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作品《圣诞颂歌》读后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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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作品《圣诞颂歌》读后感
狄更斯作品《圣诞颂歌》读后感
很少有人是像他一样,原本非常的小气,旦是后来确变的很大方。
这个人就是艾比那泽.斯克鲁奇。
在一天夜晚,斯克鲁奇死去的朋友马里的幽灵告诉他,今晚有三个精灵会来拜访他,带他去看自己的过去还有未来。
终于第一个精灵来了,他带着斯克鲁奇去看自己的过去,他非常伤心,因为他为了金钱,失去了真爱,他也失去了结婚的机会。
第二个精灵在凌晨一点时也出现了,它问了斯克鲁奇,想要去看什么地方,他说他想看鲍伯克拉奇的家。
到了克拉奇的家,斯克鲁奇发现克拉奇家周围的环境虽然很穷,但是他们知道要知足,所以仍然过的很快乐很幸福。
他那冰冷了很长时间的心开始融化了。
后来,最后一个精灵终于出现了,最后一个精灵带着斯克鲁奇去看他犯下的错误,这让他冰冷的心完完全全的融化了。
最后,斯克鲁奇成了一个受人爱戴的大好人。
这篇故事让我学到,金钱是不能让任何一个人幸福的,要懂得知足、感恩、善解、和包容,有一些金钱就够了,不一定要非常的富有,也不能浪费呀!
圣诞颂歌英语读后感
圣诞颂歌英语读后感第一篇
Inthesummervacation,IreadabookeandtoldScroogethreeChristmasghostahappyboy.Then,GhostofChristmaspresentcame.Heshoesveryeasy.ThispersonisthejerseyAbby.Scrooge.
Inonenight,scroogedeadfriendMalitheghosttoldhim,threeelvespletelymelted.Finally,scroogebecamearespectedbenefactor.
参考译文
很少有人是像他一样,原本非常的小气,旦是后来确变的很大方。
这个人就是艾比那泽.斯克鲁奇。
在一天夜晚,斯克鲁奇死去的朋友马里的幽灵告诉他,今晚有三个精灵会来拜访他,带他去看自己的过去还有未来。
终于第一个精灵来了,他带着斯克鲁奇去看自己的过去,他非常伤心,因为他为了金钱,失去了真爱,他也失去了结婚的机会。
第二个精灵在凌晨一点时也出现了,它问了斯克鲁奇,想要去看什么地方,他说他想看鲍伯克拉奇的家。
到了克拉奇的家,斯克鲁奇发现克拉奇家周围的环境虽然很穷,但是他们知道要知足,所以仍然过的很快乐很幸福。
他那冰冷了很长时间的心开始融化了。
后来,最后一个精灵终于出现了,最后一个精灵带着斯克鲁奇去看他犯下的错误,这让他冰冷的心完完全全的融化了。
最后,斯克鲁奇成了一个受人爱戴的大好人。
狄更斯的作品《雾都孤儿》是以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悲惨的身世与遭遇。
下面是作文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2022。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
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
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
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
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
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
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
无助,愤怒,矛盾。
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
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
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
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
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
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
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
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
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
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
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勤于学习才能乐于施教。
每当我们看到一本好书的时候,内心总是会忍不住记录内心的启发和感想,那些从著作中所冥思震撼人心的话语,那些从著作中所触摸感动灵魂的文字,我们都能通读后感传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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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
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
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
一位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
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
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
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
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
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
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
不,我们不能!
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
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
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
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
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
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
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
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
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
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
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
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
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
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
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
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那种刻骨铭心的愤慨和憎恨一定给狄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
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
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
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
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
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
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
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
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
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
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
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
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
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
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
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
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
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
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唯一捷径是多读经典。
《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
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这本书主要写了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世,并且没有父亲,而遭到了大家的歧视。
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看作是一种罪恶;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
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
刚开始的时候我为小奥列弗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和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
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让我了解到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虽然并不是现在。
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
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就奥利弗来说,他即使是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有些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去欺骗,去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
其实,很多人都是这样。
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势利凛冽的面目。
还有那些的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
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
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说一套做一套。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
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
要知道,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
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
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
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最大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
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
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
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
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
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
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
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
后又****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
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
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
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
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
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
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狄更斯双城记读后感
狄更斯双城记读后感
(一)
那是最好的时代,又是最糟的时代;那是充满智慧的日子,又是充满愚昧的日子;那是信念坚定的时期,又是满怀疑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又是黑暗的季节;那是遍布着希望的春天,又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人们拥着眼前的一切,却又一无所有;人们全都在直奔天堂,又都在直下地狱说这时代好也罢,坏也罢,都只能用最极端的对比字眼来评价它。
这是一个在炮轰巴士底狱的大革命时代发生的充满曲折和情感磨难的故事,是一个从一爱一的角度来看十分感人、从理的角度来看又似乎十分离奇的故事故事的情节和主人公们命运的发展无需在此赘述。
红旗卷起农奴戟,这是书中除了情节之外留给人们的第一个强烈印象。
正是贵族王族阶层的横征暴敛、草菅人命,才有了那一场天翻地复的伟大革命,成千上万饥寒交迫的人们在自一由、平等、博一爱一,否则宁可死的红旗号召下,拿起了武器从一槍一枝到木棒、刀子、斧头、长矛,甚至古块,终于推翻了罪恶的封建王朝,建立了一个劳动阶级发号施令、扬眉吐气的共和国。
在这场大革命中同样死于革命断头台的罗兰夫人在临刑前发出过自一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何等痛彻!
正如书中最后所写:
我看见巴萨、克莱尔、德发奇、复仇女神、那个陪审员以及法官等等一连串的新压迫者在往日压迫者的毁灭上产生了。
革命的狂风暴雨中,总有所谓沉渣泛起,他们呼风唤雨,作恶多端,极力想把革命变成一种疯狂的报复,变成一种血腥的兽行。
所以,每一场伟大的革命,人们总可以写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可以写出许多它的丰功伟绩,同样可以写出许多被革命风暴摧一残的个人悲剧,写出许多革命时期近乎疯狂的残暴事例。
狄更斯就是从后者来看待和描述那场竣生在17世纪法国大地的大革命。
所以书中的革命者几乎都成了变一态狂、虐一待狂,没有自己思想的应声虫和莽夫。
狄更斯双城记读后感
(二)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
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着作。
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
1854年底,他说:
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
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狄更斯双城记读后感(三)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
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一爱一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
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
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
主要人物是她所一爱一的人们。
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一爱一护穷人,帮助穷人。
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
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
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
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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