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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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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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
附件1:
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考核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
应
得
分
缺项减分
扣
分
实
得
分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20分)
施工现场打围作业完整,围挡符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
未打围扣3分,围挡不完整、不整洁、高度不够扣1-2分,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扣1分,未悬挂标识牌扣0.5分,材料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直至得分为0。
3
工地大门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五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
工程名称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用大号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主城区建筑工地的工程名称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应使用不得小于55㎝×45㎝的红底白色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
未设置施工大门扣2分,大门不透空扣1分,无“五牌一图”扣2分,“五牌一图”不规范扣1分,无监督电话扣1分,照片不齐扣1分,未在醒目位置用用规定大小的字体标注工程名称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工地出入口通道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排水沟、沉淀池按规定设置,冲洗设备完好,保洁人员和大门守卫人员到位。
出入口未硬化扣2分,无排水沟扣0.5分,无沉淀池扣0.5分,无冲洗设备扣1分,无保洁人员扣2分,无门卫值班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现场主要道路必须采用砼或沥青砼硬化,裸露地面要进行覆盖或绿化,场内不积水,道路畅通。
主要道路未硬化扣2分,裸露地面未绿化或覆盖扣1分,场内积水或不通畅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砂浆搅拌棚按规定设置,并经审批。
未封闭或未经审批扣2分,封闭不严扣1分,直至得分为0。
1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建筑物每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一处扣0.5分,高层建筑随层无消防水源管道扣0.5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1
食堂操作间、售卖间、储藏间应分设,墙面贴砖高度不低于1.8米,地面硬化、设置机械排风措施。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扣1分,炊事人员未持有健康合格证扣0.5分,食堂三大间未分设扣1分,墙面未贴砖扣1分,墙面贴砖高度不够扣0.5分,地面未硬化扣1分,无排风措施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2
宿舍搭设材质符合要求,墙面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人数不超过12人且为不超过2层单人铁架床,配备生活柜,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4㎡。
宿舍搭设材质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设置可开启窗户扣1分,一间宿舍内居住人数超过12人或人均居住面积小于4㎡扣0.5分,无生活柜扣0.5分,搭设通铺扣2分,直至得分为0。
2
工地应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整洁。
未设置浴室扣1分,浴室未保证供水扣0.5分,卫生不符合要求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1
施工现场必须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厕所,并设专人管理,地面应采用砼或地砖硬化,墙面1.8米以下贴瓷砖。
厕所未采用水冲式扣1分,墙面未贴地砖或地面未硬化扣1分,无保洁人员扣1分,厕所有异味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1
生活垃圾必须按卫生要求随时清运或按卫生要求妥善处理。
生活垃圾未采用封盖密闭容器扣0.5分,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扣1分,直至得分为0。
1
施工现场的作业时间应控制在早上6:
00~晚上22:
00之间,并采取降噪措施。
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延长施工时间的,应在工地主要进出口醒目处张贴批准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延长施工时间的扣1分,未在主要进出口醒目处张贴批准文件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小计
20
基坑或沟槽(10分)
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批和专家咨询。
无方案扣3分,方案针对性不强扣1分,专项方案未经中介咨询扣3分,直至得分为0。
3
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无防护措施扣2分,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2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
不符合安全要求扣1-2分,直至得分为0。
2
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无排水措施扣1分。
1
设置的上下专用通道应符合要求。
无专用通道扣1分,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1
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的扣1分。
1
小计
10
起重机械
设备和
施工机具
(5分)
起重机械设备按规定备案。
未备案扣2分,直至得分为0。
2
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防护到位。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1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日常保养有记录。
无证上岗扣1分,未进行日常保养扣1分,直至得分为0。
1
防护棚的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1分。
1
小计
5
施工用电
(15分)
外电防护措施有效。
无外电防护措施扣2分。
2
配电线路无破损,符合规范规定,线路过道有保护。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3
危险场所、手持照明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线路及灯具安装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2
施工用电应符合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5
开关箱、电器元件安装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3
小计
15
脚手架
(20分)
架体稳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支撑、升降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扣1分,拉结不牢固每处扣0.5分;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2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无定型的主框架的扣5分,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的支撑框架的扣5分,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5分,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5分,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直至得分为0。
5
施工层脚手板铺设符合要求。
脚手板绑扎不牢固,每发现一处扣0.5分,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扣1分,直至得分为0。
3
剪刀撑、横向斜撑设置应符合要求。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高度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未设横向斜撑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2
脚手架高度、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2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进行封闭。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立杆基础平整、夯实并设置通长木垫板、底座,扫地杆设置完整。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未封闭扣1分,封闭不严密扣0.5-1分,直至得分为0。
2
脚手架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小计
20
模板工程
(10分)
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咨询。
无方案或未经审批的扣3分,未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3
支撑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无设计计算扣2分,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未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3
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扣1分,立杆间距不符合规定扣2分,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1分,直至得分为0。
2
在模板上运输砼应设走道垫板,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有防护措施。
无走道垫板扣1,无防护扣2分,直至得分为0。
2
小计
10
“三宝”、“四口”及临边
防护
(20分)
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每发现一人未正确使用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2
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得分为0。
4
水平网支设应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4
“四口”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5
“临边”应设置防护,且防护严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至得分为0。
5
小计
20
合计
100
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
;
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
;
检查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检查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管部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的自查自评,应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管部门的检查评价,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监管部门的检查人员(2人及以上)签认。
附件2:
建筑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综合评价意见书
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安监编号:
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_安全员:
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监理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结构层数
项目经理
姓名
安全员
姓名
证书号
证书号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分包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自评
序号
自检日期
形象进度
得分
序号
自检日期
形象进度
得分
1
5
2
6
3
7
4
8
各次评价平均分
自评等级
工程自评意见: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事故情况
伤亡人数
事故类别
发生时间、简要经过和主要责任
经济损失
事故等级
安监机构各次评价记录(监督机构填写)
序号
检查日期
形象进度
检查得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审查情况
各次评价
平均分
未报送资料
扣分的情况
工地标准化综合评价得分
工程总体评价意见
核定等级:
(监督机构公章)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监管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备注:
1、凡符合条件而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的工程项目,评价核定等级一律为不合格。
2、凡未按要求报送自检自评资料的工程项目,每发生一次,扣3分。
附件3: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级核定标准(暂定)
序号
工程区域性划分
等级核定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1
市管工程
100~85分
84~70分
70分以下
2
主城区工程(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经开区、高新区、巴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长寿区)
100~82分
81~65分
65分以下
3
六大区域中心城市工程(永川区、合川区、江津区、涪陵区、万州区、黔江区)
100~78分
77~60分
60分以下
4
近郊区县工程(綦江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潼南县、大足县、梁平县、南川区、丰都县、垫江县、开县、云阳县、万盛区、双桥区、武隆县)
100~70分
69~55分
55分以下
5
远郊区县工程(城口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石柱县、忠县、巫山县、奉节县)
100~65分
64~50分
50分以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9〗79号
99.05.25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字第16号函的要求,由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
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
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
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2.0.9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
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
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
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检查评分表
3.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应包括: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
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0.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3.0.3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
3.0.4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等六种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3.0.5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九项内容。
3.0.6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支撑系统。
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十项内容。
3.0.7“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
3.0.8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3.0.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是对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
3.0.10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
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十项内容。
3.0.11塔吊检查评分表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
3.0.12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
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项内容。
3.0.13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十种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
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二、封闭施工
工地实行围档封闭施工,围档高度不低于2.2米,其中主城区、各区县(自治县、市)城区主干道及中心地区的围档度高不低于2.5米,围档坚固、稳定、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要进行彩画美画。
采用砌体砌筑围档时须用砂浆抹光上色,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砌体干码等,禁止以房代墙。
市政、燃气、电力、通信等道路管线工程,可使用统一连续高度不低于2.2米安全可靠的围档进行封闭。
现场设有进出口大门,有门卫和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凭工作胸卡出入,门头要设置企业标志,“门前三包”落实。
三、现场场地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
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四、施工场地
工地的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要进行全硬化处理,主城区、各区县(自治县、市)城区主干道及中心地区采用庄基础的工地必须采用素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砂井、排水沟、场内平整干净、沟池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
五、暂设工程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置。
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
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并持有《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康的食堂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持“健康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宿舍内住宿人员名单上墙,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有消暑、保暖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室内无异味,床面平整干净,用品“五线一方”(即工作服、安全帽、毛巾、餐具、鞋成线,被子成方),每间宿舍不超过10人,不得使用通铺;
沐浴室安全整洁,有冷热水供应;厕所地面、墙面、便槽内铺设瓷砖、地砖等,有冲洗设施,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5%;高层施工区域按规定设置小便桶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供应,茶桶应上锁,并保持清洁。
生活垃圾有带盖容器存放并及时清运。
工地有专门的吸烟处。
工地设有医疗保健室,急救人员经过培训合格,有保健医药箱,有合理的急救措施,经常性开展卫生防病教育。
六、材料堆放
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标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入整齐。
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
七、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
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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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重庆市 建筑工地 安全 文明 施工 标准化 检查 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