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docx
- 文档编号:30292934
- 上传时间:2023-08-13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30.98KB
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docx
《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乳源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做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粤卫函〔2015〕114号)和市卫生计生局、发改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卫〔2016〕3号)及市卫生计生局《转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并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韶卫函〔2016〕149号)等文件要求,为如期完成我县农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102个行政村,村卫生站122间(含一村多站11间,有站无医生29间),现有村卫生站医生95人(含一村多站及一站多医13人),分布在82个村委会卫生站,从事村级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工作。
二、建设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我县从2017年开始至2019年止,将用3年的时间,完成60间村委会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具体名单见附件1),包括村卫生站房屋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含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所需的电脑、刷卡机等设备),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间政府建设的村卫生站。
全县设有行政村102个,村委会卫生站122间,按照村卫生站权属为公建性质,且业务用房达到80平方米以上的村卫生站不再重复建设(含镇卫生院所在地的村卫生站),对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行政村或较为边远的山区行政村,现属“既无村医又无村卫生站”的,以满足农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为前提,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或与邻村合并设置1各村卫生站,以及每个行政村建1间公建民营规范化卫生站的原则,需进行规范化建设的村委会卫生站数为60间,按三年分期建设的原则,2017年完成40%,2018年完成45%,2019年完成剩余的15%,各年度建设任务如下:
乳源瑶族自治县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表
单位
需建设卫生站数量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合计
60
24
27
9
桂头镇
10
4
5
1
大桥镇
17
7
8
2
乳城镇
5
2
2
1
一六镇
5
2
2
1
游溪镇
6
3
2
1
必背镇
3
1
1
1
东坪镇
6
2
3
1
大布镇
2
1
1
0
洛阳镇
6
2
3
1
三、规划要求
在县政府统筹下,卫生计生、发改和财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村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结合实际,合理布点,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站建设总体规划。
(一)村卫生站建设用地由当地镇政府会同村委会统一安排,无偿提供,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建成验收后,由当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三方签订协议(内容见附件2),建成后的村卫生站楼房产权归属对应镇卫生院所有,由当地村委会对其进行管理,但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保证归卫生站长期使用。
(二)原则上按每个行政村“一村一站”的标准,对村卫生站进行规划建设,村卫生站总数不得超过行政村总数。
新规划的公建民营村卫生站,具备下列条件优先建设:
1.目前村卫生站的业务用房为私人所有或租用,乡村医生长期在当地为人民群众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服务,村委会能提供建设用地。
2.村委会所在地有乡村医生,但无村卫生站的“空白点”,村委会能提供建设用地,乡村医生承诺能长期在当地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
3.新建村卫生站所在地的乡村医生,服从安排到新建村卫生站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或乡村医生在家设置有村卫生站,没有独立的房屋,服从安排的)。
(三)对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行政村或较为边远的山区行政村,现属“既无村医又无村卫生站”的,必须以满足农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为前提,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或与邻村合并设置1间村卫生站。
四、建设要求
村卫生站建设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布局、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设计及预算编制、统一配套设施、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进行规划化建设。
室内布局、建筑外观、装修卫生学等符合要求。
(一)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1.室内布局:
每个村卫生站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功能布局必须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室)和药房,并做到四室分开。
经县级卫生计生局核准可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应增设输液观察室。
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康复室、值班室、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若建筑面积受限制,可将医疗废物暂存间设在村卫生站之外。
有病人使用的卫生间,符合卫生学要求,避免交叉感染(见附件3,供参考)。
2.建筑外观:
村卫生站应为独立单体单层建筑,位置适宜。
室内宽敞明亮、设施摆放规范,环境整洁优雅,各室水电齐全。
室外院落地面硬化。
并建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处)。
3.装修卫生学要求:
(1)室内地面硬化隔潮,并贴米色600㎜×600㎜的防滑地砖;室内墙面均贴600㎜×600㎜的米色墙砖,墙面墙砖不低于1.5m;由于工作需要,治疗室墙面瓷砖高度应不低于1.8m。
此外,室内其他部分墙壁和天花板要求平整光滑,统一粉刷白色涂料,室外墙面也均应刮灰刷白。
室内电线、网线走线整齐有序,统一日光照明;门窗红棕油漆并加窗纱,密封良好,防蚊防蝇,确保采光、通风、保暖、舒适效果。
(2)治疗室分为注射配药间和处置换药间两区域,两室之间可以玻璃隔断,并以玻璃推拉滑相通,注射配药间内根据室内长度或面积应摆放配药柜,并配置紫外线灯,室内不得安装水池。
处置换药间除放置处置换药台(桌)外,还应安装水池、摆放医疗废物分类回收柜。
(3)批准开设输液的治疗室与输液观察室之间也可以玻璃隔断,通透采光,便于观察,注射配药间与输液观察室玻璃隔断之间应开一收发药窗口,便于收取患者液体进行配制并予以注射;输液观察室放置适量的靠背椅,天花板上可根据实际现状安装输液滑道,使患者输液方便舒适;也可根据室内面积放置1-2张观察床,以安排老人或虚弱患使用。
4.标识、标牌及规章制度:
(1)标识。
村卫生站外观以市为单位颜色统一,标识统一按国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统一标识(见附件4),相关尺寸规格按《卫生部关于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7〕188号)文件执行。
(2)标牌。
室内各室牌、温馨提示牌、药品价格公示、卫生站人员构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村卫生站规章制度等标牌,均应统一规范设计制作。
室内应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公示栏各一块(按2000㎜×2400㎜标准建设)。
(3)卫生站的命名原则。
镇名+行政村名+卫生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卫生站,可在村卫生站前增加识别名。
村卫生站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二)统一设计及预算编制
由县卫生计生局委托第三方按建设标准,统一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编制。
(三)统一配套设施
主要配套设施为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诊查床、吸痰器、简易呼吸器、身高体重计、便携式高压灭菌设备、清创缝合包、出诊箱、治疗盘、冷藏包(箱)、有盖方盘、氧气包、开口器、压舌板、止血带、电针仪、TDP神灯、诊查床、观察床、无菌柜、健康档案柜、中(西)药品柜、中药饮片柜、担架、处置台、有盖污物桶、输液架、地站灯、应急照明设施、宣传电视机、办公电脑、打印机、基本药物、雾化治疗仪、健康一体机等。
(四)统一组织实施
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统一实施。
五、资金筹集
村卫生站按照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建设,每个村卫生站建设估算成本为20万元(含土建、装修及基本设备配备),共建60间,资金分别由省、市、县等各级财政部门负担。
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资金预算表(单位:
万元)
单位
需建设卫生站数量
建设造价
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级财政资金
合计
60
1200.00
960.00
240.00
2017年
24
480.00
384.00
96.00
2018年
27
540.00
432.00
108.00
2019年
9
180.00
144.00
36.00
六、部门职责
(一)项目管理。
1.县发改局:
负责将村卫生站规划化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落实。
2.县财政局:
负责村卫生站规划化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预结算审核和资金拔付等工作。
3.县卫计局:
负责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设计及预算(含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工作,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4.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负责村卫生站建设项目的用地、选址、开工、建设过程监管等工作,严把质量关。
(二)考核验收。
县政府将组成考核组,由卫计、财政、发改、镇政府、村委会、卫生院等部门组成,定期对各镇村委会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的计划执行及建设完成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作为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
1.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计划明细表
2.关于新建镇村委会卫生站协议书
3.村卫生站布局参考图例
4.村卫生站标识
附件1
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计划明细表
序号
所在镇
拟建设村卫生站名称
拟建设年份
建设选址
备注
1
乳城镇
云门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云门村委会
拟建村卫生站名称、建设时间为初定,具体建设村卫生站、时间可能由于条件限制或其他因素有所调整
2
新民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新民村委会
3
新兴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新兴村委会
4
健民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健民村委会
5
前进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前进村委会
6
一六镇
东七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东七村委会
7
团结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团结村委会
8
东粉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东粉村委会
9
罗屋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罗屋村委会
10
乐群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乐群村委会
11
游溪镇
烈村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烈村村委会
12
冷水岐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冷水岐村委会
13
莲塘边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莲塘边村委会
14
大寮坑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大寮坑村委会
15
茨良坑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茨良坑村委会
16
上营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上营村委会
17
桂头镇
阳陂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阳陂村委会
18
松围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松围村委会
19
大坝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大坝村委会
20
七星墩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七星墩村委会
21
塘头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塘头村委会
22
红岭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红岭村委会
23
东岸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东岸村委会
24
均村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均村村委会
25
杨溪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杨溪村委会
26
凰村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凰村村委会
27
必背镇
桂坑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桂坑村委会
28
必背镇
方洞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方洞村委会
29
横溪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横溪村委会
30
大布镇
英明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英明村委会
拟建村卫生站名称、建设时间为初定,具体建设村卫生站、时间可能由于条件限制或其他因素有所调整
31
埕头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埕头村委会
32
洛阳镇
半星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半星村委会
33
白竹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白竹村委会
34
双坪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双坪村委会
35
古母洞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古母洞村委会
36
月坪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月坪村委会
37
月街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月街村委会
38
大桥镇
岐石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岐石村委会卫
39
红光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红光村委会
40
红云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红云村委会
41
核桃山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核桃山村委会
42
塘峰岩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塘峰岩村委会
43
三元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三元村委会
44
柯树下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柯树下村委会
45
青溪洞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青溪洞村委会
46
大坪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大坪村委会
47
新谷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新谷村委会
48
武丰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武丰村委会
49
石角塘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石角塘村委会
50
红星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红星村委会
51
岩口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岩口村委会
52
大岗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大岗村委会
53
均容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均容村委会
54
塘华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塘华村委会
55
东坪镇
长溪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长溪村委会
56
新村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新村村委会
57
下寨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下寨村委会
58
方武村委会卫生站
2019年
方武村委会
59
汤盆村委会卫生站
2017年
汤盆村委会
60
梯下村委会卫生站
2018年
梯下村委会
附件2
关于新建镇村委会卫生站协议书
甲方:
乳源瑶族自治县镇人民政府
乙方:
乳源瑶族自治县镇(中心)卫生院
丙方:
乳源瑶族自治县镇村委会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乳府办〔2017〕号),为加快推进我县村级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步伐,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障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更好地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服务,经甲、乙、丙三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资金
甲方利用省、市、县等财政部门或社会捐赠资金共万元人民币,在丙方辖区内新建一间规范化村级卫生站,同时购置一批基本医疗设备,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满足当地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2、建设用地及建筑面积
(一)丙方需无偿向甲方提供村级卫生站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含卫生站门前空坪),并保证该建设用地无任何争议,否则,由此造成经济或其它财物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在丙方无偿提供建设用地,按县卫生计生局提供的施工设计规划图,新建一间(层)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村级卫生站。
三、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
甲乙丙三方的任何一方,有权对该项目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检查和监督的情况,及时相互通报。
四、产权归属及管理
甲方利用省、市、县等财政部门或社会捐赠资金,建设的乳源瑶族自治县镇村委会卫生站楼房(一栋层楼房),在规定时间内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其产权归镇(中心)卫生院所有,由当地村委会进行管理,但必须保证该楼房无偿、无限期提供给该村委会卫生站,由该站乡村医生用于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挪作他用。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挪作他用的一方承担。
五、协议签订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须经签字、盖章的各方协商同意并订立补充协议后,方能变更协议相关内容,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本一并执行。
六、协议存档
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县卫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201年 月 日201年 月 日201年 月 日
附件3
附件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乳源瑶族自治县 农村 卫生站 规范化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