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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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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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及管理制度
前言
大庆华联商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4日,公司主营:
大庆华联商厦有限公司隶属于全国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使用功能为百货商场,座落于大庆市让胡路区银亿商服楼E21号,于2010年5月14日动工,2011年12月22日竣工完成,2012年1月12日正式营业。
大庆华联商厦总面积为65585M2,其中:
建筑总高度为55.8米,十一层,其中地下人防车库面积为10551㎡,一~四层为商场,建筑面积为39441㎡,一层商场面积为10354.4㎡,二层商场面积为9385.83㎡,三层商场面积为9888.02㎡,四层商场面积为9812.68㎡,五~十一层为公寓,分公寓A和公寓B,建筑面积为15593㎡。
E21综合楼防火设计等级为高层一类,其耐火极限为一级。
地下人防车库和一~四层商场,每层为三个防火分区,五~十一层公寓A和公寓B,每栋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有16个主要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现有消防设施严格按照消防设计安装配置,现有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喷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事故广播、消火栓、防火卷帘、防火门、灭火器等。
经营场所总体情况:
大庆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一层主要以黄金珠宝、玉器、名表、化妆品、鞋、手机卖场及眼镜为主;二层主要以品牌女装、内衣、品牌饰品及丝巾主为;三层以品牌男装、品牌休闲装、运运装、牛仔装为主,四层主要以餐饮区、儿童服饰、小家电、品牌电脑、数码广场、影院影楼、生活服务特色用具及文化用品为主。
总则
为加强我商厦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商厦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机构
一、华联商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陈伟忠
副组长:
朱家明
成员:
各部门经理、电工及全体安全保卫部人员
第一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
一、华联商厦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
3、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对商厦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设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部门。
5、组织制定本商厦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安排组织实际演练。
6、发生意外事故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安排职能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要求上报安监局和国资委,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组织安排商厦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
8、定期聘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的专职人员对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实战技能。
9、保证安全生产人员、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并安排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商厦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掌握本商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情况。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3、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利用,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止一切威胁商厦安全的危险操作。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商厦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安全检查,参加季查和相关重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
6、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担任总指挥,迅速组织员工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工作,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机关汇报本商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接受安全生产机关的指导、监督。
三、华联商厦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落实本商厦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市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2、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照明灯具,保证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做到“三懂三会”,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商厦如发生重大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停业整顿。
因未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安全保卫部职责
1、负责全商厦人、财、物的保卫、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的制定,情况记录、统计、档案整理等工作。
3、建立健全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
4、熟悉掌握商厦建筑布局、安全生产工作性质、重点安全部位、防火责任区、消防给水、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情况。
5、落实值班、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6、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用火、用电和其它不安全操作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直接向总经理汇报。
7、对商厦内的各种安全设施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填写记录。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积极组织并参与扑救、疏散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
9、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管理消防器材,搞好商厦消防工作。
10、做好特殊天气安全隐患预防工作。
11、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2、办理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安全保卫部经理职责
1、安全保卫部经理作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协助总经理开展本商厦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领导安全保卫部开展工作。
3、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生产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商厦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整改,组织实施月查、季查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各类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
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组织实施对商厦内的设施、设备及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设施设备维护、隐患整改情况,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安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防火、防盗、防止各类突发事件。
2、保卫商厦员工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理各种治安事件。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商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卫人员守则,掌握安全生产所属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及操作。
4、安全保卫工作性质特殊,要求保卫人员有高尚的品德素质,严格的组织纪律,文明认真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
5、严禁监守自盗,一旦发现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一)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指示精神,协助安全保卫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
2、负责检查各项消防制度及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并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设施、用电设备等进行日常检查。
3、协助总经理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二)楼层业务部
1、协助安全保卫部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协助安全保卫部对商厦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的落实与实施。
3、协助安全保卫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协助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
4、纠正督导员工的不良习惯及违章操作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三)财务部
1、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并把安全生产保证金用在安全生产中,不得挪作他用。
2、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的支出。
3、保证员工劳保用品,防暑用品的开支费用。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购置,即事故的隐患处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四)工程部
1、确保商厦各种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处理问题要及时,保证用电的安全。
2、值班电工是商厦用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每天安全用电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均需签字。
3、工程经理每周要对安全用电设施、设备做二次检查。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用电设备及用电的操作,不得麻痹大意。
八、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各部门应遵守商厦防火、防盗、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安全保卫部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增强防火、防盗、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要定期或随时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临时有效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
4、在闭店离开工作场地时,负责将自己营业场所范围内的灯光、电源关闭,锁好各自负责的门窗,橱柜,严禁以任何理由遮挡防火、防盗报警设施,违者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报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生产及消防要求禁止在各自场所内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等;严禁在各自场所内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有发现,将进行相应处罚。
6、各部门负责人防火责任重大,要增强防范意识,必须做到人人负责,不留隐患,不出危险,保证安全。
每天应进行安全生产及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要求本部门的员工对商场内吸烟、燃明火的行为立即制止。
不听劝阻的,报告安全保卫部进行处理。
7、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及商厦领导。
发生火灾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8、各部门负责人在遵守商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防范细则。
并对本部门违反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等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理或处罚,对本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9、各部门负责人有权拒绝任何人提出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各项事宜。
九、特殊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一)电工
1、保障商厦水、电、气、暖及中央空调、电梯等用电设备使用完好、安全、正常。
(以下统称全部设备)
2、负责商厦“全部设备”的管理、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3、负责“全部设备”日常工作运转记录,按设备的使用特点、使用要求,分别制定出记录表格、记录流程、交接手续、定人定责。
4、建立健全“全部设备”台帐和卡片,记录购置、使用到期时间及定期保养、维修起止日期。
5、负责制定“全部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准违规操作。
6、负责拟定“全部设备”维修、更新计划并落实。
7、保障商厦正常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维护供电设备。
8、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电梯操作工
1、熟练掌握电梯操作方法,能对电梯发生的异常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2、负责电梯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3、协助维修人员做好电梯的保养和修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4、能按技术标准对电梯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
5、做好电梯维护、修理记录。
6、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本商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了解其工作岗位情况和周围环境、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或存有安全隐患的操作。
4、对本商厦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意见。
5、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商厦负责人报告。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华联商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商厦总经理为商厦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保卫部主管为直接责任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2、针对各部门及岗位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商厦各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商厦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一)费用的设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二)费用的提取
按商厦内部确定的百分比提取。
(百分比另行确定)
(三)费用的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以其它理由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更换;4、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5、安全生产检查;6、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四)费用的管理
由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到位。
三、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一)消防储水水箱
每周(7天)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1、水箱内水位必须保持在最高点。
因自然损耗或其它原因缺水时,由安全保卫部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向箱内注水,使之达到最高水位。
2、检查水箱外观。
做到每日检查,并在日常检查记录上填写检查情况。
值班人员如发现有损伤、漏水等异常情况时,马上报告安全保卫部经理,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值班人员负责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
(二)消防喷淋泵房
每日巡查,检查内容:
1、泵房内管路有无漏水,碱损等情况。
察看管路压力表是否保持在规定水压4kg压力,补压泵是否正常工作。
查看应急照明是否有效,并保持泵房内环境及设备卫生、清洁。
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即刻报告安全保卫部经理及时安排处理,保证喷淋泵系统正常供水功能,值班人员负责填写日检记录。
2、每月月初1—5号内由安全保卫部经理或队长带领全体保卫人员对喷淋泵进行一次检试。
检试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保证喷淋泵的良好性能,如实填写设备检试记录。
(三)楼内喷淋管网压力表
值班人员必须每日查看一次,表压标准为4kg,压力上下不差0.5kg。
压力过高时到一楼管网末端(位置在一楼配电箱北侧)放水减压,放水时必须同时派人到泵房内观察补压泵情况,并通知监控室做消音复位的准备(因末端放水会使水流压开警示报警),可先消音,待放水调压完成后做消警复位处理。
表压低于4kg时,马上派人到泵房检查补压泵是否正常工作,同时检查管网线路及阀门是否有漏水情况。
查明原因后做修复处理,并检查水箱水位,保证水量。
同时,如实填写日检查表。
(四)火灾控制器
1、控制器的主要部件运行完好。
控制器指示灯正常工作时有指示。
按键功能标注字迹清晰。
能够显示当前火警部位的总数。
能手动循环显示火警部位(各楼层火灾报警平面图上墙)。
不同信号的区分要明显。
最先报警的部位显示要直观。
总线制隔离器动做可靠,显示清楚。
打印功能正常,且能打印出月、日、时、分等信息。
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运行正常。
自检功能正常。
故障报警功能正常,断路、短路故障能够指出部位。
火灾优先功能,即在故障报警期间有火灾信号时应报警。
能够处理、储存和显示来自各回路的状态变化信息。
主、备电源能自动转换。
消音、复位功能应正常。
能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并显示水泵的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能显示报警阀的工作状态。
能显示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
3、每月1—5号期间在非营业时间对楼内声光报警检试一次。
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自动—手动控制模式程序转换,消警复位操作等技能准确、迅速无误,保证训练具备实战的效果,并如实填写记录。
(五)消火栓
每月1—5号期间,利用早晨8:
30—9:
00值班保卫人员按实战的要求演练一次消防水带的铺设、连接,并适时按实战情况派人到工具厂泵房供水处做喷射扑救训练,保证此训练符合标准和要求,在训练中同时检验消火栓闸门、水带接口是否牢固,必须做到在使用时不出现脱扣、断裂跑水,闸门锈住打不开等现象,否则将追究安全保卫部责任。
(六)防盗监控主机日常维护及保养
1、保持机房清洁,无灰尘。
2、专人负责监控主机的操作。
3、开机后不要拍打、振动主机及相关设备。
4、不要在主机及相关设备和电源附近放置水及其他液体。
5、在室温超过25度时要开启机房的空调系统,使机房的温度保持在20—25度之间。
6、主机应配备USP电源。
7、监控主机除作监控外,不允许进行其他任何工作,更不允许随便删除任何数据和程序。
8、主机机箱内应定期进行清洁,但不可移动任何板、卡。
9、如主机出现故障而不能使用,及时通知该设备安装厂家处理,不得私自拆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安全保卫部经理要带领全体队员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和防盗设备使用技能,保证每月至少一次以上设备操作演练,达到技术纯熟,操作迅速、准确、无误,保证商厦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八)上述规定由商厦总经理和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如出现问题,追究安全保卫部经理责任。
四、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从商厦总经理到楼层员工,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商厦内所有设施设备如:
消防储水水箱、消防喷淋泵房、喷淋管网压力表、火灾控制器、消火栓及监控设备主机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每日定期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当天的值班记录。
3、制定重特大节日期间消防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预案救援小组,每个楼层都有救援小组成员,以防止节日期间由于客流量大所引起的各类事故,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商厦安全。
4、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保卫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电梯操作工、电工,每年定期接受安监部门的年检、复审,使上岗合格率达100%。
6、制定详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7、电梯维修时,要在维修现场设围栏,立警示牌,如:
“电梯维修,顾客止步”等。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2、商厦总经理负责总体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保卫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及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指挥工作。
遵循预防为主,抢险、救护、灭火、报警及时有效的战略方针。
4、建立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建立义务消防队。
5、消防器材、设备由安全保卫部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6、安全保卫部要做到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7、保卫人员分两班昼夜24小时巡查,实行交接班记录制度。
8、商厦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商厦全体人员学会发现险情、报警、使用灭火器具和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9、安全保卫人员上岗前,要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监控室内消防、防盗设备的观测及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商厦内禁止吸烟、燃明火,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11、电气线路的铺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必须统一由电工安装、维修,电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电工资质人员上岗作业。
12、专职管电人员对商厦全部电路做到每月检修一次,24小时电工值班,实行交接班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电管制度及消防用电规定。
13、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商厦。
14、建立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包括:
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1、工作服由商厦统一定制、发放或更换。
2、防护用品由商厦根据部门、工作环境的需求统一发放。
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等防护用品发给生产辅助人员和后勤人员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发给电工人员使用;另外,商厦还备有雨鞋、雨衣等以备汛期使用。
(二)管理制度
1、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商厦统一制定,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和发放。
2、商厦办公室负责统一工服款式、颜色和标志。
3、员工在工作中要按商厦要求着装,妥善保管好工服,遗失者自费补购。
4、对于商厦发放的工作服和劳动用品,任何部门不能随意更改,违者按商厦安全管理制度和条例执行。
七、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根据安全情况及年度工作重点,由安全保卫部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
主要内容为:
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及需要重点检查的岗位进行监督检查。
2、联合检查:
重要节假日,由安全保卫部、楼层业务部、工程部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3、安全生产专项整改:
由专项整改部门协同安全保卫部对某一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整改。
4、各部门在工作中应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或上级领导报告。
八、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
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有很大价值,被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2、为商厦和顾客挽回经济损失的,给商厦带来信誉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和失误操作并转危为安的;
4、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在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宣传教育中成绩显着者。
(二)处罚
1、凡违章操作,不按操作规程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罚;
2、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安全标志的,给予处罚;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给予处罚;
4、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在商厦内使用电热水器、电熨斗的,经查处,给予批评和处罚。
(三)责任追究
1、对由于工作疏忽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者,进行责任追究;
2、对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领导责任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指定商厦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部门对商厦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和定期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对新进店工作的员工进行基本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确保每位从业人员懂得防火、防盗、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生产知识。
2、定期聘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商厦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
3、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做好定期复训工作。
4、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5、聘请市公安局保安公司专业教官及安监局的专业人员对商厦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专门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商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和电梯操作工。
2、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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