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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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项目背景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要求,落实国家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强化大连市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第2条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以人为本。
第3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9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0年
远景:
2020年以后
第4条城市规划区划定
包括:
大连市区;瓦房店市的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复州湾镇、炮台镇;普兰店市城区;庄河市的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和庄河市北部的城市水源保护区;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
总面积约5558平方公里。
第5条中心城区划定
包括:
核心区、旅顺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
总面积约119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084平方公里、填海控制范围110平方公里。
第6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7条城市性质
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我国东北地区核心城市,文化、旅游城市和滨海国际名城。
第8条城市职能
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服务基地,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东北地区会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中心。
第三章人口与用地规模
第9条市域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950万人以上。
第10条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410万人;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5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100%。
规划期内,城市人口规模年均增长2.79%。
第11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2015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05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30.5平方公里;
2020年,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9.2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96.0平方公里。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三区”划定
第12条“三区”面积与管制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工程地质等限制条件,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划定市域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
1.禁建区
面积约3764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7.8%。
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行为,不同区域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限建区
面积约5615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41.5%。
应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强度。
机场净空范围内的区域应按规范严格限制建筑高度;控制一般村镇的建设。
3.适建区
面积约4159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30.7%。
城市建设应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逐步整合市级以下工业园区,取消零星工业用地。
第二节城乡统筹与城镇化发展战略
第13条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以资源保护为前提,以创新机制为保障,通过产业合理布局,带动人口集聚,推动城市组群化发展,形成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功能结构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和谐优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社会服务统筹管理的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
第14条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制定差异化的城乡分区策略,分类引导城、镇、乡、村发展。
2.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循环产业、低碳经济的投资力度;以特色农业和规模农业带动农业现代化。
3.通过城镇发展与产业集群,引导农业人口向城区和沿海城镇集聚。
4.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提升村镇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保障城乡社会服务均等化;保持乡村自然与人文风貌,体现城乡空间差别。
5.统筹城乡制度改革,实现城乡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管理制度一体化,促进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分配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第15条城镇化发展战略
建立面向区域的开放式城镇空间结构;强化中心城区国际化职能,发挥振兴东北的龙头作用;贯彻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国家战略,加快长兴岛、花园口、普兰店湾、庄河等沿海地区和瓦房店及长山群岛发展,推动市域城镇化进程;择优培育重点镇,强化服务功能,吸引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城镇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各级城镇协调发展的结构体系。
第三节城镇空间、等级与职能结构
第16条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构建“一轴两翼、一核多节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1.一轴:
沿“哈大”交通走廊的东北地区区域发展中轴。
2.两翼:
沿渤海城镇发展翼和沿黄海城镇发展翼。
3.一核:
即大连市中心城区,包括核心区、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和旅顺城区。
4.多节点:
普兰店城区、瓦房店城区、庄河城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皮杨城区、长海城区。
第17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1.引导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的合理集聚,提升城市职能、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2.依托区域交通、资源等优势,重点建设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兴岛、花园口、皮杨、长海等城区和产业区。
3.积极发展重点镇,鼓励其它小城镇依据自身特色协调发展。
4.2020年,形成“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小城镇”3级结构,详见附表8。
第18条城镇职能等级结构规划
1.大连市区:
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升级。
2.二级城市:
加快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提升服务业水平。
3.重点镇:
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强化特色,加强与临近城区联系,增强对周边城镇和农村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4.一般镇:
强化职能分工,发挥物资集散功能,服务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5.2020年,形成“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4级职能体系,其中:
一级城市为大连市区,综合型;二级城市,综合型为普兰店城区、瓦房店城区、庄河城区、皮杨城区和长海城区,工业型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花园口经济区;详见附表9。
第四节产业布局
第19条产业发展政策分区
依据自然条件及发展阶段,市域由南至北依次划分为功能提升区、二产集聚区、生态保障区三个层次。
1.功能提升区:
中心城区应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提升环境品质,盘活存量土地,促进产业升级。
2.二产集聚区:
北至瓦房店市区、南至金州、东至庄河、西至长兴岛的带状区域,重点承接国内外大型产业项目,形成若干产业集群,带动人口合理集聚,促进北部区县市加快发展。
3.生态保障区:
北部山区和长山群岛应加强生态保护,重点发展农业和旅游业。
第20条产业布局结构
构建“一心三带一区”的产业布局结构。
1.一心:
核心区与旅顺城区共同构成,重点打造面向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高端服务业、电子信息、软件和文化创意产业。
2.三带:
“哈大沿线发展带”,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综合服务业;“渤海发展带”和“黄海发展带”,重点发展以石化、精品钢材、装备制造为主体的临港工业,大力发展以滨海旅游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
3.一区:
“中部农业发展区”,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业。
第五节旅游发展
第21条旅游发展战略
以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为发展目标,优先发展滨海旅游度假项目,优先完善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加强旅游资源保护,优化开发布局,形成跨地区资源组合,市场互动、错位发展的旅游发展格局。
第22条旅游功能分区
强化大连都市与滨海的旅游特色,提升大连旅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整体资源特征和基础开发条件的不同,构筑由“滨海旅游带”和“北部温泉度假带”组成的旅游环线,串联南部都市旅游片区、渤海旅游片区、黄海旅游片区和北部特色旅游片区,形成“一环一岛、四片十区”的旅游空间格局。
1.一环
由沿黄渤海的滨海旅游带和北部山区温泉生态旅游带共同组成的环大连全域的旅游度假环。
2.一岛
主要由长山群岛和大连近海岛礁组成。
完美体现大连市三面环海的景观风貌特色,突出海岛旅游,与陆地共同促进大连市滨海旅游开发。
3.四片
南部都市旅游片区:
主要指中心城区,打造大连旅游的游客集散中心、服务功能集聚中心以及大连文化集中体验的中心。
西部渤海旅游片区:
以海岸联动内陆一体打造,打造大连西部不同风情的度假海岸,形成滨海度假、历史文化、乡村旅游、沙滩休闲、海鲜美食等旅游产品。
东部黄海旅游片区:
突出丰富的海岛度假资源,通过海岛-水岸的互动开发,以黄海群岛拉动黄海岸线和陆地资源,发展群岛度假、渔家体验、海岛高尔夫、海上运动、海洋牧场、海鲜美食等旅游产品。
北部生态旅游片区:
挖掘丰富的森林、温泉、山地、宗教、民俗、农林特产等资源,开发温泉滑雪、都市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宗教文化、历史文化等旅游产品。
4.十区
龙门温泉旅游经济区、安波温泉旅游经济区、步云山温泉旅游经济区、花园口旅游经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钻石湾商务旅游区、旅顺口历史文化旅游区、北部湾旅游度假区、金渤海岸旅游度假区和长兴岛旅游经济区。
第六节生态建设
第23条生态安全格局建设
构建“两横一纵、五大生态廊道”的生态安全体系。
1.“两横”:
指北部芙蓉山、鸡冠山、桂云花山、老边山与高丽城一线构建的北部山地生态安全防护带和连接成山头、金石滩、大黑山与荞麦山的城市生态安全防护带。
2.“一纵”:
指沿瓦房店市高丽城、阴凉顶子和普兰店南台至金州区大小黑山、旅顺老铁山一线构建的生态防护带。
3.“五大生态廊道”主要依托市域五条汇水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主要河流,包括复州河廊道、大沙河廊道、碧流河廊道、庄河廊道及英纳河廊道。
第24条海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构建生态防护带,对保持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公园建设;逐步恢复完善受损地区的生态环境。
2.构建旅游景观带,通过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加强旅游景观林建设等措施,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第25条水土保持
加大水土保持监测力度,结合生态廊道的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土地整治、防风固沙、泥石流防治等工程措施。
重点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荒山造林补植工程等。
第26条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大连市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种群;加强自然保护区、动物迁徙廊道、生态旅游景区的保护与建设,划定湿地保护区,结合生态廊道及海岛生态体系,构建完整的生态系统。
第七节
综合交通
第27条区域及对外交通发展目标
依托海港和空港,构建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突破半岛交通瓶颈,改善大连宏观交通区位,构建辐射东北、面向环渤海经济圈的开放性对外交通体系。
第28条区域及对外交通发展策略
1.构建与东北、华北、华东地区密切联系的公路和铁路网络,使大连成为国家南北沿海运输大通道的重要节点。
2.实施辽宁沿海港口的资源整合,扩展港口腹地,实现大连与东北腹地的经济协调发展。
3.建设东北亚地区重要的门户枢纽机场。
4.发挥交通对市域空间结构调整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强各类枢纽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
第29条港口总体布局
规划沿大连黄、渤海两岸布置港点,形成以大窑湾港区、太平湾港区、栗子房港区三大港区为核心,其他中小港站和临港工业港区为补充的“三核两翼”港口布局,共同构成大连完善的港口集群体系,形成重点突出、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的港口格局。
预计2020年,大连港年货物吞吐量达到7.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470万标箱。
第30条机场
填海建设大连金州湾国际机场,逐步发展成为东北亚重要的门户枢纽机场;建设空港物流基地;建立完善的交通集疏运体系。
提升大连长海机场的服务水平,增加长海至周边地区的航线数量和航班密度。
预计2020年旅客吞吐量2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5万吨。
第31条铁路
1.规划哈大客运专线、沈大城际铁路、哈大干线铁路、丹大城际铁路、东北东部铁路通道以及至山东半岛的跨海通道(轮渡),形成“Y”字型干线铁路网布局结构。
2.规划新建南关岭火车站、羊头洼火车站,新建高速铁路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登沙河等客运站。
3.规划新建长兴岛铁路、庄岫铁路;新建太平湾港区、栗子房港区、登沙河港区、松木岛港区、杏树屯国家中心渔港等疏港铁路;新建黑岛电厂等铁路专用线。
4.预留烟大铁路轮渡专用线复线线位及辽东半岛至山东半岛海上桥隧通道的铁路衔接线位。
第32条公路
形成以“Y字型主骨架+两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络为主体、其他重要干线公路(一、二级公路)网为补充的市域高等级公路网络。
1.沈大高速公路、土羊高速公路及丹大高速公路形成大连对外联络的“Y”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
2.建设庄盖高速公路,规划预留大连至本溪方向的本大高速公路线位,形成“两条纵线”;建设永青高速公路、城八高速公路、长皮高速公路,构成“三条横线”。
3.建设太平湾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栗子房港区疏港高速公路。
4.预留土羊高速公路复线及辽东半岛至山东半岛海上桥隧通道的公路衔接线位。
5.提升公路等级标准,完善干线公路网络。
第33条市域轨道交通
规划“两纵两横”市域轨道交通线路,服务和引导北部地区的发展。
市域轨道线路,采用中低运量市郊铁路系统建设。
第34条市域客运枢纽
1.一级客运枢纽:
南关岭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大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大连金州湾国际机场综合客运枢纽。
2.二级客运枢纽:
大连港综合客运枢纽、金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高铁登沙河站综合客运枢纽、羊头洼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高铁普兰店站综合客运枢纽、瓦房店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高铁庄河站综合客运枢纽、长兴岛客运站综合客运枢纽等。
3.三级客运枢纽:
花园口客运站、皮杨客运站、旅顺客运站、北岗桥客运站、金州中心客运站、开发区客运站、小窑湾客运站等。
第35条市域货运枢纽
市域货运枢纽由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及货运站和城市配送中心构成。
1.物流园区
建设金州湾国际机场、二十里堡、旅顺羊头洼、长兴岛及太平湾等物流园区,扩建大窑湾港国际物流园区,形成服务于国际物流和区域物流的大型、多功能、综合物流园区。
2.物流基地及货运站
规划建设开发区、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旅顺等物流基地及货运站。
3.城市配送中心
在中心城区建立生活服务及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在金州、开发区、长兴岛、花园口建立为生产和经营服务的配送中心。
第八节重大市政设施
第36条能源利用目标
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建立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第37条能源利用策略与措施
1.优化结构:
积极发展核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大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减少煤炭的直接利用。
城市终端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其中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2.节能降耗:
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梯级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产节能、交通节能、生活节能。
3.能源安全:
建立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及长期可靠的供应渠道,为城镇发展提供安全的能源保障。
第38条供电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依托核电、本地电网及与省网互联的原则,建立充足的电源供应系统;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功能布局特点,合理安排电厂和变电站;建立容量充足、传输顺畅、结构开放、安全可靠的电力通道体系,建成高标准、现代化的市域电网。
2.电源建设
结合核电站、热电厂等大型电源项目建设,加强大连电网与东北主网联络,使地区电力受进、送出电力不存在障碍。
各级电网均具有充分的供电能力,能够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
3.地区电网建设
加快500千伏电网建设。
逐步完成主输电网由220千伏到500千伏的过渡,形成以500千伏电网为主输电网,220千伏为骨干配电网的网架结构。
50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布点充足、合理。
第39条燃气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大力推广天然气应用,并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拓展资源供应渠道,完善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
到2020年在中心城区、长兴岛、花园口、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皮杨等城区)基本普及天然气应用,其中中心城区管道燃气气化率达100%,其它城区达95%。
小城镇、集镇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至2020年气化率达100%。
2.气源规划
全面推进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工程,使天然气成为城市主气源。
天然气引入后优先保证生活用气,拓展在分布式能源系统、热电厂煤改气及燃气汽车等领域的应用。
第40条水资源利用
1.规划目标
以节水为核心,以开源为手段,构建安全、高效的水资源利用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建设节水型社会。
2.水资源利用策略与措施
(1)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倡优水优用,实行分质供水。
(2)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建立资源节约型生产和消费体系;继续推行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巩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成效;倡导生活一水多用,提高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率;扩大节水灌溉面积,改造灌渠提高渠系利用系数;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挖掘现有水源工程潜力,增建蓄水、引水工程,提高本地区地表水利用率;推进跨地区调水工程建设;广建集雨工程,充分利用雨水;推广污水再生回用和海水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多渠道开发。
(4)严格保护水资源,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控制地下水开采;城市主要水源联库调度;建设城市安保水库,保障安全供水。
3.水源工程建设
挖掘现有水源工程潜力,增建蓄水、引水工程,推进跨地区调水。
规划建设城市再生水厂和海水淡化厂。
第九节环境保护
第41条环境保护目标
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发达国家同等城市水平,地面水、海域环境质量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指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17%;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
第42条环境保护策略
1.加强生态结构保护,对天然林、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湿地、重要水域海域、重要岛屿、自然岸线等生态控制区域实行严格保护。
2.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产业,发展循环经济。
3.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降低高能耗产业的比重,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4.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减排设施建设,推进清洁生产,控制工业污染、实施综合整治,逐年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第43条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1.河流水环境功能区
19条主要河流分为5类,其中Ⅰ类5个区段、Ⅱ类24个区段、Ⅲ类26个区段、Ⅳ类7个区段、Ⅴ类5个区段,各功能区内水质应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应标准。
其它河流、支流等所属水系与临近水系类别一致。
2.水库水环境功能区
大型、中型、小Ⅰ型水库分为3类,其中Ⅱ类21座、Ⅲ类43座、Ⅳ类3座,各功能区水库水质应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应标准。
小Ⅱ型水库及塘坝等所属水系类别与临近水系类别一致。
第44条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分为3类,其中Ⅰ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Ⅲ类区为特定工业区,其余地区均为Ⅱ类区,主要包括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及农村地区。
各级功能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应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相应标准。
第45条噪声功能区划
分为5类,其中0类区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Ⅰ类区为居住、医疗、文教、科研、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Ⅱ类区为居住、商业、工业混合或商业集市为主的区域,Ⅲ类区为工业仓储区,Ⅳ类区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各级功能区内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46条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分为4类、69个功能区。
1.Ⅰ类区为海洋渔业和海上自然保护区,执行海水水质一类标准。
2.Ⅲ类区为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执行海水水质三类标准。
3.Ⅳ类区为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执行海水水质四类标准。
4.Ⅱ类区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海水浴场及海上运动娱乐区。
除上述各类环境功能区外,其余近岸海域均为二类环境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二类标准。
第47条水环境保护措施
1.2020年规划建设4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新建35座,在污水产生量较小的独立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建设村镇污水处理设施。
2.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现污染源浓度和总量双达标控制;加强水污染治理,防治海水倒灌;整治排污口;加强河道、海湾的生态型整治。
第48条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规划新建大连湾、大魏家、普兰店、花园口、庄河和松木岛污泥处理厂;新建拉树房、连丰垃圾焚烧厂和中心城区垃圾综合处理园以及普兰店、庄河、长海、花园口、长兴岛等生活垃圾处理场(厂)。
综合处理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和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
2.强化源头控制。
提高工业固废的资源化水平,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对城镇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49条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的监控。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型燃煤装置必须建设脱硫设施并安装烟气在线检测系统;逐步缩小燃煤锅炉房的供热规模;加强对温室气体、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监管;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监管;控制施工扬尘;加强区域植树造林。
第50条声环境治理措施
强化噪声源监管,重点控制交通、服务业及施工噪声;建设绿色屏障,主要交通干线增设吸噪、减噪设施。
第51条辐射污染控制
建立健全电磁辐射监管体系。
依法对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等可能造成放射性污染的活动进行严格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52条自然生态保护和控制
1.加强土壤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2.加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国家森林公园、海防林带等生态林建设。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及生态旅游区的保护与建设。
4.加强岸线水域保护,加强海水养殖污染及赤潮防治,控制船舶污染,保护近岸水域、岸线自然生态环境。
第五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城乡统筹策略
第53条总体策略
“极化核心、培育沿海、轴向推进、集群发展、保育生态”。
1.“极化核心”:
以中心城区和普湾新区作为未来城市综合服务职能的空间发展重点和增长极,增强其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
2.“培育沿海”:
生产力向渤海、黄海两翼布局,依托港口和现状自然条件,大力发展港口服务、仓储物流、临港产业和旅游产业等,严格保护和高效利用战略性海岸带资源,培育产业核心区。
3.“轴向推进”:
以交通走廊为发展轴,大力推进大连市产业空间布局向北推进。
4.“集群发展”:
强调城镇集群和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
5.“保育生态”:
加强城市水源地和各类生态用地的保育和保护,注重其与城镇建设用地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区别对待;确保城乡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第54条规划区分区
将规划区分为控制地区和重点建设地区。
1.控制地区:
市域北部的城市水源保护区、东部的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长海县)和南部位于生态保育区内的华家屯镇、向应镇及限制发展区内的亮甲店街道。
2.重点建设地区:
大连市区、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花园口经济区。
第55条控制地区统筹策略
1.城市水源保护区:
加大水源管理力度;加强水源涵养林的建设;搬迁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村庄;改变种植结构,限制农药使用,禁止工业发展,在不影响水源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旅游业;保障水源安全。
2.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
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在核心区内禁止一切与风景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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