协商后,买方同意延期开具发票的情况除外)。
(二)计算买、卖方交收违约合约数量的公式为:
卖方交收违约合约数量=应交货物数量-已交货物数量
买方交收违约金额=应交货款-已交货款
(三)发生交收违约后,交易所于违约发生当日以书面、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违约方和相对应的守约方。
(四)违约处理办法
1、卖方单方面构成交收违约的,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商品含税货款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同时终止卖方交收违约合约的交收,交易所退还买方相应数额的货款;
2、买方单方面构成交收违约的,买方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终止买方交收违约合约的交收,交易所退还卖方相应数量货物的提货单。
3、若买卖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按最大违约合约部分终止交收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各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充当交易所风险准备金。
4、交易所设立客户诚信档案,买方或卖方构成交收违约的,交易所在客户诚信档案予以记录,限制或严控其尿素进入交易所市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交易商资格。
第二十二条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 渤海 商品交易所 尿素 办法 暂行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