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向分层进路胶结充填采矿法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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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向分层进路胶结充填采矿法技术标准
下向分层进路胶结充填采矿法技术标准
代
前言
本标准是对Q/YSJC-GY04-2007的修订。
本标准与Q/YSJC-GY0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分段与分层划分中,增加了“分层垂直高3m”。
——在采场构成要素表1中增加以下内容:
表1采场构成要素
要 素
有假顶
无假顶
备注
分层道高度
3.0m
3.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分层道宽度
4.5m
4.5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顶宽开至5.9m
进路高度
6.0m
3.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进路宽度
5.25m
3.0-4.0m
六角形进路底宽3.5m,腰宽7.0m
——增加六角形进路高为6m采矿时工作面炮孔的布置图。
——在吊挂桁架长度中增加了3.7m和4.5m两种规格。
本标准由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归口。
本标准由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标准委员会矿山专业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于晓霞郭慧高陈宗林李惠民高锋林秀英吴亚辉文有道。
本标准由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JR-U02-1989,Q/JR-U11-1989,Q/YSJC-GY03-2004,Q/YSJC-GY04-2004,Q/YSJC-GY04-2007。
下向分层进路胶结充填采矿法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下向分层进路胶结充填采矿法操作技术要求,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下向分层进路胶结充填采矿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Q/YSJC-GY02《高浓度细砂管道自流输送胶结充填技术标准》
3术语
3.1胶结充填采矿法
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用水泥等胶凝材料与砂石、炉渣或选矿尾砂等配制成浆状物,通过管道利用自然重力或机械动力将其输送至采场充填采空区,以控制采场地压的采矿方法。
3.2假顶
胶结充填形成的人工混凝土顶板。
3.3顺路天井
在采场结构中随回采水平推进而逐步形成的用于采场行人、通风、运送材料的井筒工程。
3.4盘区
按回采工艺要求,将矿体沿走向或垂直走向划分的独立回采区段。
3.5采准
在完成开拓工程的基础上,掘进一系列井巷将阶段划分成矿块,在矿块内为行人、通风、运料、凿岩、放矿等创造条件,并获得采准矿量所进行的采矿准备工作。
3.6回采
从完成采准、切割的采场或矿块内采出矿石的过程。
3.7装药系数
装药长度与炮孔长度的比值。
4基本设计要素
4.1盘区划分
盘区长度沿矿体走向一般按50~75m或80~120m划分,宽度为矿体水平厚度。
4.2分段和分层划分
分段垂直高15m或20m,分层垂直高2m、2.5m、3m或4m,每个分段服务五或六个分层,分段与分斜坡道相连。
4.3采准工程
采准工程设计采用脉内外联合布置的形式,主要包括分段道(或沿脉巷道)、分段联络道(或行人联络道)、分层联络道(或顺路天井)、溜井风井联络道、回风充填道及辅助硐室等。
4.4采准巷道断面
采准巷道断面的设计应以使用的无轨设备最大外形尺寸及安全间隙为设计依据;专用通风巷道的断面还应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关于风速及风量的要求。
4.5分层联络道坡度
以设备爬坡能力确定分层联络道的坡度。
4.6采准巷道支护
采准巷道的支护形式和参数,应根据工程所在位置的地质条件、工程服务期限及用途进行选择。
可采用素喷、单层喷锚网、双层喷锚网、锚注、现浇混凝土、现浇钢筋混凝土、木支护、U型钢拱架、中长锚索等支护或联合支护方式,具体以设计为准。
4.7采场
4.7.1采场构成要素
采场构成要素见表1。
表1采场构成要素
要 素
有假顶
无假顶
备注
分层道高度
4.0m
3.5-4.0m
若回采分层标高有欠量可适当调整,但不大于5.0m
2.0m
2.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2.5m
2.5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3.0m
3.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分层道宽度
4.5m
4.5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顶宽开至5.9m
4.0m
4.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顶宽开至5.25m
2.0m
2.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顶宽开至3.0m
进路高度
4.0m
3.5-4.0m
若回采分层标高有欠量可适当调整,但不大于5.0m
4.0m
2.0-2.5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5.0m
2.5-3.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6.0m
3.0m
六角形进路布置时
进路宽度
5.0m
4.0m
开口段5m内不大于6.0m
4.0m
3.0m
六角形进路底宽2.6m,腰宽5.4m
4.5m
3.0-4.0m
六角形进路底宽3.0m,腰宽6.0m
5.25m
3.0-4.0m
六角形进路底宽3.5m,腰宽7.0m
进路长度
不大于70m
当矿体地质界限有变化时,按设计变更执行
4.7.2采场布置
在回采设计中,方形进路上下分层以垂直交错布置为主;六角形进路以平行布置为主。
4.7.3回采顺序
盘区回采顺序必须按照盘区回采设计所规定的回采顺序进行回采。
5回采工艺及参数
5.1凿岩
5.1.1凿岩参数
采用凿岩台车设备时,垂直掏槽:
(a)掏槽眼深度2.5~3.5m,角度90°±5°(与采掘工作面线夹角);
(b)底眼深度2.5~3.5m,角度5°±3°(与底平面线夹角);
(c)其它眼深度2.5~3.3m,角度0°±3°;
采用凿岩台车设备时,楔形掏槽:
(a)掏槽眼深度1.7~3.5m,角度75°±5°(与采掘工作面线夹角);
(b)底眼深度1.7~3.5m,角度5°±3°(与底平面线夹角);
(c)其它眼深度1.7~3.3m,角度0°±3°;
采用YT28凿岩机设备时,垂直掏槽:
(a)掏槽眼深度2.0~2.5m,角度90°±5°(与采掘工作面线夹角);
(b)底眼深度2.0~2.5m,角度5°±3°(与底平面线夹角);
(c)其它眼深度2.0~2.3m,角度0°±3°;
采用YT28凿岩机设备时,楔形掏槽:
(a)掏槽眼深度2.0~2.5m,角度75°±5°(与采掘工作面线夹角);
(b)底眼深度1.7~2.5m,角度5°±3°(与底平面线夹角);
(c)其它眼深度1.7~2.3m,角度0°±3°;
5.1.2凿岩顺序
凿岩顺序依次为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眼。
5.1.3凿岩要求
5.1.3.1采用凿岩台车垂直掏槽时,方形进路按图一确定的眼数和眼位钻凿炮眼。
注:
(1)、
(2)、(3)分别为一期、二期、三期进路炮眼布置尺寸。
5.1.3.2采用YT28凿岩机垂直掏槽时,六角形进路按图二确定的眼数和眼位钻凿炮眼。
图二六角形进路采矿时工作面炮孔布置图
5.1.4吹眼
将吹眼管直插眼底,吹眼者脸朝外背向炮眼后通知送风,将吹眼管来回抽动,逐渐移向孔口,见无泥浆碎块飞出后通知停风。
由上而下,由里向外依此吹完各个炮孔,确保炮眼内无泥浆及碎块。
5.2爆破
5.2.1装药
掏槽眼、底眼装药系数为0.8;辅助眼装药系数为0.6~0.7;周边眼装药系数为0.5。
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一卷一卷逐次轻轻地推入炮孔内。
5.2.2堵眼
装药的炮眼用炮泥堵塞,堵塞长度一般应大于200㎜。
5.2.3起爆
5.2.3.1起爆顺序
采用微差非电导爆管雷管,按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眼顺序分段反向起爆。
5.2.3.2导爆管起爆网路
5.2.3.2.1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
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
5.2.3.2.2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雷管聚能穴应反向导爆管的传爆方向,导爆管应均匀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捆扎牢固。
5.2.3.3起爆方法
导爆管每13~20根为一组,每组加入一根同段导爆管,用一发8#火雷管引爆,火雷管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按非电导爆管传爆要求联好线,撤离人员和设备,保护不能撤离的设备、设施,做好安全警戒后发出起爆信号,引燃导火索后迅速撤离现场。
待炮响30分钟之后,且爆破地点炮烟浓度满足相关规程规定后方可检撬工作面浮石,然后处理盲残炮。
5.3通风
新鲜风流经分段道、分层联络道、分层道进入盘区,污风由充填回风井排到主回风系统。
采场炮响后,通风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确保工作面炮烟浓度满足相关规程规定。
5.4支护
5.4.1分层道支护
根据矿岩情况分层道支护采用素喷、单层喷锚网、双层喷锚网、木顶子、木棚子、U型钢拱架、锚注等支护或联合支护方式,具体以采场施工设计为准。
5.4.2无假顶进路支护
回采无假顶进路时,采取全断面喷锚网、木棚子、U型钢拱架等支护或联合支护方式,具体以采场施工设计为准。
5.4.3有假顶进路支护
回采有假顶进路时,原则上不支护。
若有假顶进路两帮矿石破碎、滑面大,则采取素喷或喷锚网支护;若有假顶进路充填体顶板存在安全隐患,则采用木顶子、木棚子、U型钢拱架或其它强度较高的支护手段,具体以采场施工设计为准。
5.5矿石运搬
检撬工作面浮石并洒水降尘后,用铲运机或电耙运搬矿石,运至盘区脉外溜井或由脉内溜井转运。
5.6充填
充填按照Q/YSJC-GY02《高浓度细砂管道自流输送胶结充填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充填钢筋敷设见图三。
进路充填坚持采一充一的原则。
每条进路从充填准备到充填接顶结束必须在7天内完成,废石回填进路在10天之内完成.充填结束72小时后方可开始相邻进路的回采工作。
采用六角形进路隔一采一布置时充填结束48小时后方可开始下一层切割工程施工。
6检验
6.1回采进路
进路中心偏差不大于200㎜,高度和宽度不大于200㎜,长度应符合4.7.1的要求。
6.2充填准备
6.2.1进路底板
进路底板局部高差值小于200㎜,两底角无残留矿石,底板无积水。
6.2.2钢筋敷设
钢筋敷设网度符合图三的要求。
采用六角形进路隔一采一布置时吊挂构件有,吊挂桁架用Φ10mm圆钢加工并焊接在一起(见图四),长度有2.0m、2.8m、3.0m、3.4m、3.7m、4.0m、4.5m等规格;吊筋用Φ10mm圆钢加工并带弯钩,长度为4.0m;金属网用Φ6.5mm钢筋焊接成,网度为300×400mm,金属网四周的搭接长度为100mm。
吊挂敷设要求,桁架敷设间距不大于1.5m,每根桁架上按间距不大于1.5m套吊环,用吊筋按间距不大于1.5m将桁架挂在分层道顶、底板吊环上或进路的腰、底吊环上。
吊筋弯钩绕成2-3圈麻花状;桁架上全长敷设金属网,金属网之间以及金属网与桁架之间采用钩联连接。
6.2.3挡墙
挡墙应垂直,密封可靠。
图三充填钢筋敷设图
图四桁架(3.0m长)加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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