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煤尘事故应急预案.docx
- 文档编号:30325170
- 上传时间:2023-08-13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149.80KB
井下煤尘事故应急预案.docx
《井下煤尘事故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下煤尘事故应急预案.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井下煤尘事故应急预案
同地北杏庄煤业有限公司井下
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险源评估
煤尘隐患识别与分析
煤尘属矿尘中的一种,除具有污染作业环境降低作业场所的能见度,影响操作安全和劳动效率,导致尘肺病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和寿命的危害外,其最为严重的危害就是具有爆炸性。
煤在生产过程中被破碎形成煤尘时,其氧化产热的能力大大提高。
当这些悬浮在空气的煤尘达到它的爆炸浓度时,在高温热源的作用下煤尘放热反应,当散热的速度提高到超过系统的排热速度时,其氧化反应自动加速造成煤尘自燃和爆炸。
特别是烟煤煤尘,在高温作用下,能释放出大量的可燃气体,促使点燃煤尘发生爆炸。
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下:
(1)、现采13#煤层,其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为45%;
(2)、生产环节的各个过程中都会产生大量的煤尘;
(3)、装运过程中产生的再生粉尘;
(4)、采掘工作面及大巷中防尘设施不完善,如缺少转载点喷雾洒水、风流净化水幕、放炮喷雾等降尘灭尘设施,致使煤尘飞扬现象严重,引起煤尘堆积;
(5)、未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导致巷道煤尘堆积超标;
(6)、矿井存在能引燃煤的高温热源,如:
不适当地使用毫秒雷管,或在煤层中使用段发雷管,使后起爆的爆炸火焰点燃先起爆时形成的高浓度煤尘和瓦斯;在煤层中放连珠炮,用多眼放炮导线连续放炮;在有煤尘沉积的地方放明炮,或在煤仓中放炮处理堵仓;局部火灾或瓦斯爆炸,点燃被扬起的沉积煤尘;电气设备可能产生的火花;各种机械摩擦产生的火花;井下电气焊产生的明火,矿灯故障产生的火花等。
(7)、煤尘爆炸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高温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及对矿井的破坏,甚至造成连续爆炸,其破坏性比瓦斯爆炸更为严重;二是产生大量的剧毒性气体一氧化碳,使井下人员中毒死亡。
(8)、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2)煤尘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达到一定浓度(在爆炸下限至上限浓度范围内)并遇明火才有爆炸的可能性;
3)引爆的高温热源,煤尘爆炸的引爆温度一般为700~800℃,温度越高越容易引起爆炸;
4)井下空气中有不低于18%的氧气。
(9)、如井下发生事故时,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井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事故地点馈电传感器仍然显示有电,应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对事故地点及可能受波及的区域,进行手动操作实行远程断电。
通过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矿井存在煤尘事故引发的可能。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组成。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
各有关副总、通风区区长、技术部部长、机电部部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站站长、生产部部长、地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综合办主任、宣传部部长、保卫部部长
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如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按以上排名顺序接替总指挥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主任:
调度室主任
成员:
调度员
报警电话:
7260033(外线)、8000、8001(井下内线)
办公室职责:
(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接警人员应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性质、有无人员伤亡、人员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发展可能波及的区域等重要信息。
(2)、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通知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
(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按指挥部的命令通知各专业组组长。
(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5)、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2、应急资源
(1)、抢险救灾行动组
组长:
生产矿长
成员:
通风区区长、机电部部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站站长、技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
职责:
1)保养并维护好各类装备、仪器。
2)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4)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2)、医疗急救行动组
组长:
安全矿长
副组长:
综合办主任
成员:
全体医护人员
职责:
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2)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3)由董事担任现场医疗指挥组组长,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4)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5)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6)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3)、治安保卫行动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保卫部部长
成员:
保卫部全体人员
职责: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2)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看管好仓库,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4)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5)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水源、监控和管理工作。
(4)、物资供应行动组
组长:
机电矿长
副组长:
经营管理部部长
成员:
经营管理部库工、调度员
职责:
1)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2)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3)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5)、宣传教育行动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宣传部部长
成员:
党委工作部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2)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3)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4)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6)、善后处理行动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成员:
保卫部部长、综合办主任、财务部部长、安监站站长
职责:
1)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3)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7)、资料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技术部部长、通风区区长、安监站站长、机电部部长、调度室主任、地测部部长
成员:
技术部、通风区、安监站、调度室、机电部、地测部
职责:
1)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2)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3处置程序
矿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调度室井下电话:
8000、8001
报警程序
⑴井下发生瓦斯、煤尘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
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
⑵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接警、记录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并记录在案。
具体了解、记录内容见下表: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注
通知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首先要迅速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然后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顺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4处置措施
4.1危险源监控
煤尘监测监控及防治措施
防尘措施:
⑴各盘区回风巷及辅助回风巷、总回风巷这些地点的煤尘易沉积及浮游煤尘易超标,在各个巷内均安装了净化水幕和捕尘网。
每旬进行一次冲洗。
⑵各皮带头转载点处均安装了自动转载洒水喷雾装置,皮带头及皮带尾50m范围内必须班班冲洗,每条巷内均安装了两道净化水幕和捕尘网。
⑶综采面的皮带头转载点处均安装了一道自动洒水喷雾装置,在回风巷及皮带巷各安装两道净化水幕,并在回风巷安装了捕尘网,皮带头、皮带尾各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冲洗,采煤机安装使用内外喷雾洒水装置,工作面安装使用移架自动喷雾装置,每架安装一组喷嘴,每周对两条巷各冲洗两次。
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预防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粉尘测定、分析,减、降尘措施,防止煤尘引燃措施及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等四个方面。
⑴粉尘测定措施
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总粉尘:
①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②委托资质的机构进行粉尘分散度测定,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
①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三)委托资质的机构测定粉尘中的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⑵减、降尘措施
转载喷雾:
我矿在各转载点、卸载点、溜煤眼等处均安装设置了自动转载洒水喷雾。
巷道冲洗及刷浆:
我矿建立了定期冲洗刷浆制度,其中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工掘巷道每旬至少冲洗一次;矿井主皮带斜井、皮带大巷、盘区皮带巷、轨道巷、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三次;电机车大巷、盘区石门、材料暗斜井每月至少冲洗一次;溜煤眼、皮带头、转载点等易产生粉尘飞扬的地点,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冲洗,确保各类巷道没有连续长度大于5m、厚度超过2mm的粉尘堆积。
电机车大巷、皮带大巷、主皮带斜井、盘区石门每年至少刷浆一次,做到巷帮清洁无粉尘沉积。
煤层注水:
我矿综采工作面为了有效地降低粉尘浓度,减少粉尘的生成量,综采面实施了煤体注水。
架间喷雾:
综采工作面安装使用移架自动喷雾装置,每架安装一组喷嘴。
机组喷雾:
采煤机、掘进机都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
放炮喷雾:
放炮作业实施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必须对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净化水幕喷雾洒水:
我矿在各类巷道内均安装使用净化水幕。
其中回采面进风顺槽在距工作面回风绕道50m范围设置净化水幕,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m范围设置两道;距回风绕道口50m范围设置一道;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0m安装两道净化水幕,距回风绕道口50m安装一道净化水幕;盘区巷道至少安装两道净化水幕。
水平大巷、皮带大巷、皮带斜井均安装净化水幕,并且做到每1000m设置一道。
在喷浆作业点下风侧20米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
捕尘网:
我矿在各机掘、普掘巷工作面均安装了捕尘网,覆盖全断面。
距捕尘网10—20cm处安装一道水幕,要求喷射范围覆盖全断面。
防止煤尘引燃措施
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与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大致相同,瓦斯爆炸往往会引起煤尘爆炸。
此外,煤尘在特别干燥的条件下可产生静电,放电时产生的火花也能自身引爆。
为此我们采取了放炮使用水炮泥的措施,防止放炮时炸药爆燃;为防止煤尘在特别干燥的条件下可产生静电,我们采取了定期冲洗刷浆的措施;另外我矿坚决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
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
我矿13#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为45%。
目前,我矿采用隔爆水棚来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水棚集中布置安装,挂钩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即钩尖与钩尖相对),采掘巷道按辅助水棚设置,水量不少于200L/m2,盘区巷道、水平大巷按主要隔爆水棚设置,用水量不少于400L/m2,我矿现主要使用80kg水袋,各水棚的位置、水量、排间距均按要求安装到位。
4.2预警行动
⑴井下出现促成煤尘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隐患,积极组织撤人,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
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5.1.1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企业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⑵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⑶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⑷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本企业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5.1.2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上一级应急部门,并立即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集团公司,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集团公司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及相关救援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制定方案,按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立即投入抢险救灾。
5.2响应程序
5.2.1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响应基本流程
5.2.2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部一旦接到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命令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区域进行救援。
(2)调度指挥邻近队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3)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4)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5)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领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5.2.3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矿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
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猴车控制室、压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区队、矿灯房、自器发放室、电脑考勤室准确统计出发生事故时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
(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
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⑹、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
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指挥部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
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
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5.2.4向地煤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当井下发生煤尘等爆炸事故时,在矿井积极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情况及时向地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通风部、安监局等部门进行汇报。
5.2.5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由矿抢险指挥部启动该程序;应由矿指派专人通过会议、媒体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员工、家属,以稳定员工、家属情绪,确保事故抢险及时、顺利进行。
5.2.6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医疗急救行动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救护指挥部命令后要迅速到矿医院医疗卫生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听取灾害事故,简单情况介绍。
研究部署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遣各医疗队伍及医疗资源的动用,决定是否向上级医疗机构救援。
焦煤矿医院应急救援现场急救小分队、伤员运送小分队、临床医疗小分队。
各小分队成员立即整装待命,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1)现场救护:
现场人员要根据现场受伤人员受伤原因和受伤情况,立即进行救治。
①、如遇重伤者,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②、如遇烧伤时,对伤员撤离火灾现场,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对利于以后的院内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伤员,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
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④、如遇落顶等事故时,病人伤重者,如昏迷者应立即运送出井,入院检查、治疗。
如遇脊柱、腰椎等骨折时,应使伤员仰卧用担架、门板等硬物将其抬出现场,入院救治;如遇一般四肢骨折时,应用夹板做简单的固定,撤离现场,入院救治;如遇开放性血气时,应用无菌料填堵伤口,并用绷带包扎,使其变闭合性,然后入院救治。
⑤、如遇水灾,伤员发生窒息等时,应把病人仰卧,排出呼吸道异物,如有循环呼吸骤停者,应立即就地抢救。
(2)现场急救小分队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下井,组织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运送小分队要携带药品、抢救器件奔赴现场或指定地点,运送和急救伤员,临床医疗小分队做好伤员的准备工作。
(3)现场小分队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立即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
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兰、红、黄、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扣系在伤员的手腕和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时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运送小分队在现场处于危险或伤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进行转运。
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要合理分流伤员,及时将伤员转运到指定医院救治。
(5)临床急救小分队在医院内组织好接收伤员工作,对接收的收员,按检伤分类实施临床救治。
(6)医疗急救行动组要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医疗机构汇报救治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救增援。
⑺医院救治:
医院要将出井伤员分类组织救治,必要时将伤重人员送到三医院或其它上级医院救治。
5.2.7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井下受灾区、及井口工业广场各路口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⑵在警戒保卫的同时,要尽量抽调力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⑶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5.2.8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当事故灾情重大,我矿不能独立完成时,应及时请求矿山救护大队及其他相关部门支援。
5.2.9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⑴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⑵指定新闻发布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⑶为公众了解事故信息、防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咨询提供服务安排;
⑷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的家属。
5.3处置措施
矿井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处理原则及方法:
(1)灾情的判断分析与汇报
①灾情的正确判断分析
A、处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井下 煤尘 事故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