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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复习范围(2015.6)
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理论特征
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是马克思的基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特征
(1)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2)鲜明的政治立场:
实现以劳动人民为主题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重要的理论品质: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科学。
(4)崇高的社会理想:
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主义的两大发现和三个组成部分
两大发现:
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
三个组成部分: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
2,科学社会主义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指导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科学理论
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鲜明政治立场
马克思主义的鲜明政治立场
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阶级性、革命性和党性所决定
2、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所决定
3、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和意义
内容:
①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何者是本原,即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派别
②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思维能否认识以及如何认识现实世界的问题。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分歧
1它揭示了哲学的根本特征。
哲学作为世界观理论,必须对物质和精神这两类现象的关系作出回答,否则就不成其为哲学。
②它揭示了哲学的根本路线和方向,揭示了哲学斗争的焦点。
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规定了一派哲学的根本路线和方向,也是不同哲学派别进行斗争的焦点。
哲学基本问题提供了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对于理解哲学和哲学史上的斗争具有重要意义。
③哲学基本问题也是人类实践中的基本问题,它揭示了人类实践的基本矛盾,正确回答这个问题,对于在实践中自觉坚持存在决定意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具有重要作用。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划分及其形态
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3、现代辩证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两种形态:
1、主观唯心主义——夸大主观精神(感觉、观念、心、意识、意志等)
2、客观唯心主义——夸大客观精神(夸大神灵、天、天理、天命、上帝、理、理念等)
列宁的物质观
答:
(1)列宁的物质定义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最科学的表述: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
(2)意义:
第一,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第二,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
第三,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四,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意识的本质及能动作用
(2)从意识的本质看,意识是物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在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基础上进行的精神活动。
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意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在意识中体现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统一。
(3)从意识的作用看,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主要表现在:
意识反映世界具有目的性、计划性和主动创造性;意识指导人们的行动,能动地改造世界。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但它的发挥又是有条件的,它必须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必须把正确的思想付诸实践,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
物质运动与相对静止及辩证关系
一、运动的绝对性,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和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二、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物质保持某种静止的状态和稳定的形式。
物质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三、相对静止的表现:
一是事物的质态未改变;二是只考虑事物是否机械运动;三是某事物作为另一事物的参照物。
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实践的基本特点:
(1)客观性;
(2)自觉能动性;(3)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
(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交往实践);(3)科学实验
劳动实践既是人类所特有的活动,也是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征
1、决定人和人类社会分化于自然的决定性因素
2、人和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
3、实践活动贯穿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
4、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
客观规律与主观能动性及其辩证关系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关于规律的基本观点是:
第一,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
第二,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
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
第四,规律是客观的。
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又称为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主观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事物,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而改造世界。
意识能动作用的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
第三,意识活动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
第四,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控作用。
意识能动作用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学习和工作。
但是,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在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的对物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的实现,还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
片面夸大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就会陷入唯心主义的泥坑。
主动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
1、主动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性。
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客观规律性为前提。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人们通过自觉的活动能够认识和利用规律。
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第二,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本途径。
第三,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2、社会历史趋向与主体选择的关系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辩证法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
(二)联系及其特点:
1、联系的含义:
事物或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种种关系。
2、联系的特点:
(1)普遍性;
(2)客观性;(3)多样性;(4)条件性。
唯物辩证法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观点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周围的事物、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承认联系的客观性,反对主观联系。
并且,“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发展是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是指符合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是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因为: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的结构和功能更加适应变化了环境和条件。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具有旧事物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比旧事物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新生事物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三)事物发展的动力
1、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1)同一性:
相互吸取,相互转化。
(2)斗争性:
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
.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当然,主体和客体发生相互作用必须依赖一定的中介系统。
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在活动中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就是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终结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因此主体与客体的实践关系也就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
所谓认识活动,就是主体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
因此主体与客体的认识关系也就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
而主体的这种认识和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实现一定的价值。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还表现为价值关系(满足与被满足的关系)和审美关系(广义上属于价值关系)。
2、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主要环节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
二是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通过一定的中介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将实践目的和方案变成现实的实践活动。
三是通过认识的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2、实践是人类认识发生的前提
3、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
)旧唯物主义把物质理解为某种或几种具体物质形态或物质结构的某个层次,混淆了自然科学物质理论与哲学物质范畴;辩证唯物主义把物质理解为一切具体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的共同本质的客观实在,正确处理了物质问题上的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关系。
2)旧唯物主义物质观不懂得人类实践活动的意义,不能理解人类社会的物质性,从而把物质仅仅理解为自然物质。
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把实践视为一种客观实在并把它包括到物质概念之中,科学地说明了实践基础上的人类社会的物质性,从而把自然界的物质性和人类社会的物质性统一起来。
是否承认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是否承认认识具有能动性
认识的本质及发展的辩证过程
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一)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人的认识从其结果来看,不是真理就是谬误。
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或者思想符合实际,就是正确的认识。
与此相反,谬误就是主观不符合客观或者思想不符合实际,就是错误的认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或颠倒的反映。
由此看来,真理的本性就是主观符合客观或思想符合实际。
(二)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的含义
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
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但其内容必须是客观的。
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包括以下两层相关的含义:
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三)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承认真理是客观的,就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了唯物论;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每一个真理同时具有的两重属性。
真理的绝对性又称为绝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又称为相对真理,决不能把它们看成是两类不同的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是人类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矛盾的表现。
1、真理的绝对性的含义
真理的绝对性即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
它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第一,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
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这是在承认真理的客观性的意义上承认真理的绝对性。
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接近。
这是在承认世界的可知性的意义上承认真理的绝对性。
2、真理的相对性的含义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
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条件的、有局限的、不完全的。
第一,从客观世界的整体来看,任何真理都是对无限世界的一个部分或片段的正确认识,任何真理都不可能穷尽对整个无限世界的认识。
即是说,每一个已获得的真理都只是对整个客观世界一定范围或领域的正确认识。
承认世界上尚有未被认识的东西,我们的认识有待于扩展,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第二,从特定事物或现象来看,任何真理都是对该对象的一定方面、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
认识反映事物的深度也总是有限的。
即是说,每一个已获得的真理都是对具体事物一定程度上的正确认识。
承认我们的认识有待于深化,就是承认了真理的相对性。
3、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虽然是真理的两种相反的属性,是有区别的,但二者又是统一的,是紧密联结、不可分割的,任何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第一,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互相包含、互相渗透。
一方面,真理的绝对性中包含相对性,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
绝对性是由相对性构成的,即无数个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另一方面,真理的相对性中有绝对性,每个相对真理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或颗粒。
第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又是辩证地转化的。
真理是一个过程,永远处在由相对向绝对的无限转化和发展之中。
人类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和发展的过程,是从真理的相对性走向绝对性,逐步逼近绝对性的过程。
总之,由无数相对真理构成和连接的绝对真理的“长河”永无止境。
4、掌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理论上,它是我们批判和克服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思想武器。
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宣言永恒真理论,把已有的认识变成僵死不变的教条;相对主义则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客观可靠性和绝对性,陷入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
第二,实践上,它要求我们对待一切真理都要持科学的态度:
既坚持又发展。
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样要采取既坚持又发展的正确态度。
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1、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
人类的一切活动,总的来说都是以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为主题的,它们是人类活动必须遵循的两个基本原则。
所谓真理原则,就是人类必须追求和服从真理,即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行为必须“合规律性”(合乎“客体尺度”)所谓价值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满足并实现自己的需要和目的,即必须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行为必须“合目的性”(合乎“主体尺度”)。
2、真理和价值的区别
①真理侧重于客体性的原则;价值侧重于主体性的原则。
②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理论的、逻辑的把握,以理论的方式达到主客体的统一;价值是主体对客体的功利性把握,以实践的方式达到主客体的统一。
③真理要求主体按客观规律办事,体现的是“合规律性”原则;价值要求主体按自身的需要和目的办事,体现的是“合目的性”原则。
④真理是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原则,即真理是一元的,不会因人而异;价值是社会活动中的多样化原则,价值是多元的,不同主体对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价值及评价。
1、真理和价值的统一
①成功的实践必然以真理和价值的统一为前提。
②价值的形成和实现要以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具有价值。
③真理与价值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一方面,真理中包含着价值因素,真理本身就具有价值,另一方面,价值中包含着真理的因素,价值以真理为基础,价值的实现离不开对真理的认识和运用。
④真理与价值相互引导、相互过渡:
一方面,真理的发现和利用必然创造巨大的价值,使真理走向价值(“求真”而“得善”);另一方面,价值的实现必然推动人们更深入全面地揭示真理,使价值走向真理(“获善”而“求真”)。
2、坚持真理和价值辩证统一的方法论意义
它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和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将科学理性和价值理性有机地统一起来,两者都不能偏废。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归根到底是对社会存在的主观反映——正确的或错误的反映。
社会存在决定着社会意识的产生、性质内容、发展变化。
社会意识为社会存在所决定,但又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形式和规律,具有其相对独立性。
1、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
2、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历史继承性。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反作用。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
它具有客观现实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生产力的水平、性质、状况和发展要求:
生产力的实体构成:
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
生产力中还包含着科学技术。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
生产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生产关系的构成: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形式)、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形式)是最基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方面。
生产关系的分类:
公有制生产关系和私有化生产关系。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产生、性质与发展变革。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当生产关系适合于(不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阻碍)作用。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
这一矛盾运动中体现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这一规律就内容而言,概括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
从过程来看,这一规律总是表现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交替,再到相对稳定。
如此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发展,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原理的意义:
1、这一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
2、这一原理是无产阶级制定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科学理论依据。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是指由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1、经济基础的实质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制度化的物质社会关系。
2、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既密切联系又彼此区别。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
上层建筑可分为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两大部分。
二者的关系是:
后者在前者的指导下建立;但一经形成,就回形成一种现实的力量,影响并制约着前者。
在整个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于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只是与生产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在生产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上产生,最终又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归于消亡。
国家的实质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
它是在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维护其根本利益而建立起来的强制性机关,是一种具有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组织的力量。
国家的类型和形式,即国体与政体。
国体是社会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现为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政体是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具体组织形式。
一般地说,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服从于国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并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重要作用。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产生、性质、发展);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二者的矛盾运动。
这种矛盾运动在实践中是极其复杂的。
1、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不完善的部分与经济基础发生矛盾。
2、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
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与旧的上层建筑残余、新的上层建筑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
3、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阶段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一般是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阶段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则是不适应的,其矛盾会变为对抗性的、全局性的矛盾。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矛盾运动的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这一原理是无产阶级制定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1、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一般)动力(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展最深刻的、最终的动力根源);2、阶级斗争(包括社会革命)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3、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动力。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作用
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1)两种历史观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的对立
(2)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三)从社会历史的整体联系与具体过程中认识和把握历史创造者及其活动
1、唯物史观立足于整体的社会历史过程来探究历史创造者问题。
2、唯物史观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入手来考察和说明历史创造者及其次活动。
3、唯物史观从人与历史关系的不同层次上考察人们历史活动的作用及其性质。
(四)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中的决定作用
人民群众历史历史发展中决定作用的表现:
1、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2、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3、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改革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
改革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又一重要动力。
它是同一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的量变,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和完善自己的社会制度而在社会各领域采取的革新举措。
改革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社会基本矛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社会发展离不开改革。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总体上是相适合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无需经过一个阶级推翻另外一个阶级的社会,而只需通过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
因此,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改革开放最根本的意义在于解放了思想、实现了思想的解放。
三、改革开放最伟大的成果即思想解放的结晶就是开辟了道路、创新了理论。
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①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至上的观点,其内容是:
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2群众路线是在群众观点的指导下形成的,是群众观点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运用。
它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政治路线。
商品经济产生的历史条件
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的经济形式,它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商品经济得以产生的历史条件有两个:
一是社会分工的出现;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
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1、商品的二因素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1)使用价值
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
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
马克思指出:
“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
”
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它是通过交换用来满足别人的、社会的需要的。
交换价值:
是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
交换(共同的质)——劳动产品(凝结着人类劳动:
体力脑力耗费)——价值
2)价值
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
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
任何有用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这种有用物品是劳动产品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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