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锦坊住宅小区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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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锦坊住宅小区工程
“雍锦坊”住宅小区工程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
四川建筑公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四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
“雍锦坊”项目工程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
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人:
四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广汉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雍锦坊”项目工程劳务承包施工的相关事宜,签订本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雍锦坊”项目工程
1.2工程地点:
广汉市台北路
1.3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
约为7万平方米(以甲方主合同面积为准)。
1.4工程监理单位: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公司的授权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监理公司所签监理合同为准)
1.5承包范围:
土建、装饰(不包括门窗、水电、消防、外墙保温、防水、涂料、铁艺)
1.5.1具体的范围为:
(1)按施工图纸及图说的要求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围墙以内的全部土建施工范围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所有措施,安全通道搭设、操作平台、塔吊和施工电梯。
(2)乙方承包项目具体内容:
清理桩头、垫层土方、内外架及防护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找平层和保护层、屋面土建工程、砌体工程、楼地面土建工程、抹灰工程、小件制安、外墙面砖(包括石材)、室内公共部分墙地砖(包括石材)、场内二次转运、设备基础的浇筑等,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扎丝、铁丝、钉子、竖焊、焊条、药渣、PVC管(木工用)、钢丝网、垫块及所有辅助材料:
钢管、扣件、钢模、木模、木方、层板、拉杆、顶筒、粘缝胶、塔机、施工电梯及木工、钢筋工、泥工的一切工具、用具(包括租赁费和人工费)。
(3)配合的零星工程:
门窗框收口、各种设备管洞、墙洞的封堵及剔凿等。
(4)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工种材料上、下车(砖、水泥除外),由乙方自行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5)施工现场内围墙及生活区、办公区区室内外清洁、用电安全及防火、防盗责任和安全防护。
(6)民工住宿及场地、床、水、电、民工房间标化配套设施安装、拆除由甲方负责。
但乙方应爱护,完工后应完好无损移交给甲方,临时设施土建由乙方完成。
1.5.2乙方不包括的具体施工内容:
土方开挖回填夯实、水电安装、天然气管道及安装工程、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材料(主材除外)、钢构、铁花栏杆、门、窗、消防、水电预埋件、预留洞的模型模具;幕墙、内外墙涂料腻子、乳胶漆、油漆、保温、钢筋的带肋筋和盘元外加工制作,甲方现场工长第一工序验收合格后的甲方分包单位的建渣清理及二次补烂等工程项目有甲方负责。
1.5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劳务总承包方式:
1.5.1对乙方直接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全面的总包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1.5.2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项目,乙方有配合的责任。
1.5.3甲方指定分包项目,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中标。
如因价格等原因乙方未中标,甲方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
1.6质量要求:
合格,达标化工程标准。
1.7工程工期:
总工期天,以甲方主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月日(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1.8合同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单价含标化工程的一切费用)。
1.8.1地下室按实结算,其分项单价如下:
钢筋制安:
每吨550元;模板制安按接触面积每平方米:
35元;混凝土浇筑每立方米:
20元;周材架料机具设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50元;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5元;做砖每立方米:
130元;内抹灰每平方:
8元;外抹灰没平方:
18元。
有地下室的地上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30元;(屋面卧瓦层和筒瓦按每平方米22元计算,若不做扣除)
无地下室的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30元。
(屋面卧瓦层和筒瓦按每平方米22元计算,若不做扣除)
1.8.2工程总价:
暂估总价:
(大写)贰仟贰佰万元。
(小写)¥22000000.00元
按照四川省2009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依据计算的建筑面积和合同约定综合单价计算实际总价,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详图工程量的变化或市场人工费、材料费等的波动或政府政策而调整。
1.8.3履约保证金:
按工程建筑面积20元/㎡收取。
签定合同时交万,余下的进场前补交齐。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甲方保证乙方在2011年6月30日前进场正常施工。
2.1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用电变压器及用水接点,并接至施工现场,电接至二级配电箱。
2.2甲方设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安全、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3甲方按乙方根据施工图和进度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提供甲供材料。
乙方在需要使用甲供材料前15天将材料采购计划明细(名称、规格、型号、用量、施工部位、进场时间)上报甲方,甲方核实确认后,按确认的计划提供甲供材料。
2.4甲方负责提供土建施工图纸1套。
2.5负责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乙方在施工中所需项目管理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清单、周转材料数量及要求、阶段性施工计划、劳动力安排见合同附件。
3.2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切实履行双方已确认的进度计划,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统筹指挥。
3.3对甲方指定分包项目的插入施工时间,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积极为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创造施工条件,切实履行在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配合及照管责任。
3.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
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等必须专职负责,持证上岗)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
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的各项事宜。
3.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经甲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6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甲方备案。
施工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它安全事故等均按责任各自承担责任。
3.7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乙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或劳务方其他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包括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3.9工程竣工未正式移交前,乙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10乙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借用、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1乙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若需夜间施工,甲方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1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现场代表。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13乙方负责其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运出楼外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活完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相关费用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乙双方合同盖章签字生效,乙方开始施工准备工作。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阶段性施工计划展开施工。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开展施工工作。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赶回计划进度。
如果乙方出现严
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甲方及监理认为乙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或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且对乙方已完工程量未支付部分不再进行结算。
4.3乙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驻工地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乙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一次4小时以上)或每周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则工期相应顺延一天。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于二日内向甲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后,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4.3.3因甲方材料不到位或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意的其它原因。
4.4主体结构工程按每月平均四层计算,若达不到按主合同惩罚执行。
第五条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工程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及广汉市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标准、图集、施工图纸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验收。
5.2验收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竣工日期为乙方满足下列条件时的日期:
A.场地已清理好,可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B.完成本协议所有承包管理责任。
C.工程验收合格,具备安全的正常使用功能,符合本工程的各项要求。
5.4本工程竣工验收一律以广汉市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手续作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最终依据。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
5.5由于乙方采购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由乙方重新购置或修理,并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须在72小时以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如因延误工期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6本工程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保修,保修期间免费维修。
保修期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7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1乙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并向监理及甲方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证书,如因乙方采购材料不合格或达不到甲方、监理要求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材料
6.2.1在考虑甲供材料加工周期及运输等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乙方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合理的书面甲供材料分期、分批进场计划,由甲方确认后实施供货工作。
6.2.2甲、乙双方共同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由乙方负责按有关规范进行复试抽样。
材料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
钢筋、混凝土及其它材料用量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计算图纸图示用量。
甲、乙双方约定钢筋的损耗量为2%(基数为设计图纸图示用量,对于直径大于14mm的竖向钢筋不能采用搭接接头),超过上述损耗部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损失(按照钢筋当时市场采购价格进行扣款),钢筋节约部分价值(按照钢筋当时市场采购价格进行计算)的50%奖励乙方。
对于钢筋尾料,要在主体结构及二次砌筑工程完工,并经甲乙双方明确了设计图纸钢筋的图示用量后,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归甲方。
混凝土不考虑施工损耗,甲方按施工图纸图示用量提供混凝土,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损失(按照混凝土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扣款)。
6.2.3材料到场后,由材料供货方负责卸货至乙方准备好的堆放场地,乙方负责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供货商按时运送材料而乙方不能及时验收或未提前准备好材料的堆放场地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由于安装不当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2.4乙方自购材料的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取费均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七条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工程进度款支付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以下进度款必须有现场项目经理签证认可才能支付。
(一)地下室完工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按75%支付,进度以楼层顶板浇筑完才可以申报工程量。
(二)主体部分人工工资:
260元/㎡
(1)主体结构150元/㎡,主体以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毕为准,当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结算,结算单价为112.5元/㎡(其中砌体130元/m3)。
(2)内抹灰、地坪30元/㎡当月按完成工作量的75%结算,结算单价为22.5元/㎡。
(3)外墙、屋面、散水20元/㎡,当月按完成工作量的75%结算,结算单价为15元/㎡。
(4)文明施工费、内外防护、生活区及办公区安全防护、清洁5元/㎡,当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结算,结算单价为3.75元/㎡。
(三)材料费:
60元/㎡
(1)主体40元/㎡,当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结算,结算单价为30元/㎡。
(2)装修20元/㎡,当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结算,结算单价为15元/㎡。
7.1.1本工程无预付款。
7.1.2本工程按月进度付款,每月25日报工程进度款,次月5日前支付工程款。
在初验合格15日,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0%。
7.1.3本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办完决算,60天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8%,2%维修金在维修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7.1.4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工资部分不提供发票,超过工资部分提供劳务发票。
7.2结算方式:
7.2.1结算时按照四川省2009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依据建筑面积和合同约定综合单价计算实际总价进行结算。
7.2.2工程变更、洽商、设计变更按甲方签证进入决算。
7.2.3洽商变更价款报送和审核时间,乙方应在设计洽商变更签定后7日(重大设计变更10日)内向甲方报送洽商变更价款,乙方未按期报送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认变更合同价款。
乙方报送的洽商变更价款,甲方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审核,并以甲方审核后的结论为准。
洽商、设计变更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在竣工结算时予以支付。
第八条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1、该工程±0.000完工验收合格(或达到相应工程量)后10日内退30%。
2、该工程主体砼结构完工一半(十楼顶板浇筑完毕)验收合格10内退30%。
3、该工程主体砼结构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40%。
第九条关于对人工费的约定
1、乙方职工工资支付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民工工资进行现场监督。
由于乙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分包商等有关款项,导致劳动监察部门或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及新闻监督单位介入此事,甲方将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和乙方各种保证金代为支付。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所有损失,且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0元。
2、由班组负责申报工资表,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发放,甲方监督。
3、乙方需设专职劳资员,经培训后上岗,负责对职工出勤情况如实考核,对照班组所作工资表相符后报甲方备案,工资发放时工人在工资表上签字认可,工资表报一份甲方备案。
第十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暂定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8.3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等情况,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
偿。
8.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5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协议8.2条款约定执行)。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6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乙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派人清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垃圾费两倍的违约赔偿。
对甲方指定分包项目,垃圾收集归指定分包单位。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甲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2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足够工程款或不按时退还足够保证金,其差额部分应按银行同期利息两倍支付乙方利息。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广汉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0.1如果乙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甲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协议。
10.1.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乙方未能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
或整个工期严重延误,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该出现。
10.1.4乙方拒绝或怠于执行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6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并拒绝返修。
10.2如果甲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乙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甲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甲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文件。
乙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甲方有权安排新的单位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因乙方责任终止本协议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甲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10.4由于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项目中其分包或配合单位互相占用材料或设备及费用由甲方负责组织协商。
13.2甲乙双方必须对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施工人员保险各壹份,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后若超过三万元,由双方各承担50%,三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
13.3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
项目管理班子名单
(3)附件二:
大型机械设备清单
(4)附件三:
周转材料清单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13.4本施工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项目管理班子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上岗证书
证书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二:
大型机械设备清单
序号
机械名称
型号
数量
1
塔吊
2
砼搅拌机
3
钢筋调直机
4
钢筋弯曲机
5
钢筋切断机
6
无齿锯
7
交流电焊机
8
砼平板振动器
9
插入式振动器
10
空压机
11
木工圆锯
附件三:
周转材料清单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1
木模板
2
木方
3
木跳板
4
钢架管
5
管件
6
卡具
7
过墙丝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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