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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从传统走向现代
家庭:
从传统走向现代
第一节全球家庭的变动
家庭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
尽管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家庭的意义不尽相同,但是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和最普遍的社会制度在相应的社会系统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家庭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
家庭的状况、家庭的结构和功能、家庭的安危都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社会的变迁必然影响家庭,家庭的变化同样影响社会。
家庭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变迁经历了无数次的变革,从血缘家庭到普那路亚家庭,再到对偶家庭,最后到一夫一妻制家庭。
从此,家庭进入了一个长期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
可以说,直至20世纪50年代家庭变动还是比较缓和的。
尽管"传统"与"现代"只是相对而言,两者不可截然分开,要准确地划分"传统"家庭与"现代"家庭,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件困难的事,但是我们还是能够总结和描述出一些传统意义上家庭的特征。
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家庭的意义和表现形态不尽相同,但是作为人类的共同的组织形态,遵循着共同的发展规律,传统家庭表现出许多类似的现象。
一般说来,传统家庭是自供自足的经济单位。
家庭往往是几代同堂,家庭人口众多。
家庭既是生产单位、生育单位(繁衍后代)、生活单位,又是教育单位、分配单位。
它承担着生产、分配、生活、教育甚至医疗等功能。
家长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以父权为中心,妻子和儿女对丈夫、父亲的依附性较强。
但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相互依存必然产生感情上的依恋,家庭一般是和睦的,结构比较稳定,有较强的聚合力。
从维系家庭的思想体系来看,主要靠严格的道德规范、宗教戒律和"家本位"思想;从婚姻基础看,主要是家庭需要、物质上的依赖、父母的意志、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宗教信仰,不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婚姻关系基本上成为一种社会义务和人生责任。
人们社交少,人际关系单纯,外遇情况不多,夫妻双方一般能相濡以沫,白头到老。
只要妻子能生儿育女、俗守妇道、胜任家务,丈夫较少提出离婚。
而女人无论在社会上或家庭中都处于没有权利的地位,出嫁后成为丈夫家的附属成员,不论家庭生活多么不称心,也很少会提出离婚。
总而言之,传统家庭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制度。
然而,近代工业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人类历史的一次飞跃,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婚姻家庭受到现代化潮流的猛烈冲击,传统的家庭制度和家庭观念面临着时代的严峻挑战,尤其是20世纪后期家庭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出现了所谓的"家庭危机"。
有的西方学者把它概括为六大危机,又称"六D危机":
1.违背期望(Deyiationsfromexpectations):
家庭成员违背家庭的期望;2.丧失荣誉(Disgrace):
家庭成员的行为损害家庭声誉;3.经济萧条(Depression):
家庭收入减少,难以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4.家庭成员分离(Departureoffamilymembers):
由于人口流徙和工作变动,家庭成员离家生活;5.离婚(Diyorce);6.死亡(Death):
家庭成员死亡。
这六大危机造成了西方传统家庭的动荡和解体。
[注]尽管这种总结有玩文字游戏之嫌,但是在说明西方家庭变动的趋势上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对全球家庭的变动也有一定的代表性。
美国《读者文摘》为一本新杂志《家庭》所做的广告对家庭变动的态势作出了有趣的概括:
今天的家庭是一父一母和2.4个孩子;一对夫妇和三个孩子--他的,她的和他们的;26岁的秘书和她收养的儿子;一对夫妇拥有一切,但却没有结婚证书;一个离了婚的妇女带着她的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一对退休的夫妻和他们的孙子。
[注]
现代化对家庭的冲击已经全球蔓延。
人们不禁要问:
家庭到底怎么了?
一、西方家庭结构变迁
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西方社会的家庭大多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的规模较大的父系父权家庭到夫妇核心家庭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以前,全球家庭结构的基本状况是:
在非洲是母子家庭,即一夫多妻制家庭中的一个妻子与其子女居住在一起的家庭占绝对优势;在以亚洲为中心的东欧亚大陆是直系扩大家庭占优势;在以欧洲为主的环地中海地区是核心家庭占优势,其比例占总数的将近一半;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在内的太平洋诸岛的核心家庭比例也略占优势。
[注]
家庭结构趋于简单、家庭规模不断变小是西方社会家庭的基本特征。
1.家庭人口规模不断缩小。
尽管缺少可靠的统计资料,对历史上家庭人口数始终有争论,但是传统家庭人口规模较大基本上是人们的共识。
经过工业革命和工业化过程,各种大家庭形式基本消失,由一对夫妻和孩子组成的夫妇式的小家庭(亦称核心家庭),成为最主要的家庭形式。
直至20世纪50-60年代,在许多著名的西方社会学家那里,夫妇式小家庭一直被描绘成"无情世界中的避难所"这种典型形象。
在70年代初,奥地利、比利时、联邦德国、瑞士、丹麦、瑞典等国的家庭人口规模降到3口人以下。
民主德国、苏联、加拿大、美国、爱尔兰、芬兰等国亦降到4口人以下。
在八九十年代,西方各国的家庭规模还在进一步缩小。
从1971年至1982年英国有6口人以上的家庭从6%降到3%。
英国在1981年的家庭平均人口规模为2.69人,到1982年则降到2.63人。
从美国早期的人口普查资料中已经证实了每户人口数量下降很大,在1790年,是户均5.4人,在1900年是4.2人,在1940年是3.3人。
1950年时,美国家庭的平均成员是3.5人。
70年代,6口人以上的家庭占家庭总数的10.6%,80年代降为5%。
1970年平均每个家庭有3.6人,1980年降为3.3人,1982年是2.72人,就是说比18世纪末期平均每户少了2.7人。
1983年,美国有近8040万户,每户平均只有2.7人。
1950年,只有一人或两人的住户占美国总户数的40%,80年代初这样的住户上升到54%,成为美国住户中的多数。
现在由父、母和两个孩子组成的典型家庭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平均每户人口已降到3人以下。
1990年时美国家庭的平均成员是2.6人,而且还在减少中。
目前,"小家户已遍及全国,历史上第一次使只有一两人的户成为全国居民户的多数。
"[注]
60年代,苏联城市和农村的家庭平均为3.5和3.9口人,到80年代初分别减少至3.3人和3.8人。
日本从60年代以来,由于大家庭的减少和小家庭的增加,家庭平均规模出现了明显缩小的倾向。
1935年平均家庭规模为5.20人,1955年减至4.97人,1965年下降到4.05人,到1980年时,全国家庭平均人口规模进一步降至3.33人。
进入90年代,西方国家家庭人口规模稳中有降,大多数国家平均家庭人口规模位于2人至3人之间。
2.单身家庭大量增加。
在西方,不少人倾向于过独身生活而不愿结婚。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独居生活的人数急剧上升。
1950年,联邦德国1/5的家户中只有一个成员(占19.4%),1982年,独身户几乎占了1/3(31.3%),在居民人口超过10万的大城市中甚至几乎每两户中就有一个独身户。
在柏林,1982年的家户中就有一半以上是独身户(52.3%),在汉堡同年的数字为40.6%;从全国范围来看,也就是加上乡村地区,联邦德国的居民生活其中的独身户也占31.3%,奥地利1984年的统计为27%,目前,联邦德国约有800万独身户。
据在英国调查,60%的受访的独居者认为,独身生活更舒适,可以免受婚姻破裂的失望感,他们感到独身有一种特殊的价值感,可以以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开辟一片新天地。
70年代初,西方主要国家的单身家庭比例在13.4%-25.3%之间,其中最低的是加拿大,为13.4%,最高的是瑞典,为25.3%。
进入八九十年代,单身家庭又有所发展。
独身者在美国、瑞典、英国、德国所占比例在20%以上,在法国、前苏联、挪威也接近20%。
据法国全国人口研究所调查,欧盟独居人数约占总人口的10%,为3700万人,这个比例还在不断增加。
据推测,到2000年时,单身家庭占家庭总数的百分比,在比利时将为29%,英国为31%,法国为28%,德国为36%,荷兰为33%。
美国的独居者从1970年的1800万增加到1982年的1940万。
1970年时,40%的家庭是由结婚的配偶加上18岁以下的小孩组成;1990年,比例降为26%,因为有不少单身家庭产生。
单身家庭人口主要是年轻人,如西班牙人口中近一半是单身汉,占48.45%,其中大部分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
现代年轻人成家以后都离开父母家庭,但结婚又较晚,或根本就不结婚,使得单身家庭的比重迅速上升。
在联邦德国日渐增多的独身户中,除了300多万鳏寡(占独居人口的40.7%)之外,年轻的和中年的独居生活人口比例不断增大。
1982年,除150万未婚妇女和140万未婚男子以外,还有130万离婚者或分居者成为独身户。
日益增多的处于"当婚"年龄的女人和男人决心单独一人生活:
1982年,统计资料记录的750万户中,25--45岁的男性独居者不少于110万户。
由于人口高龄化作用,孤身老人越来越多,增加了不少孤身老人家庭,如英国60岁以上的单身户的比例从1971年的12%增加到1982年的16%,助长了单身家庭的大量出现。
3.不完整家庭大量出现。
由于离婚率不断升高,西方社会的单亲家庭,即不完整家庭大量出现。
在欧洲,单父母家庭(多数为同母亲一起生活)占家庭总数的5%。
而在美国,单父母家庭在数量上更多,从70年代以来,美国的单亲家庭有增无减,儿女只跟父亲或只眼母亲生活在一起。
单亲家庭的产生在现代主要不是因为丧偶,而主要是由离异造成的。
80年代,离婚母亲的数目每年增加1.6%,而70年代则高达9%。
1982年,在美国共有6100万个家庭,其中有200万个家庭只有男性家长,没有妻子,有940万个家庭只有女性家长,没有丈夫。
1982年,有18岁以下的孩子的单亲家庭占22.4%,比1970年的11.4%增长了。
1990年,约有850万是单身母亲。
不过单身母亲家庭的增加已趋缓慢380年代,单身母亲家庭增加35%,比70年代的82%少。
目前,美国的单亲家庭已超过1000万,其中90%是母子家庭。
据估计到2000年,11%的白人孩子将同离异的母亲一起生活;42%的黑人孩子将同没有结婚的母亲一起生活;17%的西班牙裔孩子也将同一个没有结婚的母亲生活。
在前苏联,80年代单亲的母子家庭占前苏联家庭总数的1/5以上,并且仍以每年45万至55万个的速度增长。
在法国,有100多万妇女单独抚养子女。
在欧洲,单父母家庭(多数为同母亲一起生活)占家庭总数的5%。
单亲家庭、特别是单亲的母子家庭,给妇女、儿童的生活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4.家庭类型多样化。
六七十年代以后,美国家庭出现多样化趋势。
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10个新方向》一书中指出,"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在典型的美国核心家庭中培育后代,或者被教育成人的。
在这种家庭里,父亲挣钱养家,母亲看管家务和照看孩子,通常是两个小孩。
但是到了今天,已经没有什么典型的家庭这种谈法了,而且在美国目前只有明显居于少数(17%)的人适合于这种传统的家庭格局","传统的核心家庭看来是一去不复返了"。
[注]他把80年代的美国家庭看作魔方那样复杂。
他预计到1990年,美国不同类型的家庭可达到13种。
目前美国的家庭形式主要有:
核心家庭,即夫妇加上未成年的孩子,这种家庭至今仍是美国社会中理想的家庭模式;单亲家庭,即父亲或母亲带着一个或几个孩子;单身家庭即独居户;"丁克"家庭即一对夫妻没有孩子的家庭;[注]混合家庭,即由过去结过婚的夫妇带着婚前于女组成的家庭,又称再构家庭或重组家庭;母亲在外干活挣钱,丈夫和孩子呆在家里的家庭;此外还有同性家庭,即由同性恋者组成的家庭。
到80年代末,美国这类家庭已达10多万个;少年家庭,即由18岁以下的少年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
1985年,美国有27万新生儿的母亲不到15岁。
据统计,1989年,美国有50万年龄在12-18岁的少年生孩子。
在佛罗里达州,1985年,有1000个孩子的母亲小于11岁。
最近几年,每年都有近100万14-18岁的少女怀孕,其中黑人占68%,白人占32%。
几乎9个少女就有一个"少年妈妈",成为美国关注的社会问题。
一些人认为"美国家庭已不再是社会的最小单位",虽然"家庭仍然是核心型的,但像原子核一样已发生裂变。
旧的形式瓦解了,新的模式尚未稳固地建立"[注]
二、西方家庭功能变化
传统西方社会和中国一样,家庭具有生产、生育、宗教、教育、防卫、娱乐等繁杂的功能,但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家庭功能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西方,家庭功能向社会机构转移十分明显,传统家庭的诸多功能不断地缩小以至丧失,为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和新的因素所替代:
社会化大生产取代了家庭的生产功能;防卫功能也主要由国家和社会来取代;产院、托儿所、幼儿园等妇幼保健、养育设施以及学校教育的作用,使家庭的养育及教育子女的功能逐渐缩小;而大众传播与社会娱乐方式的兴起使人们的享乐已不再主要依靠家庭;服务业经济的繁荣,使家务劳动大大减少。
人口流动和城市化以及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的增强,人们对家庭的依赖大大减弱。
家庭生活日益与整个社会融为一体。
总体说,西方家庭的
功能变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注]
1。
家庭生产功能的消失和消费功能的增长。
工业化以前,西方家庭也同样是个生产单位。
家庭成员统一生产,获得共同收入,统一安排生活支出。
现代的西方家庭除了少量的农庄家庭以外,主要是消费单位。
家庭的收入来源于社会各种各样的经济组织。
家庭生产功能的消失是社会化大生产造成的。
社会化大生产使得家庭不再占有生产资料,从而不能进行生产。
社会化大生产同时极大地提高了生产率,增加了劳动者的收入,使家庭消费水平大大提高。
2.家庭保障功能减少。
现代社会,保障的作用基本由有关的社会组织去完成。
那种由家庭给予处境困难的成员以馈赠和贷款形式的家庭保险,变得毫无必要。
个人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的借贷活动,或者通过收入较高时的储蓄而进行"自我保险"。
而且,建立在百万家庭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保险,与单个家庭相比,能够为抗御火灾、死亡、衰老、病残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和事故提供更为有效的保护。
3.性满足的专一性逐渐被打破。
西方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家庭要求性生活具有排他性,在家庭的道德观点上同样谴责非婚性行为。
如今,夫妻相互几乎不能限制对方的性行为。
据专家调查研究,在美国,只有约百分之五的人是严格地把自己的性行为限制在配偶之间,绝大多数人的性行为对象变得不那么固定,人们对婚外的性行为也没有多少心虚和羞耻的感觉。
1970年,发表在美国《婚姻与家庭杂志》上的二篇独立文章都反映了女大学生婚前性关系的比例上升与她们无愧疚感的普遍化。
罗伯特·贝尔的抽样调查证实,从1958-1968年的10年间,在约会期间就发生婚前性关系的女性比例从10%增加到23%;吉尔伯特·坎茨的抽样调查进一步证实,1967年科罗拉多大学的女生发生婚前性关系的比例为41%,男生为60%。
另一项调查发现,女性在"性自由"方面与男性日益趋同,两者在开始性关系时都有不假思索的倾向。
据1985年发表的每五至六年一次的世界青年意识调查,各国青年对婚前性行为的观念现状是:
赞成"如果男女双方有爱情,可以发生婚前性行为的",西方各国都在60%-70%之间,而瑞士、南斯拉夫超过75%;认为"不管怎么样,都不应该发生婚前性行为"的人,在美国占17.4%,在日本占11.4%,而瑞士、德国则连3%也不到。
即使在这方面观念比较严肃的东方国家如菲律宾,也只有40%的青年抱这种看法。
[注]婚外性行为已不再是人们顾忌的事情。
这说明,西方传统的性爱准则,已经逐步瓦解,家庭夫妻间性满足功能的专一性被打破。
4.生育和抚育功能大大减少。
结婚生子,也是西方的文化传统。
希腊罗马时代,妻子不生育,丈夫有权抛弃她。
美国殖民初期,男子独身不但要受人怀疑,而且还会因未尽增加人口的义务而被处以特别的罚款,所以,生育是西方传统家庭的主要功能,现在,随着妇女就业率的提高,妇女的生育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已不被认为是很重要的事。
不少人认为,男女结合主要是寻求情感和生活伴侣,所以不少家庭不再生育孩子。
在美国,一般妇女也希望少要孩子,不愿生育孩子的现象正在蔓延。
1975年,美国32%的已婚妇女没有生育过孩子。
1990年时,美国近三分之二的家庭没有子女。
但与此同时,美国的非婚生育却有上升趋势。
目前已接近总数的三分之一,个别地区已超过三分之二。
生育功能似乎游移于家庭和社会之间,并逐步向社会靠拢。
在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妇女的普遍就业导致了人口出生率的下降。
由于妇女不愿因为生育中断工作,所以尽量少生孩子。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日本,结婚成家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也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1995年,日本内阁兼管妇女事务的官房长官在一份"女性白皮书"里称,日本女性结婚很晚,而且不大想要孩子。
据统计,日本女性初婚的平均年龄是26.1岁;每位已婚女性平均只想要1.46个孩子。
这份白皮书称,日本孩子的出生率正在日益下降,原因是,一般女性认为,孩子一旦生得多了,那么抚养孩子和做其他家务活的任务就会落到她们当母亲的身上,强度很大,令人难以承受。
第二节传统的中国家庭
西方传统家庭的动荡和解体,不少人提出要用东方药治西方病。
中国模式的家庭,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1982年5月亚太地区老龄问题政府间预备会议上,大会秘书长柯里根说:
"随着各国工业化和都市化,许多国家的家庭遭到破坏,对老年人产生可悲的后果。
希望中国在工业化的同时,创造出整套处理好家庭关系的办法,树立正确对待老人的榜样,这是对人类社会的一项重大贡献。
"[注]可是,中国传统家庭是什么样的?
这同样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的话题。
一般说来,中国传统家庭有以下几个特点。
[注]
一、大家庭的组织
说到传统的中国大家庭,许多人马上想到唐代张公艺,九世同堂,还有红楼梦的贾府。
但这是一种误解。
我国历史上有夏商周时期宗族大家庭、秦汉时期的小家庭以及后来同居共财的大家族大家庭。
大家族家庭制度从古代到近代长期流行,被认为是理想的家庭模式,[注]这种家庭制度可导致三世甚至更多世代累世同居共财,但这是一种由国家制订和社会认同的规范化、理想化的家庭模式,在当时实际生活中不可能完全如此。
[注]
在古老的农业社会里,从事经济活动,需要大量的劳力。
整个家庭的责任就是不使田地分裂或转让。
为了表示后代对祖先的尊崇和孝敬,自然就不离家分居。
这种观念被认为是一种美德。
如果家庭分子四散各地,独立成家,就被视为忘本,而为乡人所不齿。
大家庭制度分为二种型式:
一为盛行的世族门阀,包括直系和旁系亲属的大家庭,多属豪富家庭型式;一为只包括直系亲属的大家庭,多属庶民家庭型式。
前者不仅包括夫妇子女,还有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妯娌、侄辈等。
这些人居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祭祀同一祖宗,奉行同一家法,财产共有,以累世同居为荣,动称百口。
历代的世族大都属此种形式的家庭。
但是大部分的庶民阶级则仅包括直系亲属,通常是一个父系家庭中包括有二个或二个以上较小的父系家庭。
此种家庭的人数往往不多,但仍然是典型的中国大家庭。
二、以孝为支撑的父系父权的家庭
中国传统社会是男性社会,传统的家庭制度也是以男子为本位的父系家庭。
因此权力自然集中在男性家长手中,通常,家长是家庭中辈分最高或年龄最长的男子。
家中每一分子悉听其命令,不得反抗。
晚辈及年幼者,必以孝事亲,方合伦理。
此种严格的父权制度,在中国家庭制度中完全基于孝道。
中国的孝道是要求绝对的服从,服从被视为美德,不孝在中国社会中是最不可饶恕的罪恶。
国法人情皆恶之,社会对不孝的惩罚颇为严厉,不只家人不容,亦为社会所不许,甚至于可绳之于法。
有人认为孝是中国家庭阶级的象征,也是父权专制的象征,然而如果没有孝道,中国传统的大家庭制度早就瓦解了。
几家庭中的一切冲突,一言及孝,都可无形消弭。
许琅光曾说:
在孝道的名义下,没有一种行为是太苛刻或困难的。
人人视家庭为整个单位,视孝友为行为标准。
家庭内的分子由于孝友的联系而互视为一体,并扩及家族,守望相助,贫病互济。
总之,中国的大家庭制度是建立在父权的基础上,而父权的维持,则有赖于孝道的观念。
三、纵向的父子关系为主轴
家庭中有两根轴,一根是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的纵轴,另一根是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横轴。
在父系父权社会的中国传统家庭里,最重要的关系是父与子的关系,一切的家庭关系皆以父子关系为基础。
许琅光曾说:
"所有在家庭团体内的关系都被认为是父子关系的扩展,或是附属着、辅助着父子的关系。
"同时他也认为父与子两者是合为一体的,虽然在地位上,他们相差很大,通常在家庭内,父亲是一家之主、指挥者和命令者,具有很大的权威。
他不仅掌握一切家庭事务而且掌管经济大权;他代表祖先的权威,甚至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杀死其子女。
而为人子则应绝对的服从,即使为父者残暴不仁,也只有服从的义务。
做儿子的被期待二件事:
对父母尊敬和服从;为家庭团体的财富而工作。
父与子的关系,社会意义重于私人意义。
[注]
夫妻关系在中国社会里是不被重视的,社会强调父子关系而压抑夫妻关系。
事实上,夫妻关系仅只是父子关系的附属。
夫妻间的感情是不能表明出来的,而且丈夫必须与家人保持比妻子更密切的关系。
在公开场合,夫妻不能随便道趣,不能彼此夸奖,他们接触的时间只在晚上,当妻子侍候公婆入睡后。
夫妻间的了解和爱情是很少的,但只相敬如宾,彼此谅解,忍耐和互助。
在家庭中,妻子的地位相当卑屈,只是丈夫的附从体,丈夫是至尊的,"年轻的妻子不仅是附属于这个家庭中的男人,而且也附属于婆婆,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也附属于年长一辈的妇女。
"[注]
四、包办的稳定婚姻
中国传统的婚姻是一种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的婚姻。
结婚是整个家庭的事件,而非个人的事。
因此很少顾及个人的幸福。
婚姻只是旧家庭的扩大和延续,"合两族之好",而非为个人的幸福。
事实上,婚姻是家庭的大事,它关系着未来的发展和存在。
因此为人父母者总谨慎地为儿子选择妻子,但很少顾及他的个人情感。
爱情和个人自主的婚姻很难在旧式的社会中发现。
换言之,中国旧式的婚姻和爱情是各自独立的二件事。
男女双方在婚前未曾谋面,当然更谈不到爱情与了解;婚姻只是为家庭找个媳妇,而非只为儿子找个妻子。
因此大部分的家庭中,夫妻之间是没有爱情基础的,当然,却有不少在婚后渐渐彼此产生感情,而也能获得幸福的。
在那时,离婚相当的少,其权操在父母手中而非操之于丈夫。
旧式社会中在下列七种情况下可离其妻,即《大戴礼·本命》解释的所谓七出:
"不顺父母,为其道德也。
无子,为其绝世也。
淫,为其乱族也。
妒,为其乱家也。
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
口多言,为其离亲也。
窃盗,为其反义也。
"。
虽有七出,但有三不去者亦不可离婚。
三不去者谓:
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时贵,三有所取无所归也。
离婚之权在于夫家,妻子无权强制之:
"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但唐律允许"和离",即双方同意而离婚者。
不同时代对婚姻幸福的态度和标准可能很不相同。
我们很难肯定地说中国旧式婚姻是快乐美满,还是痛苦。
我们不否认这种仅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婚姻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是当这种婚姻变成一种社会规范(socialnorm)或文化模式(culturepattern)时,也就无所谓合理与否了。
换言之,社会价值观念的评价,决定了社会的态度对婚姻美满与否的标准。
五、家庭和社会整合成为一体
家庭是社会的中心,它担负了大部分的社会功能。
如经济、教育、宗教、娱乐等等的功能。
1.经济的功能。
旧式的中国社会是以农业为主的,大部分的人也都居住在农村社区中,而其经济体系则是属于家庭经济。
家庭经济的特征是以家为中心的经济体系,家是经济的中心位。
知足常乐,是农村社会和经济的理想,男耕女织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之另一特色。
它已经变成一种社会规范。
在生产工作的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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