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具选用技术手册安全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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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具选用技术手册安全鞋
劳工安全卫生技术丛书IOSH-T-008
防护具选用技术手册—安全鞋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安全卫生研究所
中华民国八十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构造及各部功能1
第一节安全鞋主要构造及各部名称1
第二节安全鞋的各部功能1
第二章安全鞋的种类、型式与选用要领3
第一节安全鞋的种类及型式3
第二节安全鞋选用要领4
第三节各类型安全鞋适用危害种类及场所9
第三章相关法规、标准解说12
第一节相关法规之规定12
第二节安全鞋中国国家标准性能要求15
第三节国外相关法规标准17
第四章安全鞋的维护及检查方法19
第一节安全鞋的维护19
第二节安全鞋使用时应注意事项19
第三节安全鞋检查及制定标准19
附录21
一、皮革制安全鞋的种类21
二、橡胶安全鞋的种类21
三、防止带静电用安全鞋、工作鞋的种类21
四、保护劳工卫生用长统鞋的种类22
五、聚月尿泡绵鞋底安全鞋的种类23
六、脚背安全鞋的种类24
参考数据25
第1章构造及各部功能
第1節安全鞋主要构造及各部名称
如图1所示。
图1安全鞋主要构造及各部名称
资料来源:
中华民国工业安全卫生协会,「个人防护具」[20]
第2節安全鞋的各部功能
1、鞋面皮:
主要使劳工作业时,能运动方便、舒适。
特殊材质设计亦可防止热伤害及化学原料之腐蚀伤害,对于尖锐物质亦有防穿止刺伤害效果。
2、鞋带及鞋带孔:
用以确实绑紧安全鞋,使劳工穿着时作业方便,不受外物伤害。
3、鞋统:
具有防止热、火、辐射、化学物质、冻伤、油污等伤害或感染等功能。
4、后踵衬里:
用以固定安全鞋,并可具有保护后踵功能,另外亦使劳工穿着舒适,防止外物伤害。
5、鞋底面(包含后跟):
用以保护劳工脚部不受外物穿刺受伤,另对防滑、防火、防热、防腐蚀、防冻、防感电等亦具有保护功能。
6、护趾钢头:
用以保护劳工作业时,防止物质坠落、穿刺受伤,以确使保护劳工脚趾不受伤害。
第2章
安全鞋的种类、型式与选用要领
第1節安全鞋的种类及型式
一、依中国国家标准分
安全鞋的种类及型式非常多,依不同的需求或制造而有不同的分类,目前中国国家标准有关安全鞋的标准计有六种,如表1所示。
表1现有CNS安全鞋标准
CNS编号
名称
6863
皮革制安全鞋
7759
橡胶安全鞋
8878
防止带静电用安全鞋、工作鞋
12707
保护劳工卫生用长统鞋
12708
聚月尿泡绵鞋底安全鞋
12709
脚背安全鞋
二、依作业型态分
依劳工作业型态,安全鞋分别针对不同作业,区分为重作业用安全鞋、普通作业用安全鞋及轻工作用安全鞋,如表2所示。
表2安全鞋依作业型态分类
作业性质分类
符号
重作业用
H
普通作业用
S
轻作业用
L
三、依安全鞋保护劳工脚部部位及防护灾害类型区分
(1)导电鞋:
可使劳工于高压电区域作业时,将人体内所蓄积的电由鞋底传导至大地,确保劳工作业安全。
(2)静电鞋:
可将人体内蓄积的电传导至地面。
(3)耐电型:
可保护劳工作业时,当碰到低压回路时防止感电灾害。
(4)护趾钢头安全鞋:
在安全鞋的鞋头加一护趾钢头,以防止物体坠落或穿刺伤害脚趾。
(5)耐穿刺安全鞋:
考虑劳工作业时,脚底可能受尖锐或突出物体穿刺伤害而设计。
(6)耐热安全鞋:
鞋底加一绝热片,以阻隔地面的热传导到脚底。
(7)高处作业用安全鞋:
鞋面、鞋底柔软且耐滑,以适应高处作业的移动方便、灵活反应。
(8)保护劳工卫生用长统鞋:
鞋底、鞋面使用橡胶材料或塑料材料,以用来保护脚部免受酸、碱及化学药品之伤害。
(9)无尘鞋:
在干净作业环境中使用,用以防止灰尘自鞋中发出。
(10)脚背安全鞋:
用以保护劳工脚背部、分散坠落物体撞击能量。
四、依安全鞋制造材质区分
(1)皮革制安全鞋。
(2)橡胶安全鞋。
(3)聚月尿泡绵鞋底安全鞋。
(4)布制安全鞋。
安全鞋制造商基于不同工作场所,将各类型安全鞋之特性加以组合,而制造出适合各类型作业场所之安全鞋。
附录为中国国家标准依其特性而分类之各类型安全鞋。
第2節安全鞋选用要领
欲选择最适当的安全鞋,最主要考虑的因素为穿用者在作业环境所会面临的危害。
当然,舒适性、款式及耐用性亦在考虑之列。
因此,选用适当的安全鞋即在使用者与作业环境间,求得最能保护使用者且能满足使用者的安全鞋。
一般而言,安全鞋必需具备柔软、防湿、防潮及吸汗等功能。
坚硬且笨重的安全鞋通常会使使用者感到疲劳;此外使用者亦应考虑到防腐蚀及作业环境可能磨损、撕裂安全鞋的因素。
最重要的是在穿用时应遵守制造者的说明及注意事项,正确地使用适当规格等级的安全鞋。
1、鞋底:
鞋底必需制作成具有防滑的功能,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鞋底的材质和纹路设计可以增加摩擦力,对防滑可具较佳效果;鞋底亦可制作成具有防震、防止静电及绝缘、防热、防油等功能。
防油或其它液体阻绝可在鞋底安全缝合而达成;对于防止穿刺等,可以加一钢质鞋底而达成。
2、护趾钢头:
护趾钢头必需有足够的功能防止重且尖锐物质冲撞。
其能力可由CNS6863性能规范。
3、防热:
皮革等隔热材料可用以提供防止热、火花、熔融金属的伤害。
4、防水:
橡胶或PVC等材料可用来防止水之渗透,但当安全鞋用此种材料作成时,亦因其不透气性,而使得穿戴者感觉不舒服且不卫生。
目前已有防止水之渗透、但能让空气进出之材料,使得使用者穿用时感觉较舒服且卫生,然而相对的其价格也比较高。
5、电的危害:
必需考虑鞋底绝缘或通电之功能,以防止感电或电殛之危害。
6、尺寸及重量:
当穿着太重及太紧的安全鞋时,易导致脚部疾病如霉菌孳生等。
安全鞋的重量最好不要超过1kg。
根据前述,依照作业环境危害之类型,选取最佳之安全鞋。
图2为其一例。
图2安全鞋的选用
表3安全鞋选用一览表(资料来源:
劳工检查员个人防护具选用研讨会讲义)
职业别
用途
技术、设计事务
钢铁、造船
机械、重机
汽车
电气、电力瓦斯
化学、石油
电子、弱电IC
制纸、纸浆
食品
其它一般
运输
铁路
土木、建设
电器、电信
矿山
零售商
饮食摊
警备
脚背安全鞋
○
○
△
△
△
△
△
△
△
○
△
○
耐滑鞋
○
○
○
○
○
○
○
○
○
○
○
○
○
○
○
○
○
○
耐水、耐滑鞋
△
○
○
○
○
○
△
○
△
△
△
○
○
○
○
△
△
○
热场所作业鞋
○
△
△
△
轻快安全鞋
△
△
△
△
△
△
△
△
△
△
△
○
○
△
静电鞋
○
△
△
△
○
○
○
△
△
△
△
△
△
△
○
△
○
△
静电鞋、清洁用
○
△
△
△
○
○
○
△
△
△
△
△
△
△
△
△
○
△
绝缘橡胶底鞋
○
△
△
△
导电鞋
△
△
△
防塞鞋
△
△
△
△
△
△
△
△
△
△
△
△
△
△
△
△
△
△
【注】○:
适用△:
限定工作场所
第3節各类型安全鞋适用危害种类及场所
一、依中国国家标准,如表4。
表4中国国家标准安全鞋种类及适用场所
CNS
名称
适用范围
6863
皮革制安全鞋
适用于制造业、矿业、营造业、运输业、货运搬运业、林业等事业场所使用之皮革制安全鞋。
7757
橡胶安全鞋
适用于各行业作业人员穿着时能防水并能保护脚趾之橡胶安全鞋。
8878
防止带静电用安全鞋、工作鞋
适用于操作可燃性物质(气体、蒸气、液体、粉体等,薄膜、各种喷漆装置、电子零件工作场所对人体产生静电而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静电等事故、灾害,或者可能引起生产障碍时为防止上述情况而使用之防止带静电皮革制及安全橡胶制之安全鞋、工作鞋。
12707
保护劳工卫生用长统鞋
适用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有可能受到酸、碱、化学药品伤害皮肤或经由皮肤吸入人体之工作人员所穿用之保护劳工卫生用长统鞋。
12708
聚月尿泡绵鞋底安全鞋
用于制造业、运输业、林业、食品加工业、服务业工作场所穿用之以聚月尿树脂为制成鞋底之安全鞋。
12709
脚背安全鞋
适用于保护钢铁业、造船业、矿业、营造业、运输业、物品起重搬运业、林业、钢铁加工业、锻造业、窑业、筑窑业工作场所,尤其从事搬上、卸下重量物体工作人员之脚趾、脚背为目的而使用之皮革制护脚背安全鞋。
二、其它种类安全鞋[18]。
1.长统跖骨防护具
●跖骨防护为安全鞋设计时之额外保护项目。
●支撑事物时,跖骨防护用以保护脚背部位。
●由钢或塑料制成,内充垫合成橡胶海绵(neoprenesponge)垫子或其它弹性材料。
2.长统防火鞋
●由防热材料(石绵等)制成,亦可涂上隔热膜或镀铝以防止辐射热危害。
●建议用途:
用以保护足部受高温、火花等伤害。
当由石绵制成时,可防止火焰接触之危害。
●建议使用场合:
用于石油精炼场、消防员、表面处理工厂、熔矿业等。
3.长统防止液体危害鞋
●用以防止水、化学物质危害,亦可用以隔绝摄氏零度以下温度之危害。
●当有接触油或油脂之虞时,套筒部分使用合成橡胶或塑料。
●建议使用场合:
矿场、管线及石化厂工人、化学工厂工人、农夫、渔夫、码头工人、采石工人等。
4.长统高可见度鞋
●坚固、防酸具荧光表面或涂以亮光黄色颜料,配合同质料的服装以引起劳工注意。
●建议使用场合:
营造事业单位,或工作处于可能为其它工人伤害的环境。
5.橡胶或塑料长统鞋—防止冻伤及安全钢头
●设计为劳工暴露于极低洼或长久在低洼下工作环境使用。
●防水橡胶或人工合成长统鞋,内衬隔冷材料,如塑料尼龙、毛毡等材料。
●建议使用场合:
户外工作暴露于寒冷气候之场所,如码头工、架线工、装配工、营造工。
于冷冻设备中工作之工人,如冷冻厂等。
6.长统靴—橡胶或塑料—防油
●此种安全鞋高至膝部或臀部,由人工合成橡胶、乙烯基或其它当接触至油时不会劣化的塑料材料制成,这些长统靴可搭配护趾钢头使用。
●建议使用场合:
精炼场、洗衣店、罐头工厂。
7.长统靴—橡胶或塑料—防滑鞋底
●由天然或人工合成橡胶制成,由长统靴搭配一个防滑鞋底制成,其材料可以防水及防化学物质,可用于湿滑地板。
●建议使用场合:
营造、钓鱼、石化及食品制作(可搭配或不搭配安全钢头)。
8.橡胶长统鞋—钢制鞋内底—安全钢头
●具有安全钢头及钢制鞋内底。
●用以保护劳工避免因物品坠落、冲撞、尖锐物穿刺所引起之危害伤害。
钢制内衬需具有相当之可挠性及需长及整个脚底。
●建议使用场合:
营造、挖沟、铸造、挖矿工人。
9.长统靴—丢弃式
●丢弃式长统靴为使用一次即丢弃之安全鞋。
适用于在具辐射或其它有害物质场所操作时使用。
由聚乙烯制成,可具防水及防化学物质作用。
●其它型式通常用于要严格控制防止绵绒、灰尘等场所,有一些用于提供防止辐射尘的危害。
10.长统靴—橡胶或塑料—安全钢头
●这些橡胶或塑料长统鞋使用钢材及泡状结构以使其具保护及舒适作用。
可分长及小腿、大腿或臀部高度之各种型式。
具防水功能,能不渗透大部分化学物质及具绝缘效果。
具有高防油及油脂劣化能力,大部分具有防滑功能。
●建议使用场合:
矿业、钢铁业、营造业、食品加工业、救火及救灾工作等。
11.长统靴—橡胶或塑料—防臭氧
●可用于防护因臭氧而引起的龟裂现象。
●建议使用场合:
营造业、水管工程、食品加工业及一般户外工作。
12.导电鞋
●提供保护穿着者在接触至600V以下之电压而产生之危险。
如电焊工地使用。
13.绝缘鞋
●工作环境易产生大量静电者,如爆竹厂、炸药厂等(中山科学研究院、兵工厂)。
人员在开放电旁之工作者(尤其高压电线旁者)。
三、标示:
安全鞋于包装上应以适当方法标示下列事项,但2、3、5三项须在本体上标示。
1.规格名称。
2.种类或其代号。
3.鞋之尺寸。
4.制造厂家名称或其代号。
5.制造年、月或其代号。
对于卫生防护用安全鞋应另在长统鞋之包装箱上标示下列事项:
1.(规格)标准名称。
2.种类。
3.尺寸。
4.试验药品分类或其它。
5.材料名称。
6.制造厂商名称或其代号。
7.制造年、月或其代号。
8.使用说明书。
每一成品应添附有记载下列事项之说明书:
1.对所耐药品之质量(例如:
药品之一览表)[卫生防护用安全鞋用]。
2.关于耐寒、耐热之适当选择基准、使用及保养方法。
3.丢弃标准。
第3章
相关法规、标准解说
第1節相关法规之规定
(注:
本节法规已依照目前(八十八年十一月)条文校对修正,故与原技术丛书书面内容有所不同)
法规名称
条文
内容
劳工安全卫生设施规则
256
雇主使劳工于低压电路从事检查、修理等活线作业时,应使该作业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或使用活线作业用器具或其它类似之器具。
257
雇主使劳工于接近低压电路或其支持物从事敷设、检查、油漆等作业时,应于该电路装置绝缘用防护装备。
但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从事作业而无感电之虞者,不在此限。
258
雇主使劳工从事高压电路之检查、修理等活线作业时,应有左列设施之一:
1、使作业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并于有接触或接近该电路部分设置绝缘用防护装备。
2、使作业劳工使用活线作业用器具。
3、使作业劳工使用活线作业用绝缘工作台及其它装备,并不得使劳工之身体或其使用中之工具、材料等导电体接触或接近有使劳工感电之虞之电路或带电体。
259
雇主使劳工于接近高压电路或高压电路支持物从事敷设、检查、修理、油漆等作业时,为防止劳工接触高压电路引起感电之危险,在距离头上、身侧及脚下六十公分以内之高压电路,应在该电路设置绝缘用防护装备。
但已使该作业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而无感电之虞者,不在此限。
262
雇主于劳工从事装设、拆除或接近电路等之绝缘用防护装备时,应使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或使用活线用器具、或其它类似器具。
272
雇主对于绝缘用防护装备、防护具、活线作业用工具等,应每六个月检验其性能一次,工作人员应于每次使用前自行检点,不合格者应予更换。
277
雇主供给劳工使用之个人防护具或防护器具,应依左列规定办理:
1、保持清洁,并予必要之消毒。
2、经常检查,保持其性能,不用时并妥予保存。
3、防护具或防护器具应准备足够使用之数量,个人使用之防护具应置备与作业劳工人数相同或以上之数量,并以个人专用为原则。
4、如对劳工有感染疾病之虞时,应置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或作预防感染疾病之措施。
278
雇主对于搬运、置放、使用有刺角物、凸出物、腐蚀性物质、毒性物质或剧毒物质时,应置备适当之手套、围裙、裹腿、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毒口罩、安全面罩等并使劳工确实使用。
280
雇主对于作业中有物体飞落或飞散,致危害劳工之虞时,应置备有适当之安全帽及其它防护。
285
雇主对于熔矿炉、熔铁炉、玻璃熔解炉、或其它高温操作场所,为防止爆炸或高热物飞出,除应有适当防护装置及置备适当之防护具外,并使劳工确实使用。
288
雇主对于劳工在作业中使用之物质,有因接触而伤害皮肤、感染、或经由皮肤渗透吸收而发生中毒等之虞时,应置备不浸透性防护衣、防护手套、防护靴、防护鞋等适当防护具,或提供必要之涂敷用防护膏,并使劳工使用。
289
雇主对于从事输送腐蚀性物质之劳工,为防止腐蚀性物质之飞溅、漏泄或溢流致危害劳工,应使劳工使用适当之防护具。
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
6
劳工于操作中须接近黑球温度五十度以上高温灼热物体者,雇主应供给身体热防护设备并使劳工确实使用。
前项黑球温度之测定位置为劳工工作时之位置。
四烷基铅中毒预防规则
5
雇主使劳工从事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之作业时,依下列规定:
(注:
将四烷基铅混入汽油或将其导入储槽之作业)
四、应供给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围裙、不渗透性长统手套、不渗透性长靴及有机气体用防毒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6
雇主使劳工从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之作业时,依下列规定:
(注:
修护、改装、拆卸、组配、破坏或搬运前款作业使用之装置之作业)
二、应供给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围裙,不渗透性长统手套、不渗透性长靴及有机气体用防毒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但雇主或工作场所负责人认为作业劳工不致受四烷基铅污染或无吸入其蒸气之虞时;不在此限。
7
雇主使劳工从事第二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有关四烷基铅用储槽作业时,依下列规定:
(注:
处理内部被四烷基铅或加铅汽油污染或有被污染之虞之储槽或其它设备之作业)
九、应供给从事第一款至第五款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着、不渗透性长统手套、不渗透性长靴、防护帽及输气管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十、应供给从事第一款至第五款有关措施之作业劳工及第八款监视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着、不渗透性长靴及有机气体用防毒面罩。
但雇主或工作场所负责人认为作业劳工不致受四烷基铅污染或无吸入其蒸气之虞时,不在此限。
8
雇主使劳工从事第二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有关加铅汽油用储槽作业时,依下列规定:
(注:
处理内部被四烷基铅或加铅汽油污染或有被污染之虞之储槽或其它设备之作业)
七、应供给从事第一款至第三款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着、不渗透性长统手套、不渗透性长靴、防护帽及输气管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八、应供给第一款至第三款有关措施之作业劳工及第六款监视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着、不渗透性长靴及有机气体用防毒面罩。
但雇主或工作场所负责人认为作业劳工不致受四烷基铅污染或无吸入其蒸气之虞时,不在此限。
9
雇主使劳工从事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之作业时,依下列规定:
(注:
处理含有四烷基铅或加铅汽油之残渣、废液等之作业)
……
雇主应供给前项作业之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着、不渗透性长统手套、不渗透性长靴,对于以人工从事残渣移入或排出容器作业劳工,并应供给有机气体用防毒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残渣、废液等废弃物之清除及处理依环境保护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10
雇主使劳工从事第二条第一项第五款规定之作业时,依下列规定:
(注:
处理存有四烷基铅之桶或其它容器之作业)
二、雇主应供给前款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不渗透性防护手套、不渗透性防护长靴及有机气体用防毒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但对于前款以外之作业劳工应供给不渗透性防护手套,并使其确实使用。
12
雇主使劳工于地下室、船舱、坑井或通风不充分之场所,从事第二条第一项第七款规定之作业时,依下列规定:
(注:
清除被四烷基铅或加铅汽油污染或有被污染之虞之物品或场所之作业)
四、应供给非以动力换气作业之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着,不渗透性防护手套、不渗透性防护长靴、防护帽及输气管面罩或有机气体用防毒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五、应供给换气作业以外之作业劳工不渗透性防护衣着、不渗透性长统手套、不渗透性长靴、防护帽及输气管面罩,并使其确实使用。
24
雇主使劳工从事四烷基铅作业时,对于防护具依下列规定:
一、每天作业前应确认防护具之状况,发觉防护具有异常时应予整补或更换。
……
三、作业完毕时,应确认劳工使用之防护具、工作衣、器具等之状况。
认有四烷基铅或加铅汽油污染者,应予清除或以其它方法妥善处理。
雇主使劳工从事四烷基铅作业时,应于作业场所外设置存放防护具、工作衣等之金属材质保管设备,并与其它衣物隔离保管。
特定化学物质危害预防标准
30
雇主对制造、储存或处置特定化学物质等之设备,或储存可生成特定化学物质等物质之储槽等,因改造、修理或清扫等而拆卸该设备或必须进入该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应依左列规定:
十一、供絟从事该作业之劳工穿着不浸透性防护衣、防护手套、防护长鞋、呼吸用防护具等个人防护具。
53
雇主对制造、处置或使用特定化学物质等之作业场所,应依左列规定置备必要防护具,并保持其性能及清洁。
二、为防止劳工于该作业场所接触该物质等引起皮肤障害或由皮肤吸收引起健康危害,应置备必要之不浸透性防护衣、防护手套、防护鞋及涂敷剂等。
船舶清舱解体劳工安全规则
10
雇主对所有进入清舱作业场所之人员,均应使其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及工作服。
第2節安全鞋中国国家标准性能要求
现有安全鞋国家标准共有六种,分别是皮革制安全鞋(CNS6863)、橡胶安全鞋(CNS7759)、防止静电用安全鞋、工作鞋(CNS8878)、保护劳工卫生用长统鞋(CNS12707)、聚月尿泡绵鞋底安全鞋(CNS12708)及脚背安全鞋(CNS12709),其性能测试要求如图3与表5。
表5安全鞋性能试验与及其标准表
性能测试类别
重作业用(H)
普通作业用(S)
轻作业用(L)
鞋头压扁试验
用压扁试验机,在下列荷重下,作用于鞋底及护趾钢头,使钢头间间隙不得小于15mm方为合格。
13.7kgf
10.8kgf
4.4kgf
耐冲击试验
用冲击试验装置,以23kg之钢制重锤在下列高度自由落下,使钢头间间隙不得少于15mm方为合格。
450mm
300mm
120mm
鞋底与鞋面之剥离试验
用剥离试验装置将护趾钢头与拆下后之鞋底及鞋面先端以相反方向拉伸(拉伸速率20mm/min)至鞋后跟为止,其粘着力应具下列数值以上方为合格。
30kgf
25kgf
25kgf
耐穿透试验
用压迫试验机,将钉子垂直作用于鞋底,看在多少荷重下贯穿,其合格标准需在50kgf以上。
鞋底抗拉试验
用抗拉试验机试验鞋底抗拉强度及伸长率应在下列数值以上。
140kgf/cm2
140kgf/cm2
100kgf/cm2
300%
300%
200%
鞋底撕裂试验
(撕裂强度)
35kgf/cm2以上
35kgf/cm2以上
30kgf/cm2以上
鞋底折弯试验
不得折断
不得折断
不得折断
老化试验(抗拉强度降低率%)
15以下
15以下
--
鞋底硬度试验(Hs)
60以上
60以上
50以上
耐油试验
体积变化率%
+10
-0
+10
-0
+30
-0
鞋底最薄处之厚度
3.5mm以上
3mm以上
2.5mm以上
银面裂痕试验厚度
有银面的鞋头表面以下列条件实施试验,不得有银面裂痕;另外无银面之鞋在同条件下试验其表面也不得有异常(试验条件:
高度在6.0公厘以上,荷重在15N以上)。
1.5mm以上
1.5mm以上
1.5mm以上
图3安全鞋性能试验图
第3節国外相关法规标准
一、英国
BS953
1979
Methodsoftestforsafetyandprotectivefootwear
BS1870
FootwearSafetyfootwear
1979
Part1:
Specificationfor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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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防护 选用 技术 手册 安全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