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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
2019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
考试大纲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
2019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大纲…………………………………………………1
一、考试性质…………………………………………………………………………….………1
二、考试类型……………………………………………………………………………….……1
三、考试科目…………………………………………………………………………….………1
四、考试内容…………………………………………………………………………….………2
五、考试成绩公布与查询……………………………………………………………….………2
六、附则…………………………………………………………………………………….……2
附件1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1~J3类)…………………………….……3
附件2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5~J6类)…………………………….……8
附件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L2类)………………………………….…16
附件4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L3类)……………………………….……22
2019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是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和《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规定设立的全国性资格考试。
由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试类型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分为机车系列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考试,考试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为:
(一)机车系列
J1类—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
J2类—动车组和内燃机车;
J3类—动车组和电力机车;
J4类—内燃、电力机车;
J5类—内燃机车;
J6类—电力机车。
(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
L1类—大型养路机械和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L2类—大型养路机械;
L3类—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三、考试科目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作考试)两部分。
理论考试科目包括行车安全规章、专业知识。
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每个科目的试卷均采用百分制,其中:
行车安全规章科目90分及格,专业知识科目80分及格。
两个科目都及格,理论考试即为合格。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实作考试科目包括检查与试验、驾驶。
每个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每科80分及格。
两个科目都及格,实作考试即为合格。
实作考试采取考生在指定的现场和考试车型上逐项独立操作,实作考评员当场按标准评定。
理论考试合格者,由考试中心核发相应的理论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两年内有效。
在理论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实作考试。
理论考试和实作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别见附件1~4。
已具备J4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1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1~J3类考试;已具备J5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2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1~J3类考试;已具备J6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3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1~J3类考试。
已具备J5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4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6类考试;已具备J6类驾驶资格且申请J4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J5类考试。
已具备L2类驾驶资格且申请L1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L3类考试;已具备L3类驾驶资格且申请L1类驾驶资格的,应当参加L2类考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考试成绩由考试中心统一公布。
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网址:
)-网上办事网页上查询个人考试合格成绩。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中心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站(考试承办单位)向考试中心申请复查。
逾期不予受理。
六、附则
1.本大纲由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2.本大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2019年3月7日
附件1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1~J3类)
一、理论考试
(一)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1)技术设备
①基本要求:
第10条;
②信号、通信:
第64条、第65条、第70条、第83条、第90条、第92条、第93条、第94条、第96条、第97条、第98条、第99条、第100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8条、第118条、第119条;
③机车车辆:
第168条、第169条、第170条;
④牵引供电和接触网:
第177条。
(2)行车组织
①基本要求:
第205条、第206条、第207条、第208条、第209条、第210条、第214条、第215条、第220条、第227条、第231条、第233条;
②编组列车:
第237条、第243条、第244条、第245条、第250条、第252条、第256条、第261条;
③调度指挥:
第269条、第270条、第271条、第273条;
④列车运行:
第275条、第276条、第277条、第279条、第280条、第281条、第282条、第287条、第288条、第292条、第293条、第295条、第296条、第297条、第298条、第300条、第301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4条;
⑤限速管理:
第305条、第310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
⑥调车工作:
第314条、第317条、第319条、第321条;
⑦施工维修:
第329条(第四款);
⑧灾害天气行车:
第342条、第346条、第355条、第356条;
⑨设备故障行车:
第35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0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3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80条、第381条、第383条、第387条、第388条、第389条、第391条、第393条、第394条、第395条、第396条、第397条、第398条、第399条、第401条、第403条、第404条、第407条;
⑩非正常行车组织及救援:
第410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16条、第422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8条、第433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7条、第448条、第449条、第451条、第452条、第453条、第459条。
(3)信号显示
①基本要求:
第463条、第464条、第465条、第466条、第467条;
②固定信号:
第469条、第470条、第471条、第472条、第473条、第474条、第475条、第476条、第477条、第478条;
③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第479条、第480条、第482条、第483条、第484条、第485条、第487条;
④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第488条、第490条、第491条、第495条。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231条、第261条、第297条、第491条、第495条。
词语释义:
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1)信号、通信:
CTCS2级列控系统:
第105条、第106条、第109条、第110条、第111条。
12.《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铁总运[2015]214号)
(1)段(所)内作业:
第5条、第14条;
(2)出段(所)作业:
第16条、第17条;
(3)发车准备与发车:
第19条、第20条、第22条;
(4)途中作业:
第27条、第29条、第30条、第33条、第34条、第35条、第38条、第41条;
(5)在站交接与继乘:
第44条、第45条、第46条。
1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14条、第15条、第23条、第58条、第59条,附件1第25、30、36项。
(二)专业知识
1.动车组技术理论知识(以CRH2A型、CRH380B型动车组为参考)
(1)动车组基本知识,动车组总体及主要技术参数;
(2)动车组车端连接装置与转向架基本部件组成及功用;
(3)动车组牵引传动系统基本构成、技术特点及工作原理;
(4)动车组制动系统部件构成及控制原理,制动方式分类及特点;
(5)动车组控制系统基本构成及控制原理;
(6)动车组网络信息控制系统构成、工作原理及基本操作;
(7)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构成及基本控制原理,列控车载设备基本操作知识;
(8)动车组司机室设备组成、功用及基本操作,动车组检查试验;
(9)动车组车内设备(车门、列车空调换气装置、旅客信息系统与广播装置)基本操作知识。
2.高速铁路相关理论知识
(1)高速铁路及动车组技术概论;
(2)高速铁路行车组织和调度指挥系统技术概述;
(3)动车组通信信号系统基本组成,列控中心(TCC)、无线闭塞中心(RBC)基本工作原理,车载通信设备CIR的基本操作与使用方法;
(4)人机工程与行车安全、动车组驾驶作业心理学基本知识;
(5)高速铁路牵引供电基本知识,电分相结构及动车组过分相控制原理;
(6)高速铁路线路与道岔基本知识,防灾系统基本知识。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10%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动车组总体、司机室设备、转向架等
30%
牵引、制动、网络信息、动车组控制系统
40%
通信信号、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24%
高速铁路相关理论知识
6%
二、实作考试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司机室检查标准化作业程序,并进行制动试验。
包括:
动车组车型、车号确认,动车组防溜确认,司机室内设备的检查与状态确认,占用司机室操作,动车组上电操作,CIR、LKJ、ATP设备的启动与参数输入等操作,换端操作及全部制动试验操作。
2.考试要求
以动车组车下为考试起始点,一端司机室进行全部检查与试验。
3.考试用时标准
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50分钟。
4.失格项目
(1)因操作不当造成工伤或动车组移动;
(2)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3)违反人身安全标准及有关安全规定。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操纵考核规则,每个考生须独立驾驶动车组从开车至停车全过程考核,操纵列车起、停各不少于两次、运行区间里程不少于100公里。
2.考试要求
采取线上实际操纵的考试方式,在考生实际担当的乘务区段进行。
3.失格项目
(1)未确认(错、漏)抄运行揭示及命令;
(2)进路预告信息未确认或未阅读直接签收;
(3)临时调度命令未确认或未阅读直接签收;
(4)动车组行车安全装备未按规定投入使用;
(5)运行中超过各种限制速度;
(6)发生人身、行车等责任安全事故。
三、复习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高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
11.《CRH系列动车组操作规程》(铁总运〔2015〕214号);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13.《CRH系列动车组司机岗位培训教材》(中国铁道出版社2016年出版);
14.《动车组技术》(上、下册)(西南交通大学出版)。
附件2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5、J6类)
一、理论考试
(一)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23条、第32条、第42条、第46条、第68条、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第78条、第79条、第80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87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19条、第125条、第126条、第127条、第130条、第165条、第166条、第167条、第170条、第197条、第205条。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227条、第229条、第230条、第231条、第232条、第239条、第240-245条、第247条、第253条、第254条、第256条、第257条、第258条、第259条、第261条、第262条、第263条、第264条、第266条、第271条、第274条、第280条、第282条、第285条、第287条、第288条、第289条、第290条、第291条、第292条、第293条、第295条、第297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4条、第305条、第308条、第309条、第311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17条、第319条、第320条、第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8条、第330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0条、第342条、第346条、第347条、第35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3条、第364条、第365条、第366条、第367条、第368条、第369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81条、第382条、第383条、第384条、第397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
信号显示
第408条、第409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16条、第417条、第418条、第419条、第420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7条、第428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条、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第440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4条、第445条、第446条、第447条、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第451条、第452条、第453条、第454条、第459条、第460条、第461条、第462条。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167条、第243条、第257条、第259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
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1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88条、第119条。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209条、第216条、第270条、第381条、第408条、441条。
1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23条、第49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附件1第30、36项。
13.《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21条、第24条、第25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第36条。
14.《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运〔2015〕314号)
第31条、第75条、第89条。
(二)专业知识
1.通用知识
1.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中副司机、二等司机应知内容(P代表页码,T代表题号)。
第一章:
钳工与电工基础知识
P7T27、P7T33、P8T37、P8T40、P10T54、P14T73、P14T75、P15T82、P16T83、P17T88、P18T93、P18T95、P19T100、P20T102、P20T103、P21T105、P21T109、P22T112、P24T120、P28T142、P30T152、P31T154、P31T156、P33T171。
第二章:
机车运用与统计知识
P42T202、P43T205、P43T207、P45T214、P45T215、P45T216、P46T221、P48T229、P48T230、P49T233、P49T234、P50T239、P53T251、P57T258。
第三章:
机车保养与整备作业
P61T278、P61T280、P62T284、P62T285、P63T288、P63T289、P63T291、P66T305、P66T310、P69T317、P70T321、P72T327、P77T350、P80T359、P80T360、P80T361、P80T363、P81T366、P84T374、P85T379、P86T387、P90T399、P91T401、P94T414、P95T415、P95T416。
第四章:
牵引计算与列车操纵
P104T438、P104T439、P105T444、P105T445、P106T446、P106T447、P107T451、P108T455、P108T459、P109T460、P109T462、P110T467、P111T468、P111T470、P112T471、P112T476、P113T477、P113T478、P113T480、P114T482、P114T484、P115T486、P115T487、P117T493、P118T495、P119T497、P199T498、P121T506、P122T507、P122T508。
第五章:
车辆制动机基础知识
P126T521、P127T522、P127T525、P130T532、P131T534、P131T536、P132T537、P140T549、P140T550、P141T551、P150T581。
第六章:
行车安全装备
P167T668、P168T678、P170T694、P171T695、P171T696、P172T697、P173T705、P173T706、P176T724。
1.2《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特点、功能及主要技术参数,《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监控的依据、基本原理、速度控制模式设计,《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测距、地面数据开发,《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屏幕显示器的操作、正常状态下监控显示器的操作、故障时的操作。
2.机车专业知识
J5类分为
(1)内燃直流(以东风4型、东风7型、东风8B型、东风11型内燃机车为参考机型)
(2)内燃交流(以HXN3型、HXN5型、NJ2型内燃机车为参考机型)
J6类分为
(1)电力直流(以韶山4改型、韶山7E型、韶山9型电力机车为参考机型)
(2)电力交流(以HXD1型、HXD2型、HXD3型电力机车为参考机型)
2.1内燃直流
2.1.1机车总体、转向架
机车总体,转向架(构架、轴箱、一系油压减振器、轴箱拉杆),车钩及缓冲装置,轮对,牵引电机驱动装置、齿轮箱、六连杆,二系弹簧及减振器,机车辅助传动装置(静液压系统、前后变速箱、通风机等)。
2.1.2柴油机
主型柴油机技术参数,总体布置,固定件,运动件,配气系统,进排气系统,燃油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调控系统,预热系统,辅助传动装置,保护装置。
2.1.3制动系统(JZ-7型)
JZ-7型制动机概述,自阀、单阀、中继阀、分配阀、作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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