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队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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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队管理制度汇编
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2019年1月
前言
我单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使我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为更好的实施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我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统一和完善的编制,并将严格贯彻执行。
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
对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为提升我队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稳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在编写过程中,因水平有限编写中难免有错漏和不足之处,希望本单位职工在学习执行过程中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希望各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得到补充丰富和完善。
第一章掘进专业基本建制
第一节业务范围
井下开拓与掘进的工程质量、工作面各系统管理、机电设备的使用、机电设备的维修和检修、技术及小改小革、职工培训、材料费用、成本管理;同时加强巷道维修、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二节职责
1、健全队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2、根据矿上下达的生产计划,向各班组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任务。
3、严明劳动纪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4、组织点班上的经济核算,厉行节约,减少材料消耗,降低成本。
5、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普及新工艺、新技术,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6、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安全、快速地完成生产任务。
7、组织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和专业技能。
8、负责完成矿上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三节建制情况
1、根据所管辖的职责范围,和实际工作中所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用“三、八”制的劳动组织形式,具体分为队管理人员、生产班人员(八点班、四点班、零点班)、机修班人员。
2、具体岗位和人数配备情况如下表:
队长
跟班队长
技术员
核算员(兼材料员)
1
6
2
1
3、根据以下配置每个掘进工作面22人能满足一个工作面安全生产需要,具体岗位和人数配备如下表:
班别
跟班
队长
班
长
掘进
工
运料
工
刮板运输
机司机
皮带运输
机司机
灭尘
工
机电
工
合计
6点
1
1
6
2
4
1
1
1
13
14点
1
1
6
2
4
1
1
1
13
22点
1
1
6
2
4
1
1
1
13
4、机修班组人员15人,具体岗位和人数配备如下表:
班长
跟班
其它
合计
1
3
7
11
第四节掘进队分级管理机制
1、掘进队实行分级管理机制,由队长向下依次分级进行管理。
各级干部及岗位必须搞好本职工作和安全生产任务,同时各级必须相互配合、协调管理,确保本队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完成。
2、分级管理示意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第一节安全生产目标
1、掘进及巷道维护生产任务完成矿下达指标。
2、加强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零敲碎打事故。
4、杜绝重大机电设备事故。
5、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6、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二级。
7、建设本质安全型班组。
第二节组织机构
一、采掘专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区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第三节实施方案
一、安全文化理念:
1、安全制度贵在坚持,安全管理贵在到位,安全责任贵在落实,安全监督贵在公心。
2、违章作业就是自杀,违章指挥就是杀人,对违章作业不制止就是见死不救,对违章指挥不惩处就是纵容杀人。
3、抓安全要有决心,抓质量要有恒心,抓“三违”要有狠心,抓、帮、教要有耐心。
4、违章的活不能听,冒险的活不能干,带血的钱不能拿,违纪的事不能办。
二、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安全第一”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工作是我们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
安全是我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安全第一”的实质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其目的就是关爱生命,珍惜人生。
三、强化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1、组织生产正规化:
依据作业规程规定进行定岗、定责、定人,实行一人、一岗、一责。
各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2、职工操作规范化:
所有岗位都有工作标准,职工要规范作业行为,依照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上标准岗,做标准事,干标准活,始终坚持以一颗平常之心对待每一项工作。
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努力,踏踏实实。
每下一个井解决一件事,解决一件事就是消除一个隐患,一步一个台阶,换来不平常的业绩。
3、工程质量标准化: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执行说明2017年》进行施工。
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严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4、安全体系网络化:
每班设跟班队长、群检员各一名,每组设一名班长,分别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5、安全教育制度化:
按照相关制度,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将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各班组职工中,依照培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技术及知识的更新。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复审、实施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由掘进队的技术人员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2、根据生产接续时间要求,由技术部下达规程编写通知。
3、技术人员接编制通知后,按照分工向有关科室索取资料。
4、有关科室必须积极组织有关资料的编制,确保资料“先进、科学、合理”。
5、技术人员根据科室提供的各类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6、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3)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宋体)、页面布局(A4纸)格式编制。
(4)作业规程编制要求无错、漏字、语句不通及漏页现象。
(5)统一采用AutoCAD绘图软件进行绘图,标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二)作业规程的审批:
1、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监等科室进行会审,会审后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进行汇总编制,然后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执行。
2、掘进作业规程在施工前审签完毕,并在开工前送至有关单位。
3、掘进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生效。
(三)作业规程的传达贯彻
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由掘进队组织传达学习,执行签字制度,不许他人代签。
2、掘进队所有在职参加井下作业人员(编制、会审人员除外)必须参加作业规程内容的考试。
凡考试不及格或不听传达者不得参与施工,由安管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作业规程复审
1、作业规程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在作业规程实施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现场情况,当工作面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规程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变更与作业现场不符的内容,补充相应的技术措施,使之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修改补充的内容及时贯彻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
2、为了及时掌握作业规程与现场作业不符内容,由生产技术部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每两个月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3、生产技术部针对复审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使作业规程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适用性,合理指导生产。
(四)作业规程的实施
1、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经相关领导及会审单位负责人签字生效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按规程和措施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由安管部人员监督检查,其他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按规程措施规定的安全技术原则抓好落实,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
二、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2、如需地测单位提供资料时,必须提前联系。
3、与掘进队的业务联系:
(1)地测单位需向本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联系地测单位,通知地测单位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单位。
(3)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掘进队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人员。
(4)掘进队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地测单位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掘进队。
(5)巷道贯通20米前,地测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向掘进队及通风等部门下发巷道贯通通知单。
4、地测人员要对设计及施工放线进行检查验算后方可放线,如有异议及时向技术部及分管副总反映。
5、掘进工作面遇断层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地质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查看,升井后将构造情况填图,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在井下掘进中,如遇到突水、断层等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水文、地质人员解决,以保证安全作业。
7、技术部负责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每月5日前编制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并下发掘进队。
同时,对于掘进工作面可能出现的地质构造及水害随时预测预报。
8、地测部门根据施工进度,掘进工作面在过断层、构造带50m前下发地质水文预测预报。
9、井下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方地质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或与已掌握的地质资料出现偏差、不符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立即补发地质预测预报。
10、井下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方存在岩溶陷落柱、老巷道、采空区、老钻孔等水害隐患时,要提前60m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11、井下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时,要立即下发地质预测预报。
12、井下揭煤巷道距50m前下发地质预测预报通知书,距20m前根据钻探资料发现地质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下发揭煤预报。
距小于10m时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边探边掘。
13、井下需要进行探、放水的掘进工作面,提前编制《探放水设计》。
根据生产施工进度,在距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位置60m前下发水情、水害隐患通知书。
14、地测防治水临时预测预报要具有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并由矿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相关领导签字后生效,下发至本单位。
15、防治水临时预测预报内容完整,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地质问题描述准确,具有可执行性。
掘进队接到防治水预测预报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内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措施,防止各类防治水事故的发生。
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为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掌握工作面顶底板活动和来压规律,为工作面支护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工作面有效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发生,为此特制定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如下:
(一)总则:
1、掘进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基层矿压观测领导小组,并根据规定参数、采集周期及时采集矿压参数,每月月底编制矿压分析报告报技术部。
2、矿压工程观测原始数据和参数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技术部根据各队所报数据及工作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
30%。
4、矿压观测原始数据和分析结果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掘进队矿压观测领导小组的职责范围:
1、掘进队队长负责矿压观测的管理。
2、巷道掘进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布置测点进行观测。
3、巷道测点必须编号、挂牌管理,测量数据必须与牌板一一对应。
4、每次监测数据要有分析结果,实行监控、分析、措施制定、责任落实过程闭环管理。
5、工作面测点变化量一次测量值超过20mm,累计变化量超过100mm的,要及时上报技术部。
6、巷道施工结束后,归类所有矿压资料,由技术部牵头移交。
(三)掘进队现场矿压观测管理办法:
1、新布置测点10天,每天对测点数据采集一次,超过10天后,测点每 7 天观测一次。
2、遇巷道压力、围岩位移量变化较大时,必须每班指派专人进行监测并收集相关矿压参数,突变情况下及时向技术部和调度室汇报。
3、在掘巷道每隔100 米布置一组观测点。
4、采用顶板离层监测仪进行观测,检测仪应变装置深部要确保安装到老顶里,浅部安装到直接顶里。
5、顶板离层下沉量达到 100mm 以上,必须及时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顶板脱层、漏顶或冒顶事故发生。
(四)矿压观测仪器使用、管理与考核:
1、施工范围内的矿压观测仪器由本队使用、维护、管理,由于使用维护不当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或仪器损坏的,按照设备(仪器)价格双倍进行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安装的各类矿压观测设备,需要回收时必须按时回收,保证其完好。
2、数据采集仪的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由于人为因素损坏的,按照设备(仪器)价格双倍进行处罚。
3、所有上报的矿压资料和分析结果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 500 元。
(五)资料整理:
1、每天的资料必须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及时汇报有关矿领导。
2、观测结束后及时编制矿压观测报告。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推进我队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
于占明
成员:
赵连鹤、高景民、谢景明、石多、陈建东、李树才、韩军、商硕、殷凤军。
(二)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组长是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对全队的安全隐患作出预知和排查工作,在班前会上向跟班队长和班长传达并下达整改要求。
组长每次下井要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特殊情况亲自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处理。
2、成员是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现场落实人,主要负责协助组长作出安全隐患预知和落实组长提出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
各生产班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填写现场安全确认表。
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同时制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并做好记录。
3、跟班队长要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待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组织生产,对不听从指挥和盲目组织生产得人员进行考核。
4、现场当班班长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落实组长和成员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对当班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待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向跟班队长汇报申请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决不能带头蛮干,对于不听从安排的人员进行考核。
5、班组长下井前,通过隐患排查记录或领导小组和上班人员交代,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6、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7、跟班队长或班长必须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不得组织生产。
8、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同时上报队值班室、矿调度室。
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9、对班组解决不了需队、矿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队值班室、矿调度室,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10、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11、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12、广泛发动,群防群治。
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队里解决不了的及时报矿里解决。
(三)安全隐患排查考核制度:
1、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学习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不予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10~100元的罚款。
3、对于不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人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严重的给予停班学习处罚。
4、对于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盲目蛮干的人员给予100~2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给予停班学习处罚。
5、对于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的人员给予100~200元的罚款,严重的给予停班学习的处罚。
二、事故报告和奖惩制度:
1、事故汇报。
各部位发生安全事故后,除积极组织处理抢救外,必须在15分钟内向队值室汇报,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准确地点和部位、原因等,以便及时避免事故扩大。
在井下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在现场班长说明情况,当时汇报队值班室。
2、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队将对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重大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后果的,队将上报矿有关领导,给予行政处罚。
3、发生工伤事故后班组长要最快估计事故性质、伤者受害部位及受伤程度,以便及时救护。
4、对发生事故后,由于汇报、处理及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或紧急送死的有功人员,除矿给予嘉奖外,队视情况给予嘉奖。
三、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凡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必须由队长或副队长及时召集现场操作人员、班长及跟班队长,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到事故分析不过夜。
2、事故分析要做好记录,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并找出责任者。
4、对责任者不迁就,一视同仁,进行处罚。
4、对各类事故经过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要及时通报,让职工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次给予100—200元罚款。
四、工作面安全确认制度:
为加强班组建设,通过现场安全确认,达到落实隐患整改,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班开工前,由跟班队长或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验收,进行安全确认。
(二)安全确认的主要内容:
1、开工前,跟班队长或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2、巷道内有无积水、淤泥、杂物,物料及配件码放是否整齐,是否影响通风、行人。
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有无漏风现象。
瓦斯浓度是否在规定值范围内,检测装置是否到位、完好。
4、工作面后路是否符合要求,浮煤或浮矸是否清理干净,风、水管路是否连接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中、腰线是否及时延伸,是否跑线。
5、工作面顶板完好情况,是否有空帮空顶,支护是否合格,超前支护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6、工作面是否有透水征兆,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水窝、水沟是否淤满,是否需要清挖;水泵、管路是否工作正常,是否需要更换。
7、综合防尘装置是否可靠。
8、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9、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0、机电设备保护是否有效,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1、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安全隐患。
(三)安全确认人员对工作地点安全确认后,将现场安全确认情况填写好记录,根据规定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整改情况,下达开工指令,方可组织开工。
(四)安全确认人员要按照安全确认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整改,并认真填写安全确认表,并签字,作为安全责任分解和当月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当班跟班队长对各作业地点安全确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未严格进行安全确认的现象,对相关安全确认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顶板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规定:
1、在设计掘进工作面前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
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工作面支护必须依据工作面情况选取合理的支护方式。
4、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前探梁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执行说明2017年。
(二)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1、临时支护管理:
(1)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前探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2、拱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巷道掘进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控制好顶板,最大控顶距不超过《规程》要求。
其他人员未经现场施工人员允许,严禁靠近迎头。
(2)每次爆破后必须先找净顶、帮活动煤矸,确认顶帮安全稳定后,及时进行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棚子架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规定执行;必须一架一棚,棚平棚正,不得猫、晒、歪扭向悠,不得抢山退山;棚子要按规定上好角钢支拉杆、卡缆,搭接符合要求,帮顶背紧背牢。
(4)掘进挖窝子、戳腿时必须保证上顶支护严实可靠,并要有专人观山。
(5)掘进时,使用好前探梁,并将前探梁加固好。
(6)每班开工前和爆破前后必须派专人对巷道迎头不少于10m范围棚子的卡缆进行紧固,保证卡缆牢固有效、符合标准。
(7)掘进工作人员作业前,必须经常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及两帮、支护情况等,当发现顶板和煤壁有松动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600㎜,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50N•m,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
(3)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岩面,锚杆外露托盘的长度不超过5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不超过设计值的±15°。
(4)必须使用锚杆钻机、风动扳手、电动扳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须检查,要留有详细记录,锚杆螺母必须使用气扳机或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6)锚杆支护巷道掘出后,顶板有效支护距煤头最大空顶距不超过400mm,且临时支护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的时间不得超过4h。
4、锚索支护巷道顶板管理
(1)交叉点、巷宽大于3.2m的巷道优先选用锚索支护。
(2)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岩层情况确定,使锚索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当稳定岩层与巷道顶板距离过大时,锚索长度应超过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满足锚固段长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长度不小于3m,张拉端长度要保证张拉工艺要求的长度,一般不小于150mm。
(3)锚索外露长度一般不超过200mm。
(4)对锚索预紧力每班要进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80%时,必须重新预紧。
(5)锚索张拉预紧力规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不小于160kN。
(6)锚索孔距误差不应超过200mm,孔深误差不应大于200mm,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
(7)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托板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8)锚梁网索联合支护巷道,锚索加强支护,要紧跟锚杆支护到迎头,落后迎头一排锚杆不大于3.2m。
(三)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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