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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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制定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于促进国家向北开放战略实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扩大城乡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均具有重大意义。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环境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城乡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战略任务,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全区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业总量进一步扩大。
2010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187.8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14.9%,比全国平均增速快3个百分点。
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排第14位,比2005年前移5位。
——内部结构进一步调整。
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仍然是拉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力量。
2010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875.6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0.9%;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384.2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33%。
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201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7.8%,比2005年提高3.4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7.4%,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
——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工业的集中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服务业集聚区的加快建设,促进了服务业逐步向工业基地、中心城市集中集聚发展。
2010年,呼包鄂三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的64.6%,比2005年提高5.5个百分点。
展望“十二五”时期,我区服务业将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是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等战略,为我区服务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二是国家实施向北开放战略,加强与俄蒙等国家资源开发和对外贸易等方面合作,为我区服务业特别是物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三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服务业作为非资源型产业和节能环保型产业,将逐步成为企业新的投资热点。
四是我区加快推进国家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加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基地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五是我区推动实施富民强区战略,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业作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将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但是,我区服务业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从外部环境看,后金融危机时期,全球经济环境对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我区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较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我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程度不高,对服务业发展的带动力较弱。
同时,我区服务业自身发展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不活。
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步伐缓慢,社会事业领域和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企业服务外包程度较低。
二是政策环境不够宽松。
服务业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多数为服务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税负较重。
三是投入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
现代服务业和新兴行业投入偏低,服务业软实力和发展后劲不足。
四是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不到位。
部分地区和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服务业管理职能分散,综合协调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不健全,影响宏观决策。
五是服务业高端人才缺乏,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尚未形成。
二、发展思路、原则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富民强区战略,围绕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以促进结构调整、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推进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调整布局结构,完善服务功能,促进服务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加快形成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发挥政府规划引导、资金支持和政策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服务业供需互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积极推动服务业领域全面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突出抓好生产性服务业和中心城市服务业发展,推动集聚区建设,培育服务业增长极,带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因地制宜,发挥特色。
各地区要突出自身资源、区位和产业特色,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重点,培育主导产业,实现差异化发展。
——优化结构,创新发展。
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
推动服务领域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积极参与区域经济的分工与协作,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三)发展目标
——扩大总量。
到2015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8400亿元(按2010年价格,下同),“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4%以上。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
服务业投资达到127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0%左右,年均增长25%。
——优化结构。
到2015年,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集团和服务品牌,物流、金融、商务、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比重达到45%左右。
——调整布局。
引导服务业向中心城市、产业基地集中,推动建设一批辐射带动力较强的服务业集聚区。
到2015年,各盟市中心城市(包括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
——完善功能。
经过“十二五”发展,使我区服务业带动经济发展、拉动就业、增加税收等功能逐步增强。
到2015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对地税收入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
三、发展布局
根据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布局,以中心城市为核心,构建中心城市、县域中心镇和农村牧区服务业联动发展的格局。
(一)强化中心城市服务业集聚辐射功能
各盟市中心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发展成为以服务型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打造区域性服务经济中心。
西部区域。
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加快城镇群建设,构建一体化的交通、通信、金融、旅游、教育、卫生等服务体系,发挥整体优势,打造国家西北地区重要的服务经济中心,带动辐射周边地区服务业发展。
呼和浩特要发挥首府优势,加快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成自治区金融物流、科技教育、旅游文化、商贸会展中心和总部基地,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格局。
包头、东胜要围绕国家能源重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稀土等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打造蒙西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中心。
集宁、临河、乌海、巴彦浩特要主动接受呼包鄂的辐射,立足自身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服务业。
集宁要依托良好的区位和便利的交通优势,大力发展工业物流、农畜产品物流、煤炭物流、建材物流和商业零售物流。
临河要依托产业优势,加快建设和完善农畜产品专业市场体系,发展农畜产品专业物流。
乌海要立足当地,服务周边,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积极打造小三角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
巴彦浩特要以旅游业为突破口,加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带动相关服务产业,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
东部区域。
赤峰、通辽要加强与东三省和京津冀的分工协作,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服务业向中心城市集聚,建设蒙东地区服务经济中心。
锡林浩特要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资源开发转化,重点发展物流、旅游等特色服务业。
海拉尔、乌兰浩特要积极参与东三省的分工协作,加强与俄蒙的合作,大力发展物流、商贸、旅游、文化等服务业。
满洲里、二连浩特要发挥口岸优势,大力发展对俄、蒙服务经济,建设国际贸易旅游城市。
(二)加快发展县域服务业
增强县域中心镇服务功能。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面向城乡居民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商贸、金融、房地产、社区等基础性服务业,增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服务农村牧区的能力。
培育发展特色服务业。
在满足县域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选择服务业发展重点。
工业发展较快的旗县,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工业互动发展;农牧业比重较大的旗县,要积极发展农牧业科技服务、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农畜产品购销、农牧业专业化市场等服务业;生态环境、自然景观或历史文化方面具有优势的旗县,要积极发展特色旅游业;口岸型旗县,要积极发展进出口贸易、口岸型物流等服务业。
(三)扶持发展农村牧区服务业
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农牧种子产业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流通体系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牧区金融网络,发展农牧业保险,增强对“三农三牧”的服务。
支持发展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农村牧区水利、交通、邮政、通讯、供水、供电、广播电视、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牧区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计划生育等事业,丰富农牧民物质文化生活。
加强农村牧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搞好农牧民和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发展重点
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需求,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扶持发展农村牧区服务业,大力加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十大产业发展。
(一)现代物流业
大力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和通道建设,围绕呼包鄂、锡赤通、呼兴三大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工业、农牧业、城乡和国际物流体系。
到2015年,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增加值达到230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
突出发展工业物流。
围绕国家煤炭基地建设,推动建设鄂尔多斯大路煤炭物流园、锡林郭勒正蓝旗煤炭物流园等一批大型煤炭物流园区,实现煤炭资源就地洗选、混配、集散。
建设东胜、霍林河等煤炭交易中心。
围绕国家新型化工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液体、气体输送管道和包头新奥蒙华物流园、锡盟多伦联邦物流园、鄂尔多斯棋盘井化工产品物流中心等重点工程,筹建国家级甲醇、PVC等特色化工产品交易中心。
推动鹿畅达、二冶昕隆等冶金建材物流企业联合重组,支持包钢、一机、二机、蒙西等大型企业发展社会化物流服务,实施包头钢铁深加工物流园、乌海众利惠农物流园、包头装备制造物流园、鄂尔多斯东胜装备制造物流中心等重点工程。
积极发展农牧业物流。
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推广四散运输,加快建设呼伦贝尔粮食物流中心、乌兰浩特粮食物流中心、鄂尔多斯粮食物流中心等项目。
加强农畜产品冷冻、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在大中城市周边建设一批生鲜农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
重点支持发展乳制品、牛羊肉、马铃薯、特色蔬菜瓜果等冷链物流,推动建设通辽三元冷鲜肉配送中心、锡盟元盛肉类配送中心、满洲里大中华果蔬仓储物流中心等冷链物流项目。
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畜产品流通企业与生产基地直接对接。
加强农牧业生产资料仓储、配送设施建设,扶持农牧业旗县改造或建设标准化的农牧业生产资料仓储配送中心,完善县、乡、村配送网络。
加快发展城乡物流。
以中心城市为重点,在城市周边建设或改造一批物流园区,形成城市物资供应的仓储集散中心。
重点推动建设呼和浩特白塔蒙西国际物流园区、包头昆都仑区边墙壕仓储物流中心、乌兰浩特物流园区、通辽市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赤峰红山物流园区、锡林浩特民禾物流园区、鄂尔多斯易兴物流园区等项目。
依托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建设食品、家俱、装饰装潢、五金家电等商品配送中心,建立健全城乡配送网点,推动消费品物流向农村牧区延伸,形成较为完善的配送网络。
大力发展国际物流。
以满洲里、二连浩特为重点,加快发展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推动满洲里新国际货场、二连浩特铁路和公路物流园区建设,形成对俄蒙国际贸易的大型国际物流港。
拓展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海拉尔国际机场、满洲国际机场国际货运业务,推动包头、鄂尔多斯机场升级为国际机场,加快呼和浩特国际空港物流园、阿康国际空港物流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国际空港物流。
加强与天津、秦皇岛、锦州、大连、黄骅等港口的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内陆港,开拓国际物流业务。
专栏一:
重大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呼和浩特市。
蒙西白塔国际物流园区、金川综合物流园区、铁达煤炭物流园区;包头市。
神华物流港、新奥蒙华清洁能源物流中心、润恒现代农副产品物流园区、满都拉口岸物流园区;呼伦贝尔市。
海拉尔粮食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园区、海拉尔国安物流园区、扎兰屯市物流集聚区;兴安盟。
乌兰浩特物流园区、阿尔山口岸物流园区;通辽市。
通辽物流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霍林河物流集聚区;赤峰市。
红山物流园区、松山物流园区、大板物流园区、上京物流园区;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民禾物流园区、锡林浩特天亨物流园区、白音华物流园区、多伦联邦物流园区;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综合物流园区、乌兰察布重联建材物流园区、察右后旗煤炭物流园区;鄂尔多斯市。
阿康物流园区、东胜物流园区、札萨克物流园区、达拉特大塔物流园区、准旗沙圪堵综合物流园区;巴彦淖尔市。
农畜产品保税物流园区、公铁联运物流园区、甘其毛都口岸物流园区、乌拉特前旗煤炭物流园区;乌海市。
海勃湾区建材汽车物流园区、众利惠农物流园区;阿拉善盟。
东达国际物流园区、太豪国际物流园区;满洲里市。
新国际货场、大中华仓储物流中心;二连浩特市。
铁路物流园区、公路口岸进出口物流园区。
(二)现代商贸业
采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推动管理、经营模式和业态创新,扩大规模,提升层次。
到2015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达到260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4%以上。
培育建设现代商贸中心。
以中心城市为重点,加快老商业街区的改造升级,完善金融、商务、展销、餐饮、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引进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扶持一批区内连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业店、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培育各具特色的现代商贸中心。
呼和浩特、包头要进一步完善中山西路、昆都仑和青山商业中心区的功能,提升业态,扩大规模,加快呼和浩特万达、包头东方红等大型商业广场建设,形成西北地区重要的商贸中心。
赤峰、通辽要加强与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城市的商贸合作,引进和培育大型商贸企业,形成蒙东地区商贸中心。
海拉尔、满洲里、二连浩特要加强与俄、蒙商贸合作,形成我国向北开放的商贸中心。
加强产品市场建设。
加大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力度,重点完善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功能。
在中心城市和产业基地,建设呼和浩特红星美凯龙建材市场、包头三大主材市场、赤峰西城市场扩建工程、临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重点工程。
加强与外埠市场的联合,推动零、散、小的专业市场资源整合,加快呼和浩特金海商圈、通辽团结路商贸集聚区等市场群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市场群和商业圈。
加强农村牧区商业网络建设。
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工程”,在旗县中心城镇建设一批专业化、社会化商品配送中心,进一步扩大农家店覆盖面,实现全区所有嘎查村全覆盖。
继续推动家电、农机、汽车等工业品下乡,扩大农村牧区消费。
专栏二:
重大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工程呼和浩特市。
金海商圈生产资料交易集聚区、西龙王庙福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雨润农副产品交易配送中心、保全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利丰汽车公园、华美汽配城;包头市。
佳世隆农贸城、包头汽车城、中国北方合金材料交易城、三大主材市场;呼伦贝尔市。
中俄蒙国际汽车交易市场、扎兰屯市温州商贸城;兴安盟。
乌兰浩特市融佳建材市场、扎赉特旗农畜产品批发市场;通辽市。
团结路商贸集聚区、通辽五金建材装饰城、开鲁县红干椒市场、霍林郭勒蔬菜粮油综合交易市场; 赤峰市。
红山区西城市场扩建工程、红山区天丰蔬菜批发市场、喀喇沁和美工贸专业产品交易集聚区、元宝山区煤炭交易市场;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市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锡林浩特市煤炭交易市场;乌兰察布市。
建材交易集聚区、马铃薯交易中心、察右后旗土牧尔台畜产品交易市场;巴彦淖尔市。
五原鸿鼎葵花交易市场扩建工程、临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临河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建材商贸城;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万家惠农贸市场、康巴什大型副食品加工交易市场、达拉特惠民农商贸综合市场、伊金霍洛旗农副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准格尔旗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鄂尔多斯煤炭交易中心;乌海市。
海勃湾金裕农副产品交易市、乌达万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海南新裕农副产品交易市;阿拉善盟。
阿左旗奇石产品交易集聚区;满洲里市。
木材交易市场;二连浩特市。
昊罡果蔬粮油产品交易市场。
(三)金融业
完善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培育新型金融产品,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81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20%。
完善地方金融体系。
大力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机构间合作。
继续引进区外金融机构。
壮大地方商业银行,加快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推动内蒙古银行增资扩股,资产达到1000亿元以上;推动包商银行上市,资产达到1500亿元以上;推动鄂尔多斯银行、乌海市商业银行等增资扩股,扩大服务网络,发展成为区域性商业银行;推动赤峰、通辽、巴彦淖尔、满洲里等有条件的盟市建立地方性商业银行。
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内蒙古农村信用联社增资扩股步伐,形成以股权为纽带、旗县法人为基础、县域经济和农牧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新型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资产规模突破2000亿元。
呼和浩特要加快金融商务区建设,大力引进全国性、区域性金融机构及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吸引金融机构客户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落户,引导现有金融机构进驻,打造自治区金融中心。
开发新型金融产品。
大力发展信托、证券、期货、基金,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规模。
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矿产资源开发投资基金、城市发展投资基金,扩大自治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规模。
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组建内蒙古产权交易所。
建设金融普惠服务体系。
引导各类银行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
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机构,充实资本、规范运作,覆盖全区各旗县区及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品种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网络,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信用担保体系,满足农村牧区信贷需求。
探索建立自治区中小企业贷款和农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四)旅游业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重点景区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精品旅游线路,开发旅游产品,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到2015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7200万人次,“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旅游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16%。
培育精品旅游线路。
依托草原、沙漠、森林、山地、温泉、湖泊、湿地、冰雪、地质奇观以及民俗文化、文物古迹等特色旅游资源,围绕四条旅游精品线路,建成一批年接待能力50万人以上的重点景区,培育一批农家乐、牧户游示范户、示范村。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区域,要加强沿黄河旅游带开发,积极发展都市游、历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黄河景观游、工业观光游,建设完善黄河峡谷风情旅游度假区、大青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五当召宗教文化旅游区、岱海温泉度假旅游区、成吉思汗陵旅游区、乌梁素海旅游区等重点旅游景区,打造三条旅游环线。
呼伦贝尔—兴安区域,积极发展草原生态游、森林湖泊度假游、边境观光游、温泉/冰雪游、火山地质游、民俗文化游,建设完善阿尔山—柴河旅游区、额尔古纳原生态旅游区、呼伦贝尔草原风情旅游区、满洲里中俄蒙三国风情旅游区等重点旅游景区,打造两条旅游环线。
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区域,积极发展草原观光游、温泉度假游、地质奇观游、蒙辽文化游,建设完善克什克腾热水塘旅游度假区、巴林左旗辽文化旅游区、喀喇沁美林谷度假旅游区、元上都遗址旅游区、西乌珠穆沁草原民俗旅游区、大青沟旅游休闲区、孝庄旅游休闲区、二连浩特白垩恐龙文化旅游区等重点旅游景区,打造两条旅游环线。
阿拉善—乌海区域,积极发展宗教朝圣游、航天科普游、丝路访古游、沙漠探险游,建设完善乌海甘德尔山及黄河旅游区、贺兰山生态旅游及宗教文化旅游区、巴丹吉林沙漠旅游区、额吉纳旅游区等重点旅游景区,打造两条旅游环线。
加强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旅游城市要加强旅游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旅游集散地。
加强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要素的综合配套能力。
加快星级酒店建设,鼓励发展连锁经济型酒店,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形成星级饭店为主体、经济型酒店为补充的住宿接待体系。
大力发展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旅游餐饮,扶持一批旅游餐饮品牌企业。
加快草原文化、民间工艺和地方名优土特产等旅游商品开发,支持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建设综合旅游商品销售中心。
培育跨地区旅游集团,加强与周边省市区旅游景区和国内外旅游机构的合作,吸引有实力的旅行社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旅游业务。
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加强机场、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旅游支线公路建设,形成立体化、便捷畅通的旅游交通网络。
完善A级以上景区内部旅游道路、供电供水、旅游厕所、垃圾清运与处理、景观保护设施和旅游交通沿线公共游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专栏三:
旅游环线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兰察布区域。
重点打造呼和浩特市区—土左旗—土右旗—包头市区—达拉特旗—鄂尔多斯东胜区—准格尔旗—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呼和浩特市区、包头市区—乌拉特前旗—巴彦淖尔临河区—磴口县—乌海市—鄂托克旗—杭锦旗—鄂尔多斯东胜区—达拉特旗—包头市区、呼和浩特市区—卓资县—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丰镇市—凉城县—呼和浩特市区三条旅游环路。
呼伦贝尔—兴安区域。
重点打造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海拉尔、海拉尔—额尔古纳—根河—鄂伦春—莫旗—扎兰屯—牙克石—海拉尔、乌兰浩特—阿尔山—牙克石—扎兰屯—乌兰浩特三条旅游环线。
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区域。
重点打造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锡林浩特—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翁牛特旗—赤峰市区—喀喇沁旗—宁城县、科左后旗—通辽市区—开鲁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赤峰市区—敖汉旗—奈曼旗—库伦旗—科左后旗、科左后旗—通辽市区—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东乌旗—阿尔山—乌兰浩特—科右中旗—通辽市区三条旅游环线。
乌海—阿拉善区域。
重点打造乌海—银川—阿左旗—乌海、乌海—银川—阿左旗—额济纳旗—阿右旗、乌海—阿左旗—阿右旗—银川三条旅游环线。
(五)房地产业
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善二级市场,推行物业管理社会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到2015年,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69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
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房地产建设规划和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调控好土地一级市场。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加强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及国有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型住宅。
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房地产二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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