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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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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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
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ofCementGroutingUsedforHdraulicStructures
SL62-94
主编单位:
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
网页制作:
中水科信息网
1994-05-21发布
199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
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SL62-94的通知
水建[1994]246号
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技术的进步,提高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水利部委托原水工程咨询中心,对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SDJ210-83进行了修订。
该规修订送审稿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62-94,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同时废止。
本规由水利部、电力部负责解释,水利电力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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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
2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
3坝基岩石灌浆
4水工隧洞灌浆
5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6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
附录A灌浆工程压水试验
附加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以下简称本规)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
(1)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
(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1)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
(2)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灌浆试验报告与有关资料;
(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
(5)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
(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1)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
(2)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
(3)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开度、增开度限值;
(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
(5)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
(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
(2)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3)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4)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与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与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灌浆工程宜使用测记灌浆压力、注入率等施工参数的自动记录仪。
1.0.9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灌浆资料与时分析,对灌浆施工技术与时总结,不断优化设计和施工。
2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
2.1灌浆材料和浆液
2.1.1灌浆工程所采用的水泥品种,应根据灌浆目的和环境水的侵蚀作用等由设计确定。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大坝水泥。
当有耐酸或其它要求时,可用抗酸水泥或其它类特种水泥。
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灌浆时,应得到设计许可。
灌浆浆液水灰比不宜稀于1:
1(重量比,以下同)。
2.1.2回填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号。
帷幕和固结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
坝体接缝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525号。
帷幕灌浆和坝体接缝灌浆,对水泥细度的要求为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宜大于5%;当坝体接缝开度小于0.5mm时,对水泥细度的要求为通过71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宜大于2%。
钢衬接触灌浆对水泥标号和细度的要求可参照坝体接缝灌浆的相应要求。
2.1.3灌浆用水泥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受潮结块的水泥。
采用细水泥时,应严格防潮和缩短存放时间。
2.1.4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水工混凝土用水的要求。
2.1.5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一般使用纯水泥浆液。
在特殊地质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时,根据需要,通过现场灌浆试验论证,可使用下列类型浆液:
(1)细水泥浆液:
系指干磨水泥浆液、湿磨水泥浆液和超细水泥浆液;
(2)稳定浆液:
系指掺有少量稳定剂,析水率不大于5%的水泥浆液;
(3)混合浆液:
系指掺有掺合料的水泥浆液;
(4)膏状浆液:
系指塑性屈服强度大于20Pa的混合浆液。
2.1.6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掺入下列掺合料:
(1)砂:
应为质地坚硬的天然砂或人工砂,粒径不宜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宜大于2.O,SO3含量宜小于1%,含泥量不宜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宜大于3%;
(2)粘性土:
塑性指数不宜小于14,粘粒(粒径小于0.005mm)含量不宜低于25%,含砂量不宜大于5%,有机物含量不宜大于3%;
(3)粉煤灰:
应为精选的粉煤灰,不宜粗于同时使用的水泥,烧失量宜小于8%,SO3含量宜小于3%;
(4)水玻璃:
模数宜为2.4~3.0,浓度宜为30~45波美度;
(5)其它掺合料。
2.1.7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加入下列外加剂:
(1)速凝剂:
水玻璃、氯化钙、三乙醇胺等;
(2)减水剂:
荼系高效减水剂、木质素磺酸盐类减水剂等;
(3)稳定剂:
膨润土与其它高塑性粘土等;
(4)其它外加剂。
所有外加剂凡能溶于水的应以水溶液状态加入。
2.1.8各类浆液掺入掺合料和加入外加剂的种类与其掺加量应通过室浆材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
2.1.9纯水泥浆液一般可不再进行室试验。
其它类型浆液应根据工程需要,有选择地进行下列各项性能试验:
(1)掺合料的细度和颗分曲线;
(2)浆液的流动性或流变参数;
(3)浆液的沉降稳定性;
(4)浆液的凝结时间;
(5)结石的容重、强度、弹性模量和渗透性;
(6)其它。
2.2制浆
2.2.1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
水泥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
2.2.2各类浆液必须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
2.2.3纯水泥浆液的搅拌时问,使用普通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min;使用高速搅拌机时,宜不少于30s。
浆液在使用前应过筛,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4h。
2.2.4拌制细水泥浆液和稳定浆液应加入减水剂和采用高速搅拌机。
高速搅拌机搅拌转速应大于1200r/min。
搅拌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
细水泥浆液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2h。
2.2.5集中制浆站宜制备水灰比为O.5:
1的纯水泥浆液。
输送浆液流速宜为1.4~2.0m/s。
各灌浆地点应测定来浆密度,调制使用。
2.2.6寒冷季节施工应做好机房和灌浆管路的防寒保暖工作。
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热和防晒措施。
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若用热水制浆,水温不得超过40℃。
2.3灌浆设备和机具
2.3.1搅拌机的转速和拌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浆液类型和灌浆泵的排浆量相适应,并应能保证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
2.3.2灌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
灌注纯水泥浆液应采用多缸柱塞式灌浆泵。
2.3.3灌浆管路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并应能承受1.5倍的最大灌浆压力。
2.3.4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设压力表。
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
压力表应经常进行检定,不合格的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
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
2.3.5灌浆塞应和采用的灌浆方式、方法、灌浆压力与地质条件相适应。
胶塞(球)应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
2.3.6灌浆压力大于3MPa时,应配制和采用下列灌浆设备和机具:
(1)高压灌浆泵,其压力摆动围不大于灌浆压力的20%;
(2)耐蚀灌浆阀门;
(3)钢丝编织胶管;
(4)大量程压力表,其最大标值宜为最大灌浆压力的2.0~2.5倍;
(5)孔口封闭器或专用高压灌浆塞。
2.3.7集中制浆站的制浆能力应满足灌浆高峰期所有机组用浆需要。
制浆站应配备除尘设备,当浆液需掺入掺合料或加入外加剂时,应增设相应的设备。
2.3.8所有灌浆设备应注意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并应有备用量。
3坝基岩石灌浆
3.1一般规定
3.1.1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的帷幕灌浆与其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蓄水后,帷幕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孔口高程时施工。
3.1.2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必须按先固结灌浆后帷幕灌浆的顺序进行。
3.1.3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
由三排孔组成的帷幕,应先进行边排孔的灌浆,然后进行中排孔的灌浆。
边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中排孔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
由两排孔组成的帷幕,宜先进行下游排孔的灌浆,然后进行上游排孔的灌浆。
每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
单排帷幕灌浆孔应分为三序施工。
3.1.4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后序排上的第一序孔宜在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在岩石中均灌完15m后再开始钻进。
同一排上相邻的两个次序孔之间,以与后序排上第一次序孔与其相应部位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之间,在岩石中钻孔灌浆的间隔高差不得小于15m。
3.1.5帷幕后的主排水孔和扬压力观测孔必须在相应部位帷幕灌浆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钻进。
3.1.6施工中不得在帷幕线上进行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灌浆试验。
3.1.7固结灌浆宜在有混凝土覆盖的情况下进行。
钻孔灌浆必须在相应部位的混凝土达到50%设计强度后,方可开始。
3.1.8固结灌浆应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
3.1.9安排总体工程进度时,对固结灌浆施工时间应作合理安排。
3.1.10工程必要时应安设抬动监测装置。
灌浆过程中应经常观测和记录,严禁抬动值超过设计规定。
3.2钻孔
3.2.1帷幕灌浆孔宜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钻头或硬质合金钻头钻进;固结灌浆孔可采用各式合宜的钻机和钻头钻进。
3.2.2帷幕灌浆钻孔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
因故变更孔位时,应征得设计同意。
实际孔位应有记录;孔深应符合设计规定。
3.2.3帷幕灌浆孔宜选用较小的孔径,钻孔孔壁应平直完整。
3.2.4帷幕灌浆钻孔必须保证孔向准确。
钻机安装必须平正稳固;钻孔宜埋设孔口管;钻机立轴和孔口管的方向必须与设计孔向一致;钻进应采用较长的粗径钻具并适当地控制钻进压力。
3.2.5帷幕灌浆孔应进行孔斜测量,发现偏斜超过要求应与时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3.2.6垂直的或顶角小于5°的帷幕灌浆孔,其孔底的偏差值不得大于表3.2.6中的规定。
表3.2.6钻孔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
孔深(m)
20
30
40
50
60
最大允许偏差值(m)
0.25
0.50
0.80
1.15
1.50
孔深大于60m时,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考虑帷幕的排数具体确定,一般不宜大于孔距。
3.2.7顶角大于5°的斜孔,孔底最大允许偏差值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表3.2.6中规定适当放宽,方位角偏差值不宜大于5°。
3.2.8钻孔偏差不符合3.2.6和3.2.7条规定时,应结合该部位灌浆资料和质量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如确认对帷幕灌浆质量有影响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3.2.9钻灌浆孔时应对岩层、岩性以与孔各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3.2.10钻孔遇有洞穴、塌孔或掉块难以钻进时,可先进行灌浆处理,而后继续钻进。
如发现集中漏水,应查明漏水部位、漏水量和漏水原因,经处理后,再行钻进。
3.2.11钻进结束等待灌浆或灌浆结束等待钻进时,孔口均应堵盖,妥加保护。
3.3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和压水试验
3.3.1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应进行钻孔冲洗,孔沉积厚度不得超过20cm。
3.3.2帷幕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宜采用压力水进行裂隙冲洗,直至回水清净时止。
冲洗压力可为灌浆压力的80%,该值若大于1MPa时,采用1MPa。
3.3.3在岩溶、断层、大裂隙等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帷幕灌浆孔(段)是否需要进行裂隙冲洗以与如何冲洗,应通过现场灌浆试验或由设计确定。
3.3.4无地下水位资料时,一个单元工程帷幕灌浆开始前,可以利用先导孔测定一次地下水位,作为该单元的代表。
稳定标准为:
每5min测读一次孔水位,当水位下降速度连续两次均小于5cm/min时,可认为稳定,以最后的观测值作为地下水位值。
3.3.5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先导孔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压水试验,各次序灌浆孔的各灌浆段在灌浆前宜进行简易压水。
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采用五点法或单点法,按附录A执行。
简易压水可在裂隙冲洗后或结合裂隙冲洗进行。
压力可为灌浆压力的80%,该值若大于1MPa时,采用1MPa。
压水20min,每5min测读一次压入流量,取最后的流量值作为计算流量,其成果仍以透水率表示,按附录A中公式(A1)计算。
3.3.6帷幕灌浆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先导孔仍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压水试验。
各次序灌浆孔在灌浆前全孔应进行一次钻孔冲洗和裂隙冲洗。
除孔底段外,各灌浆段在灌浆前可不进行裂隙冲洗和简易压水。
3.3.7固结灌浆孔应采用压力水进行裂隙冲洗,直至回水清净时止。
冲洗压力可为灌浆压力的80%,该值若大于1MPa时,采用1MPa。
地质条件复杂、多孔串通以与设计对裂隙冲洗有特殊要求时,冲洗方法宜通过现场灌浆试验或由设计确定。
3.3.8固结灌浆孔灌浆前的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采用单点法,按附录A执行。
试验孔数不宜少于总孔数的5%。
3.3.9在岩溶泥质充填物和遇水性能易恶化的岩层中,灌浆前可不进行裂隙冲洗和简易压水,也宜少做或不做压水试验。
3.4灌浆方法和灌浆方式
3.4.1灌浆孔的基岩段长小于6m时,可采用全孔一次灌浆法;大于6m时,可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综合灌浆法或孔口封闭灌浆法。
3.4.2基岩灌浆方式有循环式和纯压式两种。
帷幕灌浆应优先采用循环式,射浆管距孔底不得大于50cm;浅孔固结灌浆可采用纯压式。
3.4.3帷幕灌浆段长度宜采用5~6m,特殊情况下可适当缩减或加长,但不得大于10m。
3.4.4进行帷幕灌浆时,坝体混凝土和基岩的接触段应先行单独灌浆并应待凝,接触段在岩石中的长度不得大于2m。
3.4.5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
(1)灌浆塞应塞在已灌段段底以上0.5m处,以防漏灌;
(2)孔口无涌水的孔段,灌浆结束后可不待凝。
但在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则宜待凝,待凝时间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确定。
3.4.6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灌浆段的长度因故超过10m,对该段宜采取补救措施。
3.4.7帷幕灌浆孔各灌浆段,不论透水率大小均应按技术要求进行灌浆。
3.4.8固结灌浆孔相互串浆时,可采用群孔并联灌注,孔数不宜多于3个,并应控制压力,防止混凝土面或岩石面抬动。
3.5灌浆压力和浆液变换
3.5.1灌浆压力宜通过灌浆试验确定,也可通过公式计算或根据经验先行拟定,而后在灌浆施工过程中调整确定。
3.5.2采用循环式灌浆,压力表应安装在孔口回浆管路上;采用纯压式灌浆,压力表应安装在孔口进浆管路上。
压力读数宜读压力表指针摆动的中值,当灌浆压力为5MPa或大于5MPa时,也可读峰值。
压力表指针摆动围应小于灌浆压力的20%,摆动幅度宜做记录。
3.5.3灌浆应尽快达到设计压力,但注入率大时应分级升压。
3.5.4灌浆浆液的浓度应由稀到浓,逐级变换。
帷幕灌浆浆液水灰比可采用5:
1、3:
1、2:
1、1:
1、0.8:
1、0.6:
1、0.5:
1等七个比级。
开灌水灰比可采用5:
1。
3.5.5帷幕灌浆浆液变换:
(1)当灌浆压力保持不变,注入率持续减少时,或当注入率不变而压力持续升高时,不得改变水灰比。
(2)当某一比级浆液的注入量已达300L以上或灌注时间已达1h,而灌浆压力和注入率均无改变或改变不显著时,应改浓一级。
(3)当注入率大于30L/min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越级变浓。
3.5.6灌浆过程中,灌浆压力或注入率突然改变较大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3.5.7固结灌浆浆液比级和变换,可参照帷幕灌浆的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3.5.8灌注细水泥浆液,可采用水灰比为2:
1、1:
1、0.6:
1,或1:
1、0.8:
1、0.6:
1三个比级。
3.5.9灌注稳定浆液、混合浆液、膏状浆液,比级宜少,其配比和变换方法应通过室浆材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
3.5.10灌浆过程中应定时测记浆液密度,必要时应测记浆液温度。
灌注稳定浆液时还应测记浆液粘度。
3.6灌浆结束标准和封孔方法
3.6.1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在规定的压力下,当注入率不大于0.4L/min时,继续灌注60min;或不大于1L/min时,继续灌注90min,灌浆可以结束。
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继续灌注的时间可相应地减少为30min和60min,灌浆可以结束。
3.6.2固结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当注入率不大于0.4L/min时,继续灌注30min,灌浆可以结束。
3.6.3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灌浆孔封孔应采用“分段压力灌浆封孔法”;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时,应采用“置换和压力灌浆封孔法”或“压力灌浆封孔法”。
3.6.4固结灌浆孔封孔应采用“机械压浆封孔法”或“压力灌浆封孔法”。
3.7孔口封闭灌浆法
3.7.1孔口封闭灌浆法适用于最大灌浆压力大于3MPa的帷幕灌浆工程,小于3MPa的帷幕灌浆工程可参照应用。
3.7.2钻孔孔径宜为φ60mm左右。
3.7.3孔口管必须镶铸牢实,埋入岩石深度随使用的最大灌浆压力而定。
最大灌浆压力为5MPa时,埋入深度不宜小于2m。
3.7.4孔口封闭器应具有以下性能:
在灌浆过程中,灌浆管可在孔口封闭器中心部位灵活地转动和升降,且不漏浆。
3.7.5灌浆必须采用循环式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方法。
各灌浆段灌浆时必须下入灌浆管,管口距段底不得大于50cm。
3.7.6灌浆管的外径与钻孔孔径之差不宜大于20mm,若用钻杆作为灌浆管,应采用平接头连接。
3.7.7孔口管段以下的3~5个灌浆段,段长宜短,压力递增宜快,段长和相应的灌浆压力应通过现场灌浆试验确定。
再往下的各灌浆段段长宜为5m,灌浆压力可提高到设计的最大灌浆压力。
3.7.8先导孔和灌浆孔各灌浆段钻孔冲洗、裂隙冲洗、压水试验或简易压水,可参照本规3.3节有关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3.7.9灌浆宜尽快达到设计压力。
但在灌浆过程中必须注意控制压力,压力与注入率必须相适应,在5~6MPa灌浆压力下,注入率宜小于10L/min。
3.7.10灌浆浆液比级和变换可按本规3.5.4条和3.5.5条执行。
3.7.11灌浆过程中应经常转动和上下活动灌浆管,回浆管宜有15L/min以上的回浆量,以防灌浆管在孔被水泥浆凝住。
3.7.12灌浆应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后,方可结束:
(1)在设计压力下,注入率不大于1L/min时,延续灌注时间不少于90min。
(2)灌浆全过程中,在设计压力下的灌浆时间不少于120min。
3.7.13每段灌浆结束后可不待凝。
3.7.14帷幕灌浆孔封孔应采用“置换和压力灌浆封孔法”。
3.8特殊情况处理
3.8.1灌浆过程中,发现冒浆漏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嵌缝、表面封堵、低压、浓浆、限流、限量、间歇灌浆等方法进行处理。
3.8.2帷幕灌浆过程中发生串浆时,如串浆孔具备灌浆条件,可以同时进行灌浆。
应一泵灌一孔。
否则应将串浆孔用塞塞住,持灌浆孔灌浆结束后。
串浆孔并行扫孔、冲洗,而后继续钻进和灌浆。
3.8.3灌浆工作必须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可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处理:
(1)应与早恢复灌浆。
否则应立即冲洗钻孔,而后恢复灌浆。
若无法冲洗或冲洗无效,则应进行扫孔,而后恢复灌浆。
(2)恢复灌浆时,应使用开灌比级的水泥浆进行灌注。
如注入率与中断前的相近,即可改用中断前比级的水泥浆继续灌注;如注入率较中断前的减少较多,则浆液应逐级加浓继续灌注。
(3)恢复灌浆后,如注入率较中断前的减少很多,且在短时间停止吸浆,应采取补救措施。
3.8.4孔口有涌水的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应测记涌水压力和涌水量,根据涌水情况,可选用下列措施综合处理:
(1)自上而下分段灌浆;
(2)短的段长;
(3)高的灌浆压力;
(4)浓浆结束;
(5)屏浆;
(6)闭浆;
(7)纯压式灌浆;
(8)速凝浆液;
(9)待凝;
(10)压力灌浆封孔。
3.8.5灌浆段注入量大,灌浆难于结束时,可选用下列措施处理:
(1)低压、浓浆、限流、限量、间歇灌浆;
(2)浆液中掺加速凝剂;
(3)灌注稳定浆液或混合浆液。
该段经处理后仍应扫孔,重新依照技术要求进行灌浆,直至3.8.6灌浆过程中如回浆变浓,宜换用一样水灰比的新浆进行灌注,若效果不明显,延续灌注30min。
即可停止灌注。
3.8.7在岩溶地区的溶洞灌浆,应先查明溶洞的充填类型和规模,而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1)溶洞无充填物时。
根据溶洞的大小,可采用泵入高流态混凝土、投入碎石再灌注水泥砂浆、灌注混合浆液等措施。
待凝后,扫孔,再灌水泥浆。
(2)溶洞有充填物时,根据充填物类型、性能以与充填程度,可采用高压灌浆、高压喷射灌浆等措施。
灌浆注入量大时,可参照本规3.8.5条进行处理。
3.9工程质量检查
3.9.1帷幕灌浆质量检查应以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结合对竣工资料和测试成果的分析,综合评定。
3.9.2帷幕灌浆检查孔应在下述部位布置:
(1)帷幕中心线上;
(2)岩石破碎、断层、大孔隙等地质条件复杂的部位;
(3)注入量大的孔段附近;
(4)钻孔偏斜过大、灌浆情况不正常以与经分析资料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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