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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1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_________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及养殖品种开发,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_________生态养殖基地,主要从事_________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及综合开发应用。
第二条地址:
_________。
第二章投资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条甲方以_________作为投资,价值为_________元,占总种源投资的百分之_________。
乙方负责其余百分之_________的种源投资,及基地基础建设投资。
基础建设指养殖场地、有关设施,水、电、路、通讯等。
第六条双方股份比例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基地建设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3.甲方负责深加工指导及营销指导,负责产品的回收。
4.甲方保证种虫的品质及技术的成熟。
5.甲方负责乙方技术人员的免费技术培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基地建设所需的场地、场房以及办公经营的设施及加工设施。
2.负责办理当地有关经营手续。
3.负责按总部的运营模式在当地组织、管理养殖户。
且负责当地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产品回收。
4.负责当地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的品质。
5.积极维护总部的形象及信誉,协助保护总部的各种知识产权。
第五章保障机制及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基地的地区独占经营,不得在当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条甲方保证产品的回收。
第十条乙方保证不跨地区推广品种及发展养殖户。
第十一条乙方无权将产品销售给所辖区域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交由总部回收。
第十二条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为准,由于一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此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犯合同,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章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研究通过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约,被侵权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时除参考协议外还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合作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第八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参照本合同的原则可订立附属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20xx年X月XX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2
甲方:
(投资和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项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就乙方的项目投资和融资合作及有关事宜,经考察无误后,就地实施运作共同为筹建中外合作公司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投资和融资合作金额性质与条件:
1.投资和融资合作金额,根据乙方申请及项目资金需要,甲方同意为该项目投资和融资合总额亿元人民币(含不可预计费用)。
2.合作性质,为中外合作。
本项目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负担企业风险。
3.合作条件,双方确定合作期为十五年整,甲方投入的资金以收取“固定回报”方式收回投资和融资本金及利润。
前三年建设期不收取回报率,从第四年末开始至第十五年末收取投资和融资总额的%的固定回报率,共收十二年,双方合作合同终止。
合作期满后,甲方投资和融资本金不须收回,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
4.投资和融资的贴息、手续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投资和融资总额的%,甲方投资和融资款批拨批扣。
二、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递交有效合作文件如下:
1.企业投资和融资合作(贷款)申请报告。
2.项目立项报告及省市政府对立项报告的批复。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计委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批复。
4.政府对项目企业法人项目建设开发、组织实施的授权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银行确认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的样本。
投资和融资合作协议书(共肆页)甲方小签乙方小签第一页
三、运作程序: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陪同甲方赴实地考察,核实项目的可性行及有关政府和省计委、省经委、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许可。
2、核实无误后,甲方代理及时将考察的实际情况综合报告连同甲方的有关资料呈报给甲方总裁及董事会。
邀请总裁两周内带10%的款到乙方所在地,甲乙双方法人签订投资和融资合作合同,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3、双方签的合作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和双方律师共同签署,并办理公证(公证费由双方对等承担)。
4、年度固定回报率的实施方法:
按合作公司出具的《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样本,并有合作公司开户行和国际业务部签章为准。
5、双方投资和融资合作合同公证后,在14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为新成立中外合作项目公司投入资金总额的10%的资金,打入乙方为该合作公司开立的中国银行分行业务部833帐号,作为办理合作公司的注册资金,亦为甲方进入合作项目前期的第一批开发费用。
6、甲方第一批投资和融资总额10%的投资和融资款到乙方中国银行分行业务部帐号后,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协议、章程,向国家经贸委或乙方当地外经贸委审批;负责报送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中外合作营业执照;负责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负责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外汇登记帐号即开立企业外汇帐号,并把第一批划入833帐户的投资和融资款转入本户头。
四、拨款方式:
待合作公司正式领取中外合作企业营业执照及持有国家外汇登记证后,根据乙方提供“工程项目用款计划表”以及双方正式签合同的用款要求,将投资和融资总额的90%款项分期分批汇入企业帐户。
五、结算方式:
1、在甲方投入第一批投资和融资总额的10%到乙方的合作公司帐户后的两日内,按乙方的合作公司开具中英文《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由乙方到开户银行国际业务部盖章后交给甲方。
开具日期从进款之日后第四年末到第十五年末。
2、按合同规定的每批进款,同样按上述结算方式办理,每批进款不论大小均开具12张《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
进款多少开多少,每批款到位之日起,开具《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贴息手续费,在甲方每批款进入合作公司帐户时,直接扣除投资和融资总额%,入款一批,扣除一批。
六、违约责任解释处罚:
1、乙方所提供本协议文件,应承担文件责任有效、真实、可行性的法律责任,如在考察期间因某种文件失真、失效、或有伪造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和不能正签合同时,乙方自负其责,并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提供投资和融资的款项每批进入合作公司帐户或企业帐户后,如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开出《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时视为乙方违约。
3、本协议的签订,以乙方提供本协议文件手续为准。
此文件作为正签合同附件。
4、乙方在不违背本协议第二条款的真实、有效、可行性及不触犯文件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未将财团总裁按时请到乙方签约,使投资和融资合作无法进行,则视甲方违约。
5、甲方之投资和融资如未按协议书规定进入指定帐户,或因甲方原因进入后不能使用,或者又被甲方抽走时,则视为甲方违约。
6、甲乙双方的法人所签订正式合同的条款,应在原则性和主要框架上和本协议一致,否则任何一方擅自更改,视为该方违约。
7、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本协议投资和融资总额的0.3%的处罚违约金,并追究当事人经济法律责任,违约金的0.15%支付给中介方。
投资和融资合作协议书(共肆页)甲方小签乙方小签第三页
七、仲裁解释:
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负责的原则签定此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某些争议或疑义,双方应在不违背原则的条件下,友好调解。
当调解无效,可诉讼法院机关仲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尚可补充完善,凡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和银行各执贰份。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日期:
2O**年月日2OO6年月日
附:
企业提供的资料
企业申请投资时需提供的材料
(以下资料必须提供扫描件和电子版均加盖企业公章)
一、企业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人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
5、法人简历
6、贷款卡
7、银行开户证复印件
二、项目资料
1.企业简介,公司章程。
2.发改委(地市级以上)的立项批复及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
3.项目相关部门的有关文件。
4.申请贷款报告,包括投资方式和数额。
5.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6.用款计划及还款计划。
7、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税前,税后利润率等
8、项目评估报告
9、环境评估报告
10、项目授权委托书,是否对项目经营和管理该项目授权。
11、股东协议
12、项目要求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文,批文时间必须在贰年有效期内。
三、资料审阅重点部分
1.企业性质
2.注册资金额
3.项目投资额及资本金
4.项目建设期及回报期
5.银行资信证明,项目贷款偿还来源及能力
投资合作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注册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大写:
人民币元),注册证号:
,法定代表人为:
;并共同投资享有位于项目地块(宗地编号为:
)的使用权(以下简称:
目标地块)。
基于以上事实及理由,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名称、主要经营地
名称:
注册号:
经营地址: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项目正常运营,双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以年为周期自动延续。
第四条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
),出资比例为。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
),出资比例为。
2、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要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伙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需追加投资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4、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如遇政府征用或者拆迁,补偿款所得款项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元的;
(3)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4)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的;
(5)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3、退伙清算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项目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新的合伙人。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同、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名义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算后如有剩余,双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10%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
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投资合作协议书4
甲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XXXXX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某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股份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1.2各方出资分别为:
甲方占出资总额的40%;乙方占出资总额的60%。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2.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2.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2.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3.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3.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3.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3.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3.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4.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4.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5.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5.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5.4因不可抗力,致使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予以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投资合作协议书5
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
乙方(股东):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xxxxx业务咨询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
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
身份证号:
地址:
股东:
身份证号:
地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以人民币为单位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
出资:
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
股东:
出资:
元(即占投资总额的50%);实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资,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
)。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公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公司成立后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五)各股东均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公司的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七)其它相关的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当按照有益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才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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