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商务人员业务能力的一套心法六脉神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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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商务人员业务能力的一套心法六脉神剑
提高商务人员业务能力的一套心法(六脉神剑)
第一式:
倒背如流
1.商标具有哪些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
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
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我国商标法律规定。
(3)商标具有价值。
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
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
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2.注册商标有哪些作用?
?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
商标的使用可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最重要、最本质的功能和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在现代社会,同一商品的生产厂家成百上千,同一性能的服务比比皆是,消费者选择哪家的商品或服务呢?
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达到识别之目的。
由于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脸”,代表着生产者或经营者的信誉,因此,商标能起到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商品或服务的作用。
(2)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
在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的同时,又鞭策、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注册商标与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互为作用的,商标信誉可反映质量,质量稳定又可提高商标信誉。
消费者经过长期反复消费某一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其心目中可以产生一种消费信任感。
如果没有商标,消费者在消费时心中无数,甚至一旦受骗上当无处可查。
而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则增加了顾客对消费项目的安全感,即使其消费受到损害,也可以很快查到出处,提出索赔,挽回损失。
商标虽不是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标志,但它可以使消费者通过对同一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实践,吸引消费者继续认牌消费。
因此,注册商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证质量稳定,促进质量提高的作用。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
人们常说:
“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可以通过注册商标数量和驰名商标数量窥见一斑。
因为商标代表着信誉和质量,信誉和质量关系到市场占有率;而市场竞争力越大,其经济效益就越高。
因此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
一种商品要打开销路,为广大消费者所认识,除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外,还必须通过商标这一焦点进行广告宣传,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使消费者以最快捷的途径认识商品。
从这一角度上讲,商标又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4)商标是无形的财产,是信誉的载体。
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为基础,会使其商标声名远播,不断升值,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甚至其产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为人们所知晓,而其商标名称则广为人们所熟知。
从这个意义上讲,注册商标是无价之宝,是无形的财富。
3.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由社团、协会或其他合作组织,用以表示联合组织及其成员身份的标志;由其组织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该种商标称之为集体商标。
注册、使用集体商标,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联合,促进其集约经营,形成在市场中有竞争力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产品和商标的宣传,促进规模经营。
4.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它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又称之为保证商标。
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
如:
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电工标志等。
5.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1)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或消费。
(2)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不断提高或稳定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
(4)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6.使用注册商标时可否不标明注册标记?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标记,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
未标明注册标记对保护注册商标的权益有不利之处:
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要求处理时,法院可能会因侵权人不知该商标为注册商标而对其从轻处理;二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对方可能因不知为注册商标而不同意赔偿。
7.商标与商品的包装装潢有何区别?
商标与商品包装装潢的相同之处是:
商标是商品包装装潢的一部份,二者同时使用于商品包装上;区别是:
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而装潢是为了美化商品;注册商标的使用不能随意改动,而装潢可任意变换设计样式。
商标由《商标法》规范;而装潢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专利法》规范。
8.商标与企业名称有何区别?
(1)构成要素不同。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
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
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
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
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
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127;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9.注册商标对消费者有何意义?
由于商标注册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具有稳定性,相对来说生产经营者比较注意产品质量,而且可以通过查询资料核实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因此消费者购买注册商标商品权益保障性稍大一些。
识别商标是否已注册主要是看商标旁边有无注册标记。
10.什么是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
马德里体系是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它受两个条约约束,即《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申请办理国际注册,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位于瑞士日内瓦)提交一份注册申请,并可在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中任意指定若干国家进行注册。
国际注册的效力等同于被指定国的国内注册。
11.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办理马德里协定国家注册的前提条件是国内企业的商标已在我国注册,取得《商标注册证》;办理议定书国家注册的前提条件是国内企业的商标已在我国申请。
12.《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是怎么回事?
该《议定书》是在《马德里协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目的是方便哪些因国内法律等问题难以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参与商标国际注册体系。
《议定书》在申请条件、审查周期、工作语言、收费标准和方式、保护期限等方面都作了重要的和灵活的修改。
加入《议定书》的成员国有英国、瑞典、挪威、芬兰、中国、西班牙、丹麦、德国、古巴,日本等
13.注册商标专用权能继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人在我国可以成为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
鉴于商标专用权是法定民事权利的一种,就同样存在着由于权利人死亡而发生权利继承的情况。
对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作了一般规定: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商标权注册及移转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继承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
原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死亡证明;继受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原权利人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原权利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文本;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提交协议文本;遗产分割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书;因注册商标专用权继承发生争议而诉讼的,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
14.注册商标的转让
(1)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2)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3)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期限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
15.办理商标转让需要的手续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交以下手续: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
(2)缴纳转让规费;
(3)有关证明文件;
(4)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须附送委托书
16.商标侵权的定义
一是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这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二是明知某种商品假冒别人的注册商标,却仍然销售的;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的标识,或者销售这些标识的行为。
17.如何面对商标侵权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
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要通过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驰名商标的定义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局商标局负责。
只有经过商标局依法认定的商标,才可称为驰名商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18.使用商标是否必须注册?
我国《商标法》实行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商标注册,法律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
但是,法律对那些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利益的商品又作了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即《商标法》第6条规定: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19.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1)假冒注册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并非所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有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的,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同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其销售的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商品的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这一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a.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
b.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c.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
d.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
e.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地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等。
20.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按类申请。
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特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1.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如何确定?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
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2.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23.对驳回申请的商标怎样申请复审?
对驳回申请的商标申请复审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一份交送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注册申请书》、原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和《驳回通知书》。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终局决定应予初步审定的商标移交商标局办理
24.注册商标对企业经营者有何意义?
我国商标法规定: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以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
所以,企业经营者若想稳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个商标最好将其注册。
25.企业注册商标有什么益处?
首先,注册商标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
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不论是美国的可口可乐,还是中国的海尔都是因为注册了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可口可乐、海尔既使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财产,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标形成的巨大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已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价值。
26.申请商标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现行《商标法》十五条规定: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
”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不在变更之列,商标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移转的,也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27.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应注意什么?
(1)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据需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
(2)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原样,不得改变。
(3)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4)许可人必须监督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商品质量。
(5)被许可人不得以许可人的名义使用商标,被许可人要标明真实的厂名、厂址,对消费者负责。
(6)许可人应保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在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期间不得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做出损害被许可人利益的事情。
28.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其核准注册的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法律行为。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地商标有不同意见地,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9.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哪些途径
(1)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30.当注册商标被侵权时,如何进行行政投诉?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
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
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
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权利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立案处理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31.商标相同和相近似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标行为。
《商标法》中的指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
《商标法》中所指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形成的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的主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侵权商标的商品为原注册商标商品有特定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原则是: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份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32.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近似商标”
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先权商标近似,要先看该商标与在先权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然后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义去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在商标审查中,审查人员将按商品(服务)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等实际情况,对“同一种商品(服务)”(如服装与夹克衫互为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服务)”(如茄克核与大衣互为类似商品)、“近似商标”作出判断和裁定。
近似商标是指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在读音、含义或者整体结构上有一定差别,但又难以使人区分,易使消费者造成误认的商标。
1.文字商标的近似
对于文字商标来说,近似商标是指所用文字在读音、字体、含义、排列顺序等方面相同或者引起误认的商标。
a)商标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时,商标文字的读音、含义相同,但文字字形不同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b)商标文字部分不同但读音相同、字形近似且文字无含义,会给消费者造成误认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但商标文字的字形、字义截然不同,直观不会给消费者造成误认的,则不判为近似商标;
c)商标文字使用的是同一语言文字,其含义相同,都是指同一事物,但其读音和字形不同,商标整体结构区别较大的,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d)相同的多音字商标,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e)商标汉字已注册或申请在先,他人仅以汉语拼音申请注册的,判为近似商标;但汉语拼音已注册或者申请在先,则不能排斥汉字申请注册,只是该汉字商标不得使用其汉语拼音,但在先权利的汉语拼音有特指含义的除外。
f)商标文字所表述的含义相同,仅在前后、中间加上数词、形容词或副词,并未改变实质含义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但商标文字前后、中间增加其他词汇,改变了含义,所指事物不同并确有其事物的,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g)汉字商标的文字及字数相同,仅颠倒排列顺序而未改变含义,或者无特定含义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但商标文字颠倒排列顺序后含义完全不同,或者加注汉语拼音或者采用竖排方法,不足以造成误认的,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h)由三个以上的字组成、无确定含义的商标,排列顺序相同,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近似、字形近似的商标,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2.中文词汇与外文词汇常用含义相同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j)由外文字母组成的无含义商标,部分字母相同且排列顺序相同,或者虽然排列顺序不同但发音、字形近似,易造成误认的,判为近似商标。
但有明确含义的外文商标,即使部分字母及其排列顺序相同,但因其含义不同,且读音有别,不足以使消费者造成误认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k)商标文字字形近似,容易造成误认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l)由数字组成的商标,部分数字相同且排列顺序相同,易造成误认的,判为近似商标。
m)构成数字商标的文字不同,但数字含义相同的,视为近似商标。
3..图形商标的近似
近似的图形商标是指商标整体结构相同、外观近似,在视觉上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
4.组合商标的近似
a)近似的组合商标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近似,或者其整体近似,易使消费者误认的商标。
b)商标的构成文字相同,虽然其书写方法或者与之结合在一起的图形有较大差别,仍应视为近似商标。
c)商标的文字部分不同,但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
d)商标整体或者主体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
33.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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