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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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MDWS2017-00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招标人: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8月7日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
1.总则7
2.竞争性磋商文件8
3.报价文件9
4.投标12
5.开标12
6.评标13
7.合同授予1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
9.纪律和监督1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9
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MDWS2017-00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已经上级部门批复,采购人为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人: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2.3项目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
2.4设计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
2.5本项目控制价:
50元/㎡
2.6设计周期: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完成并提供设计成果。
2.7招标内容:
菏泽市中医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二期)等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项目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9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文件资料费由潜在供应商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
五、报价谈判时间及地点
报价磋商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8日15时00分。
报价磋商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牡丹区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地 址:
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南街506号
联系人:
裴先生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名士豪庭1号市
级公建11层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
日期:
2017年8月7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南街506号
联系人:
裴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11层
项目负责人:
王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
1.1.5
建设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设计,室外管线等配套工程图纸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相关咨询服务。
1.3.2
设计周期及工作内容
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采购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去现场勘察,并携带公司资质,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委托人必须到场,在甲方处登记领取自行勘察现场确认函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要求两个工作日内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人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8日15时00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相应修改文件24小时内
3.1.1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采购人自行决定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在2017年8月17日24时00分前存入以下指定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
行号:
1062
开户银行:
菏泽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帐号:
9170177
备注:
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扩建项目(设计)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4年至2016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4年7月1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报价文件装订要求
1、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2、报价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3、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唱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便于唱标使用,若唱标一览表内容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唱标一览表为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1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在2017年8月18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第二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第二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供应商推送的代表检查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
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相关专业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电汇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承包方式
无
10.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0.3
知识产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5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报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6
特别声明
中标后,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签订设计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10.7
付款方式
(1)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2)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3)工程完工一半,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4)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50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建筑规模
以最终实际设计的建筑面积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采购。
1.1.2本项目采购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企业条件: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项目总负责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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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 牡丹 中医医院 扩建 项目 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