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工作面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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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工作面技术操作规程
大田坝煤矿
回米工作面技术操作规程
回采工作面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前班组长应全面检查工作面的通风、安全出口、支柱、顶板、机械电器设备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完毕,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支架完整齐全,无杂物堆积,其高度不得低于1.6米。
3、工作面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合格备用支柱,煤壁应采成一条直线,支架迎山有力,并打在实底上,如遇底板松软时,要挖柱窝并穿鞋。
4、工作面上下出口应架好超前支架,不准留有空位和不支护好就交班。
5、如顶底板松软、过断层破碎带、老空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改变支架方式,并制定安全措施。
6、进入工作地点无论班长和其他作业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观察工作地点的支柱,煤壁等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如发现情况危险,必须有专人做监护工作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妥善之前,其他人员不得在其间通过、停留和做其它工作。
7、回采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禁止采煤,如回柱后顶不垮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人工强行放顶。
8、工作面压力突然增大,支柱有异常声响,煤壁压碎,顶板不断冒落等冒顶预兆和出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采煤,将全部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安全员、队长、班组长应组织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抢修加柱,架设木垛撤出设备。
9、靠近煤壁炮道内禁止堆放矸石,支护材料等,工作面全部人员听到放炮信号后,应及时离开工作面到安全地点,待放炮结束后,由班组长陪同放炮员先检查放炮地点的安全情况,无任何危险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10、采煤工作面的一切作业都必须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放炮后必须及时支护,每次放炮距离沿倾斜根据顶板情况,最大不得超过4米。
11、初次放顶以及老巷、老空断层破碎带等区域内,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由安全员、班长亲临现场指挥。
12、与本工作面有关的各种技术操作人员都要按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打眼工操作规程
1、打眼工作业时,应随时注意观察作业地点的支柱,煤壁等情况,对凸凹不平的煤壁要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确保放炮后煤壁平直。
2、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或带手套托钻杆。
3、在下列情况下不准盲目蛮干,应立即停止打眼,向值班安全员或队长汇报:
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发现煤层中有煤炮声响或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发现煤层变暗,煤质松软,有掛红、掛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在打眼中突然遇到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拔钻杆;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处理地段;工作面淌煤时。
4、打眼工必须与放炮员密切配合,确保爆破质量。
5、在未开钻前,必须认真检查电钻的各个部件,是否齐全牢固。
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如发现接触不良,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6、钻杆必须平直,钻头锋利:
试转其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电缆无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不漏电等;准备好钻杆、钻头、铁丝、手镐撬棍等工具。
7、将电缆绕为圆圈,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必须手提电钻把手或肩扛电钻与电缆,严禁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
8、巷道内的电缆必须悬挂整齐牢固,不准任意堆放或散乱堆积。
9、打眼前必须对工作面的顶板、煤壁、支柱进行全面检查,待隐患处理后,方能开始打眼,打眼前要敲帮问顶,如遇伞檐,活块岩石应用手镐或长撬棍拔掉。
10、用铁丝将钻头固定在钻杆上,启动电钻必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11、必须扎紧袖口扣好衣扣,严禁衣服线头等外露。
12、开钻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13、开眼时,若遇煤硬应先用手镐创点定位,煤软时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后,使钻头紧顶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至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14、钻头钻进煤体后,必须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
进时要均匀使劲,不能用力过猛,必须顺势推行,隔一断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15、眼打够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数次,使眼内粉尘排净,底眼要用木楔或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16、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打眼:
出现卡钻杆、钻头;电钻声音不正常;电钻温度偏高或有烧焦味;电钻或钻杆严重震动;电钻外壳带电,必须查明原因,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7、如有淋水,必须遮盖好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18、处理瞎炮时,要在班长或放炮员的指导配合下进行打眼:
在距瞎炮眼0.3米外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眼深度;要做出有瞎炮的明显标志。
二、放炮员操作规程
1、放炮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爆破、材料管理等规定,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本操作规程。
2、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明电放炮。
3、在地质变化地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
碎、煤体松软、容易冒顶片帮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用
手工落煤。
4、放炮员要与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支架,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得将煤块大量崩溅空巷内,保证煤壁平直,符合开帮要求。
5、领取和运送爆破材料,必须由放炮员或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放炮员助手要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6、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容器内,并分箱上锁,严禁将火药、雷管装在衣袋内。
7、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运送到工作地点,严禁途中停留,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运送。
8、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在警戒线外支架完整、顶板完好、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9、不准在放置雷管、炸药的地方休息,严禁坐在炸药箱上,休息时注意观察煤壁,支架的安全情况,无任何隐患后(方能在支架完整齐全、煤壁无伞檐活石的安全地点)
10、放炮器必须悬挂在安全地点,不准乱扔乱放,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将放炮器钥匙插在放炮器内,更不转交他人。
11、装配引药,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齐全,避开电器设备及导电体的安全地点;从成束雷管中抽出电雷管时,应将雷管脚线理顺,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装配引药应先将药卷顶部揉软,用木锥或竹锥在药卷顶端中心垂直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眼内,将脚线在药卷上打一个扣,剩余的脚线缠在药卷上,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装配引药时,必须认真细致,防止电雷管受冲击,防止脚线折断损坏绝缘层;装配引药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炮眼数量而定,用多少,只能装多少,装好的引药必须整齐地排放在容器内,清点数量,不得遗失,不准乱扔乱放。
12、装药前,放炮员必须与班组长、瓦检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
工作面风量不足,装药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装药地点有冒顶片帮危险;有伞檐煤壁局部突出部分在0.3米以上;炮眼内有异状、有水的压力、瓦斯突然增高、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
骤低;炮眼深度小于0.6米或不符合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炮眼内煤粉未清理干净;支护不完整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发现瞎炮未处理。
13、装药前,必须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须均匀,不得用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紧密接触,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直脚线,不得损伤脚线。
14、充填封泥时,必须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眼孔填够炮泥后,将脚线扭结成短路,并盘在眼口不得拖放在炮眼外边。
15、封泥应用不燃性粘土,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16、炮眼深度和封泥量:
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
准装药放炮;炮眼深度在0.6米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17、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
18、放炮时,所有人员都必须撤到警戒线外。
19、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对放
炮地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时,不准联线放炮:
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对存在隐患未处理或处理后重复出现时;没有按规定设好警戒;放炮母线未按作业规程规定长度;应掩盖维护的设施未进行掩盖的;未按规定封泥长度不足;分段放炮时,崩倒的支架未扶正打牢的。
20、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接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21放炮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离开放炮地点,然后发出放炮警号。
22、放炮母线与电雷管脚线联结经检查无任何问题后,放炮员必须发出放炮警号。
23、待到达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结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最后发出放炮警号,等1分钟后,用钥匙将开关旋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充电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到放炮位置起爆。
24、炮响后,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撇下扭结成短路。
25、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进行炮后检查工作:
通电后未爆炸,用瞬发雷管时至少要等5分钟,用毫秒延
期雷管时至少要等15分钟后,放炮员方能沿线路检查不爆的原因;在确认联线不良造成不爆时,可以重新联线放炮;如确认瞎炮眼时,要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创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在处理瞎炮未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26、放完炮后,待炮烟吹散,经检查无任何隐患,放炮员请示班组长同意后,才能发出放完炮的信号,然后班长将警戒撤出,其余人员方能进入工作面作业。
三、支护工操作规程(使用金属支柱)
1、支护工进入工作地点后,首先必须敲帮问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随时注意观察工作面的动态,如发现异常情况(支架有响声或有轰隆声,此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3、支架迎山有力,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要用背板背严背实,顶板破碎时,严密背护顶,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必须用木材在梁上架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接顶背实。
4、支柱要与底板全面接触,严禁打在浮煤,浮杆上,如底板坚硬要凿柱窝,底板松软必须穿鞋。
5、支柱必须打紧打牢,工作面内不准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材料。
6、支护工必须同回柱工、打眼工、括煤工、放炮工协调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落煤后要及时支护;架设支架时,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员,防止掛梁脱落伤人。
7、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确保一梁二柱,严禁使用单梁单柱。
8、在掛铰接顶梁时,顶梁应摆平并垂直于煤壁,掛梁后,应及时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如发现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及时处理。
9、每次放完炮后必须及时掛梁控制顶板,或支设临时支柱。
10、水平楔必须插入顶梁牙口内,禁止用木楔或其它物品代替水平楔。
11、升柱时,应用手托住调角楔并随升柱面及时插紧,当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锤将调角楔打紧。
12、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段,就掏梁窝掛梁,提前支护顶板,支护时要注意附近的工作人员安全。
13、放炮后崩倒的支架,必须及时支设好:
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定柱位——立柱——掛升柱器——升柱;掛升柱器和紧柱的操作:
将活柱抽出与铰接顶梁接触,用锤轻敲支柱水平楔——将升柱器底座平放在锁体上——将U形夹卡紧活柱——用锤将U形夹扁楔打紧——松开水平楔——关闭升柱器放油阀——摇动手柄进行紧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升紧并达到初撑力——用锤打紧支柱水平楔——放开放油阀——手拿轻敲U形夹扁楔,一手轻扶U形夹——升柱器扁楔松动后,取下升柱器。
14、根据作业规程确定木垛位置,清理垛位浮煤、矸石:
选用合格材料,在支柱上方顺走向码放底层,然后顺倾斜底层上码放第二层,按此顺序一层层地码到紧接顶板为止;在靠顶板的二或三层间各角打好加紧楔子木垛应选用规格长短一致的木材打成方形或三角形的材料木垛;木垛层面必须和工作面倾斜面一致,迎山角应与金属支柱迎山角一致;码木垛时应先检查该处的支架情况,如有支架不全,必须妥善处理,方能架设木垛。
四、回柱工操作规程
1、工作面初次放顶,结束放顶或顶板大面积不垮落情况下,除按安全措施执行外,必须在值班安全员、班长、技术员的现场指导下操作。
2、工作面局部压力较大,遇断面层、破碎带老空等回放时,要在值班安全员或班长的监督下操作。
3、工作面支架未按规定支护歪扭,质量不合格,有空顶,漏顶必须处理,处理到质量达到合格安全可靠后,方可回柱放顶。
4、工作面初次来压有冒顶预兆时,不准回柱放顶,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经班长检查处理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5、回柱放顶由下而上,由里而外,严格执行先支再回的操作程序,严禁提前回柱和进入采空区内作业。
6、回柱放顶必须两人配合作业,一人回柱,一人观察顶板及周围的安全情况,观察和回柱都必须站在支架牢固的斜上方安全地点操作,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做其它工作,回柱人要听从观察人员指挥。
7、回出的支柱应支撑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在下列
情况下不准回柱放顶:
浮煤矸、石未清理干净,退路不畅通;歪扭不合格的支架未提前维护整改时;难回支柱或压死支柱未处理时。
五、刮煤工操作规程
1、刮煤工应在支护完整和安全的地点刮煤。
如由采空区向外刮煤时,必须用长把工具,严禁将头、手伸进采空区,在刮煤过程中,如发现有冒顶预兆,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同时向班长汇报。
2、若发现瞎炮,必须找班长、放炮员处理,严禁自行掏挖瞎炮,在刮煤堆中发现炸药、雷管必须捡出交给班长和放炮员,不准丢入溜槽或私藏。
3、待放完炮后,顶梁铰接好后,先敲帮问顶,若顶板不好处,必须及时支设临时支柱,在临时支柱的可靠保护下作业。
4、煤壁伞檐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刮煤地点周围不合格的支护,必须处理补齐后方能进行作业。
5、刮煤时,必须刮净见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若打在浮煤上,应先处理支柱,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作业。
6、应先刮人行道的煤,后括开帮煤,大块煤必须砸碎,先刮碎煤,后刮块煤。
以免块煤飞溅伤人。
7、随时注意顶板,煤壁,发现顶板有裂缝、掉渣、伞檐和片帮等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
8、浮煤清理干净,清除作业范围内从煤帮到放顶线的障碍物,清理时,物料要码放整齐,确保作业中自身安全及通风行人畅通。
六、支护工操作规程
(使用木支柱时)
1、支架迎山有力,必须使用带帽柱,如遇底板松软要穿鞋。
2、支柱打紧打牢,工作面不准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材
料。
3、支护必须和回柱工、打眼工、括煤工、放炮工协调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落煤后要及时支护;架设支柱时,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员,防止支柱、带帽时不慎脱落伤人。
4、支柱、带帽时、柱帽应垂直于煤壁,如遇顶板破碎压力大时,必须及时处理。
5、每次放完炮后要及时支护,控制顶板或支设临时支
柱。
6、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段,要支设丛柱,提前控制顶板,支护时,要注意附近的工作人员安全。
7、放炮后崩倒的支柱,必须及时支设好。
8、根据作业规程确定的木垛位置,清理好垛位浮煤、矸石,选用合格材料在支柱上方顺走向码放底层,然后顺倾斜底层上码放第二层,按此顺序一层层地码到紧接顶板为止。
在靠顶板的二层或三层间各角打好加紧楔子;木垛应选用规格长短一致的木材打成方形或三角形的材料打木垛;木垛层面必须和工作面倾斜面一致,迎山角应与支柱迎山角一致;码木垛时应先检查该处的支架情况,如有支柱折损或不全,必须及时处理,当处理妥善后,才能架设木垛。
9、随时注意观察工作面的动态,如发现异常情况(支柱有响声,或者有轰隆声)此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等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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