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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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二五”时期(二〇一一年至二〇一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
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动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开创山西科学发展新局面
(1)“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经济结构深层次矛盾的重重困扰,面对经济社会建设的繁重任务,全省上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迎难而上、砥砺奋进,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取得重大成果;重点工程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圆满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全部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得到扭转,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
(2)“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推进,国内外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省转型跨越发展。
国家扩大内需和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深入实施,对能源、材料和装备的需求将持续增加;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循环经济试点省和生态省试点特别是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将为我省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我省进入工业化跃升期、城镇化加速期、节能环保攻坚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期,将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十一五”时期积累的雄厚物质基础和不断完善的软硬发展环境,为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全省上下创先争优、奋力赶超,形成了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产业结构单一化、初级化、重型化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欠账较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较多,发展环境欠佳,对外开放程度较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适应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干部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少数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突出。
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准确判断形势变化,科学把握发展规律,抢抓机遇,破解难题,加快推动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3)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制定“十二五”规划,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从我省实际出发,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安全生产为重要保障,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在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基础上,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业大省、中部地区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再造一个新山西。
(4)“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主要经济指标翻番,就业持续增加,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结构、带动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驱动经济增长的要素投入结构更趋合理,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民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对外合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优化生产力布局,构建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基础
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更加注重优化生产力布局,在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结构,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区域分工合理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际良性互动。
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大运骨干通道沿线等地区,要优化开发,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从严控制一般性传统产业项目,不再布局煤炭、焦炭、冶金、化工、水泥等项目,对现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要逐步关停淘汰或搬迁改造。
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人口集聚度较高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要重点开发,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在煤、水和土地资源富集区,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等资源深加工产业。
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鼓励发展以林果业为主导的特色农业、林业。
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按照国家生产力布局要求,建设晋北动力煤基地、晋中炼焦煤基地、晋东无烟煤基地及相应的电力基地,推动能源资源集中开发、集约生产和生态环境集中治理修复。
加快建立完善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政策法规体系、利益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引导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编制规划、布局项目、谋划发展。
(6)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
在此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在确保在建续建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的基础上,统筹基础设施投资与产业开发投资,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以新兴产业发展为主导的产业投资规模;统筹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向革命老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倾斜;统筹国有投资与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规模。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培育更多最终需求。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继续加大铁路、公路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机场布局,大力推进国家级、省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衔接顺畅、便捷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实现省会到各地级市高速公路3小时通达、相邻地级市2小时通达、地级市到所属各县(市、区)1小时通达和省会到省内主要区域性中心城市航空1小时通达。
加大出省通道和出海通道建设力度,构建连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和欧亚大陆桥的对外开放大通道。
加快构筑纵贯南北、横跨东西,多源互补、丰枯调剂,保障应急、促进发展的大水网,加强河流治理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城际轻轨和地铁等轨道交通,推进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
三、加快推进工业新型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按照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思路,通过“七条路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8)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形成若干亿吨级和千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推进煤、电、路、港、航一体化经营;实现煤矿综合机械化开采,提高煤炭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鼓励煤炭企业多元发展,着力提高非煤产业比重,进一步巩固能源基地的战略地位。
坚持总量控制、产能置换、上大关小、扶优汰劣的原则,推进焦化、冶金、电力、建材等行业整合重组,促进煤焦、煤电等上下游产业联合,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深加工和制品加工,提高附加值,实现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能大型化、生产集约化、利用清洁化、发展高端化。
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山西特色的自主品牌。
(9)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发展壮大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业、特色食品工业等新兴产业,将其培育成重要的支柱产业。
现代装备制造业要坚持高端化、系列化、成套化方向,大力发展煤机、汽车、铁路装备、重型机械等制造业;现代煤化工要围绕“气、醇、烯、苯、油”五条主线,重点发展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精细化工等;新型材料工业要积极发展化工新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和高精尖新材料,努力实现“材料加工”向“加工材料”、加工制品转变;特色食品工业要做大做强酒、醋、乳品等优势产品,做精做细小杂粮、肉类加工、干鲜果蔬等特色产品。
积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重点项目为牵引,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落实对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加大金融、税收和用地支持,引导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加快提高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
以建设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生产性服务业大省为目标,重点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煤炭、焦炭、钢铁、农副产品等大宗商品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园区,建设涵盖保税、仓储、集运、商贸、金融服务在内的现代物流枢纽,支持大型物流企业整合重组存量物流资源,提高物流业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配置能力,鼓励发展专业物流、第三方物流。
充分发挥我省文化底蕴深厚和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构建旅游服务体系,打造精品线路,建设一流景点景区,培育旅游龙头企业,积极开发新型旅游项目和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积极发展房地产、金融、会展、科技咨询、研发设计、信息服务、商贸、餐饮、养老、家政等其他服务业。
(1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建设循环型社会,使循环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形态和产业发展模式。
按照“多联产、全循环、抓高端”的思路,全面推进各类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循环化发展,延长煤焦化、煤电材、煤电铝等资源循环产业链,提高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矿井水、中水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构建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体系,加快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开发和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
加强循环经济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完善循环经济标准规范和政策体系,增强循环经济的科技支撑、政策激励和法律保障。
(12)着力实施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战略。
发挥大项目带动作用,集中建设一批“双千亿”、“双百亿”的产业转型重大项目。
发挥大企业支撑作用,集中培育一批以资产和股权为纽带,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以及军地融合的大企业。
发挥大园区承载作用,重点打造一批空间集中开发、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群发展、服务集聚配套的各类园区。
完善和创新园区发展政策,提高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向园区集中,提高园区的产业层次、科技含量、经济规模和产出水平。
(13)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培育发展新型信息技术服务。
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电子政务平台、网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重点推进城市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和智能化水平。
高度重视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14)加大“三农”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农业农村的份额,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完善以工补农特别是以煤补农机制。
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制定实施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支持“三农”工作的政策体系。
(15)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加快五大盆地灌区建设,实施西山地区黄河水利用工程,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推进中低产田和盐碱地改造,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按照“稳定粮食、做强畜牧、扩大果菜、发展加工”的思路,推进产业化发展、板块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社会化服务。
加快建设运城、晋中、大同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市场信息、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和装备水平。
(16)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
坚持就地转移、返乡创业和异地输出并举,大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
提高农民土地补偿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7)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继续搞好重点推进村建设,启动实施新农村连片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水平。
完善提升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作用。
以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和普及自来水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供排水条件,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
落实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以街巷硬化、垃圾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
全面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普及文化、科技和法制知识,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逐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继续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产业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扶贫五大扶贫工程,以片区扶贫开发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帮扶力度,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18)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民营主导、园区承载、集群推进、循环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县域工业化。
以县级工业园区为载体,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服务业。
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建立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优化县域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
(19)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利益补偿机制。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合作社,扩大村镇银行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
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改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促进“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紧扣提速、提质主题,按照“一核一圈三群”布局,以太原都市区为核心、区域中心城市为节点、大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加快推进市域城镇化,形成城镇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20)加快发展太原都市圈。
支持太原率先发展,把太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增强省会城市的龙头带动力。
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供给为突破口,以启动共建区建设为切入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协调,加快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实现产业同构、交通同网、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旅游同线。
积极发展以太原都市区为核心,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为主体,阳泉、忻定原、离柳中等城镇组群为支撑的太原都市圈,形成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引擎。
(21)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和城镇群辐射带动作用。
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把除省会太原外的10个地级市发展成为经济实力强、综合承载能力高、辐射带动力大的区域中心城市。
统筹区域城镇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构筑跨市域的城镇群,重点建设以大同、朔州为核心的晋北城镇群,以临汾、侯马、运城为核心的晋南城镇群,以长治、晋城为核心的晋东南城镇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2)大力实施“大县城”战略和百镇建设工程。
把县城和重点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其集中,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辐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向农村覆盖,发挥县城和重点镇承接大中城市、带动农村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着力做大做强一批县级市和县城,培育县域经济集聚中心。
选择一大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予以扶持,进一步带动小城镇发展。
整合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促进人口、产业集中集聚。
(23)加强城镇化管理。
深化就业、社保、医疗等改革,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进大城市落户政策,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取消小城镇落户限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城镇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六、加快推进城乡生态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绿色、低碳、洁净、健康”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设绿化山西、气化山西、净化山西、健康山西。
(24)建设“绿化山西”。
以建设生态省为目标,以造林绿化为重点,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坚持增绿增收并重、造林造景并举、绿化美化并行,继续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
全面实施十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五大林业产业开发工程和六大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快推进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太行山土石山区水源涵养、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和平川盆地防护经济林等四大生态屏障建设,巩固造林绿化和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增加林木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和生态补偿机制,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
(25)建设“气化山西”。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原则,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合资合作、共赢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多元主体投资与建设的积极性,推进煤层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和过境天然气“四气合一”,形成稳定气源。
结合城镇化总体布局,加快“三纵十一横”骨干输气管网及支线管线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
按照优先生活、兼顾生产的原则,优化用气布局和结构,逐步实现市、县、重点镇居民用气、工业园区、重点工业用户和重要旅游景区全覆盖。
继续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水平。
(26)建设“净化山西”。
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严格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两高一资”产业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低碳、环保型产业。
积极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程、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大力推进以汾河为龙头的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有效控制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以及烟尘、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地方立法力度,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水电差别价格和排污权交易等制度。
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对排污企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监管,加强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形成人人关心节能减排、全社会推进节能减排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强化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建立完善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理,完善节约土地标准;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建设节水型社会。
(27)建设“健康山西”。
以解决饮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加强妇幼保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善出生人口素质。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工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人民体质。
七、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逐步完善符合省情特点、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8)积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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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 山西 省委 关于 制定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第十二 个五年 规划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