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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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样本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原则实行细则()
总体阐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合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西医结合医院,民营中西医结合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规定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某些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办法(30分)
评审指标
评审办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根据功能与任务,拟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发展目的,重在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
(3分)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2项详细办法贯彻状况。
医院未拟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西医结合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5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办法未贯彻,每项扣1.5分;某些贯彻,酌情扣分(至少每项扣0.5分)。
3
1.2环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筹划,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详细办法,并按照年度进行定期评价。
(11分)
1.2.1医院年度工作筹划可以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引思想,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详细办法。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筹划,或工作筹划中无详细办法,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分。
2
1.2.2有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详细办法和明确资金投入。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
无详细办法,每项扣1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1分;办法未贯彻,每项扣1分;某些贯彻,酌情扣分(至少每项扣0.3分)。
3
1.2.3医院对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核心问题有系统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制定针对性办法。
查阅评审前有关资料,并抽查2项详细办法贯彻状况。
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办法,不得分;办法未贯彻,每项扣1.5分;某些贯彻,酌情扣分(至少每项扣0.5分)。
3
1.2.4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涉及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详细,扣1.5分。
3
1.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考核和奖惩勉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的中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10分)
1.3.1医院制定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勉励和考核制度。
查阅有关资料,并访谈关于人员。
未制定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勉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有关制度中),扣1分;已制定,未实行,扣1分。
2
★1.3.2科室综合考核目的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有关指标。
科室综合考核目的中无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行,扣3分。
6
1.3.3医院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状况考核成果体当前科室分派方案中。
未实行绩效考核或考核成果未体当前科室分派方案中,不得分。
2
1.4积极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对口增援工作,并制定勉励办法。
(6分)
1.4.1将对口增援下一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的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筹划,并有有关勉励办法。
查阅上年度有关材料。
未纳入院长目的责任制,扣1分;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筹划,扣1分;无拟定对口增援单位,扣1分;无勉励办法,扣1分。
3
1.4.2开展中医适当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对口增援工作。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并访谈关于人员。
未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对口增援工作,不得分。
未开展中医适当技术推广工作,扣1.5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至少每项扣0.5分)。
3
第二章队伍建设(95分)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评分细则
分值
2.1.参照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有关规定。
(50分)
★2.1.1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原则1个百分点,扣1分。
10
2.1.2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4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原则1个百分点,扣1分。
6
2.1.3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比例≥70%。
每低于原则1个百分点,扣1分。
6
2.1.4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产科、心外科、神经外科除外),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
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规定,扣1分。
7
2.1.5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比例≥60%。
每低于原则10个百分点,扣1分。
3
2.1.6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重要负责人通过省级以上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政策、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知识和管理知识系统培训。
科主任通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系统培训。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访谈有关人员对中医药政策、中西医结合政策、规章制度理解限度。
每1人不符合规定,扣1分;某些符合,酌情扣分(每人至少扣0.5分)。
5
2.1.7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诲等重要职能部门负责人(涉及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比例≥60%。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原则5个百分点,扣1分。
4
2.1.8临床科室负责人中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比例≥60%。
每低于原则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产科、心外科、神经外科除外)中应有具备高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有关专业工作以上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人员。
每个科室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扣1分。
4
2.2制定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筹划,并认真组织实行。
(15分)
2.2.1制定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有关内容。
查阅有关资料并抽查1项办法贯彻状况。
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有关内容,不得分;办法未贯彻,扣3分;某些贯彻,酌情扣分(至少每项扣1分)。
3
2.2.2医院年度工作筹划中有优化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员构造、加强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详细办法并贯彻。
查阅上年度工作筹划,并抽查1项办法贯彻状况。
年度工作筹划中无有关办法,不得分;办法未贯彻,扣3分;某些贯彻,酌情扣分(至少每项扣1分)。
5
2.2.3医院有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勉励机制,并组织实行。
查阅有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无选拔与勉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行,扣2分。
3
2.2.4开展师承教诲,制定师承教诲筹划和详细办法。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并抽查2项详细办法贯彻状况。
未制定师承教诲筹划和详细办法,不得分;办法未贯彻,扣3分;某些贯彻,酌情扣分(至少每项扣1分)。
4
2.3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诲与培训。
(30分)
2.3.1依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规定,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查阅有关材料。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4分。
6
2.3.2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材料,并抽查3名医师培训档案。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筹划和规定培训,每人扣2分。
4
2.3.3开展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筹划和规定培训,每人扣2分。
5
2.3.4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诲并获得规定学分比例达到100%。
查阅上年度有关资料。
每低于原则5个百分点,扣1分。
4
2.3.5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培训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工作告知》规定,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考核临床科室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5人。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4分;现场考核每人不符合规定,每人扣2分;某些符合,酌情扣分(每人至少扣1分)。
6
2.3.6建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考核记录完整。
抽查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技术考核档案。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核档案或考核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2分。
5
注:
中西医结合人员是指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
①具备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
②具备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同步具备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或学位;或系统学习中医(西学中班)一年以上并获得结业证书;或入选地市级以上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并结业。
④具备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同步具备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临床专业学历或学位。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60分)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定,合理设立临床科室,科室命名符合关于规定。
(20分)
3.1.1临床科室≥11个(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针灸科、麻醉科),医技科室≥8个(药剂科、放射科、检查科、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查阅有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10
3.1.2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科室名称不得具有“中西医结合”字样。
实地考查。
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4分。
7
3.1.3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荣誉称号。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3
3.2.参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有关规定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25分)
3.2.1门诊、病房、急诊设立、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实地考查。
门诊、病房、急诊设立与设施不符合规定,每个区域扣2分;某些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至少扣0.5分)。
5
3.2.2人员构造合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需要。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不符合规定,每人扣1分。
3
3.2.3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中西医结合特色服务项目。
查阅有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开展中西医结合特色服务项目数量未达到规定,每少1项,扣0.5分。
4
3.2.4上级医师对的指引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诊治工作。
抽查本年度5份归档病历。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解说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诊断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西医结合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水平。
抽查5份讨论病例。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例扣1分。
5
3.2.6三级医师专科继续教诲达到有关规定。
查阅有关资料,并现场访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各1人。
未按规定开展继续教诲,每人扣1分。
3
3.3制定并实行常用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
定期对方案实行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断方案。
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疗效及中西医结合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办法。
(20分)
★3.3.1每科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用病、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断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3个病种诊断方案及其她有关资料。
未制定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不得分;每少一种病种诊断方案,扣2分;诊断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0.5分。
4
3.3.2医师掌握本专科诊断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人员(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共访谈3个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断方案,扣2分;其她医师未掌握,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至少扣0.5分)。
4
3.3.3诊断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营或归档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本科诊断方案,每份病历扣2分;某些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至少扣0.5分)。
4
3.3.4每年对诊断方案实行状况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断方案。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
未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1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每个病种至少扣0.5分);未对诊断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1分;优化不符合规定,酌情扣分(每个病种至少扣0.5分)。
4
3.3.5手术科室制定至少3个常用病种围手术期中西医结合干预诊断方案,手术病例能对的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
查阅有关资料,抽查10份手术病历(应包括3个常用病种)。
未制定围手术期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断方案,扣2分;每少1个常用病种手术病例,扣1分;手术病例未对的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每份病历扣0.5分。
4
3.4实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常用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途径。
定期对临床途径实行状况进行记录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15分)
3.4.1实行常用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途径,并制定实行方案。
查阅1个病种有关资料。
未制定本科室常用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途径实行方案,不得分。
3
3.4.2医师掌握本专科常用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途径。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常用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临床途径,扣2分;其她医师未掌握,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至少扣0.5分)。
7
3.4.3临床途径和诊断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营或归档病历。
无临床途径表单,每份病历扣0.5分;未执行临床途径方案,每份病历扣0.5分。
3
3.4.4每年对临床途径实行状况进行记录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途径原则。
查阅上年度有关资料。
未对临床途径实行状况定期检查分析,不得分;未提出改进办法,扣1分。
2
3.5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有关规定。
(25分)
3.5.1入院记录四诊信息资料完整。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四诊信息资料不完整,每份病历扣0.5分。
4
3.5.2初次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3病程记录体现理法方药一致性。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4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规定。
中医方药记录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规定,每份病历扣0.5分。
3
3.5.5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规定。
抽查近1年20张门诊饮片处方。
处方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规定,每张处方扣0.2分。
3
3.5.6电子病历管理符合《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实地考查并,抽查3份住院电子病历。
未实行中医电子病历,不得分;电子病历系统不符合规定,酌情扣分,(至少扣1分,最多扣3分);无电子病历管理部门,扣2分;未配备专职人员扣2分;电子病历内容不符合规定,每份病历扣1分。
5
3.6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引原则》。
(10分)
3.6.1辨证使用中成药(含中药注射剂)。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使用中成药无记录、未辨证或辨证不对的,每份病历扣0.5分。
4
3.6.2门诊用药合理配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
抽查近1年20张中成药处方
无病名诊断、证候诊断,用药不合理(不合理配伍,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每张处方扣0.2分。
4
3.6.3门诊中成药使用剂量用法对的。
剂量、用法错误,每张处方扣0.1分。
2
3.7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人员掌握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用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精确性不断提高。
(9分)
现场考核3名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或中西医结合人员(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1名)。
学科带头人或科室负责人未掌握诊断或鉴别诊断、中医诊断技术、方剂,每项扣3分;其她医师未掌握,每人每项扣2分。
9
3.8按关于规定,合理配备、应用中医诊断设备。
(8分)
查阅设备清单并抽查3种设备使用状况(分属于3个科室,每个科室抽1种)。
中医诊断设备配备未达10类,每少一类,扣2分;未达25种,每少1种,扣1分;设备未使用,每种扣2分。
8
3.9开展中医诊断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
(13分)
3.9.1开展中医诊断技术项目≥40种。
查阅本年度中医诊断技术项目清单。
每少1项,扣0.5分。
2
★3.9.2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比例≥7%。
查阅上一年度医院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等以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为主科室门诊人次。
每低于原则1个百分点,扣0.5分。
4
3.9.3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科室数不低于开设病房临床科室总数50%,门诊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
抽查3个科室,现场考查。
病区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扣3分;门诊未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区,扣2分。
4
3.9.4至少选取一种病种开展“一体化”服务(整合性中医药服务)试点,为病人提供全面、全程、全方位服务。
实地考查。
未开展试点,不得分。
3
3.10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及中药饮片处方数与门诊人次比例达到规定规定。
(15分)
3.10.1常年应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20种。
查阅上年度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入出库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允许证。
无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得分;制剂每少1种,扣1分;有制剂但未生产,每种扣0.5分(最多扣3分)。
5
★3.10.2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4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比例≥20%。
查阅上年度记录资料,并抽查核算。
每低于原则1个百分点,每个指标扣1分。
7
3.10.3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人次比例≥30%。
每低于原则1个百分点,扣0.5分。
3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05分)
评价指标
评价办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省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规定。
(27分)
4.1.1省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3个,至少有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
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考查。
不达标,不得分。
4
4.1.2专科床位数(不含加床)≥30张。
专科床位数﹤30张,每低10%,扣1分。
3
4.1.3参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备原则》规定配备中医诊断设备,诊断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未按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备原则》配备中医诊断设备,不得分;诊断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2分。
3
4.1.4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比例≥70%;专科学术带头人在省级以上学术团队任职。
查阅有关资料。
中医类别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比例,每低于原则5个百分点,扣1分;学术带头人学术团队任职不符合规定,扣1分。
4
4.1.5专科诊断水平和中西医结合疗效水平较高,中医辨证论治精确率不低于90%。
查阅10份病房运营病历或10份门诊病历。
每低于是10个百分点,扣2分。
5
4.1.6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70%,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不低于80%。
查阅上年度记录资料。
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70%,扣1分;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比例<80%,每个病种扣1分。
2
4.1.7采用办法,转化科研成果,在临床诊断中应用,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
无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的科研成果转化,不得分。
2
4.1.8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别中医、中西医结合同专业科室中领先,门诊量、出院人数逐年增长。
查阅评审前3年记录材料。
门诊量未逐年增长,扣1分;出院人数未逐年增长,扣1分。
2
4.1.9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30%以上。
查阅上年度记录资料。
比例<30%,不得分。
2
4.2制定并实行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筹划和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及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详细办法。
拟定优势病种应具备明显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重要研究课题应针对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难点。
(13分)
4.2.1按照规定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查阅有关资料。
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不得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至少扣0.5分)。
2
4.2.2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筹划。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
未制定年度工作筹划,每少一年扣1分;工作筹划内容不完整或与发展规划不相符,酌情扣分(至少扣0.5分)。
2
4.2.3制定本专科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详细办法(可体当前年度工作筹划中)。
查阅评审前3年有关资料,并抽查2项办法贯彻状况。
未制定详细办法,不得分;办法未贯彻,每项扣1分;某些贯彻,酌情扣分(至少扣0.5分)。
3
4.2.4拟定优势病种应具备明显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突出,居本专科收治病种前列。
查阅有关资料。
未拟定优势病种,不得分;拟定优势病种达不到收治病种前列,每个病种扣1分;拟定病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不明显,疗效不突出,酌情扣分(每个病种至少扣0.5分,最多扣1分)。
3
4.2.5研究课题注重解决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难点。
查阅有关资料。
研究课题未注重解决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治疗难点,每个病种扣1分。
3
4.3.制定并实行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用病种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定期对中西医结合治疗办法临床疗效进行评价,分析中西医结合治疗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思路和办法。
(27分)
★4.3.1研究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用病种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断办法综合运用,诊断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3个病种诊断方案及其他有关资料。
未制定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断方案,扣3分;中西医结合诊断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2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每个病种至少扣0.5分);诊断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中医药综合治疗办法、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
6
4.3.2医师掌握本科诊断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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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 中西医结合 医院 评审 标准 实施细则 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