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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目录
(条款代码:
2.4.4.1)
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一、条款目录
【C】级材料
1.转诊或转科流程明确,实施患者评估,履行知情同意,做好相关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2.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的知情同意。
3.有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并落实,保障诊疗的连续性。
4.相关医务人员熟悉并遵循上述制度与流程。
【B】级材料符合“C”,并
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A】级材料符合“B”,并
持续改进转诊转科服务有成效。
二、支撑材料目录
符合【C】级材料目录
1.凤庆县人民医院转诊、转科流程。
2.转诊、转科患者知情同意书。
3.凤庆县人民医院转诊、转科病情和病历等资料交接制度。
4.凤庆县人民医院转诊、转科流程培训考核登记表。
5.病人转诊、转科交接记录本。
符合【B】级材料目录
医务科转诊、转科督导工作记录本。
符合【A】级材料目录
医务科转诊、转科督导工作记录本。
凤庆县人民医院留观、入院、出院、
转科、转院制度及流程
一、留观制度及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留院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一)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二)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三)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四)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或监护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
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
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
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
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
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6、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8、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9、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入院制度及流程:
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
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出院制度及流程:
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
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
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
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4、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协助整理物品。
5、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转科制度及流程:
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电脑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4、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5、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转院制度及流程: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
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相关事宜应请患者及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凤庆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患者交接制度
1.需要转院的患者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批准,医务处备案,患者所在科室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转入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
2.确保患者转院安全,转院前主管医师须认真检查、评估患者病情,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院。
并将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
3.危重患者转院时原则上派医务人员护送;根据病情准备相应急救物品及药品。
4.患者转院时,应将患者病情和相关病历资料随同转出,以保障诊疗的连续性。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患者,医疗事务中心提前与相关科室联系落实安排,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并将双向转诊上转单转交给接诊医生:
接诊医师根据转诊医生的病情介绍及提供的相关检查和治疗资料对患者进行评估、检查和诊疗。
6.符合下转条件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注明治疗经过和目前病情状况及下一步康复计划,由转诊患者转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事务中心电话通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做好转诊患者相关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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