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文了可以看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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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文了可以看看
【转】小说写作课(卡文了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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蟀哥米饭·潇湘发表于:
2010-01-2601:
19: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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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WJ穿墙淘出来的,推荐打算写文的,正在卡文的各位可以看看,觉得很多地方确实受益匪浅。
如果把它当做是写八股的指导书,方向显然错了,这十堂课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指出了我们写小说时容易遗漏的地方
小说的第一堂课:
无边无际的那个人
C:
「现在的年轻人啊,都不会写作,他们写的小说千篇一律都是『两个面貌模糊的人在一个空旷的地方对话』。
」
当时,还是个小说嫩咖的我冷汗直冒,那不是我吗?
后来我就根据这句话里的三个关键字:
面貌、场景、对话,回家把以前写的烂小说统统拿出来修改。
从此,我的小说开始离地起飞了。
正因此,小说的入门课,我都会从这三个基本元素开始谈起。
今天这一门课就让我们先来聊一聊小说人物的面貌吧!
每次我问学生一提到「面貌」你们会想到什么时,几乎没有一次例外,大家的答案都是「长相」,但当我再追问还有没有其他答案时,同样也没有一次例外,大家都会补上「性格」。
但问题是……如果我没有追问呢?
性格是不是就被忽略了?
事实上,小说创作时,性格比长相更重要,但绝大多数的人只看得到外在面貌,而看不见内在面貌。
现在我们就把面貌分成内外两种,一是外在面貌(长相),一是内在面貌(性格),并举《三国演义》里的关羽和曹操为例说明。
外在面貌(长相),以关羽为例:
一提到关公,大家绝不可能把他跟其他人搞混,因为罗贯中是这样描写他的:
「身长九尺,髯长两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单凤眼,卧蚕眉;手持青龙偃月刀,胯骑赤兔胭脂马;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
经罗贯中这么一刻划,从此关羽的外在形貌明确而单一,因此你绝不可能叫纳豆来扮演关羽。
内在面貌(性格),以曹操为例:
那曹操呢?
一提起他,你会想到什么?
《三国演义》里,曹操出场不久,就因为刺杀董卓失败,和谋士陈宫逃到他父亲的结义兄弟吕伯奢家里。
吕伯奢为了款待曹操特地到隔壁村子买酒,这时天性多疑的曹操听到后院有磨刀的声音,而且还有人说「先把他绑起来,然后再杀」。
曹操一听,决定先下手为强,冲出去见人就杀,直到杀光吕伯奢家人之后,才看到厨房里绑着一头活猪。
陈宫埋怨曹操没搞清楚状况就乱杀人,曹操回道,人都杀了,说什么都没用了,我们快走吧。
然而半路上,曹操遇到买酒回来的吕伯奢了。
吕伯奢不知内情,还热情挽留曹操,曹操当然只能极力婉拒。
正当曹操和吕伯奢分手,各自前行不久之后,曹操突然转头朝吕伯奢而去,并且大叫一声「看,那边来的人是谁」,然后一刀把吕伯奢杀了。
一旁的陈宫见了,惊骇不已:
「刚才杀人是误会,现在你为什么又杀人?
」
曹操解释,吕伯奢回去见到家人被杀,一定会带人追上来,到时候我们就逃不了了。
最后曹操还补上一句: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
」
正是这一句话,把曹操的内心面貌刻划出来了。
注意!
这句话指涉的不只是此刻当下杀害吕伯奢一家人这件事而已,而是从今以后,曹操所有可能犯下的「恶」。
从此,在读者心目中,曹操不只多疑,不只自私,不只奸诈……,还多了那么一点微微的恐怖感──他随时都有可能干出让读者吓破胆的坏事──这一点是外在面貌无论如何都刻划不出来的。
因此在我的创作观里,内在面貌比外在面貌重要千百倍,因为内在面貌(我习惯称之为「内心景观」)才能提供给读者无边无际的想像,以及挥之不去的恐怖惊吓。
第二堂课:
每一间星巴克都长得不一样
试着回想一下,你什么时候活在一个空无一物,彷若外太空的地方?
如果没有,那凭什么让你的小说人物活在那样的空间?
小说初学者常常不自觉就把场景忽略掉,或者仅仅只用「图书馆」或「星巴克」几个字就把场景打发掉(事实上每一间图书馆或星巴克都长得不一样),之所以如此,我大胆猜测那是因为在过往的阅读经验里,他们曾经被人物、被对话、被情节感动过,但就是从来没有被场景感动过。
场景当然可以感动人,以大陆作家史铁生的小说〈命若琴弦〉为例,主角是浪迹天涯,弹三弦琴、说书维生,一老一少的两个瞎子。
故事一开始,两个瞎子一前一后走在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
「方圆几百上千里的这片大山中,峰峦叠嶂,沟壑纵横,人烟稀疏,走一天才能见一片开阔地,有几个村落。
荒草丛中随时会飞起一对山鸡,跳出一只野兔、狐狸、或者其他小野兽。
山谷中常有鹞鹰盘旋……」
初看这个场景真的一点也不特别,似乎「荒凉」两个字就可以简单带过。
别急,我们继续往下看,但在往下看之前,请先记下这句话:
这篇小说的场景是有对照组的。
这一天,老瞎子弹断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千根琴弦。
他兴奋极了,因为他的师父(也是个瞎子)曾告诉他,只要弹断一千根琴弦,就可以凿开琴槽,拿出里面的药方,然后带着一千根琴弦(当药引子),到药铺抓药,到时候就可以重见光明了。
老瞎子活了一辈子,心心念念就是弹断一千根琴弦重见光明这件事,如果没有这个希望撑着,他早就活不下去了。
然而当老瞎子拿着药方到镇上的药铺拿药时,所有的人都告诉他,药方上一个字也没有,这时候他才赫然明白,这一切都是他师父为了让当时还是个小孩的他有一个生存的目标才这样骗他的。
老瞎子回来之后告诉小瞎子,他记错了,他师父说要重见光明,必须弹断一千两百根琴弦,而不是一千根。
老瞎子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的师父曾说过类似的话:
要重见光明,必须弹断一千根琴弦,而不是八百根。
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小瞎子一辈子不停地弹下去,就像琴弦必须两端拉紧才能弹出声音,人生也一样,一端是追求,一端是目的,唯有两端拉紧了,人生才能活出意义。
这正是〈命若琴弦〉这篇小说的题旨。
故事最后,两个瞎子离开村落,又来到另一个群山之中:
「这地方偏僻荒凉,群山不断。
荒草丛中随时会飞起一对山鸡,跳出一只野兔、狐狸,或者其他小野兽,山谷中鹞鹰在盘旋……」
注意到了没有,此处的场景居然和一开始的场景几乎一模一样,甚至到了重复的地步了,但读者这时的心情已经和当初看到这个场景时的心情完全不一样了,当时的场景不过是个场景,而现在的场景,则象征了两个瞎子的人生:
重复、轮回。
所以我先前才说,这篇小说的场景是有对照组的。
虽然场景是被动的、沉默的,无法跳出来大声疾呼的,但聪明的小说家却懂得利用它来说一个不断重复、轮回的悲伤故事,沉默的场景一样可以感动人。
「情景交融」虽然是一句老话,但请记得它同时也是一句好话。
小说的第三堂课:
除了水面上还有水面下的对话
依我推估,百分之六十的人把小说对话当成「日常对话」,平常怎么说,对话就怎么写。
百分之三十的人把对话简化成「推动情节」的工具。
例如,A:
「你要去哪里?
」B:
「101大楼。
」然后开始写B动身前往101大楼,过程巴啦巴啦的。
又例如,C:
「你怎么了?
」D:
「我心情超不爽的。
」然后开始写D心情不好之后,如何如何的。
恐怕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知道,对话除了拿来当廉价的「日常对话」、「推动情节」之外,还可以用来代替小说里的描写、叙述,甚至议论、说明……
底下我们就来看一看作家如何使用对话,以擅长描写对话的小说家海明威〈白象似的群山〉为例:
故事很简单,开头第一段就把场景、角色、目的全都交待清楚了。
河谷旁,有一对男女在一间户外的小酒馆等火车,火车四十分钟后才会到。
从他们所在的地方望去,是一大片连绵起伏的白色山峦。
第一段写完之后,剩下的篇幅几乎全部都是对话。
对话的内容围绕在同一个主题上:
男主角希望女主角堕胎。
试着想一想,如果堕胎这件事发生在现实生活中,那么男女双方肯定吵翻天,但海明威笔下女男主角的争执,是在水面底下发生的,所以如果读者不把耳朵贴近水面,那么大概什么也听不到。
以底下这一段对话为例:
女主角望着远方连绵的白色群山,若有似无的说:
「那些山看起来像一群白象。
」
男:
「我从来没有看过什么白象。
」
女:
「你是不会看过的。
」
男:
「我也许看过,你有什么证据说我不曾见过。
」
小说家海明威之所以擅长写对话,和他所服膺的「冰山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
所谓「冰山理论」意指冰山的密度比海水小,所以水面上看得见的冰山只有八分之一,其余八分之七全部潜藏在水面底下。
这么说,读者应该就稍稍能够理解为什么这四句对话如此幽微难解了。
让我试着讲解一下:
前两句对话是现实,女主角感性的说出她心底的感觉,但男主角却以几近科学的态度回应女主角。
这时,女主角因为堕胎一事心底不好受,于是话中有话的说「你是不会看过的」,其实她心底真正的意思是「为什么你永远不懂我」,然而男主角却只捕捉到字面上的意思,而且还以一种几近孩子气的强辩口吻反驳女主角。
上面这几句对话,表面上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没说,实际上它已经把男女双方对堕胎这件事的感受全犊诳诘明白了,甚至还把女主角的细腻,男主角的孩子气,一览无疑的全都描写出来了。
所以使用对话之前,请记得先提醒自己,对话不是水龙头,不要一开,就流了满满一地。
请试着用最少的字数,写出一座「除了水面上还有水面下」的冰山。
──完Ps.海明威〈白象似的群山〉收录于《海明威短篇杰作选》
小说的第四堂课:
真诚可信的谎言
如果你发现,负责带你进入故事的家伙从头到尾都在说谎,那你会有什么反应?
愤怒吗?
那可未必,说不定你还会对他充满敬意呢。
不信的话,小说〈魂断奥克里克桥〉可以证明给你看。
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主角华古被北军绑在铁道桥上,即将执行绞刑(因为他意图破坏敌方的军事基地),当死亡的吊索拉起,意外发生了。
绳索断裂,华古掉到河里,于是他展开一连串的逃亡,闪过枪林弹雨,避开漩涡激流,艰苦的爬上岸,马不停蹄跑了一天一夜。
他又累、又饿、脚底又痛,但一想到妻子,马上又加紧了脚步。
最后,华古终于回到家了。
晨光明朗,映入华古眼帘的是透着光,迎风飘荡的白衣衫──高贵优雅的妻子正站在家门口迎接他。
「天啊,她多美!
」华古张开双臂,正想上前拥抱妻子的时候……
这时情节急转直下,华古突然觉得脖子一紧,眩目的白光一闪而过,然后黑暗、静寂消灭了一切!
华古死了,他那断了脖子的尸体,在奥克里克桥下的河水里,不停的浮晃漂荡。
初看,这是一篇关于「回家」的小说,但最后谜底揭晓,叙事者华古说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谎,所以实际上这是一篇关于「灵魂回家」的故事。
不知道你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有不少好莱坞电影便是利用此一技巧(叙事者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说故事,例如布鲁斯威利的《灵异第六感》、妮可基嫚的《神鬼第六感》,它们都是利用有问题的叙事者,带领观众走进一个又一个充满各种可能性的诡异森林。
有不少初写者,一看到「有问题的叙事者」,便直觉联想到精神疾病患者。
事实上,过于合理的安排反而容易使得人物卡通化──谜底揭晓时,读者只看到一条肠子通到底的装神弄鬼,没有一丁点深度。
试着想一想,如果〈魂断奥克里克桥〉最后的答案揭晓,主角是一名精神疾病患者,那么读者大概只会有受骗的感觉。
正因为主角是一名强烈希望见到妻子最后一面的正常人,所以他的灵魂回家不只合理,还让读者为之动容。
此外,「有问题的叙事者」最终都必须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急转直下的剧情。
急转直下的剧情是危险的,欠缺说服力,所以作者必须事先埋下伏笔,以〈魂断奥克里克桥〉为例,小说里的叙事者华古逃亡的时候,他强烈感觉到「脖子疼痛非常,他伸手一摸,肿得好可怕,他知道那里有一圈绳子勒过的黑色淤血。
他的眼睛又乾又涩,无法合一下眼皮。
他的舌头焦乾浮肿,他把舌头伸出,让凉风吹散它的灼热。
这条人迹罕至的林荫大道,地上的草皮多么柔软!
他觉得脚下并没踩到东西。
」
发现了吗?
作者虽然耍了一点诈(障眼法),但它仍是一场公平的比赛,因为所有读者应该知道的细节(华古之死),作者不只没有隐瞒,而且还钜细靡遗的一一交待,一点也不怕露出马脚(因为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真诚可信的叙事者)。
小说里,真正发生的事是外在的「身体的死亡」与内在的「灵魂的逃亡」,但我们却因为真诚可信的谎言,而看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身体的逃亡」。
有时候,小说的艺术性,就在于它施展了什么魔法,让读者亲眼目睹了现实世界里永远不可能存在的事物。
Ps.毕尔斯〈魂断奥克里克桥〉收录于《美国短篇小说欣赏》
小说的第五堂课:
倒着走的人生
我们先来看一篇网路转寄的文章。
「起初,我想进大学想的要死;随后,我巴不得赶快大学毕业好开始工作;接着,我想结婚、想有小孩又想的要命;再来,我又巴望小孩快点长大去上学,好让我回去上班;之后,我每天想退休想的要死;现在,我真的死了。
」
对普罗大众而言,他看到的是「启示」(活在当下),但对小说创作者而言,他看到的是「时间」。
起初→随后→接着→再来→之后→现在:
依照时间发生的先后顺序,叙述情节,也就是文学或戏剧中常说的「顺叙」。
现实人生中,时间只有一种走法,那就是老老实实一步一步往前走,但在小说里,时间可以倒着走,前滚翻,后空跳……,像孙悟空的七十二变一样。
就像某些竞赛,分成有难度限制的指定动作,以及无难度限制的自选动作。
小说时间的叙事手法也可以粗略分成这两大类,今天我们就先来谈谈基本功:
顺叙、倒叙和插叙。
「顺叙」很容易理解,前面已经提过。
「倒叙」也不难,就是后发生的先说,说完再回头说先前发生的事。
「插叙」则有点类似一个顺叙加上若干个倒叙,也就是在叙述某一件事时,频频插入相关,或待说明,或先前发生过的情节内容。
虽然顺叙、倒叙和插叙是小说时间里,蹲马步之类的基本招数,但只要运用得宜,一样可以写出不朽的作品,如大陆作家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
小说开头,背着红色背色的少年在山区公路寻找旅店,找着找着,突然见到一辆载满苹果的汽车。
少年上前攀谈,并顺利坐上了车,然而车子没多久就抛锚了,但司机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这时前方来了五个骑自行车的农人,问少年车子里是什么之后,便开始一箩筐一箩筐的把苹果搬走。
少年见状,一边阻止农人,一边喊着、叫着,提醒在附近跑步的司机。
但农人不只不听,还把少年打得鼻青脸肿,才满意的走了。
令少年不解的是,当司机回来看到苹果被偷了,非但不生气,还对着少年鼻子的伤口笑了起来。
这时,前方来了更多人,这次他们不只把苹果全部搬光,甚至连汽车玻璃、轮胎都拆下来带走了。
少年大骂「强盗」,奋不顾身扑上前去,想阻止他们,却被打得瘫在地上。
最后,倒在地上的少年看到难以置信的一幕:
司机手里抱着少年的红色背包,跟强盗坐同一辆车走了。
临去前,司机还对着少年哈哈大笑。
如果故事结束在这里,那么〈十八岁出门远行〉不过就是一篇关于涉世未深的少年被坏人骗了的悲惨小说。
但小说家在这里转了个弯,让遍体鳞伤的少年爬进只剩空壳的汽车里,这时天色已经全黑了,什么都看不见的少年回想起一件往事。
倒叙开始了……
一个晴朗的中午,刚从外头玩完回来的少年,看见父亲正在屋里整理一个红色背包。
少年问:
「爸爸,你要出门?
」
父亲转过身,温和的说:
「不,是让你出门。
」
「让我出门?
」
「是的,你已经十八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
」
后来少年就背起了那个漂亮的红背包,父亲在他脑后拍了一下,就像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
于是少年欢快的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的奔跑了起来。
故事结束在少年欢欢喜喜的背起红色背包,想要认识外面(口口)的世界。
注意到了吗?
顺叙与倒叙之间,两者的故事虽然一模一样,但所呈现出来的内涵却大不相同。
顺叙的故事关注的是少年的悲惨遭遇,但到了倒叙的故事,关注点却转移到少年对口口世界的向往,于是「十八岁出门远行」成了一则隐喻,隐喻口口世界的失落。
仅仅一个时间的分岔,小说便头也不回的往平庸和不朽两条大道狂奔而去。
Ps.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收录于《十八岁出门远行》
小说的第六堂课:
小说的花式时间跳水
上一堂课,我们谈的是小说时间的基本功:
顺叙、倒叙和插叙。
这一堂课,我们来聊一聊小说时间的花式跳水:
转场。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看两场不同时空背景下拍摄的影片。
上一场:
简陋、闷热的小旅馆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天花板上一台嘎啦嘎啦响的老旧电风扇,以及一个因为感冒而昏昏沉沉躺在床上的少尉。
这时电话突然响起,原来是少尉的长官要他立刻销假,去执行一个暗杀任务。
感冒再加上暗杀任务,让少尉头痛的不得了,他无奈的望着头上不停转呀转的老旧电风扇,视线越来越模糊。
下一场:
直升机的大螺旋桨轰隆隆的转呀转,镜头往下带,少尉已经着好军装,坐在直升机里,准备深入敌区去执行暗杀任务了。
有没有注意到,导演利用两个「相似物」(转动的电风扇和螺旋桨),就把两场不相干的戏流畅的连结起来了,观众甚至没有察觉到时间的流逝──现实人生中,少尉从挂上电话到坐上直升机,可能还发生了从床上弹起、穿上军服、买感冒药、坐车回部队……最后才坐上直升机。
简单来说,将前后两场不同时空背景的戏连接起来,就叫「转场」。
电影里的转场技巧,当然也可以运用在小说创作上,以下就举小说家黄凡的〈赖索〉为例:
小说内容与本次主题没什么关系,所以我们简单略过,只单纯来看小说中的一个片段,看小说家如何像花式跳水一样,从一个场景漂亮且流畅的跳到另一个场景。
青春期并没有带给他(赖索)多大的烦恼。
他是班上最矮小的一个,坐在离讲桌只有一公尺的凳子上。
日本教师不时地用手偷偷抓着下裆,他患了湿疹这一类的皮肤病,认为别人都看不到,他可错了。
「支那!
」日本人说,「通通跟我念一遍。
」
「机那。
」赖索说。
「知不知道,你们不是支那人,你们是台湾人。
」
「可是老师,」一个本地生问:
「我祖父说我们都是跟着郑成功从支那来的。
」
「八个野鹿!
」日本人骂道。
口沫飞到赖索脸上,他举起手来擦脸,发现脸上长了一颗颗的青春痘。
当这些青春痘开始膨胀,有几颗甚至化了脓时,他正走在大稻埕的街上,一面走一面用指甲去挤,弄得脸上红一片白一片,挤到第五颗时,同伴小林用肩膀撞撞他。
「快看!
」小林压低声音说,「那不是田中一郎吗?
」
「二年前教我们历史的日本人。
」
注意到了没有,从赖索发现脸上长了青春痘开始,小说家就把镜头完全锁在青春痘上,随着赖索脸上青春痘的膨胀→化脓→挤痘痘→脸上红一片白一片,时间跟着一点一滴的流逝,当镜头重回赖索身上时,时间已经过了两年。
一次漂亮且流畅的时间跳水完成了!
小说转场是个漂亮的时间技巧,但如果一篇短短几千字的小说,从头到尾都在漂亮的转场,那么就像整型过度的美女一样,反倒容易因此而变的做作起来。
在适当的高度,在读者完全没有察觉的时候,漂亮且流畅的一跃,才能激起最少的水花,获得最多的掌声。
Ps.黄凡〈赖索〉收录于《赖索》
小说的第七堂课:
小说的迟滞效应
在这个到处充斥手机、E-mail、MSN的年代,所有讯息的收发都是即时的。
如果有一天,你想传达的讯息,得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对方才收得到,那会发生什么事?
前两堂课,我们谈了小说的时间技巧(基本功和花式跳水)。
这一堂课,我们要谈的还是时间,但这次时间不再只是小说的「技巧」,而是「内容」。
以下以义大利小说家迪诺?
布扎第〈七信使〉为例:
小说里的叙事者「我」是一位王子,他在三十岁那年出发去寻找他父亲王国的边界,目前他已经三十八岁又六个月了,仍然没找到边界,也就是说他还在半路上。
故事设定在一个没有手机、E-mail,甚至连信鸽都没有的时空背景里,讯息的流通靠的是人,也就是信使。
当年王子出发的时候,为了跟家人保持联络,于是带了七个信使(一开始,王子还觉得自己带太多了)。
慢慢的,王子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
信使的速度并没有想像中的快,只比王子快了一倍半,也就是王子走四十里路,信使顶多只能走六十里路。
(乍看之下,这好像没什么嘛。
)
假设王子走了一百公里之后,一名信使带着王子的家书返乡,而王子继续往前走,那么信使送完信,再回头追上王子,是在几公里处?
二百公里处?
三百公里处?
……答案是五百公里处。
(也就是说,信使回来的时间,等于目前经过的时间乘以5)
什么?
你还感觉不出恐怖的地方。
好,让我们继续下去,如今王子已经足足走了八点五年了,如果现在有一名信使要将家书带回家,然后再回头追上王子,那么等到他追上的时候,王子已经七十二点五岁了(8.5×5=42.5,30+42.5=72.5)。
换句话说,如果王子不放弃继续探索边界的话,那么此刻(不过才短短的八点五年)他的七名信使都将离他远去(全都在路上),他将彻彻底底变成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既无家乡的讯息,也不知道边界究竟在何方。
那么他要忍受无边的孤寂,继续探索下去吗?
王子最后是这么说的:
可是,多明尼克(信使的名字),还是去吧,别怪我无情呀!
把我最后的话,带回我的出生地去吧……喔!
多明尼克,你走了之后就将音讯全无了,除非我终于找到那期待已久的边界。
但我越往前走,就越相信边界其实并不存在。
边界极可能并不存在,但王子决定一个人继续走下去,多么像创作这一回事啊!
但这并不是我们这次的主题,所以我们继续回到时间上。
不知道眼尖的读者有没有注意到,〈七信使〉这篇小说之所以成立的关键在于使信的速度是王子的「一倍半」,如果速度变成两倍、三倍,甚至更快,那么小说里,王子孤单的探索边界的故事便不再存在。
显而易见的,小说家迪诺?
布扎第懂得去操控时间的速度闸门,他知道用什么速度来传递讯息,才能让王子在最适当的时刻(八年半以后)走到悲剧的中心。
这非常像河水的「迟滞效应」,当上游下起暴雨的时候,下游的人们仍在欢乐的戏水,只有小说家知道大水就要来了,就要带走所有的一切了,至于是早一点好,还是晚一点好,厉害的小说家懂得控制河川的坡度,让悲剧「发生」在最恰当的时刻。
或许有人会觉得小说里的算数太难了,但请仔细回想一下,这其实不过是国小国中就学过,比火车过山洞还简单的数学问题罢了。
Ps.迪诺?
布扎第〈七信使〉收录于《七信使》
小说的第八堂课:
小说的蝴蝶效应
美国著名的气象学家爱德华?
洛伦兹有一次利用电脑程式预测下一刻的气象数据,在输入温度、湿度、压力等初始条件时,本能的把小数点第六位以后的零头去掉,没想到与原始模拟出来的数值两相比较,一开始的时候相差无几,但随着时间越拉越长,差异越来越大,最后简直到了完全不相干的地步。
因此他发表了一个被后世称之为「蝴蝶效应」的演说。
内容大意是:
「一只亚马逊河流域的蝴蝶,偶然挥动几下翅膀,几个星期之后,却意外引发了美国德州的一场龙卷风。
」
意思其实就是我们中国人常讲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2005年,我在《联合文学》杂志任职的时候,策划了一个「文学的蝴蝶效应」专辑,请小说家用「蝴蝶效应」这个概念来创作小说。
其中一篇小说令我永生难忘,它证明了「概念先行」,同样可以写出不凡的小说。
以下是小说家夏佩尔创作出来的蝴蝶效应故事〈小事情〉:
故事发生在一家电脑软体公司,主人翁是一名总机小姐菲菲。
这一天,她又接到一通变态的电话,因为是免付费电话,所以这一类的骚扰电话,每星期总有两三通。
菲菲习惯了,她已经来到这家公司三年了。
她本能的就把它直接转到「044」分机(谘询部门),这是公司的规定,反正有专人会去对付这些变态。
但今天电话上头044分机的红灯却一直闪个不停,这代表「谘询部分」那边没人接电话。
一整个早上过去了,红灯还在闪。
菲菲心想会不会转错了?
于是拿起电话簿一看,不得了了,她真的转错分机了,谘询部门是「074」。
长久以来,她都把「074」和「044」搞混了。
菲菲第一个念头是去「044」看看,如果提得起勇气的话,那么就跟对方道个歉。
绕了一大圈之后,菲菲终于找到「044」分机的座位了。
座位上没有人,菲菲一问之下,才知道044分机的主人是一个叫杨嘉玮的陌生同事,很不凑巧,她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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