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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款与支付冻结
第一节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是企业进行日常购销过程中对收付款项的事先约定。
曾服务过的某家外资企业,支
付条款实际上是作为采购和销售合同的一部分,比如对国外的采购订单(采购合同)的打印是
一定要打印出数页面非常详细的附加采购条款的,这些条款包括支付条款,运输条款(By
Air,BySeaorBycar),贸易条款(EXW,CIF,FOB…),包装条款,保险条款甚至赔偿条款等,下面详细介绍下支付条款。
第一步:
定义国家和公司代码层次的支付方法。
Tcode:
FBZP
配置路径:
应收应付->业务交易->收款->自动收款目录下,自动付款配置一个Tcode:
FBZP解决。
首先付款方式必须在“国家的支付方法”配置中在国家代码层定义,在该层次有些控制参数
(确实玩的花稍),然后选“公司代码的支付方法”在公司代码层次上定义付款方法,如图
1,图1是个合成图。
1-[1][2]:
首先在国家层次定义付款方法比如S,再在公司代码层次定义•
1-[3][4][5][6]:
支付方法可以设置该方法是”收款”还是”付款”,最大最小金额控制,
是否允许外币,支付通知控制,细微之处见功夫。
第二步:
定义支付冻结原因
Tcode:
SE16->V_T008
修城视图付款冻结原園:
总览
|>||新妲「遒0逊SBB
冻结标志]
描述I
更改支忖建议■手工收村冻结
不可修改
目由付款I,
L回三1
□
*
跳过帐尸_
r□
□
A
收忖味结
收付冻结
0
□
N
后处理收到付款
□
□
°
P
支付请求
二口
0
R发票校验
0
□
口
收付结篡
二口
0
图2中,解释3个概念.
”更改支付建议”:
选上了表示在建立支付建议时冻结标志可以被更改,关于付款建
议请参考书其它相关部分,比如F-47手工建立预付定金请求,F110自动
付款或自动建立付款请求•
"手工收付冻结”:
选上此标志后可以冻结付款,收款一般就不要冻结了,现在,假设应付凭证行项目有了标志V,这个标志通常是从供应商的支付条款中带出,如图3,则F-53不能付款除非审批人用FB02更改凭证去掉该冻结标志V,这类似审批动作,但也只能做到一级审批,要知道审批通常是你放审罢我又登场,要根据金额大小不同分不次级审批的,Ifso,仅仅一个冻结
标志就不大好办了。
“不可修改”:
如果选择此标志,则需要通过工作流才能修改该冻结标志,审批这种游戏中国
企业都喜欢玩,如果设置了该标志,收付立即冻结得启动工作流审批才行,比
如冻结标志P,选择了该标志,将不能用诸如FB02手工输入和更改。
多好,继续扩展开去,冻结这东西好呀,适合任何需要多级审批的业务,有一天,一个用户问道,资产报废ABAON^否审批一下,默认是过帐就产生会计
凭证,眼睛黄了,默认功能实现不了,所以凡是财务凭证产生前最好都能加上个冻结标志等待审批。
第三步:
定义支付条款和分期支付的支付条款
Tcode:
OBB8(OME2)|OBB9
解释下合成图3的意思。
图3-[1][4][6][7][8][9]:
基准日期计算可设置了固定日和附加月份,基准日期可设置为记帐日期,凭证日期,
手工的输入日期,如果选择了”没有默认值”则必须手工输入基准日期。
现在假设供应商的支付主数据中设置了该支付条款(注意供应商主数据的采购数据里也有支付条款),假设FB60进行供应商普通发票校验,记帐日期是2007/05/17,因为基
线日期的缺省值为记帐日期2007/05/17,而基准日期计算是固定月份1/固定日1,
即最终的基准日期是2007/05+01(记帐期间05+固定月份1)/01(固定日1)。
图3-[6]付款条款使用的是固定日期1-15-30,则付款条件显示的天数/折扣实际就
是图3-[9]的0/5,2/14,N/29。
图3-[2]:
表示该支付条款可同时用于付款和收款。
图3-[3]:
设置该支付条款的冻结标志为V,即确定应(收)付时,立即冻结必须等待审批
后才能(收)付款,付款方式为乙表示使用汇票付款,如果选上右边那个“”
是什么意思呢?
过程是这样的,我们在供应商/客户主数据维护支付条款,记帐时
将默认带到凭证中,显然在实际业务中,供应商的不同业务可能对应不同的支付条款,因此可能在记帐时修改支付条款,现在有个问题,假设默认的支付条款ZST1
已经带出冻结标志为V和付款方式Z,你选择了一个没有在该两者选上右边那个
“”的支付条款,则新的支付条款不会被带出而是使用了源支付条款ZST1的冻
结标志为V和付款方式Z。
图3-[5]:
表示该支付条款为分期付款,下面会再介绍这个东西。
图3-[10]:
如果选择”经常性条目:
从主记录提供”标志,则象周期性分录的支付条件(到期日,现金折扣)从客户或供应商主记录里获取,而不是从周期性分录的原始凭证里提取。
@记祥日朋
O變证白期
棊找B期
2007/06/01
付歌爭徉
国占]15|天数!
5.000
4*30天敵?
000
Hem
折扣基磅■材武方式
支付条款定义了3个期限,如图4,这个付款条款实际上是5/15,2/30,n/45,这里直接使
用的是付款天数和折扣率。
特别地,如果选择了图4-[5]的分期付款标志,则表示该支付条款可包括数个实际的支付条
款,如图8。
注:
支付条款中的付款条块的现金折扣不能超过公司代码层设置的最高现金折扣百分比
(Tcode:
OBA4t义)。
有个朋友曾问到几个关于支付条款的设计问题,第一,对于不采用公历年度月份为会计期间
的企业如果希望只在期初期中期末才付款的支付条款怎么做?
第二,供应商送货/开票时间
日期和企业验货时间存在一定差异,当然企业送货日期和客户验货日期之间也有一定差异,这些日期可能还较长,这些差异一定程度会影响收(付)款到期日期,如何解决?
为了计算出所谓的”合理的”到期日,然后他建议在会计凭证中建立供应商送货日期,企业收货日期,企业
发货日期,客户收货日期,真是服了。
分析下系统的设计逻辑,首先,确定收付款到期日的实际上只有一个日期即基线日期,收付
款到期日是基线日期+付款条件的天数决定的,而上面已经分析了基线日期的自动取得逻辑,基线日期的引入起码在记帐时通过手工更改可以解决任何复杂的收(付)款到期日期的计
算逻辑,收付款的到期日既不是由什么供应商送货(客户的收货)日期决定,也不是企业的
收发货日期决定而是由基线日期决定,也就是说应首应付的帐龄由它决定。
现在假设供应商送货时同时开票给企业,日期是2007/04/05,企业收货时间是2007/04/08,
质检时间是2007/04/10,应付会计记帐时间是2007/04/15,都没有关系,通常,我认为基线(准)日期应该为供应商发票开票日期,此时则在OBB8中可定义基线(准)日期以凭证日期为准,应付会计发票校验时的记帐日是2007/04/15,在凭证日期填写原始发票时间2007/04/05,这个日期自动带到基线(准)日期。
在一个国内项目中,发票校验由后勤人员做,由于种种原因,供应商5月初送来的发票(发
票日期2007/05/01,支付条款为1月到期)在7月初才开始校验,实际上早过期了,后勤说应该以咱们这边发票校验开始算到期日,照他的逻辑,如果他12月才校验,供应商估计
等企业付款等的花儿都谢了,你说这是什么事?
没办法,中国国情就这样,欠钱是大爷。
其实基准日期本就应该统一为供应商开票日期,否则ERP设计为这点鸡毛蒜皮的日期确定纠
缠不休有意义吗?
如果你觉得供应商送货环节和企业质检环节还需要一段时比如15天,则
两家企业协商好比如将30天到期的支付条款延续为45天到期不就行,但绝对不能象上面的
后勤人员无休无止不进行校验。
说,现在就算以企业收货或质检时为基线(准)日期,那就手工填写更改该基线(准)日期,可
以想象,如果一个企业和供应商/客户如何算基线(准)日期这种小事都没协商好,怎么能办
好企业?
所以支付条款的那几个设计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图5是一个应付行项目凭证和会计行项目表格BSEG勺合成图,考虑到不同的供应商(客户)
可能使用不同的支付条款,或同一支付条款也可能被修正,或者用户可能手工修改基准日期什么的,设计者索性将所有的支付条款写入了行项目,这样的好处是保证不同凭证的支付条
款的完整性,设想一下,设想一下会计凭证行项目只记录支付条款编号ZST1,某供应商使用
该支付条款,第一笔应付是图4带出的5/15,2/30,n/45,现在第二笔手工修改了一下行项目希望成为4/10,2/30,n/45,如果行项目只记录编号,就无法实现,还有,如果在第三笔应付时用户根据新的业务更改了付款条款为5/15,2/30,n/60,如果行项目只记录编号,则
第一笔应付应该是5/15,2/30,n/45就变成了新的付款条款5/15,2/30,n/60,显然对于
这种时间相关(Time-Dependent)的内容应该记录其历史记录。
回顾一下,强调三点:
(1).无论是配置还是业务操作,不要试图使用任何其它日期去确定收付到期日,而应该使
用统一的基准日期。
(2).既然统一使用基线日期去确定到期日,如果在当时记录凭证中允许灵活修改该日期,
将可解决任何复杂的支付到期逻辑。
应收应付出的到期日=基准日期+支付条件的天数,到期日不允许修改而是自动根据OBB8设置的逻辑计算出的,要修改如果修改基准日期到期日自动跟着修改。
(3).在凭证行项目中记录随时可能变更时间相关全部支付条款内容。
第四步:
塞进主数据•
Tcode:
XK01|XD01
的支付交易和采购组织数据的采购数据中都有支付条款(付款条件),一个是在
财务模块记帐生效,比如一次性供应商的发票校验将使用该付款条件,另一则和
后勤模块相关,自动带到采购订单(MIGO)->再自动带到后勤发票校验(MIRO),有人说财务模块和后勤模块设置俩付款条件,何苦呢?
是这样的,有的专用的财务供应供应商和后勤没啥关系,哦,对了,那也可在财务中设一个就行,有一个解释是,设计者淘气惯了,想和咱们做迷藏玩。
图6-[3]:
当用诸如FB60供应商应付确定时将自动带出“支付数据”中的付款条款ZST1。
图6-[4]:
自动付款(Tcode:
F110)中使用的付款方式和付款冻结标志。
我们知道付款条
款ZST1也可设置付款方式和付款冻结标志。
图6-[5]:
对供应商PIGGYS开采购订单时将默认使用该付款条件ZR03=
如图7。
同样客户主数据的“公司代码数据”的“支付交易”Tab页的支付数据和“销售区
域数据”的“开票凭证”的“交货和付款条款”都可设置付款条款,同样一个是自动带到财务模块,一个和销售模块联系。
分期付款的行项目自动拆分生成
前面所过,支付条款数据是记录在行项目中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支付条款,比如
你购买供应商1000万货物,30天内付50%现金,60天内电汇20%其余30%W在3个月后使用支票付清,并且3个支付阶段供应商还可能给你现金折扣,这样就可使用分期付款支付
条款,如图8。
|谱改視图分期肘敵的收忖条件:
恿览
擁II新条旦画ESI岡US]團临
数毎输入换整
“凭证《1号[1900000014公司代码4000
jltilE曰期2007/05/17逮秋曰斷2007/
參照[|公司往睾凭证号
JTffiEUR1文丰存在
町ar^rtarrx可區订
「◎[Q可OS可“*1
1顼|pk[sg[^H|说明
0001
40
176000
1.00000
EUR
2
31
PIGGYS
肉權供应商
200oa
EUR
2R013l
3
31
PIGGYS
肉幽供应临
200oa
EUR
ZR02—•
4
31
PIGCYS
环氓供应亞
sodoa
EUR
ZR03
・5
31
PIGOYS
肉滞供应商M
Soooa
EUR
ZRD4』
图8-[1][2]:
支付条款ZST1包括ZR01-ZR04四个分条款,主意个分条款的百分比合计必须是100%,否则记帐会有错误。
图8-[3]:
现在供应商发生1000元应付,则自动拆分成4个行项目,注意每个行项目的付款条件正是ZR01-ZR04。
支付条款的基准日期涉及应收应付的帐龄分析,关于帐龄分析请看相关章节。
一个小小的支付条款考虑都这样周全,所以我每想一次就准备骂一次,莫非这些个搞ERP设计的家伙都TMD不是人妈养出来的?
和支付条款相关ERP模块:
I.资金计划层次可分现金存款层,应收预测,应付预测等,支付条款决定了预测收付款日,
这对资金预测的正确性非常重要,详细参考本书的TR章节。
II.特别是应收的催款,正确的到期日通过支付条款计算出来。
III.应收应付的帐龄分析,正确的到期日非常关键。
浅谈财务凭证的各种日期会计凭证的抬头和行项目的几个日期,看看您能否说出各个日期的作用:
BKPF-BLDAT:
Documentdate
BKPF-BUDAT:
PostingDate(决定财务期间)
BKPF-CPUDT:
documentEntrydateBKPF-WWERT:
TranslationdateBKPF-REINDAT:
InvoiceReceiptDateBKPF-INTDATE:
InterestCalc.DateBKPF-PSODT:
LastchangedateBSEG-AUGDT:
ClearingDate(清帐日期)BSEG-AUGCP:
ClearingEntryDateBSEG-VALUT:
ValueDate(起息日)BSEG-BZDAT:
Assetvaluedate
BSEG-ZFBDT:
Baselinedateforduedatecal.(基准日期,用于帐龄分析)
BSEG-ZOLLD:
CustomsDate
BSEG-VRSDT:
Insurancedate
BSEG-ANFAE:
Billofexchangepaymentreqduedate
BSEG-MADAT:
Lastdunnedondate
BSEG-SPGRT:
Blockingreasondate
BSEG-LIFNV:
LastAdjustmentDateBSEG-DABRZ:
Settlementreferencedate
需求:
供应商开的发票过来,先付95%,剩下5%做质保险金,三个月后再付。
MIRO正常业务,假设处理如下:
Dr:
GR/IR1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17元
Cr:
应付帐款-某供应商117元根据需求,希望达到如下效果:
Dr:
GR/IR1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17元
Cr:
应付帐款-某供应商117*0.95元条款:
立即支付
应付质保金-某供应商117*0.05元条款:
三个月后支付
利用分期付款支付条件可达到以下目的:
Dr:
GR/IR1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17元
Cr:
应付帐款-某供应商117*0.95元条款:
立即支付
应付帐款-某供应商117*0.05元条款:
三个月后支付
不能变换科目,除非使用科目修改增强,根据逻辑修改科目应付帐款-某供应商
为应付质保金-某供应商。
解决方法(Tcode:
OBB8/OBB9):
(1).OBB8假设建立3个支付条款,0001表示立即支付,0002表示3个月后支
付,0009表示包括支付条款0001和0002的”母”条款,0009需要选择“分期付款”标志。
(2).OBB9定义如下,百分比和收付条款0001/0002,如下图:
躺改视图分期付款的收付条件:
总览
汐
新条目圈冋画
付款条件
实例|
百分出
收付条件
0009
1
195.000
0001
0009
2
5.000
0002
£1
这样就达到分期付款的目的,分期付款的参数两个:
一是百分比,二是子条款,子条款中又
包括诸如付款方式,现金折扣率,付款帐龄计算的基准日期等详细信息。
如果需要,可使用增强OBBH各科目置换为应付质保金-某供应商。
在SD模块,分期付款业务也经常发生,比如客户也会扣除质保金后续到质保期才予以支付;比如某些客户迫于资金周转压力可能无法一次性交清全部货款,讨
论一下后一情况在SAP中的实现。
(1).销售交货:
Dr:
发出商品
Cr:
产成品
(2).销售实现和结转成本
I.确定收入
根据规定,分期付款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应为约定付款的时间,确定收入分录:
Dr:
应收账款-某客户
Cr: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II.结转分期付款销售成本
分期付款发货先把全部成本记入到发出商品(类中间科目),每根据合同到期确认一笔收入
后,再按比例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Dr:
主营业务成本
Cr:
发出商品
(3).发票开具
由于分期付款开具发票的方式有两种:
a.一次性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是提前一次全额开增值税发票,则需要按发票金额全额缴纳增值税,这比较符合税法规
定:
”发货就需确定收入,确定收入就开发票”,但对企业不利,需要提前缴纳增值税,还有人说:
一次性开票的增值税发票日期会造成ERP系统的销售收入(一次)和分期销售收入日期(多次)
不符。
既然都一次全额开票,实际上在系统中也就不需要再使用什么发出商品核算,就走正常销售,
应收和收入都全部确定在当期,此时只将应收帐款的支付条件设置为分期支付就行,比如,某
客户欠款100万,他比较赖,到期每次去催款,他还个10万8万的,不是分期都给生生折腾成分
期了。
b.分期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企业分期开具发票,则处理参考
(1)
(2)使用发出商品处理,对企业来讲可延迟纳税,会计处
理稍微繁杂一点。
说到发出商品,在ERP系统中,由于分期付款跨了多期,而每期产品的实际价格是发生变
化的,作为过渡科目的发出商品在最后结转成本后可能会保留有余额,这是因为发出商品是
在ERP系统中,按比例从发出商品结转到分期销售成本不再是从财务直接记帐,而是从后
勤过帐的。
已提未售和已售未提
按税法规定,商品发出,就应开具发票确定收入,如果未开票(已提未售),在会计核算
上不能做为收入入账,应该计入“发出商品”,一般企业如有发出商品发生,原则上需要纳
税申报,必要时先预交该部分增值税,否则属于偷税漏税,说白了,分期销售无非是商业竞
争上对客户的一种让步,然后希望税务也给点延迟纳税的实惠,代销方式、赊销和分期收款
方式是增值税收筹划常见经典例子,不再多讲。
不过,本人注意到一般实施SAP的企业大都财大气粗,NB哄哄,似乎很少见到分期的业务
还有一种已销未提业务,比如某石油公司的油品已经售出,但客户未提货;某钢铁企业的钢
材已经销售,客户可能因无存放地点暂存在企业里。
已提未售和VMI
为了降低库存成本,整合供应链资源,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一种新型的供应链管理模式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已提未售是吧?
咱不走发出商品,走VMI流程,提就提,相当于内部移库,售就不售,库存还是咱的库存,不是销售,咱的?
在ERP中,好象很多企业都走的欢,不知税务的弟兄对此如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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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 条款 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