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街道办事处行政效劳事项记录表及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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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街道办事处行政效劳事项记录表及流程图
莲塘街道办事处行政效劳事项记录表及流程图
(共8项)
序号
792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兵役登记证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兵役登记(第十一条(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目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
受理条件(选填)
当年12月31目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
办理部门
武装部
办理地点
罗湖区国威路D小区松源大厦莲塘街道办事处武装部(204)
联系电话
1
服务表格(选填)
兵役登记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全国征兵网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广泛宣传、张贴通知书
事中:
通知适龄青年在网上填写兵役登记表,在街道武装部办证。
事后:
上报上级兵役机关,并在区征兵办盖章。
监督电话
0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上一级兵役机关陈述、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于法定职责。
审核意见
兵役记录证办理流程图
依据《征兵工作条例》,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及其它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登记机构进行兵役登记。
当年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本人自愿或者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兵役登记时间。
序号
793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办理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生育一孩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核实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二)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
(三)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
(五)民政部门办理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
(六)住房和建设部门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前款规定事项。
受理条件(选填)
已怀孕或生育一孩人员办理迁户
办理部门
莲塘街道办事处计生科
办理地点
罗湖区国威路D小区7栋一楼
联系电话
0
服务表格(选填)
无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监督电话
5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卫计局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于法定职责。
审核意见
办理技术技术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生育一孩人员打算生育情形核实流程图
序号
794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婚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凡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下简称《服务证》)。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本市实行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
本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以下简称户籍地)街道办申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受理条件(选填)
1、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2、深圳户籍未婚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育龄妇女;
3、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
4、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办理部门
莲塘、坳下、长岭、西岭、仙湖、畔山、莲花、鹏兴社区工作站。
办理地点
莲塘路莲塘商住楼A栋201、坳下村138号坳下大厦8楼、长岭惠名花园7栋2楼、西岭下北区2号、莲塘仙桐御景雅景轩首层、聚宝花园银星阁首层、莲塘港莲路22号北门城市东座二楼、国威路鹏兴花园一期管理处侧。
联系电话
0755-莲塘、坳下、长岭、西岭、仙湖、畔山、莲花、鹏兴。
服务表格(选填)
无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监督电话
0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卫计局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于法定职责。
审核意见
打算生育效劳证办理流程
序号
795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关于异地退休深圳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申领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指纹采集认证相关事项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根据深卫人发(2012)36号文中关于申领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独生子女父母指纹采集认证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三条各区人口计生部门通知未在我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奖励对象,在计划生育奖励金审核通过后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采集指纹及相关信息,并每年在其出生月份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在进行指纹验证。
受理条件(选填)
凡未在我市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部门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办理地点
罗湖区莲塘国威路D小区12栋一楼
联系电话
0
服务表格(选填)
(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向社会公布职责范围、受理范围等事项
事中:
依法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解答相关业务咨询等
事后:
整理资料归档
监督电话
7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或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提出异议。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转移至计生部门,理由为超出“三定”规定
审核意见
关于异地退休深圳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申领打算生育奖励金的指纹搜集认证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图
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
序号
796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二)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
(三)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
(五)民政部门办理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
(六)住房和建设部门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前款规定事项。
受理条件(选填)
户籍人员办理收养子女手续
办理部门
莲塘街道计生科
办理地点
社区工作站:
莲塘路莲塘商住楼A栋201、坳下村138号坳下大厦8楼、长岭惠名花园7栋2楼、西岭下北区2号、莲塘仙桐御景雅景轩首层、聚宝花园银星阁首层、莲塘港莲路22号北门城市东座二楼、国威路鹏兴花园一期管理处侧。
联系电话
0755-莲塘、坳下、长岭、西岭、仙湖、畔山、莲花、鹏兴。
服务表格(选填)
无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事前:
初审
相关职责要求
事中:
审核
事后:
发证
监督电话
0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卫计局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此项权责
审核意见
收养子女打算生育证明表出具流程图
序号
797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残疾人康复训练
实施主体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行政权责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2]112号)详见附件
受理条件(选填)
具有罗湖区户籍和二代残疾人证的有日常生活自理障碍的肢体残疾人
办理部门
社区残疾人协会
办理地点
莲塘花园空架层一楼
联系电话
0755-
服务表格(选填)
深圳市残疾人康复需求申请表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1、通过罗湖区残联网站公布该服务事项的具体依据、流程、条件等要素。
2、通过社区专职委员可咨询相关服务详情。
事中:
1、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作出初步判断。
2、街道残联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3、专业人员按照评估标准进行专业评估。
4、区残联在期限内完成审批。
5、相关机构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事后:
跟踪回访和满意度调查
监督电话
2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
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
理由:
属政策性服务事项
审核意见
附件:
行政权责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效劳“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
充分发挥国家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华南区域中心作用,着力健全听觉康复、语言训练和社区指导三项业务功能;大力推动市、县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示范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专门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尽力实现“一市一中心、一县一班点”的建设目标,着力将地级市机构建设成为本地技术资源中心。
完善和提升省内的国家人工耳蜗定点医院、国家助听器验配定点机构、国家人工耳蜗术后训练定点机构和国家听力语言康复教学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推行成立听力筛查-耳聋诊断-助听器验配和人工耳蜗植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后续跟踪等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的效劳网络。
(四)脑瘫儿童康复
在省级培育国家肢体残疾儿童引导式教育华南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大力推动市、县肢残儿童引导式教育示范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专门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全面推行引导式教育模式,增进脑瘫等中枢神经受损致使肢体障碍儿童的全面进展,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为其尔后的生活、学习、劳动和融入社会打下牢固基础。
(五)智力残疾儿童康复
在省级培育国家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华南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大力推动市、县智残儿童示范康复教育示范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专门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与教育,增进融合式社区家庭康复教育工作。
(六)孤独症儿童康复
建设好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大力扶持市、县孤独症儿童示范康复教育示范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专门是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对孤独症儿童进行系统康复训练与教育,增进融合式社区家庭康复教育工作。
(七)成年肢体残疾康复
着力建设好省博爱康复医院(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培育成为华南地域肢体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地市或县建成肢体残疾康复示范机构,给予技术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支持。
对脑卒中后遗症、脊髓损伤、关节功能障碍等成年肢体功能障碍者开展以恢复期为主的康复训练效劳。
结合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工作整体要求,发挥本地医疗康复机构的资源中心作用,对肢体功能障碍者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护理和心理辅导工作,同时提供家长培训、知识普及、咨询和转介等效劳。
残疾人康复训练效劳流程图
序号
798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就业登记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第五款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第四十三条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2、《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第六条市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别建设的原则,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居住证信息管理、劳动就业登记、出租屋综合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并监督各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保护工作,各部门相关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招(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所招(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到受理机构为其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被招(聘)用人员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
受理条件(选填)
凡在深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招(聘)用深户、非深户(境外就业人员除外)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办理部门
劳动保障事务所
办理地点
罗湖区莲塘国威路D小区12栋一楼
联系电话
0
服务表格(选填)
无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无
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
向社会公布职责范围、受理范围等事项
事中:
依法按照业务流程办理业务,解答相关业务咨询等
事后:
资料归档。
监督电话
7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局提出异议。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保留现状。
根据《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和《罗湖区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事权下放实施方案》(罗居委办[2011]2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已将就业登记业务办理权责下放至各街道。
审核意见
就业记录流程图
序号
799
行政权责编码
行政权责名称
养犬证明办理
实施主体
莲塘街道办事处
行政权责依据
(一)《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2006年1月20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1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一条。
受理条件(选填)
(一)居民饲养犬只的许可条件:
1.有合法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
3.独户居住;
4.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
(二)单位饲养犬只的许可条件:
1.依法成立的单位,指定养犬人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2.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
3.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烈性犬不在本行政许可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城管通〔2012〕127号)。
办理部门
莲塘街道城管科
办理地点
莲塘街道办事处一楼坳下菜市场对面城管科(犬只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
9
服务表格(选填)
《深圳市养犬登记表》和《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此两种表格可在本机关委托的各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上免费下载。
申请人为独户居住的需辖区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上签注;申请人申请饲养两只以上犬只,需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上签注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
单位养犬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需单位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上签注。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1、为何饲养犬只办证流程(提供申请资料等)比人口上户还要麻烦?
相关职责要求
受理前:
向养犬人公布其所需准备的有效证件和资料;
受理中:
依法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办理业务,解答养犬人相关业务咨询等;
受理后:
向养犬人下发《受理回执》、深圳市养犬登记证(犬只ID卡)、犬牌,整理资料归档,并提醒养犬人按时带犬只做好疫苗注射工作。
监督电话
2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申请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或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建议转移或下放为理想。
理由:
统一由宠物医院进行审阅、收取资料、登记、上牌等操作,大量减少了养犬人的来回办理次数,并切实达到“一站式”办证服务的工作理念。
犬只许可案件卷宗由街道城管科负责平日监管;定期配合、协助区城管局对其进行抽检。
审核意见
罗湖区养犬记录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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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街道办事处 行政 效劳 事项 记录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