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排球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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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排球规则
市教研室召开音、体、美考生文化科教学研讨会
为了加强对我市2007届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文化科目的复习指导,有效提高他们文化科目成绩,3月30日市教研室组织召开了我市音、体、美考生高考文化科目高考复习经验交流会。
博罗华侨中学、惠阳中山中学等十所音、体、美考生较多的学校派主管高三教学副校长、高三年级长、担任音体美考生的班主任代表、担任音体美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文科基础教学的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教研室主任易正新主持。
研讨会上,惠阳中山中学的邓光强等6位教师依次作了发言,分别从年级管理、班主任工作,语文、数学、英语、文科基础的教学等方面介绍了各学校的经验。
市教研室的语文、数学、英语教研员也从各自学科的角度,谈了对音、体、美考生教学的一些意见。
市教育局雷国富副局长在研讨会上,介绍了我市07年音、体、美的现状,希望把这三科打造成我市教育的拳头产品。
雷副局长要求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在最后2个月复习冲刺阶段,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提高复习的效率。
他建议教师们对音、体、美考生的课堂教学要以练习和记忆为主,针对不同的学生实现个性化教学。
此外,在资料的选择上要注重基础性,尤其要重视文理基础和语文这些比较容易提高考试分数的学科的复习,但要保证在最后2个月里,各学科的复习基本保持平均用力。
最后,雷副局长强调各学校一定要加强对音、体、美考生的管理,给他们的学习营造浓厚的氛围,保证他们文化科的成绩能有实质性的提高,争取我市07年音、体、美考生术科和文化科成绩双上线人数有较大的提高。
(市教研室供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音、体、美教学工作的意见
各镇办教委、县直各学校:
音体美教育教学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随着全县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中小学音体美教育教学有了较快发展,教师队伍不足的现状有所缓解,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各项活动普遍开展,但从我县基础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来看,音体美教育教学仍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学校没有把音体美教学放在应有的位置,重视程度不够,开课率不足、教学效益不高、活动形式单一、教师不足、学生活动量不足、场地器材匮乏等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制约了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
为全面提高素质教育,强化办学行为意识和质量意识,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音体美教育教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摆正音体美教学的位置
1、各镇办、中小学校要把音体美教学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音体美教学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领导和指导学校的音体美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活动安排,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
2、各校要把音体美教学摆在学校教育应有的位置上。
音体美教学是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充分发挥音体美课教学的主阵地,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接受优秀文化艺术的滋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真落实《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
3、按照标准开足、开全、开好音体美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开展1小时体育课外活动,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学校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堂体育活动,学校每年召开春、秋两季运动会,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美术课,1---6年级每周各2课时,7---9年级每周各1课时;普通高中三学年要分别完成54学时的音乐和美术课,其中音、美鉴赏各占18学时,其他任选两个音美模块各占18学时。
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学习。
不得挤占挪用音体美课时。
教育局将对各音体美教学的开课情况进行重点督察。
4、要加强教育科研工作。
学校音体美教师少的学校要实行各学科独立办公,便于集体备课,共同研究,上下衔接,各镇办要以较好的学校为依托建立科研基地,定期组织音体美教研活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5、教育局逐步按规定配备音体美教师。
有条件的学校要以专职教师为主,暂不具备条件的镇办小学可以专、兼职教师相结合,也可实行流动代课制。
兼职教师由具有一定专业基础或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兼任,要逐步实行兼职教师培训上岗制度,兼职教师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6、教育局将采取“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各种形式,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教研困难、听课困难、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
7、加强集体备课研究,建立“集体备课、资源共享、取长补短、课后总结”的备课制度,充分发挥教师的智慧,提高教学设计的整体水平,备课要抓实效。
8、课堂抓效益。
教研室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向课堂要效益”等主题汇报课、公开课、研讨课等活动,让“高效”成为课堂教学的主旨。
9、练习抓规范。
辅导抓针对性,考查抓科学性。
每次练习设计要科学,要认真组织,讲解到位。
辅导要有针对性,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方式。
努力提高考查命题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10、各校要鼓励音体美教师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比赛,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教师参加。
四、以活动为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抓好课余特长生训练。
各校要在抓好艺体科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课余特长生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和艺术技能,并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比赛活动。
12、各校要定期举办综合性或专项性的音体美竞赛。
要讲究实效,组织活动要注意安全,建立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
13、各校要广泛开展艺体活动,要形成人人有特长,校校有特色,校校有品牌。
五、加大投入,改善音体美教学条件。
14、各校在办学经费中保障用于改善艺体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添置和更新消耗性器材、活动等经费,要按照办学标准,并结合创建规范化学校,配齐设施、设备、器材,要及时查漏补缺,添补有关器材设备,要安排专人加强对艺体教学设施、活动场地、器材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15、教育局将通过政府采购逐步配齐艺体器材。
16、各校要充分有效的利用好现有的教学场地、器材、设备,宁可用坏了,不可放坏了。
六、完善音体美教师的考核与待遇。
17、科学计算艺体教师的工作量。
体育教师组织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早操、课外活动、课余训练、体育竞赛等按一定比例计入工作量。
音美教师组织的课外兴趣小组、课余训练、艺术展演等都应按一定比例计入工作量。
18、科学评价艺体教师的工作成绩。
19、落实艺体教师的工作待遇。
除了对艺体教师在职务聘任、工资待遇、评优树先、培训学习等方面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外、对在职在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体育教师,学校每年为其配备一套训练鞋服。
七、对音体美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
20、教育局每年对各镇办教委、高中、初中、小学音体美教育教学工作评价一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教科研工作、课程开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情况、学校特色及取得的主要成绩等,表彰先进,推动全县音体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遂昌县初中学生升学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单位名称
姓名
班级
准考证号码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体育主管部门意见或获奖证书(有效证件复件附后)
办理人签名:
2007年月日盖公章
县残联意见或残疾证或县以上医院证明(有效证件复件附后)
办理人签名:
2007年月日盖公章
班主任意见:
签名:
体育教师意见:
签名:
学校意见:
办理人签名:
2007年月日盖公章
教育局意见:
办理人签名:
2007年月日盖公章
气排球运动是一项集健身、娱乐、休闲特点为一体的群众性运动,以其独特的魅力近年来在各地蓬勃发展,蔚然成风。
普遍受到广大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群众的喜爱。
气排球运动有着球质软、手感舒适不易受伤、球体运行速度慢、场地小而便于组织活动和技术技巧多样化、易掌握等特点。
为了进一步推动气排球在广西的开展,我们编纂本《规则》,目的就是使该运项运动的发展在全区范围内得以统一并完善竞赛要求,同时为有针对性的加强规范裁判员的执裁行为,使裁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得以解决,使气排球运动在今后能够使之进行得规范、公平和公正,使其在广大群众中成为一项更具有群众性、普及性的健身体育项目。
本《规则》是参照我区各地目前各自规定的部分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部分条款编纂的,因此仍存在很多不足,请大家指正。
在国家没有正式出版气排球比赛规则前,本规则为广西气排球比赛规则。
竞赛规则
第一章场地和设备
一、场地
(一)比赛场地
气排球的比赛区和无障碍区,其形状为对称的长方形。
(二)面积
比赛区为6米(端线)×12米(边线)。
其四周至少有2米宽的无障碍区。
比赛场区的无障碍空间以地面量起至少高七米,气空间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三)比赛场地的地面
场地地面应是平坦、水平的。
地面上不得有任何可能伤害队员的隐患。
(四)场地的界线
场地所有的界线宽为5厘米,界线的颜色应是与地面不同的浅色。
边线和端线的宽度包括在场区地面内。
中线在网下连接两条边线,将场地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长6米,宽6米的两个场区)。
每个场区有一条距离中线的中心线2米并与边线连接的与中线平行的限制线。
中线与限制线以内的场区成为前场区,限制线与端线间为后场区。
限制线和前场区向边线以外是无限延长的。
限制线两头各画三条长15厘米、间隔20厘米的虚线作为限制线的延长线。
(五)发球短线和发球区
发球区宽6米,位于端线后。
在两边场区的端线后两条边线的延长线各画一条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
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
短线宽度包括在发球区内。
发球区向后是无限延长至障碍物前。
(六)换人区
位于记录台前,两条延长线之间至记录台的范围为换人区。
场地图示:
二、球网与球柱
(一)球网
球网设在中线中央的垂直面上空,其标准为长6.5米×宽1米。
球网为深色,网孔为10厘米×10厘米。
(二)标志杆(两条)
标志杆长1.8米,直径为1厘米,高出球网80厘米,其高出网的部分每间隔10厘米应涂红色或白色相间。
标志杆应固定于球网两头两侧标志带的外沿,垂直于中线。
(三)标志带(两条)
标志带为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子,分别系于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
标志杆、标志带是球网的一部分,作为球网两端界线的标志。
长于6米的球网、网柱以及标志杆均属于障碍物。
(四)球网的高度
男子组网高2.1至2.2米,女子组网高1.9至2米,老年组男子(60岁以上)网高2米,女子组(55岁以上)网高1.8米。
球网高度均应在中线中点丈量,球网两端的网高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五)球网柱
球网柱是两根高出地面2.25米可以调节的光滑圆柱,固定于边线以外0.5米至1米的中线延长线上。
球网柱应无拉链,一切危险和障碍物都必须排除。
三、气排球
(一)球体
球体是圆形的,由柔软的塑胶制成。
(二)颜色
气排球应为黄色。
(三)圆周
球的圆周应为78厘米至80厘米。
(四)重量
气排球的重量为110克至125克。
第二章比赛队和队员
一、比赛队
(一)每个参赛队最少可有五名队员,最多可有十名队员,教练员一名,领队一名。
(二)场上队长应佩戴明显标志。
场上队长被换下时,应指定另一队员担任场上队长。
(三)比赛过程中,如要更换场外教练指导时,必须由场上队长向第一裁判请求更换。
(四)参赛者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比赛。
比赛过程中发生伤病及意外情况时,由各参赛队或参赛者个人负责。
二、队员的服装
(一)队员服装要求统一、整洁。
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必须有号码,号码数字在1号至10号范围内。
身前号码至少10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分别是1厘米和2厘米。
(二)上场队员必须穿运动鞋进行比赛,第一裁判员可以允许运动员不穿鞋进行比赛。
(三)上场队员若佩戴眼镜或其它物品进行比赛,风险自负。
(四)上场队员禁止佩戴可能造成伤害自身或其它队员安全的物品及有利于人为加力的物品。
三、教练员和队员
(一)教练员和队员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并服从裁判的裁定,以良好的体育道德参赛。
如对裁判员判定有疑义,在死球时才允许场上队长向裁判员请求解释。
教练员和其他队员无权对裁判员提出解释要求。
(二)教练员和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方队员,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扰裁判员的判断,不得以任何行为拖延时间延误比赛。
(三)教练员应在比赛开始前将本队队员姓名及号码记在记录表上并签字确认,并在每局比赛开始前填写上场队员位置表交给第二裁判员。
(四)如某参赛队对裁判员解释不满意,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声明。
待比赛结束时,场上队长可将此意见作为抗议记在记录表上并签名。
第三章比赛的进行
一、场区选择与交换、比赛间断
(一)每一局和第三局(决胜局)比赛前,由第一裁判员招集双方队长抽签并选择场区,接发球或发球权。
第一局前有5分钟的准备活动。
(二)第一局与第二局间休息2分钟,主要是给交换场区和记录员登记上场上场位置。
第二局与第三局间休息5分钟。
第一局结束后两队交换场区。
决胜局在第一裁判员主持下双方队长再次抽签选择发球权或接发球或场区,局间休息时队员须离开场区接收教练员的指导。
(三)决胜局某队先得8分时,两参赛队交换场区,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
交换场区后原场上位置不变。
(四)场上队员如发生伤病,第一裁判员应立即鸣哨停止比赛该球重打,并令该队进行换人。
二、队员场上位置
(一)场上每个队必须始终保留五名队员进行比赛。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地将开始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登记员。
位置表一经交来,除正常换人外,阵容不得更改。
如果要保证未登记的队员在场上,必须请求正常换人。
(三)双方场上队员位置分布因为前排三名,后排二名。
前排左边为4号,中间为3号,右边为2号位。
后排左边为5号位,右边为1号位。
每次发球、击球一刹那,场上队员必须按位置上所列的次序站好,除发球员外,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秩序站位,否则判位置颠倒错误。
球发出后,场上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内的任何位置上,不受前叙限制。
(四)每次发球击球一刹那队员在场上的位置应根据其脚着地部位来判定。
前后排队员的站位是:
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后排队员的双脚距离中线更近。
同排队员的站位:
每一名队员的左边(右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左边或右边)队员的双脚距离左(右)同侧边线更近。
(五)在每一局开始前,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
三、暂停
(一)在比赛中只有死球时,教练员或场上队长才可向裁判员请求暂停,裁判员鸣哨准予暂停。
每局比赛中,每个队可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位30秒钟。
暂停结束后裁判员应鸣哨示意,比赛应立即继续进行。
(二)某队请求第三次暂停,应予拒绝并提出警告。
在同一局中若该队再次请求暂停,裁判员应判该队失分。
(三)暂停时队员必须离开场区接收教练员的指导。
四、换人
(一)每局比赛每队允许换五人次(一上一下为一人次),可以同时替换一人或多人。
换人时不得进行指导。
(二)每局开始上场阵容的队员在同一局中可以退出比赛和再次上场各一次,而且只能回到原阵容的位置上。
(三)每局比赛中每位替补队员只能上场比赛一次,替换该局开始上场队员,而且该替补队员只能由被他替换下场的队员来替换。
(四)裁判员准许换人时,上场队员应已做好准备并应在换人区内进行上下场替换。
如队员未做好准备,则判罚该队一次暂停。
由场上队长请求换人时除外,可不判罚。
(五)突发性伤病出现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即刻换人,该球重打。
如该参赛队无法进行合法替换和特殊替换,允许受伤队员三分钟休息。
休息结束后还不能进行比赛时,第一裁判员应判该队该局因阵容不完整比赛失败,保留所得分数。
(六)特殊换人:
某队正常换人使用完毕后场上队员出现伤病,因允许没有上过场的队员替换,如所有队员都已上过场则可换上任何一名已上过场的替补队员(但受伤队员不可在该场比赛中返回场上)。
如果仍然没有人可替换,则判该队失败,保留该队所得的比分和局数。
五、比赛成绩的计算
(一)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
(二)非决胜局先得21分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15分为胜一场。
(三)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比赛的参赛队,迟到15分钟应判为弃权,对方则应判为以每局21:
0的比分和2:
0的比局取胜。
(四)取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积分相等即按下列公式确定:
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Z,Z值大的名次列前。
如Z值相等,则按:
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C,C值大的名次列前。
如C值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第四章动作和犯规
一、发球
(一)发球员在发球区内只能用一只手或手臂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过程,称为发球。
(二)发球时,发球队员必须在球清晰离手后,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并使球由球网上沿两标志杆内直接越过球网或球触网后过网。
(三)发球时,球只能被抛起或撤离手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移动是允许的。
(四)发球员必须在端线后的发球区击球时不得塔及场区(包括端线和发球区以外的地面),击球后脚可以落在比赛场区内。
(五)第一局和决胜局经抽签后由取得发球权的参赛队一号位队员先发球,第二局由对方1号位队员发球。
(六)发球胜一球或接发球取得发球权时,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由轮转到一号位队员发球,如没有按发球次序轮转发球,则为轮转错误被判失分,并且立即纠正,由对方发球。
(七)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
球被抛起或撤离手后,发球队员未击球,球也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应判发球犯规。
(八)发球方的队员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等方式遮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飞行的路线,则构成掩护发球犯规。
二、击球
(一)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必须在其本方场区内及其空间内(拦网除外),但允许队员跃出无障碍区进行击球。
(二)每队最多击球三次,(拦网除外)并将球击过网进入对方场区,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
(三)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触球,在接第一次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
(四)凡是把球接住或把球顺势缓冲停留后再将球送出或顺球方向将球抛出的击球动作,应判持球犯规。
(五)本队二、三名队员同时击球只计一次击球(拦网除外),触到球的队员不能再击球。
(六)双方队员在球网上空同时击球后球落入其中一方的场区内,该方仍可以击球三次;若球落入在界外,则判对方击球出界。
若双方队员将球按住时,球落在哪方场区,该方还可以击球三次。
(七)某队连续击球四次(拦网除外),则应判四次击球犯规。
(八)持球:
接住的球或抛出的球,判为持球。
(九)连击:
一名队员连续触球多于一次判为连击。
三、飞向对区的球
(一)球必须由过网上空两标志杆及其假象延长线以内的空间,下至球网上沿,上至天花板。
(二)球触及球网后通过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是有效的。
若队员将球击入网后,球在落地前另一队员可再次击球(但应在三次击球范围内)。
如果球击破球网或使球网坠落,则该球重打。
(三)球触及标志杆、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绳、网纲、网柱及场外任何物体均判障碍物犯规。
(四)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进入对方无障碍区,本方场上队员可以将球击回,但队员不得进入对方场区。
此时球必须由同侧过网以外击回,对方队员不得阻碍。
(五)界内球、界外球以球落地的着地点来判定:
凡球触及场区内,包括边线和端线都判为界内球;凡球触及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判为界外球。
四、过中线和触网
(一)比赛进行中允许队员踏及中线,但队员越过中线踏入对方场区则判过中线犯规。
(二)比赛进行中队员的一只(或两只)脚或一只(或两只)手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内调度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四允许的。
除了手和脚外,其它任何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都判为过中线犯规。
(三)比赛进行中,队员身体任何部位(包括辫子、衣服)触及球网时,应判触网犯规。
(四)因对方击球入网而使球网触及本方队员时,不算触网犯规。
五、进攻性击球
(一)进攻性击球:
除发球和拦网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称为进攻性击球(包括扣球、吊球、传球、顶球和挑球)。
在进攻性击球时,击球必须清晰,且无接住、抛出或停在手上加力以及携带球的动作。
(二)进攻性击球时,吊球时被允许的,但触球必须清晰,且无接住或抛出和携带动作。
(三)球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面或触及对方拦网队员的手则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
(四)任何队员在后场区都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做进攻性击球,但在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超越进攻线及其延长线,击球后脚可以落在前场区。
(五)对方发球时,接发球队员不能在前场区内对高于球网上沿的发球做进攻性击球。
(六)队员踏入前场区也可以完成进攻性击球,但对高于球网上沿的球不准扣球,不准高压吊球,不准快抹球,不准携带球和凿球。
只允许正常吊球、传球(单手或双手)、顶球以及挑球进入对方场区。
(七)后排队员也可以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球的一部分必须低于球网上沿。
(八)队员完成进攻性击球,在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地空间。
六、拦网
(一)拦网:
队员靠近球网将手(单手或双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拦对方来球的行动成为拦网。
(二)对方进攻性击球时前排三名队员可以进行单人或集体拦网。
球可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多名拦网队员,拦网后的队员仍可击球。
(三)拦网时球可以连续触及拦网队员的手以及身体任何部位。
(四)拦网队员可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进行拦网,但不得妨碍对方击球。
过网拦网应在对方队员进攻性击球之后。
1、过网拦网的条件:
①对方完成进攻性击球后可以过网拦网。
②对方第三次击球后,可过网拦网。
③球从对方场区飞向接球方时,在球的附近没有人准备击球,此时接球方队员可以过网拦网。
2、不得过网拦网的条件:
①未完成进攻性击球,不得过网拦网。
②二传传球时,或二传顺网传出的球,不得过网拦网。
③球向接球方飞行,当球的附近有人准备击球,不得过网拦网。
(五)拦网不算一次击球,拦网触球后还可再击球三次。
(六)后排两名队员不准拦网,也不得参加集体拦网。
(七)不得拦对方的发球。
第五章不良行为及其判罚
凡球队成员(领队、教练、队员)对裁判员、对方队员、同队队员或观众有不良行为,由第一裁判员视其程度给予口头或手势、无牌警告;黄牌判罚;红牌判罚出场;红黄牌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等判罚。
(一)有疑问除场上队长可以向第一裁判请求解释外,球队其它成员不得对裁判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释。
经裁判解释后,场上队长或其他成员仍坚持异议,裁判员给予口头警告。
(二)若场上队员或其他成员不听从警告,继续纠缠或有意违背道德原则和不文明或有侮辱表示的举止,裁判员出示黄牌,并判罚该队失一分。
(三)有侮辱、诽谤性语言或行为或违反上述第2条的重犯者,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判罚出该局。
只允许正常换人,无其他判罚。
(四)有人身侵犯或企图侵犯、多人参与不良行为、罢赛的,裁判员同时出示红黄牌,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只允许进行正常换人,无其他判罚。
(五)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成员重犯同一类不良行为,判罚升一级。
对冒犯性行为和侵犯性行为的判罚为出场或取消比赛资格,无须有先一次的判罚。
(六)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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