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报章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docx
- 文档编号:3031281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39KB
院学报章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docx
《院学报章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院学报章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院学报章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学报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高等职业技术领域教学与科研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内刊)。
为加强学报管理,促进学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学报学术水平和办刊质量,依据《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新闻出版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报的实际,特制定《襄阳汽车职业学院学报》(以下简称“学报”)章程。
第二条学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期刊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遵循科学为本的学术导向,传播先进文化理念;恪守期刊出版规范,坚持学术前沿、职教特色,持续提升办刊质量;坚持学术理论、教育理论、应用技术兼收并蓄的采编原则,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为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学报创刊为季刊,根据需要逐步发展为双月刊,学报主要刊登高职教育教学、汽车工程、汽车应用技术、机电技术、经济管理、襄阳文化研究等方面的新成果、新经验、新技术和新动态,努力创办具有地方办学特色的高质量的高职学报。
第四条学报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学院学术动态、科研成果和改革成就。
2、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3、建设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技术创新的学术平台。
4、发表、保护教职工的科研和学术研究成果。
5、及时反映高教、职教领域路线政策、改革创新、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最新动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和学报编辑部,学报编委会是是学报的学术指导、学术咨询和学术监督机构,对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监督;编辑部在编委会指导下,负责学报的日常工作,是学院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专门机构,隶属于科研处管理。
编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编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编辑部设主编1名,副主编1-2名,编委15-17人,编委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分管副院长和学报主编担任编委会副主任,编委会成员由本院有较高学术水平专家、学者和学科骨干组成,适当聘请校外专家。
委员根据学科情况和发展需要由相关部门根据委员条件推荐,最后由学院审核、批准,正式聘任。
编辑部由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副主任、编辑和编务组成。
第六条编委会的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繁荣学术,促进学科发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2、审定学报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及编辑部编辑出版计划;指导学报编辑部工作。
3、协助编辑部做好审稿、组稿和荐稿工作。
4、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问题;
5、加强对学报的宣传,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学科及专家学者的联系与交流。
提高学报的社会影响力。
6、及时发现和培养人才,壮大作者和编辑队伍,及时反映作者、读者意见,研究和解决本刊组稿与编辑中的问题。
第七条编委的条件和职责
1.编委的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能认真贯彻执行“双百”方针;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编审水平,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其它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最近3年内每年都有一定的科研成果;(3)熟悉编辑、出版业务,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组织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外语水平。
(4)积极参加编委会活动,热心编委工作,严谨治学,学风、文风优良,严守学术纪律和学术规范;身体健康,一般应能任满一届。
2.编委的职责:
(1)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
(2)认真、按时完成有关任务,积极撰写、组织推荐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稿件;(3)及时向编委会反映对本刊的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4)注意在本地区、本单位培养和发现人才,并向编委会推荐;(5)关心编辑部建设,参加编委会会议及学报编辑部组织的相关活动,积极宣传本刊。
特邀编委职责:
(1)认真为本刊审稿、荐稿;
(2)积极宣传本刊,扩大本刊在当地的影响;(3)积极为本刊撰写学术讲座、述评等,及时提供各种信息;(4)积极宣传、推广本刊。
第八条编委会的产生和任期
编委由学院各部门推荐、编辑部提名,征求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后,经编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讨论并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正式聘请。
每届编委会任期4年,任期满后,进行适当调整,一般不增加编委总数。
第九条编委会实行编委会主任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
重大问题由编委会集体讨论;一般具体事宜,编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有权作出决定,日常工作由编辑部人员完成。
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其任务是:
(1)听取学报编辑部的工作汇报;
(2)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反映和研究作者、读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主编职责
1、根据办刊宗旨、方针决定学报内容、栏目、印刷、发行及与期刊有关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2、确定重大选题,负责稿件的全面审查,主持编辑部召开定稿会议,研究确定刊登的稿件。
3、终审、签发稿件。
4、审查编辑计划并督促实施。
5、指导编辑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有计划地培养和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一条副主编职责
1、协助主编工作,贯彻主编的工作意图和主编交办的任务。
2、培养、指导编辑人员。
3、初步确定稿件复审专家,有争议的与主编商定。
4、复审稿件,审查封面及版式,完成后送主编终审。
5、审读稿件和刊物校样。
6、安排各期内容,对重大选题组稿。
7、协调各编辑的工作。
第十二条编辑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检查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执行情况,健全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编辑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负责编委会定期会议的准备、汇报工作;
3、组织编辑部工作人员负责约稿和稿件的登记、初审、修改、送审以及学报封面设计、目录编写、印刷发行、稿费发放、样刊存档等业务工作。
4、保持与科学出版社、省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的业务联系,填写有关编辑出版业务报表。
5、深入调查研究,收集作者、读者、审者对学报的意见和信息,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学报质量。
第十三条编辑职责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2、、按规范登记来稿,进行稿件的组织约稿和初审、编辑和付印样的通读等工作,及时处理来稿,收到稿件及时给作者发电子邮件。
3、负责稿件的审核、编排,中英文目录的编定,封面、封底版权页的核准,校样的审阅和编校,以促使学报内容导向、编校质量等各方面的综合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初审稿件,写出初审意见。
对不符合学报要求的文稿,要请作者按本刊要求修改;对符合学报要求的来稿,要拟出复审专家人选,初拟交副主编决定后送给审稿专家。
5、根据专家审稿修改意见通知作者修改,对已按要求修改的稿件进行编辑加工,提出准备刊登栏目的初步意见。
6、认真校对学报样稿,主编终审、签发的稿件填写付印单,协助编辑部主任验收学报印刷质量和数量。
7、给作者寄发刊、退、修通知。
领取每期的稿费和审稿费,负责给作者寄发样刊、稿费,给审稿专家寄审稿费。
8、处理作者、读者的来信及电话咨询,负责将每期学报原稿、校样、审稿意见归档。
9、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的学术活动,了解教学和科研动态及趋向,定期阅读相关专业期刊,掌握相关专业学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组织和发现新稿源。
10、努力学习编辑业务理论知识,提高组、审、编稿的能力和文字水平;注意收集作者、读者、审者对学报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学报编辑质量。
11、严格执行学院财经制度,做好审读费、审稿费、稿费、编辑费等各项费用的发放工作及财务报账工作。
12、完成学报编辑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学报管理
第十四条学报编辑、出版工作原则
1、学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学报选稿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对基金项目、应用技术、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优先刊用。
3、贯彻“双百”方针,广泛刊登学术上不同意见的争鸣,学术领域的质疑、商榷、探讨等方面的文章。
4、刊登传播科学信息、反映职业技术教育动态、推动本地经济建设的稿件。
5、组稿、排版、印刷、装帧、发行等方面力求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6、强化应用性,突出学术性,坚持职业技术教育及相关学科理论与技术研究定位,努力提高学报的编辑质量。
第十五条组稿与发稿原则
1、组稿采取作者自由投稿、约稿、从交流会选稿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
2、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科研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组织专题研究,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积极向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约稿,以提高学报稿件的质量层次。
3、为了兼顾学科面、作者面,使更多的作者有发稿机会,在同一期学报中,同一作者的姓名最多出现两次。
第十六条稿件质量要求
1、本学报刊发的文章,文责作者自负。
2、稿件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读性。
3、文稿应观点明确,文字简练,论据可靠。
一般用E-mail方式投稿。
一般以8000字为限,超过5000字部分不计稿酬。
4、各类稿件必须按本报“稿约”所规定的格式排版打印。
第十七条审查项目
1、政治方面
论文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科技机密的保密政策法规。
2、学术方面
内容是否准确可靠,逻辑是否严谨,是否经得起推敲和重复验证。
实验设计、方法是否合理,有否改进或创新,数据是否可靠;试验结果是否为新发现、新见解、新成果;理论性文章其理论假设是否合理、有否创新;文章是否有创新,社会效益是否明显;是否有同类文章发表,文章有无利用价值,有无学术造假。
3、写作方面
是否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文章是否层次清楚,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图表是否设计合理,绘制精确;参考文献引用是否准确无误,项目是否齐全,符合规范;文章格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语言文字是否符合语法修辞规律,表达是否准确、易懂;是否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使用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简化字、标点符号、参考文献格式、人名和地名的译名、简称与略缩语等。
第十八条审稿程序与审稿要求
1、收稿一周内由编辑部办公室统一分类、登记、编号、造册,包括注明稿件题名、作者单位、姓名、原稿页数、插图和照片数量等。
两周内经有关编辑初审,然后送有关编委或学科专家审稿。
2、审稿采取“三审制”,即编辑初审、编委会或同行专家复审、主编(或副主编)终审。
审稿实行“双盲法”。
3、初审根据学报的办刊宗旨对稿件进行初步甄别遴选,从政治、学术、写作、论文选题等方面对论文进行评价,提出初审意见。
对不符合学报要求或重复他人作品的稿件,提出不予采用的意见并记录。
将符合要求的稿件送有关编委或校内外专家复审。
4、编委或同行专家应在半个月内完成复审,其审稿意见将作为稿件刊用与否的主要依据。
审稿人对受审稿件必须就内容或观点等方面在“审稿单”中签署简明恰当、客观公正的审稿意见。
对涉及专业性、科学性等原则性的错误及关键字词错误必须加以指正或修正,并给出稿件处理的具体意见。
复审通过的稿件如出现科学性、原则性的错误,由该编委、专家负责。
5、复审通过的稿件由主编或副主编终审签字后,编辑部再对文稿作进一步编辑和文字加工后,方可发稿排印。
6、为了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作者不得私自邀请编委或专家事先签署审稿意见再送编辑部登记初审,亦不得点名由某编委或专家审阅自己的稿件。
7、通过复审的稿件,编辑部有权进行非实质性的修改或摘编。
来稿3个月以内予以答复。
凡不采用之稿,编辑部一般不予退还,也不提出处理意见。
来稿4个月未见答复者可自行处理。
对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报 章程 襄阳 汽车 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