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防灭火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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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下防灭火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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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钟山区大湾镇钟山一矿
井上下防灭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钟山区大湾镇钟山一矿
2012年1月1日
-
大湾镇钟山一矿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一、成立防灭火小组,组长:
矿长,副组长:
安全矿长、工程师,成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设专职防火员,将防火设施、器材作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地面防灭火措施
1.地面油库、抽风机房、配电室、木料场、充电室、仓库安装水管、配备二台灭火器。
2.井口和主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和用明火取暖。
3.木料场、炉灰场距井口不少于80米,木料加工场严禁明火。
4.地面设置消防材料库和3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并保持满水。
5.供电线路、开关、插座要合理设计配置,开关要有过流、漏电保护,定期检查,防止过载老化产生隐患,严禁使用与线路负载不符的大功率电器(电炉、电热器等),家用电器离人必须切断电源、突然停电要切断电源。
6.供电系统和机电设备防雷设施必须符合规定,井口轨道有合格的隔雷装置。
7.井下和井口20m范围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8.各井口检身站,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严格检查,杜绝携带烟火入井和穿化纤衣服下井。
三、井下防火措施
1.消防水管每50米要设个三通闸阀,每0米要放一根25米长与闸阀相配套的消防软管,井下所有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车场、采煤工作面作面必须设置水管及支管、阀门。
2.井下要设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工具不得挪作它用,各机电硐室要配足灭火器2个,灭火砂200㎏及相应工具。
3.井下电缆必须按部颁质最标准化标准进行悬挂,严禁拖地,不得出现“死弯”,严禁延燃电缆入井。
4.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炮泥充填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的变质的火工品。
5.强化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电气设备“三大保护”齐全,杜绝失爆,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
6.井下使用的油、纱、纸要放在专用有盖铁桶内,严禁乱丢乱放及泼洒油、废油。
7.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严禁乱放或不带。
8、防止明火点燃。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9、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10、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
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
我矿投产后,计划采用注氮防灭火技术,特别是要向放顶煤工作面注入氮气,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二、矿井灭火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设法弄清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迅速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方案,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
3、矿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成立以矿长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调整风流控制火势,组织人员侦查火区、确定火源,果断决定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服从领导,迎着新鲜风流沿着灾害预防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5、采取相应的风流控制方法,控制风流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有效控制火势,防止扩大灾情
(2)、创造接近火源、采取直接灭火的条件
(3)、不会造成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扬
(4)、防治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二)、灭火方法
1、直接灭火
用水灭火
(1)、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采用。
(2)、用水灭火采取的措施:
①、灭火前要首先切断电源
②、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③、保证水量充足。
④、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含量。
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①、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②、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
挖出火源直接灭火
①、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大,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
②、挖出火源前,先用压力水喷浇,待火源冷却后再挖出。
③、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和空气温度,灾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温度不高时才能挖出。
使用灭火器灭火
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救灾演练,确保所有入井作业人员都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
2、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4、其他未述部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否则不予下井
(三)井下外因火灾防治及装备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措施
井下配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硐室内按其防火性质配备不同类型的灭火器,硐室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上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采掘工作面配电点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扩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该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设计,所有井下电气设备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要求选择隔爆型电气设备,选择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
该矿井下供电电压为660V,由地面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接地。
地面高层建筑及变电所要按气象部门的要求安装避雷针,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道,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3、井下电缆
电缆的选择、铺设和连接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468条和472条的要求。
井下电缆的选择:
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并采用相对电压等级的矿用橡套软电缆。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使用专用橡套电缆,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电缆。
电缆的连接均应使用矿用防爆接线盒,并符合防爆要求,接线不得失爆。
4、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1)井下电气设备保护的选择
电气设备的保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第453条至459条的要求。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溶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井下配电网路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所有电缆的接地心线必须与设备的接地螺栓联接,集中配电的配电点应集中接地,接地极打入水仓或水沟中,接地电阻不应超过2欧。
(2)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工作,应有停电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职电工执行。
采区电钳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矿机电部门必须设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必须由有业务能力并经过专业训练后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还应按规定数量配齐。
并定期组织实施各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工作。
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无明接头、无羊尾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保护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保,坚持使用瓦斯和风电闭锁。
(3)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井下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都应可靠接地。
二、胶带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井下胶带运输系统配备烟雾等连续监测报警保护装置,当火灾发生时能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1、传动胶带为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都符合相关规定。
2、装设有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3、装设有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4、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5、机头和机尾装设有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6、对于主斜井布置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装设制动装置。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设有过桥。
8、井口附近及井下带式输送机采用防爆电动机并配软启动装置。
9、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除此之外,在有胶带机的主要巷道应考虑在监测监控系统中配置烟雾传感器。
并配备ZJZ-S(D)型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本产品属于隔爆兼本质安全型装置,与胶带运输机电源配合使用,用于胶带运输机综合保护,可以实现胶带运输机的煤位保护、速度保护、跑偏保护、沿线急停保护、烟雾保护、纵向撕裂保护、自动开车、超温自动洒水等综合保护)。
在主斜井(敷设有胶带输送机)、运输石门(敷设有胶带输送机)每隔50m设置一个规格为DN25消防与防尘洒水栓。
三、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
1.防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及地面防火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根据各建筑物的防火要求,设置消防水和灭火器,以确保全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5)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压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2.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2)当矿井发生火灾(进风井筒、运输顺槽等地除外)时,应保持当时风流方向,防止风流逆转。
(3)在现场的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难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5)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工作。
(6)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事故。
(4)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及火灾,采取以下措施:
①由地面直接入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m。
②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的电阻不大于1Ω。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
井下高压电动机等设备的高压侧设有短路、过负荷和无压释放保护。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线上,装设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与远方控制装置。
井下变电所高压馈电线设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
煤电钻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与远方控制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井下设置消防与洒水合一的枝状管网。
井下消防用水,由工业场地生活、消防水池供水供给。
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装车点后方及易产生煤尘的巷道(采区回风巷、承担运煤的进风巷、承担运煤的进风大巷、斜井)设风流净化水幕。
在主、进风行人斜井口,机电硐室入口,消防材料库入口,掘进巷道入口,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等处设置一个规格为DN50消火栓;在井底车场、倾斜巷道每100m处设置一个规格为DN50消火栓。
在设有供水管道的各条巷道、副斜井及采面回风巷每隔100m,主斜井、运输石门等铺设胶带输送机的巷道每隔50m设一个DN25给水栓,转载点处设置一个规格为DN25给水栓。
消防洒水系统主管路选用DN65mm,支管选用φ50mm。
3、该矿井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编制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
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5、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审批意见
学习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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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 灭火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