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考核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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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考核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杜绝员工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提升生产现场安全状况,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稳定安全生产形势。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重新修订本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一、安全基础管理考核:
(每项考核100-500元)
1、未定期召开单位安全生产例会或无记录。
2、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无检查整改记录。
3、未按时认真落实各类安全隐患整改。
4、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有岗无规。
5、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承诺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
6、无安全管理考核规定或执行不利。
7、对各类安全事故未及时进行汇报、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8、无特种作业管理档案和特殊工种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9、安全基础台帐不完善或记录不规范。
10、公司安全例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联查等活动。
11、每月无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安排。
车间主任、厂安全科每月未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并签署意见。
12、未完善本单位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及配备救援器材并每年定期组织演练。
岗位职工对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相关内容不了解。
13、公司布置各项安全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无故不按时上报各种工作记录、报表、台帐等材料。
14、设备大中修、计划检修作业前未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或检修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15、未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按规定检测、监护。
16、未认真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7、对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外委施工队等相关方未进行有效管理。
二、班组岗位安全管理考核:
(每项考核100-300元)
1、每天班前、班后会无安全方面的内容。
2、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无组织、无记录或记录不全。
3、班组安全检查不认真、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
4、提前写好交接班、巡检、安全检查等各种安全记录内容。
5、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和处理。
6、员工发生违章行为,在场领导和员工未及时纠正与制止。
7、员工违章作业或违纪被执法部门处罚时进行说情或送礼。
8、未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安全措施等有关规定的。
9、其他未严格执行班组八项基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每项考核100-300元)
1、单位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或录用安全考试不及格者。
3、对新入厂、换岗、复岗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即上岗作业。
4、增添新设备,改造新工艺后,不及时制定安全规程,作业程序的危险辩识和环境辩识,工人不经培训就上岗操作。
5、新员工入厂一年后无再培训。
6、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填写,管理不规范。
7、员工学背安规不及格,抽背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合格。
8、不按时参加公司及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安全教育培训或集体活动。
9、未对喷煤等特殊岗位每年进行专门的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培训。
10、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期进行操作证换证、复审及培训工作。
四、劳动保护管理考核:
(每项考核100-500元)
1、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或坐安全帽。
女工长发不网入安全帽。
2、各工种、岗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
穿凉鞋、拖鞋、高跟鞋等非规定鞋种上岗。
工作中敞衣、赤膊、赤脚,工作服衣扣不全,有破洞不补,衣服褴褛。
3、2米以上高空作业没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佩戴不正确。
4、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使用安全带或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件上。
5、使用砂轮机、无齿锯、角磨机等磨削作业中不戴防护眼镜。
6、使用砂轮、钻床、扁铲、气割、气焊、机床作业时时不戴防护眼镜,机床作业女工长发者不戴工作帽。
7、钻床作业、砂轮作业、机床作业等操作旋转机械时和抡大锤时戴手套。
8、电焊作业人员不穿绝缘鞋,不带焊接面罩,不戴防护手套,敲渣时不带防护眼镜。
9、电工及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人员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穿戴不规范。
10、尘、毒、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未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接尘岗位不带防尘口罩,高炉、转炉区域作业人员不戴眼面护品或不穿防热、阻燃工作服、进入噪声区域作业人员不戴听力防护用品,接毒岗位不戴空气呼吸器等。
11、对煤气、氮气、氧气、蒸汽等介质设备或管线进行封堵时不佩戴防护用具。
12、使用必要的防护品前不检查、不进行必要的可靠性验证,不会正确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用品。
13、从事酸碱等危险化学品作业时不戴防护手套、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
14、穿拖鞋进入厂区和作业现场,或拖拉着鞋从事生产作业及其它工作。
15、易燃易爆岗位作业,穿钉子鞋、化纤服装。
五、煤气、氧气等介质安全管理考核:
(每项考核200-1000元)
1、煤气区域及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
2、煤气区域操作室、值班室、工作场地无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断电、损坏,煤气报警器小盖打开或封堵蜂鸣器。
3、煤气监测,防护、救护设备失效未及时修复。
4、煤气作业岗位一氧化碳浓度超标异常未做记录,未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
5、煤气设备巡检、作业一人单独进行或两人作业巡检间距太小,不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
6、煤气水封及排水器没有及时放水或使用直排式管道放水。
7、煤气区域动火检修时,不开动火票,不设专人监护,不使用防易燃、易爆工具或不采取安全措施。
8、煤气设备设施内部作业无专人监护或未按规定进行一氧化碳含量和氧气含量监测。
9、检修人员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浓度高的地方作业时不佩戴空气呼吸器。
在漏煤气设施上检查时,站在下风处。
10、停、送煤气时没有按要求对管道进行吹扫、化验。
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或停吹后未及时彻底断开。
11、煤气水封、排水器等设施冬季无保暖措施或造成冻坏的。
12、煤气管道、阀门、膨胀器等设施泄漏煤气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及时处理。
13、无煤气设备、设施巡检记录。
14、煤气管网的电动阀门在检修时,关闭后不停电挂牌。
15、煤气盲板、阀门平台无护栏及紧急疏散斜梯。
16、煤气岗位员工不会正确佩戴和使用空气呼吸器。
日常未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空气呼吸器压力未达到安全规定25Mpa或面罩与气瓶分离等。
17、停、送煤气作业及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煤气设备点火前不做煤气爆发实验。
煤气点火时,不是先点燃明火后再开启煤气阀门。
煤气用户点火后无专人看管或发生灭火现象。
18、无关人员随便进入煤气区域和跨越安全围栏。
19、在煤气区域内私搭乱建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0、煤气放散管根部无加强筋,上部无挣绳。
21、煤气含氧量超过2%和到煤气柜高度上限未停止回收。
转炉煤气电除尘器当含氧量达到1%,未能自动切断电源。
22、煤气、氧气、煤粉管道阀门无静电跨接或跨接不规范。
23、煤气、氧气、氮气、丙烷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有泄漏现象。
24、机动车辆进氧气车间、煤气柜区未戴防火帽。
25、氧气设备检修未对铁质工具及零部件进行脱脂。
26、排放液氧不符合安全规定。
27、氧气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静电接地等防爆设施不齐全。
28、氧气设备漏油或有油污。
29、利用氧气进行通风。
30、用氧气、氮气、丙烷气吹扫设备、地面及人体上的粉尘或为轮胎充气。
31、用氧气、氮气做为气动设备工具的气源。
32、未严格执行《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六、车、钳、铆、焊作业安全考核(每项考核100-500元)
(一)电气焊工
1、乙炔瓶横置放倒使用或无回火防止器。
2、野蛮搬动、装卸或撞击氧气乙炔气瓶。
3、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氧气乙炔瓶无防护帽和防震圈。
4、氧气瓶、乙炔瓶混装、混放或同车运输。
5、在氧气、乙炔瓶附近吸烟,随意坐在氧气瓶上休息。
6、氧气瓶或乙炔瓶存放不符合规定或夏季露天直接暴晒阳光下或重、空气瓶混放。
7、用带油手套搬运或带油扳手开、关氧气瓶,氧气瓶及其附件粘有油污。
8、氧气瓶、乙炔瓶及氧气乙炔带泄漏时不能及时处理。
9、气焊气割设备在收工后不及时关闭气源。
10、用气割设备做照明使用或吹扫物件。
11、气焊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够5米;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距动火点距离不够10米。
12、电焊机使用不规范,无防雨和防触电措施。
电焊机壳不接地线或接地线不规范。
存放在潮湿环境。
13、电焊机一次线、二次线接线柱处无防护罩。
电焊机不断电,接、拆二次线。
带电更换电焊钳和移动电焊机。
不用时未及时断电的。
14、电焊机一次线使用超过3米或拖地,且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15、电焊机二次线使用超过30米。
二次线没有接在焊件上,电焊机二次线直接与厂房柱、梯子、栏杆相连的或用铁丝、铁管、铁筋等做二次线。
二次线接头太多且绝缘皮破损严重且接头处位于积水环境。
16、电焊机合闸后身背或手持焊把登高作业或脚踏油桶进行电气焊作业,电焊作业坐铁质物品。
17、易燃易爆场所焊工作业不带灭火器和无人监护。
18、电焊机电线与气瓶或胶管混合交错在一起。
19、用氧气设备,煤气设备及其它可燃介质管道做电焊机接地线或搭挂临时电源线。
20、易燃易爆场所和氧气、煤气设施动火作业无审批手续或安全措施不落实。
21、不对易燃易爆物品隔绝,即从事电、气焊作业,动火现场易燃物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
22、冒然对带压管道、容器进行焊割作业,焊接没经置换的封闭容器和管道。
周围存在火灾或爆炸因素时,冒然动火作业。
23、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或密闭容器内、潮湿场所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二、钳工
1、使用大锤时戴手套或对面有人。
2、清理铁屑、杂物,用手拉嘴吹。
3、用扳子代替手锤操作。
4、使用12英寸以下的扳子加套管或双手用力。
5、凿削、铲削时凿子或手锤对着人。
6、吊着机件、轴瓦修理作业。
7、使用断股或锈蚀的钢丝绳。
8、用无齿锯磨工件。
9、使用已报废或有安全缺陷的设备和工具。
10、使用带裂纹、毛刺、手柄松动的工具。
11、手上、锤柄上、锤头上、扁铲顶上有油污不擦拭。
12、多人用撬棍作业时,无专人指挥。
13、用撬棍作业时,棍端部贴抵腹部、或放在肩上。
14、用台钻钻孔时,工作台面上放置刀具、量件和其它物品。
15、手拿工件钻孔不使用夹具固定,钻通孔时,工件下面不放置垫块。
钻未停时,用手握、捏、钻头。
16、用手电钻打眼,多人摁钻操作。
17、使用手砂轮机,用力过猛。
18、使用手砂轮机时,不顾轮片转动前方环境,只顾自己操作,不顾他人安全。
19、冒险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切割机、有缺陷的砂轮片。
20、站在砂轮正面作业。
用砂轮两人同时操作。
21、使砂轮机不空转试车,一送电没达到额定转速马上进件磨削。
提前关砂轮机,仍磨削作业。
22、砂轮磨削,工件撞击砂轮机或用猛劲加大磨削量。
(三)、机加作业
1、用手直接清理刀具上面的铁屑。
2、切断小型工件时,直接用手接工件。
2、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刀具时不停车。
3、工具或物品放在运行的车床上,隔着运行的车床传递工具。
4、不扎袖口开机床。
5、刀具及工件没夹紧,没做最后检查就开动机床。
6、机床开动后,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分。
7、切削加工过程中测量工件,变换工作台及方向。
8、使用机床作业,开着车操作人员离开机床。
9、机床停止工作后未及时拉闸。
七、电器作业安全考核:
(每项考核100-500元)
1、电气设备无接地或接零保护。
2、行灯的安全电压不能超过36伏,对密闭容器和潮湿地带等使用行灯不能超过12伏。
3、停、送电检修、抢修未落实停电挂牌确认、监护制度(检修人员与岗位双挂牌、配电室与操作箱双挂牌)。
4、电工作业未按规范操作,单独作业并未设专人监护的。
5、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临时线不选绝缘良好的橡套软线。
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非绝缘物体,临时用电线、电缆未架空敷设或穿管(架空高度室内不低于
2.5米,室外不低于
4.5米,跨越道路应高于6米)。
临时电源线、照明使用安装不规范。
接线盒无盖,带电接照明灯。
移动电源电缆在地上敷设时,没有防砸、防压的保护措施。
6、电器开关损坏,接线裸露未及时处理。
7、非电器工作人员进行电器维修、安装、接线作业。
8、接临时线时,直接用线头代替插头插接。
8、停电检修作业时,不执行拉闸验电制度。
9、带电维修、保养电气设备,高压检修不进行放电就直接进行作业。
10、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电气操作。
面对电气开关拉、合电闸。
带负荷拉、合刀闸。
11、刀闸无标示,开关破损继续使用。
12、雷雨天气不穿绝缘靴,巡视室外高压设备。
13、电气作业不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绝缘隔板、不站在绝缘垫上。
14、电气作业不按规定挂警示牌、设警戒线、不设置隔断设施。
15、绝缘工具不能定期检查、校验。
16、电气操作不使用安全工具、器具;用电笔代替螺丝刀作业。
17、在防爆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型等级没有达到所在场所要求或防爆设备不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有接头。
18、使用潜水泵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抽水时下面有人作业;潜水泵电源线有接头;提拉绳用铁线代替。
19、多台临时用电设备用同一开关控制。
20、露天放置的电源箱、柜没有防雨措施。
21、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与用电设备和线路不符,或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
22、坐在电源箱、电焊机、电机等用电设备上休息。
23、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未执行操作票制度。
24、临时用电未办理《危险作业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线未按规定架设或使用期超过一个月。
25、三相设备有接零(地)要求者,使用两孔插座。
装接线未走配电箱走线孔。
线头未包扎或包扎不良。
26、电缆夹层、电缆沟内应保持清洁,无杂物。
电缆沟内严禁积水。
27、电气柜内放杂物。
柜前未设绝缘胶皮。
配电柜周围积水或用湿拖把拖绝缘胶皮。
28、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没有防护措施,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者使用失效的漏电保护器。
电气设备在收工后没有及时可靠切断电源。
临时停止使用,没有稳妥置放(如电烙铁烫人或烫物或造成他人危险等)。
29、使用没有开关的电动工具,直接在远方控制。
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和操纵电气设备、工具。
30、电气工具(电烙铁、电钻、手砂轮等)电源线不使用软线,用普通线作手持式电动工具连线。
电缆软线插头、插座破损不及时更换。
接线过长或接头过多,而且没有防护接地。
31、高空、金属容器内等危险场所使用电动工具,无人监护。
八、起重作业安全考核:
(每项考核100-500元)
1、天车启车前、吊装重物升降主、副钩前、接近同跨天车时、从视线不清楚区域通过时、遇运行通道有人时或其它特殊紧急情况时不按规定响铃警示。
2、天车吊重物从人头顶或重要设备上通过,或吊物上站人。
行人从天车重物下通过或天车响铃时不避让。
3、发现天车钢丝绳有断丝、断股、吊钩及其它部件磨损超标时未及时更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
4、起重机登机联锁、传动部位防护罩等安全装置失灵、失效。
5、起重作业时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站位不当。
指挥人员距吊物距离<3m。
6、天车吊物时时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7、起重机在运行时检修或清扫,检修和清扫天车时,未采取断电措施,未设临时道卡,未挂安全警戒、警示牌,地面未设警戒线或专人监护。
8、天车运行中人员上、下车,上下天车时不走安全通道。
违章在两个天车之间跨越。
9、天车运行时利用打倒车制动。
操作有手柄的起重设备时不用手操作。
天车吊物撞击其它物体。
10、吊运氧气瓶、乙炔瓶、丙烷气瓶不用吊笼或气瓶混装。
11、天车工在操作室内吸烟和天车运行时接打手机。
12、非天车工和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操纵天车作业。
13、天车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
14、在起吊时用手扶工件或钢丝绳。
15、天车操作室内的座椅不是木制座椅,地面没有绝缘垫,未配备灭火器材。
16、在冬季天车工上下天车时穿棉大衣。
17、天车工离开天车时不拉闸、不断电。
电动葫芦不使用时未断电。
18、天车作业时,人员违章冒险在天车轨道上行走或作业。
19、天车行驶中,人员在操作室外停留或在运行中调试抱闸及其它设备。
20、天车吊重物时司机离开驾驶室,未按规定把吊钩提升到安全位置,或将重物长时间吊在空中。
抓斗、电磁吊等使用完毕后悬在半空或停在安全通道上方。
21、在没有联系、确认时,天车顶着天车行走。
22、起重机及吊钩锁具不按规定使用或超负荷使用。
同时用主、付钩吊运两种物件。
23、天车及电动葫芦的电缆线、按钮带电部分裸露和限位失灵情况下仍继续使用。
起重机室内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没盖。
24、起重机过桥上有拆卸的配件及杂物等。
25、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卷扬机过道不设警示。
26、使用装置内的设备作为吊点或锚点进行吊装作业。
利用各类管道直接充当起重载荷。
27、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电气设备没有防雨、防风设施或损坏失效。
28、在非固定地点吊运重物20吨以上及特殊区域(易燃、易爆、煤气设施、高压线路等可能造成事故的场所)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29、起重机作业违反“十不吊”原则。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8)遇有拉力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9)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九、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每项考核100-500元)
1、司机在驾驶车辆行进时吸烟、饮食、闲谈、接打电话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穿拖鞋或赤脚、戴耳机或耳塞驾驶车辆。
3、酒后或疲劳驾驶。
在车辆发动机运转的情况下,车内打盹。
4、驾驶室内超员。
货运机动车车厢(斗)内或拖车上载人。
铲车、叉车、吊车及其它运输车辆驾驶室外载人。
5、未经许可及可靠监护、防护的情况下,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机动车辆随意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6、驾驶员离车不熄火;离车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
7、机动车辆在厂区内道路不按路线行驶、逆行、不按照规定限速标志超速行驶,夜间行车不正确使用灯光。
8、在重力除尘、电除尘、白灰窑下缷灰时,驾驶员不下车。
9、在拉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上及车辆周围吸烟。
10、在加油站内接打手机、吸烟。
11、在驾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通过厂区内公路、铁路道口时未做到“一停二站三通过”,过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
13、检修自卸车,未在翻斗撑起时,加保护支撑或垫木。
14、车辆行驶前没有关好车门,自卸式运料车升降器没有降到位;翻斗车卸料后未撂斗或边走边落斗。
15、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未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未在车身后设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夜间未开示宽灯、尾灯或设明显标志。
16、在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在机动车行驶时打开车门和上下车。
17、天车装货物时,货车周围禁止任何人通行,驾驶室、车厢内、驾驶室顶上不许有人,作业人员远离吊装区域<2m。
18、铁路机车连接员作业时没有确认道岔。
责任心不强,机车过道口未及时落杆。
19、铁路机车作业时不按规定鸣笛。
20、铁路机车停车后不放止轮器。
21、铁路机车过道口过无人道口时没有确认,未及时响警报。
22、铁路机车在未停稳情况下,人员上下机车。
23、叉车行车时带货升降、载人行驶或升降、超速行驶、货物阻挡视线时盲目行驶。
24、叉车叉子停在半空中时停车或前行。
25、叉车装运物品超长、超宽、超高、超载、偏载及单叉作业。
26、叉车推动(不离地)物品行驶或拖带车辆、拉拽物品。
27、叉车同时运送氧气瓶、乙炔瓶。
28、无证随意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十、生产现场安全考核:
(每项考核100-1000元)
1、对各类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暂时不能整改也无临时防护措施的。
2、厂房内无安全通道或材料或物品随意堆放而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3、安全门向内开和安全门闭锁,擅自使用铁钉、铁丝、绳、锁等封闭防火门或者紧急疏散通道门。
4、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取消安全消防防护设施或器材;私自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压埋地下消防设施;
5、安排检修等工作时,不落实安全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辩识,不布置安全措施。
二人以上作业不明确指定安全负责人、监护人。
不按规程作业,有章不循、胡干蛮干。
6、危险作业未办理作业票,作业监护人没有确认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无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的,监护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或监护人同时担任其他工作,监护人暂离作业现场未指定临时接替人。
7、携烟、火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等禁火区的,在机房内、煤气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等禁火区内吸烟或有吸烟现象。
作业区内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的。
8、车间内作业不走安全通道、安全过桥。
上下走梯不把扶手,单手上下直爬梯,跨越栏杆,在运行的设备上行走或坐立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或运行中的设备上,在转动的设备及辊道上跨越等危险行为。
9、施工作业过程中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警戒线,不听他人劝阻或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10、无防护措施,接近无安全装置部件,高悬空间处所不设防护措施。
11、作业场所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缺损。
(未做到安全六有,轴有套、轮有罩、平台梯子有护栏、坑沟孔洞有防护、危险场所有警示、现场有安全通道),安全防护装置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12、生产岗位无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缺损、字迹不清,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置放无标志。
13、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失效或岗位工人不掌握“四懂”、“四会”内容。
不能熟练正确使用灭火器。
14、严禁把身体部位靠近或伸入设备运转区域,设备运行时,清扫、加油、更换零部件。
15、作业时与他人闲谈,或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奔跑作业。
16、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随意从高处跳下,吊物时在吊装孔下停留。
17、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18、无警戒和监护下高空抛物。
19、各类热工作业完毕后不及时清理遗留火种。
20、在消火栓、灭火器等关键部位周围堆放物件。
21、在电气开关下、电源箱周围存放易燃物质。
22、未经许可随意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非本岗位员工严禁进入要害部门或擅自启动各种开关、阀门、设备等。
2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未按时公布。
24、物品摆放不符合安全规范,钢材、物品摆放不整齐、混乱、超高等,置放易滚动工件使用不可靠的支垫物或无支垫。
25、未经许可私自生火取暖,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26、机械设备检修、清扫、调整、润滑时未停机挂停电牌作业。
检修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设备开动前,未做好与周边工序与人员的安全确认,未响铃示警。
未做到充分安全确认或未经批准随意启动设备。
设备必需的手动操作或开车前盘车不拉闸断电。
27、机械设备检修、清扫、调整、润滑作业后,未对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恢复。
28、工作完毕,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9、向铁皮沟、油沟、电缆沟内乱扔棉丝、木头。
30、高温液体取样时,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及使用不干燥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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