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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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重视过程,坚持标准,分类考核,指标量化,数据真实,确保公平。
2.可操作性原则
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指标体系简洁明了,操作过程简便易行,测评数据便于统计,考核结果真实可靠。
3.以考核促建设原则
坚持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促建设、以考核促发展,做到肯定成绩,挖掘潜能、强化优势,彰显特色;同时,要反馈问题,明确方向,加强整改,不断进步,以利于建立健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竞争机制。
二、考核体系与标准
考核指标体系分为教学系部和管理部门两大部分。
1.教学系部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基本指标体系和加分指标体系两大模块共24项。
基本指标体系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学生工作、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等5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
加分指标体系包括应届毕业生考研率、双师型教师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及竞赛奖励、新增省级以上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新增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成果、改革成效与特色、社会媒体报道共7项指标。
2.系部考核指标体系中基本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工作40分,科研工作10分,师资队伍建设10分,学生工作30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10分。
各项指标考核得分累加即为基本指标得分;加分指标按各项指标所得分直接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基本指标得分+加分指标得分的总分值,即为综合考核得分。
3.管理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管理水平、工作业绩、自身建设、改革与创新、附加分等5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前5项一级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附加分分为加分和减分两项。
前5项考核得分+附加分的综合即为管理部门综合考核得分。
4.个别单位考核指标中没有的项目按全院平均分值计分。
三、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采取二级单位自评和学院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单位自评:
(1)教学系部于当年12月上旬收集和整理基础资料,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自评报告,12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及基础资料提供给学院发展研究中心,随后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集中展示。
(2)管理部门于当年12月上旬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相应的基础材料,在12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提供给学院发展研究中心,随后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集中展示。
3.学院综合考核。
(1)教学系部的综合考核于12月下旬,由学院主管领导牵头,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学院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综合考核。
通过查阅基础资料、现场调研等途径,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和单位呈送的自评材料,进行综合考核计分,最后由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进行统计汇总,得出综合考核结果。
(2)管理部门的综合考核采取教职工网上评分与学院考核小组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院考核由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各管理部门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基础资料,集中考核评分,最后由学院发展研究中心按比例对教职工网上评分和学院考核小组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得出各管理部门综合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过校园网)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最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5.年度综合考核的时间范围为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四、考核结果反馈与使用
1.年度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学院主管领导组织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单位领导交换考核意见,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负责制定改进措施,研究拟定新年度工作思路。
2.综合考核结果不仅是衡量单位工作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而且也是考核单位领导德、能、勤、绩的重要方面,因此,学院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必须与评优表彰、绩效奖励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3.根据考核结果分别设立综合考核奖和单项考核奖:
(1)综合考核奖为考核得分名列前二名的系部和名列前三名的管理部门,其中系部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对在岗人员人均奖励1000元,系部考核得分第二名的对在岗人员人均奖励800元;管理部门考核得分名列前三名的对在岗人员分别人均奖励1000元、800元和500元。
学院设立年度考核进步奖。
年度考核得分在前一年的基础上进步幅度最大,且综合考核名次进入被考核单位的前50%以上的,人均奖励200元。
(2)单项考核奖为收缴学费奖、就业奖和考研奖。
对学费收缴名列前两名且缴费率高于95%的系部分别奖励12000元和8000元;对就业率名列前两名且就业率高于90%的系部分别奖励10000元和8000元;对考研率名列前两名的系分别奖励8000元和5000元。
(3)考核得分位居倒数第一名的教学系部和管理部门,对在岗人员人均扣除200元,单位领导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4.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年度发生非正常死亡和因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有获综合考核奖的取消奖励资格。
五、其他说明
本考核办法于2014年开始实施,解释权属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附件一: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系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二: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管理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一: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系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一、基本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得分
负责
单位
教学工作
40分
教学
管理
11分
1.教学质量监控有领导、措施得力,执行良好,管理干部人均听课不少于8次/年。
(2分)
人均听课每少1课时扣0.5分,扣完为止。
教务处
2.按时完成教务部门布置的工作(培养方案制定、教学任务下达、教材征订等主要环节)(3分)
上传下达或完成任务不及时的每次减0.5分,扣完为止
3.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秩序正常,无教学事故(4分)
发生一级教学事故或2次二级教学事故或3次三级教学事故,该项计0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各类教学档案资料完善,归档及时、齐全(2分)
由主管部门根据平时记录和检查考核后酌情计分
课堂
教学
8分
1.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按时按要求组织和结束教学(2分)
对不执行教学进度计划的发现一门课程扣0.5分
2.教学效果好,学生网上评教优良率名列前列(2分)
学生网评优良率排名第一计满分,每降一个名次减0.5分
3.参加学校的教案、课件评比及讲课比赛等获奖率高(2分)
获奖1人的计0.5分,获奖2人次的计1分,获奖3人次以上计2分
4.教研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效果,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2分)
按教研活动计划及记录每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补考与
通级
5分
1.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分布合理,学生补考率适中(2分)
补考率低于10%计满分,每上升5个百分点%减0.5分
2.毕业生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四级、艺术英语三级等)累计通过率达到全院平均通过率以上(最高3分)
高于平均通过率每5个百分点计1分,低于院平均通过率的每下降5跟百分点减0.5分,减完为止
专业课程建设
8分
1.专业建设有规划,并能有效实施,有在建的院级、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验收合格(3分)
有规划和实施效果计1分,有校、省级项目计1~2分,没有不计分
2.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有在建院级、省级重点课程,验收合格(3分)
有规划和实施效果计1分,有校、省级项目计1~2分,没有不计分
3.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参考文献配套完备,合格率在95%以上(2分)
合格率低于85%不计分,85~95%计1分,95%以上计2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得分
负责
单位
教学
工作
(续)
40分
实践
教学
8分
1.有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实习教学完成达100%(2分)
完成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减0.5分,低于80%为0分
教务处
2.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95%以上(2分)
实验开出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减0.5分,低于80%为0分,因学院硬件原因可酌情放宽
3.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总数比例≥80%(1分)
每下降10个百分点减0.5分,低于50%为0分
4.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选题联系实际,论文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2分)
抽查合格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减0.5分,减完为止
5.实验室职责明确,岗位职责日志资料齐全,无安全事故(1分)
每缺一项减0.2分,当年发生安全事故计0分
科研
工作
10分
学术交流
2分
科研和学术交流或学术报告每个专业每年不少于1次,活动记录规范齐全(2分)
检查活动计划和记录,每少一次减0.5分,减完为止
学院发展研究中心
学术论文
4分
1.人均公开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不少于1篇∕年(2分)
达标计2分,人均0.6~0.8篇计1.5分;人均0.3~0.5篇1分;人均0.2篇计0.5分,
2.学术论文发表级别高,有被SCI、EI、ISTP、SSCI收录的论文(2分)
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达到20%以上计1分,只要有被收录的文章就计2分,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不计分
科研项目
4分
1.积极组织本单位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有在研的院级、省级科(教)研项目,验收合格(2分)
有校级立项计0.5分,省级立项计1分,结题验收合格的校级计0.5分,省级计1分
2.获得有院级、省级教(科)研成果奖(2分)
只获得有院级成果计1分;获得省级成果计2分
师资队伍建设
10分
规划与
培训
5分
1.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应的建设措施(2分)
有规划和措施计2分,否则酌情扣1~2分
人力资源处
2年度工作计划中.有教师培训、进修及人才引进计划,任务完成率达到100%(3分)
培训、进修及人才引进任务完成率每降低10个百分点减0.5分(紧俏专业可酌情放宽)
资质与
水平认证
5分
1.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中级和硕士以上主讲教师比例达到学校平均水平(2分)
无教师资格证的1人减0.2分,中级及硕士主讲低于平均水平每5个百分点减0.5分
教务处
人力资源处
2.积极开展青年教师水平认证工作,认证通过率到达90%以上(3分)
认证通过率低于60%不计分,以此每提高5~10个百分点计1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得分
负责
单位
学生工作
30分
日常
管理
9分
1.按时参加(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学生干部例会、班级例会等),及时传达例会精神(2分)
检查会议记录和抽查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学生工
作处
2.严格进行日常值班和按月汇报学工情况(1分)
未进行值班或未按时报送学工情况,每次扣0.2分
3.重视学生日常管理(请销假、外出管理等)和安全警示教育,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2分)
根据有关信息和学院事故认定级别扣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即为0分
4.每学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无考试舞弊现象(2分)
无违纪计满分,违纪率每增加0.1%减0.5分,扣完为止
5.建立有快捷有效的学生违纪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处理恰当有效,汇报及时(2分)
学生违纪不处理发现一例减0.5分,发现隐瞒或不处理计0分
学生
资助
与
心理
教育
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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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大学 文理学院 二级 单位 年度 综合 考核 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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