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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综合检查通报
关于2014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14-07-17
宁建(建)发〔2014〕69号
关于2014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全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建筑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4]180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建筑工程春季复工综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宁建建发〔2014〕15号)和《关于2014年全区建筑工程春季复工检查的补充通知》(宁建建发〔2014〕17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组从4月下旬开始至5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区建筑工程春季复工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督查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辖区建筑业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在全面开展在建工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自治区住建厅检查组按照对保障性住房工程重点抽查、其他工程“扫马路”的检查形式进行检查,涉及建筑市场管理、市县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在建工程开展专项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治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几个方面情况。
对2013年度发生安全事故和因工程质量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进行约谈。
全区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共抽查工程项目80个,包括37项保障性住房工程和15项大型公共建筑。
涉及建设单位71家,施工单位68家,监理单位62家。
对涉及市场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查组共下发整该通知书5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9份。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区各地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跟踪落实等方面的整体监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大多数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运行正常,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大、隐患消除及时。
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力度和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工地消防安全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二是强化了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平稳;三是各地积极开展以标准化示范文明施工引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整体上水平活动,强化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大部分建筑企业主动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较好地履行企业主体质量安全职责,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工作,履行工程检查和开复工报告手续,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较为规范,现场安全网合格率逐年提高,绝大多数临建设施使用A级不燃材料,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形势总体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行为和工程管理方面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部分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部分建设单位未组织工程招标,擅自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2.部分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
一是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组织安排公司级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项目部无企业检查记录或以项目分项工程检查记录代替企业检查记录、通报;部分项目部未按文件要求履行春季复工检查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二是施工企业、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未建立管理制度,部分企业和项目部管理体系失控,企业法人未与项目经理签订《工程管理责任书》;三是部分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不在岗,变更手续不符合要求;四是部分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不符,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单位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较为普遍;五是部分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三类人员证书过期,个别建筑企业未向施工现场派驻本公司的质检员和安全员,用劳务企业质检员和安全员顶替充当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放弃总承包企业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六是部分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未按规定在工程建设资料文件签字履职,未在工程资料使用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印章。
3.部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控制不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和缺陷。
(1)工程质量方面:
一是部分现场标养室温、湿度失控,同条件和标养试块管理混乱;二是部分现场直螺纹钢筋工艺的切断、套丝、连接、成品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箍筋平直长度不符合要求,梁、柱箍筋加密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剪力墙钢筋绑扎不均匀;个别工程填充墙构造柱钢筋骨架虚假生根,锚固做法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工程存在模板支撑体系刚度不足和模板拼缝不严、漏浆严重现象;四是部分工程在春季复工后企业未对冬期施工的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测,混凝土外观质量差,楼梯板、剪力墙施工缝夹渣严重,存在孔洞和现浇楼板裂缝等质量问题;五是部分门窗与洞口无可靠连接,不符合标准图的要求;六是部分节能工程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擅自变更,无建筑节能图纸审查报告,部分工程外墙保温板仅采用点粘、保温板四周无胶浆粘接带、不按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现象;七是部分现场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混乱;资料员承包多个工程技术资料,现场资料员行使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编制施工方案、记录施工日志,资料滞后于工程施工进度。
(2)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部分现场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且与作业层不同步,无安全网检测报告,破旧安全网未及时进行更换;二是个别工地存在违规搭建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苯板彩钢房;三是部分工程外墙脚手架剪刀撑不连续设置,连墙件不足且设置不规范,缺少小横杆,悬挑脚手架悬挑层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四是个别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槽钢制作安装悬挑卸料平台,违规搭设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型钢挑梁锚固长度不足,使用钢丝绳作为受力部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五是部分工程楼层、电梯井、预留洞口、楼梯临边防护缺失;六是部分工程塔吊、吊篮未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未安装监控系统,未悬挂设备使用登记牌,未按要求配足操作人员,部分塔吊存在限位器失灵的现象,部分项目使用淘汰的物料提升机及塔吊,个别项目存在设备未经检测,投入使用的严重违规现象;七是部分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差。
材料堆放混乱,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未明显划分,且无隔离栏杆;在基坑边堆放材料或土方堆放过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八是部分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系统,无PE线,部分项目有一闸多机的现象;九是部分工程项目模板支撑体系未按照模板支撑方案搭设,存在不设扫地杆、纵横向调整杆未形成体系和钢木混搭的现象。
本次检查,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违规搭建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金属彩钢活动板房的工程,全部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对个别工地无证人员操作施工升降机的严重违规问题,责成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和当事人依法严肃查处;对于标养和同条件试块管理混乱的工程,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隐患的工程
1.河南民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宁夏华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固原市西兰银公路物流港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至主体封顶;施工单位未能提供进宁备案手续;项目经理不到岗,质保体系不健全;塔吊无检验报告,无安全网检测报告;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标养室温度失控,未按规定进行标准养护,要求对已完成的混凝土做法定检测;
2.甘肃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泾源县监理项目部监理的泾源绿洲豪庭小区2#楼工程,项目经理及总监不到岗,监理资料代签字;未留置同条件试块,标养试块标识不清,要求9层以下做法定检测;10层顶板钢筋工程部分梁底箍筋未绑扎;基础验槽缺少签字,高、低基础处缺少防护;门、窗与洞口缺少固定措施。
模板支撑体系不健全,未设扫地杆;5层以上安全防护不到位;悬挑脚手架及深基坑未进行专家论证,深基坑未进行基坑支护;悬挑脚手架未设置钢丝绳卸荷;落地式脚手架缺扫地杆、小横杆及连墙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规搭设简易式落地钢管卸料平台;
3.银川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公司监理的固原市西南新区安置房裕丰苑一标段工程,塔吊无安装告知手续,基础无防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标养箱同条件试块不符合要求;剪力墙根部夹渣严重;模板支撑下缺少垫木,梁底缺少支撑;春季复工检查只有公司检查记录,项目部和监理没有检查记录;1#、2#、4#楼基坑周边无临边防护,堆放超重的设备和材料,院中堆放的土方过高且无防护;4#楼基坑边彩板房基础已塌陷且无有效防护措施。
4.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诸暨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监理的同心县锦城家苑一期工程,中标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未安装塔吊监控系统;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网不合格;防火隔离带材料未按设计及变更后材料使用;窗洞口保温未做完善;外保温材料变更未经图审批准;阳台窗未按设计图施工;外保温施工未按图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5.山东市肥城第一设备安装公司宁夏分公司施工、河南宏业监理有限公司的中宁县赢海新天地工程,项目经理宫庆军未能到岗履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缺技术负责人,技术员);现场临建设施不符合消防要求;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网;梁柱不同标号混凝土浇筑无隔离措施,要求对梁柱相交部位进行检测;钢筋直螺丝连接钢筋切断、连接均不符合要求;梁柱结点扎筋加密区不符合要求;构造柱钢筋在梁下未预埋;项目部、公司未能进行春季复工的两级检查;模板支撑缺少纵横杆,上部缺少封顶杆,顶丝长度过大;企业项目部对复工日常检查自纠责任未落实到位;电梯井内硬防护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监理日志、例会纪要记录不完整,施工方案审查不合格。
6.陕西航宇建筑工程公司宁夏分公司施工、宁夏慧源监理公司监理的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工程,现场项目经理无证上岗,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非本公司人员;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严重不符合要求,项目经理中标后未到岗履职,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严重不符合要求;项目经理:
索洪波;技术负责人:
徐佳松;施工员:
李华钧;安全员:
马涛;资料员:
李倩;试验员:
李倩;质检员:
王登科;以上人员均非本公司人员;人货两用电梯防坠安全器未做防坠试验,施工单位未安排专职设备管理员,未能提供起重专项检查记录;违规使用苯板房搭设临建,现责令立即拆除;在苯板房内生火做饭烧水;使用不合格安全网;砼成型观感质量差,蜂窝麻面较多,构造柱预埋钢筋骨架位移严重;砼标养室管理失控,试块随意放置,标识不详;6#、7#楼一层堆放大量易燃材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施工用电未实现TN-S系统;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春季复工检查职责,检查记录流于形式;建筑物坠落半径内过人通道未进行防护;文明施工差,材料堆放无标识,钢筋加工区无防护措施;3#电梯井道防护不符合要求,无软防护;
7.宁夏第一建筑公司施工、陕西盛源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监理的中卫市宇丰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经理牛刚未能履行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张泽宇冒名顶替,性质恶劣;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未签字,内容无针对性;监理资料中,多未见总监、总监代表工作的痕迹;大多数资料监理签字过于简单且不规范;取样员证书过期;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网不合格;钢筋加密不符合要求,楼梯现浇板留槎不符合要求;无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无基础分部验收手续;企业对复工、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楼道、楼梯、电梯井未按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模板支撑缺少封顶杆,顶丝过长。
8.宁夏建昌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宁夏诚信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中卫市应理新社区西区2#楼项目未严格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追踪落实不到位,检查记录不齐全;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符合要求,企业对项目经理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带班制度未落实(中标项目经理:
马欣龙);监理例会总监、项目经理未参加,资料中签字均为代签;起重机械未安排专人管理,未提供专项检查记录,未足额配备特作人员;使用不合格安全网;楼梯边、楼层边无临边防护;现场封闭不严;电梯井及进口防护不符合要求;脚手架连墙杆小横杆数量少,内立杆与墙杆间隙大,无防护安全措施。
9.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宁夏建业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灵武市生态纺织园产业工人保障房22#楼工程,企业质安体系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人员未提供有效证件,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够;总监与中标通知书不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
总监已签开工令,临电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已经审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网不合格,抽查拉结筋连续五处不符合要求,要求当地质监站进行全面复查;窗洞口连接漏放砼块;未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教育,现场无资料;企业项目部复工、自查自纠责任未落实;楼洞口未进行有效安全防护;
10.宁夏第一建筑公司第十一分公司施工、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监理吴忠市凯悦建材城工程,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总监代表金宇、暖通监理李文辉现场未提供执业资格证;总监未到岗;项目部管理人员与中标人员不符;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网不合格;钢筋工程梁柱核心区箍筋加密不均匀,负弯矩筋位置下移,梁柱箍筋弯钩角度,弯后平直度不符合要求;砼未及时养护;商混资料(地下)无水泥28天复验资料;监理的钢筋材料进场记录与复验报告不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未签字认可,监理已审批;部分监理通知单无回复;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人不是电气监理本人;1.深基坑周边未设置排水措施;2.模板支撑属重大危险源,支撑体系存在严重隐患:
主梁处未设置主要立杆;纵横向间距未按专家论证要求设置;剪刀撑、工字型剪刀撑未按方案实施,未形成与构柱受力未满足规范要求;责令重新编制专项方案,严格按照专家论证要求实施;
11.湖北海厦建设有限银川分公司施工、武汉江城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贺兰月湖荣庭10#、11#、12#楼项目,施工单位机构组成人员负责人不到岗;监理单位总监不到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定期进行项目检查,履职不到位;项目经理技术资料签字由他人代签;起重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现场临时用房由苯板夹心彩钢板搭设,大量堆放木方等,无消防设施;使用不合格安全网;10#层现浇板梁出现裂缝,现场试块标识不全,标养设备数量及环境温度不符合要求;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与总平面布置图不符,文明施工差,安全防护不规范;施工技术资料不真实,不齐全。
三、通报表扬工程项目和企业名单
对在此次监督执法检查中市场行为规范、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工程资料齐全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项目和2014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被推荐自治区级质量安全观摩工程项目,在全区通报表扬,对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监理企业分别记载良好业绩,在宁夏建筑业诚信系统中增加企业诚信分值
1.宁夏国际会议中心项目
施工单位:
中建八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宁夏城乡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Ⅲ期一组团3#、8#住宅楼项目
施工单位:
吴忠市第二建筑公司
监理单位:
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银川市旧城南部棚户区改造三片区(商务区)
施工单位:
中建三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银川中房.东城人家四期一标段工程(5#地下车库、46#、47#、48#住宅楼,79#、80#商网工程)
施工单位:
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第二建筑公司
监理单位:
宁夏现代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项目
施工单位:
宁夏商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
6.吴忠市瓜儿渠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
施工单位:
吴忠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吴忠市平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中卫市铁发金泽庭院11#楼
施工单位:
中卫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公司宁夏分公司
8.固原市西南新区福满苑1标段-(A)
施工单位:
固原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宏业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9.固原市泰和嘉园A、B区商住小区B区工程
施工单位:
固原泰和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宁夏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宁夏华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通报批评、记载不良行为和建议行政处罚的单位
(一)暂扣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对发生银川“4.23”建筑基坑砖胎膜倒塌较大安全事故的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记载不良行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进宁备案登记证;对发生银川“5.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和贺兰“6.7”模板支撑体系垮塌一般事故的责任单位,分别记载不良行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待区、市安委会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到位后,我厅再进行行政处罚。
(二)通报批评、记载不良行为的责任单位
对以下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未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建筑工程春季复工综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复工检查、未按时回复检查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责成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载不良行为,在宁夏建筑业诚信系统中减施工企业诚信分值100分,扣减监理企业诚信分值150分。
1.河南民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甘肃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3.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山东市肥城第一设备安装公司宁夏分公司
5.陕西航宇建筑工程公司宁夏分公司
6.湖北海厦建设有限银川分公司
7.浙江中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河南天河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9.陕西省三森建设集团总公司
10.河南宏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大元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12.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宁夏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宁夏恒东建筑公司
15.宁夏建昌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16.宁夏灵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宁夏圣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8.宁夏开元建筑公司
19.武汉江城建设监理公司
20.河南宏业监理有限公司
21.陕西盛源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2.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3.诸暨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三)建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任单位
1.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1)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建设的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安置区项目
(2)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阅海万家三期E区
(3)中卫市楚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中卫市应理新社区东西4#楼和中卫市应理新社区西区2#楼项目
(4)宁夏凯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吴忠市凯悦建材城项目
(5)固原泰德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固原市西兰银公路物流港工程项目等
2.建设单位未组织工程招标,擅自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的项目
(1)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中卫市宁夏恒祥国际10#楼项目
(2)中宁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天仁名邸A区项目,均未办理监理招投标手续
(四)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建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盛源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存在现场管理混乱、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严重不符、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记载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工程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五)建议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和宁夏建设稽查中心进行行政处罚的责任人
对以下不在现场工作岗位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依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记载不良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和宁夏建设稽查中心进行处罚。
1.承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安置区浙江中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赵胜军;
2.承建东海太阳城一期工程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聂文奇,宁夏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建立有限公司的总监陈卫民;
3.承建固原经济开发区服装城1-4#楼的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鹤宏,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总监张维;
4.承建固原市九龙佳苑-玫瑰苑的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刘开;
5.承建固原市西兰银公路物流港工程河南民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学民;
6.承建泾源绿洲豪庭小区2#楼甘肃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全汇鑫,河南方大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泾源县监理项目部项目总监孙建东;
7.承建同心县锦城家苑一期工程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宣根,诸暨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监周火根;
8.承建同心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一、二标段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杨爱梅;
9.承建中宁县赢海新天地的山东市肥城市第一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经理宫庆军;
10.承建中卫市宇丰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宁夏第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牛刚,陕西盛源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总监张泽宇;
11.承建宁夏恒祥国际10#楼广西建工五建宁夏分公司项目经理黄位炎,宁夏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杜收学
12.中卫市福润园B区3标段的项目总监施中衡;
13.吴忠市凯悦建材城项目总监罗余兵;
14.承建平罗县世锦名都住宅小区三期12.13.14#的重庆市帅鑫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平罗分公司的项目经理张之放,宁夏慧源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玉贵;
15.承建中宁县为民城市广场陕西航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的项目经理索洪波;
16.永宁县杨和新村四期24#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监王平均;
17.承建永宁城市副中心重庆市华丰建筑工程公司宁夏分公司的项目经理王吉林,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李开东;
18.承建永邦青年城(家园小时代)3#陕西永明项目管理公司的项目总监王建峰
19.承建贺兰县和平社区A区15#、B区9#新世纪建设集团的项目经理鲍俏伟;
20.承建中卫市应理新社区西区2#的宁夏建昌建筑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欣龙。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治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工程、薄弱环节和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实施差别化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违规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
对存在工程转包、资质挂靠、以包代管的违法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记载不良行为记录并责令停业整顿;对严重违反我区建筑管理规定的区外进宁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时将违法事实抄送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并将其清除出宁夏建筑市场。
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移民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质量巡查机制,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
2.加大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力度。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积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的岗位职责现场带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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