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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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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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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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
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资质: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二0一六年五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5-1118:
35:
45
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5-1316:
27:
0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
济源联通营业厅装修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
1、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1%。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
招标文件的澄清
所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于开标前10日内书面提交招标人
关于优惠
不报优惠价,所有优惠必须反映在单价中,不接受赠送。
投标报价
一次性报价
报价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需提供纸质版一份,按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需逐页盖章签字,单独密封提交。
报价涂改、未盖公章或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联合体
不允许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请按下面公布账号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转账,不接受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款/转账。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90天,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90天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含报价)
开标时须携带“购买文件登记表(开标)”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报价表”字样。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可与密封好的“投标报价表”一起外加包封,也可单独密封。
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6日14:
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东配楼3楼301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
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日内,需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完成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逾期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开标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6日14:
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东配楼3楼301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
中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厂商资格审查合格≥3家,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否则,分析原因,按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二次公告,有效投标厂商数量≥3且资格审查合格≥2家,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其余情况则发布招标失败公告且公示无异议后,转入后续操作:
若投标厂商数量2家且资格审查均合格,继续按照原评分办法进行继续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唯一,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标包
不划分标包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照项目预算,依据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2003(857)号文中的规定计算。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2.1投标人及合同名称
2.1.1招标人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到位,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3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见前附表)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
2.4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2.4.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4.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5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在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中做出规定。
2.5.1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2.5.2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2.5.3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
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
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
2.7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2.8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五章评审标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其他
2.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形式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人前附表中规定。
2.10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11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否决其投标。
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
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予以否决。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12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标服务费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2.13关于优惠条件
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并应当折算到单价中,不符合要求的优惠报价将不被采纳。
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
见前附表。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2.14投标报价
见“投标报价表”,各项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凡投标人单独报价的项目都有可能单项中标,各单项项目中标人相互之间有积极配合的责任和义务并应接受招标人的协调且不应有任何费用问题(即招标人不再付给投标人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如对某些单项,投标人拒绝单项中标或单项中标时价格不同,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投标人报价中漏项、缺项,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并依据此评标总价对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确认不包含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
2.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
参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
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
3)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
证明货物和服务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号牌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号牌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内容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17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2.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9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的,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每页要求由投标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
2.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报价表”字样。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可与密封好的“投标报价表”一起外加包封,也可单独密封。
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2.21.2外层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21.3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2.21.4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2.21.5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2.21.6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2.22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
2.24开标
招标人将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个时间。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表”中的内容,“投标报价表”一般包括:
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金额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25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2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27投标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招标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否决其投标。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予以否决: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8评标方法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做为本次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所列商务条件及技术条件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中标,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估法:
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所有详细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
2.29关于划分标包
如果招标人划分标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并列出投标人可以重复投标包的个数,一般每个标包响应的投标人也应满足三家以上。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整体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
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2.30相关人员接触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私下接触。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31中标通知书
2.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2.31.2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31.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1.4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2.32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在发送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标人。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3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34中标服务费
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办法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之一提交。
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服务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进行。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
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
%
%
100-500
%
%
%
500-1000
%
%
%
1000-5000
%
%
%
5000-10000
%
%
%
%
%
%
1000000以上
%
%
%
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例如:
某设备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3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万元
(500-100)万元%=万元
(1000-500)万元%=4万元
(1350-1000)万元%=万元
合计收费=++=(万元)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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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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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招标 文件 济源 联通 营业厅 装修 施工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