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3025430
- 上传时间:2022-11-17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2.81KB
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拨拔尖创新人才,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年推免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领导。
组长:
曲振涛
副组长:
刘雪松张晓丹
成员:
王福友孙智慧侯雪筠王彪付林冉庆国
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侯雪筠王彪
接收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赵大伟
二、推荐名额分配
1.2014年我校推免生名额为91人,其中:
学术型推免名额为5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33人。
2.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所)
专业代码
专业
2014拟推免生
备注
经济学院
020102
经济思想史
1
经济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
(含英才学院1人)
经济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4
经济学院
020208
统计学
1
经济学院
020209
数量经济学
1
金融学院
020204
金融学
6
(含英才学院3人)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020203
财政学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2
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4
管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1
旅游烹饪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2
会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6
(含英才学院2人)
法学院
030105
民商法学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2
轻工学院
0802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2
(含英才学院1人)
轻工学院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1
药学院
100706
药理学
1
药学院
100800
中药学
1
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070703
海洋生物学
1
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
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100706
药理学
2
(含英才学院1人)
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100800
中药学
1
(含英才学院1人)
食品工程学院
083201
食品科学
3
(含英才学院1人)
食品工程学院
083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2
学术型推免名额
58
经济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4
专业学位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025300
税务硕士
3
专业学位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025600
资产评估硕士
2
专业学位
会计学院
125300
会计硕士
2
专业学位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2
专业学位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
4
专业学位
轻工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6
专业学位
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085235
制药工程
5
专业学位
食品工程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
5
专业学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名额
33
推免生名额合计
91
三、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其中:
中外合作办学和高职本科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推免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7.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且初修成绩合格。
8.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二)对学生要进行学业和道德品质及政治思想综合考评
学业考评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其中包括学习成绩(考核满分为90分)、学术与竞赛加分(考核满分为10分)两部分内容。
学术与竞赛加分项目见(附件1),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道德品质及政治思想考核由学院组织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及政治思想是否符合推免要求做出鉴定。
(三)推免生推荐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连同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生名额在本学院公布。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生的学业考评总成绩,分专业对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计划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2天。
4.各学院向学校推荐办公室报送以下推免生材料:
①《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大学俄语四级和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获得奖励证明材料;④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⑤《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
四、接收条件
(一)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有关招生学科下达接收学术型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指标(具有博士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师资亟需学科、生源短缺学科优先)。
(二)本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程序
1.研究生学院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具体人数。
2.教务处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推免申请者的有关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3.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学院对推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4.各学院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5.研究生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组织办理接收推免生的相关手续。
(三)外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程序
1.外校推免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②大学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及学习成绩排名表(由本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大学英语四级(大学俄语四级和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③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由本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⑤相关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
2.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学院对推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组织复试。
3.各学院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研究生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组织办理接收外校推免生的相关手续。
5.其他要求参照《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执行。
五、推荐工作程序、时间
1.9月16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有关招生学科下达接收学术型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指标。
2.9月17日-18日各学院组成推免工作小组,并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哈尔滨商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3.9月22日-26日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等初审工作,报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审核。
由各学院汇总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按专业确定综合考评总成绩排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送推荐工作办公室。
4.9月27日推荐工作办公室向接收工作办公室报送材料:
①《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前三年或前四年成绩单;③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书(由本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⑤相关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
⑤《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⑥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以上材料需要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9月30日学校接收工作办公室汇总上述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包括向外校推荐)。
同意推免到我校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的复试。
同意外推的学生需自己联系接收学校,还要参加外校的复试。
同意外推的学生如未被外校录取,我校不再接收。
6.由研究生学院将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上网公示,同时要求各学院将本学院推荐办法、程序、推免生相关信息张贴于学院公告栏,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有异议可以举报到校纪委监察处。
学校将对有争议的推免生进行复查,确实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及推免复试成绩,同时追究相关学院负责人责任,并减少下一年度的推免名额。
六、复试与录取
1.10月8日-9日由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组成复试小组对推免生候选人进行复试。
每个小组由至少5名专家组成。
复试着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依据各专业特点和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特点自行确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学院要在复试前将本院的复试办法、复试专家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成员及外语测试人员组成)名单报接收工作办公室;未通过复试考核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由本专业下一位推免生候选人替补并进行相应复试和考核。
2.10月10日上报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附件4),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校内公示10个工作日。
对推免生候选人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有关部门反映。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推免生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报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3.凡批准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双方协议,不得以推免生身份报考外校,同时也不允许报考本校或外校的统招生。
被批准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必须就读,不再推荐就业。
七、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拟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网上报名,并在11月10—14日到我校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八、在获得推免生资格至研究生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入学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2.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
3.未学完大四所规定课程或大四课程出现考试不及格。
4.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5.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达到良好。
6.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九、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推免生无故不参加复试或复试通过无故放弃拟录取资格者,其有失诚信之行为将被记入毕业生档案,并减少推荐生所在学院次年推免指标。
十、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对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提出申诉,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哈尔滨 商业 大学 推荐 优秀 应届 本科毕业生 免试 攻读 硕士学位 研究生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