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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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档案,发挥困难职工档案在对困难职工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______省总工会《______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和《关于分级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各级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 建档标准
第三条凡全市所属的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的工会会员(含农民工会员),符合建档条件的,可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困难职工建立档案以家庭为认定单位,一户一档案。
困难职工分为生活困难职工和特殊困难职工。
其中,生活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特殊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由于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职工。
(一)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建档标准的,建立为全国级档案。
(二)符合______省总工会《______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建档标准的,建立为省级档案。
(三)不符合全国级和省级建档标准,但又确实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引起家庭困难因素的必要人均支出不大于XX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2倍的,建立为市级档案(Ⅰ类)。
(四)无引起家庭困难因素必要支出费用而又确实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不大于XX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2倍的,也可建立市级档案(Ⅱ类),但不得使用省级及以上帮扶资金,只能使用市级及以下资金进行帮扶救助。
(五)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可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细则,分层建立县市区级档案和基层档案。
进入县级标准的困难职工帮扶应使用县级及县级以下的资金。
第四条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人口”。
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
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3倍以上的意外致困困难家庭,计算收入时需加上投资性净财产和储蓄。
第五条 引起家庭困难因素必要支出费用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支出费用。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或者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和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双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分散供养的孤儿视作为所在监护人家庭成员;
(五)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但户籍不在一起的家庭成员。
(六)其他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二)连续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可按独立家庭核算);
(三)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在市级档案建档范围:
(一)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的。
(二)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全市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单套自住房除外)。
(三)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安排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五)拥有一辆非生产资料性质且购买时价格大于___万元机动车辆,或拥有两辆以上非生产资料性质机动车辆的。
(六)年度内本人、配偶或者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旅游的。
(七)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
(八)参与违法活动或为别人提供担保造成生活困难的。
(九)有赌博、吸毒等行为的。
(十)经证实不属于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档案构成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工会组织在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九条档案由四部分组成:
(一)困难职工原始档案。
包括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或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基层单位工会帮扶申报材料、困难职工家庭基本信息档案表、入户调查信息登记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等相关表格;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庭成员身份和户口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家庭财产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致困原因材料及其引发的支出证明材料等。
各级工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内容。
(二)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是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和精准帮扶信息化平台中的困难职工档案,电子档案信息要与纸质档案信息一致,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档案。
有关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帮扶资金、用于帮扶救助的工会经费相关资料、以及其它帮扶资金的政策、规定、制度等,帮扶资金拨款通知单、分配方案、会计凭证、银行单据等,帮扶资金实名制汇总表(发放表)、预决算报表(报告)等。
(四)日常帮扶工作档案。
帮扶工作政策、规定、制度,帮扶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帮扶工作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复函,帮扶工作有关报表、数据统计资料、活动通知和影像资料等。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按照职工个人申报、基层工会初审公示、入户调查核实、上级工会复核、县级(含)以上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备案的程序,建立困难职工原始档案。
(一)个人申报。
困难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向困难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公示。
困难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工会,对职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对符合条件的,经研究同意后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内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将申请书、证明材料、公示材料等相关资料报上一级工会。
(三)调查核实。
乡镇(街道)工会、产业(系统)工会指派工作人员与基层工会人员一起入户调查,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调查信息登记表,并通过精准帮扶信息化平台上传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支出的相关图片资料。
(四)审核认定。
市或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按照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对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深入职工家庭、基层工会抽查核实。
审核完成后,将认定情况逐级向下级工会反馈,同时告知职工本人。
(五)建立档案。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并接受上级工会及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建立档案。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两年内)符合建档条件的,由乡镇、街道(社区)工会负责建立档案。
如社区尚未成立工会,由上一级工会负责建立档案。
重新就业后由新用人单位工会重新认定。
第十四条原用人单位被撤销,应及时将档案移交到职工所在的新用人单位工会或乡镇、街道(社区)工会。
无法移交的由上一级工会负责代管。
第十五条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正常工作、超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可以建档,需要在档案里备注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建立的困难职工原始档案副本需报所___市___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备___市___县市区直属的困难职工原始档案由本级职工服务中心管理。
第十七条档案按保管期限和要求分类管理。
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有关档案,应根据会计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其他档案均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独立设置类别归档整理。
困难职工原始档案自撤档之日起保管10年。
音像(照片、录音、录像)等特殊载体类档案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相同。
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形、数据表格归档时,应同时生成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安排专人负责整理、保管、提交已建档案资料,并负责档案安全。
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办妥档案交接手续。
对擅自损毁、涂改、伪造档案和因工作失职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查处。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档案借阅、查询、使用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档案一般用于工会系统工作查询,不予外借。
建档职工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查询本人档案信息。
外单位查询档案需经档案保管单位批准,并办理有关查阅手续。
查询者应严格遵守查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二十条加大档案信息化工作软硬件投入,加强档案信息的收集、管理、使用和安全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共享和精准帮扶的效果。
第六章档案退出
第二十一条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建档单位不定期对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进行核查,对经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__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全国级、省级档案),或连续__个月达到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上的(市级档案),要及___市___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提出退档申请。
第二十二条困难职工退出以家庭为单位。
对已经退出的困难职工应办理脱困手续,纳入脱困库管理;对已经退休、死亡、失踪、迁出(异地生活和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的档案进行注销;对因各种原因返困的困难职工,可以恢复档案继续给予帮扶。
第二十三条建档困难职工退出要严把质量关,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XX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困难职工申报程序
2.困难职工申报材料
3.困难职工申请表
4.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
5.申请困难职工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
6.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7.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
8.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
9.公示(样本)
10.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注销)认定表
11.XX困难职工申报情况汇总表
12.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财务档案资料
附件1
困难职工申报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职工应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准备申请材料(见附件2),各基层工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初审后,由县市区总工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核查。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困难职工材料由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进行核查,下同)
二、核实
各基层工会要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入户走访慰问的方式,进行“四查”(查家庭户籍人口、查家庭收入与已享受的救助情况、查家庭致困原因与支出情况、查家庭财产情况),并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样本见附件7)上报上级工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公示
经本单位工会初审合格后的困难职工家庭,在职工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个工作日,样本见附件9),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工会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见附件2)和《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见附件8),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上级工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职工,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职工当前困难。
四、审批
各级工会要把好建档立卡的入口关,严格按照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和程序对各类申报材料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逐户进行入户核实,没有异议的,及时将《困难职工申报情况汇总表》、《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及附件上报县市区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
县市区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审批,确定困难职工的最终名单,并反馈各申报单位。
五、建档
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由县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统一按照认定标准确定为全国级档案、省级档案或市级档案(Ⅰ类、Ⅱ类),将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附件2
困难职工申报材料
1.《困难职工申请表》(样本见附件3)、《工会帮扶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样本见附件5);
2.身份证明:
户口簿索引页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页复印件),户口簿索引页无法体现家属关系的,需提供其他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村、居委会提供的共同居住证明等);
3.收入证明:
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原件(由其所在单位劳资或财务部门出具,家庭成员无固定工作的,需所在居(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或无收入证明;家庭成员为农民的,需所在居(村)委会提供农业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无收入的,在开具无收入证明时必须写明原因)(样本见附件6);
4.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劳务聘用关系的,困难职工本人劳动合同(社保局备案)复印件;
6.致困因素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职工家庭致困原因选择性提供):
(1)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及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并注明月领取低保金具体金额;
(2)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和残疾补贴收入银行流水,或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并注明残疾人补贴具体金额;
(3)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下岗证、失业证等资料复印件;
(4)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重大疾病在开具诊断证明时要详细说明病情状况),及前__个月(从申报日前一月向前数__个月,如申报日为2019年__月___日,上一年度指2018年___月__日-2019年__月___日,下同)的医疗费用结算单(体现自费部分金额)复印件(如开展集中救助,则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月份的结算单);
(5)子女助学帮扶包括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子女以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
应届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并出具上一年度的学费支出证明原件;
(6)因残疾、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致困的,需提供上一年度的相关费用支出证明材料。
附件3
困难职工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x
身份证号
x
联系电话
家庭
住址
工作单位
月平均收入
x
家
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所在学校)
岗位(年级)
月平均收入
备注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家庭年度总收入(元)
(年月-年月)
x
家庭年度必要支出(元)
(年月-年月)
x
家庭实际人均生活水平(元)
x
计算公式:
(家庭年度总收入-家庭年度必要支出)÷家庭人数÷___个月=家庭实际人均生活水平
申请
理由
(致困原因)
职工本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工会经办人
x
办公电话
x
手机号
x
单位工会意见
镇街工会(产业工会)意见
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意见
工会主席(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工会主席(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审核:
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
签字:
年月日
县总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意见
符合:
□全国级
□省级
□市级(Ⅰ类)
□市级(Ⅱ类)
困难职工档案建档条件,予以建档。
公章:
年月日
给予:
□生活救助元
□医疗救助元
□助学救助元
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为必填项)
*职工编号
无需填写
*困难类别
x
*档案类型
城镇困难职工
*建档标准
全国级
*姓名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龄
*健康状况
疾病/残疾类别
*工作状态
*工作时间
x
x
x
x
x
x
x
x
x
x
x
*住房类型
建筑面积
手机号码
其他联系方式
*劳模类型
*婚姻状况
是否单亲
*医保状况
x
x
x
x
x
x
x
x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状况
*所属行业
x
x
x
x
x
x
*本人月平均收入
*家庭其他非薪资年收入
*家庭年度总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月人均收入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户口类型
x
x
x
x
x
x
x
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x
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x
*主要致困原因
x
年度必要支出
x
其他(文字描述)
x
次要致困原因(0-__项)
x
开户银行
x
支行名称
x
银行卡号
x
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类型
备注
x
备注
x
*建档人
x
*审核人
x
录入人
x
x
x
x
x
x
x
家
庭
成
员
信
息
表
格
1
*姓名
x
*关系(是户主的)
x
*民族
x
*身份证号
x
出生日期
x
年龄
x
性别
x
政治面貌
x
*月收入
x
*劳模类型
x
*健康状况
x
疾病/残疾类别
x
*医保状况
x
*婚姻状况
x
*户口类型
x
手机号码
x
其它联系方式
x
*人员身份
x
当前学历
x
入学年份
x
年制
x
单位或学校
x
单位性质
x
企业状况
x
所属行业
x
工作状态
x
劳动合同签订/入伍时间
x
合同期限
x
备注
x
家
庭
成
员
信
息
表
格
2
*姓名
x
*关系(是户主的)
x
*民族
x
*身份证号
x
出生日期
x
年龄
x
性别
x
政治面貌
x
*月收入
x
*劳模类型
x
*健康状况
x
疾病/残疾类别
x
*医保状况
x
*婚姻状况
x
*户口类型
x
手机号码
x
其它联系方式
x
*人员身份
x
当前学历
x
入学年份
x
年制
x
单位或学校
x
单位性质
x
企业状况
x
所属行业
x
工作状态
x
劳动合同签订/入伍时间
x
合同期限
x
备注
x
-----------------------------------------------------------------------------------------------------------------------------------------------------------------------------------------------------
家
庭
成
员
信
息
表
格
3
*姓名
x
*关系(是户主的)
x
*民族
x
*身份证号
x
出生日期
x
年龄
x
性别
x
政治面貌
x
*月收入
x
*劳模类型
x
*健康状况
x
疾病/残疾类别
x
*医保状况
x
*婚姻状况
x
*户口类型
x
手机号码
x
其它联系方式
x
*人员身份
x
当前学历
x
入学年份
x
年制
x
单位或学校
x
单位性质
x
企业状况
x
所属行业
x
工作状态
x
劳动合同签订/入伍时间
x
合同期限
x
备注
x
基层工会
意见
经入户调查,本表所填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符合
□全国级
□省级
□市级(Ⅰ类)
□市级(Ⅱ类)
困难职工档案建档条件
盖章:
工会主席签字:
年年月日
镇街区(县主管部门)工会意见
盖章:
工会主席签字:
年月日
职工本人承诺
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全市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单套自住房除外);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3.安排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4.拥有一辆非生产资料性质且购买时价格大于___万元机动车辆,或拥有两辆以上非生产资料性质机动车辆的;5.年度内本人、配偶或者共同生活的子女自费出国(境)旅游的;6.故意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7.参与违法活动或为别人提供担保造成生活困难的;8.有赌博、吸毒等行为者;9.本人为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以上信息真实可信,若与实际不符,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加指模):
年月日
Ø困难城镇职工户主信息填表说明:
1.困难类别:
请填写“低保户”、“应保未保”、“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困户”。
2.建档标准:
请填写“全国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或“基层”。
3.政治面貌:
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或“其他”。
4.身份证号:
必须是___位。
5.健康状况:
请填写“良好”、“疾病”或“残疾”。
6.疾病类别:
请填写“恶性肿瘤”、“心血管病”、“脑血管病”、“终末期肾病”、“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深度昏迷”、“永久瘫痪”、“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或“.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7.残疾类型:
请填写“残疾类别”对应的“二级细分”中的内容。
残疾类别
二级细分
视力残疾
“视力残疾一级(极重度)”、“视力残疾二级(重度)”、“视力残疾三级(中度)”、“视力残疾四级(轻度)”
听力残疾
“听力残疾一级(极重度)”、“听力残疾二级(重度)”、“听力残疾三级(中度)”、“听力残疾四级(轻度)”
言语残疾
“言语残疾一级(极重度)”、“言语残疾二级(重度)”、“言语残疾三级(中度)”、“言语残疾四级(轻度)”
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一级(极重度)”、“智力残疾二级(重度)”、“智力残疾三级(中度)”、“智力残疾四级(轻度)”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一级(极重度)”、“肢体残疾二级(重度)”、“肢体残疾三级(中度)”、“肢体残疾四级(轻度)”
精神残疾
“精神残疾一级(极重度)”、“精神残疾二级(重度)”、“精神残疾三级(中度)”、“精神残疾四级(轻度)”
多重残疾
“多重残疾一级(极重度)”、“多重残疾二级(重度)”、“多重残疾三级(中度)”、“多重残疾四级(轻度)”
8.工作状态:
请填写“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离休”、“病退”、“病休”、“内退”或“其他”。
9.住房类型:
请填写“自建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回迁房”、“承租单位公房”、“政府廉租房”、“租房”或“其他”。
10.建筑面积:
请填写“20以下”、“20至50”、“50至70”或“70以上”。
11.手机号码和其他联系方式任填其一。
12.劳模类别:
请填写“非劳模”、“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地市级劳模”、或“其他”。
13.婚姻状况:
请填写“未婚”、“已婚”、“离异”或“丧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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