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应急救援管理规定xi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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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应急救援管理规定xin
应急救援管理规定
1目的范围
为了规范应急救援管理活动,在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时迅速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的响应,将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及环境破坏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确定了煤制油厂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煤制油厂的应急救援活动的管理。
2引用标准
2.1AQ/T9002-200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名词术语
3.1事故是指造成伤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3.2应急是指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事件的应变。
4职责
4.1主管部门职责
4.1.1安全生产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现场应急总指挥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4.1.2做好生产事故调查,协助技术监督部做好其他事故调查工作。
4.1.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协调有关部门对口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或请示救援。
4.1.4负责煤制油厂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的策划,组织实施及效果验证指导,检查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演练。
4.1.5组织制定、修订煤制油厂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备案。
4.1.6负责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4.1.7负责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4.1.8负责应急指挥中心的24小时应急值班。
4.1.9接受应急事件的报告,并根据事故级别向应急指挥机构的相关领导汇报。
4.1.10按照应急指挥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4.1.11做好相关生产装置的协调指挥工作,保证事故处理所用水、电、汽、风的供应,协助基层单位查明事故原因,切断与发生事故部位相连的物料及相应的工艺处理。
4.1.12做好应急值班记录、录音及通讯联络记录。
4.2相关部门职责
4.2.1机械动力部职责
4.2.1.1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组织落实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停、供电及重点设备保护工作。
4.2.1.2组织落实抢修抢险队伍,组织指挥,抢修、抢险工作。
4.2.1.3负责防震、防洪等自然灾害的日常管理工作,是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的编制、修订、检查与考核。
4.2.1.4负责事故现场工程抢险、抢修工作。
4.2.1.5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停、送电及关键设备特护等工作。
4.2.1.6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和维护工作。
4.2.1.7提供设备的相关设备资料,为事故处理提供支持。
4.2.2 技术监督部职责
4.2.2.1指导现场环境监测,组织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情况的评估,及时向现场应急总指挥汇报,为确定警戒区域提供依据。
4.2.2.2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4.2.2.3及时检测检查装置周围水质,防止发生跑油和发生水源污染事故。
4.2.2.4为应急指挥部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4.2.2.5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事故材料的收集工作,为事故调查做准备。
4.2.3消防气防队职责
4.2.3.1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的抢救等抢险救援工作。
4.2.3.2负责事故现场辐射强度检测,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检测结果。
4.2.3.3负责事故现场的清洗工作。
4.2.3.4制定出警、消防、气防、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维护并保管好消防气防器材、物资,以备急用。
4.2.3.5负责现场临时警戒工作。
4.2.3.6根据现场情况,选定安全场所作为指挥部的位置,树立指挥部标志。
4.2.3.7根据泄漏物的特性,采取稀释、中和、冷却等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控制危险源。
4.2.3.8配合工艺处理,实施抢险工作。
4.2.3.9负责事故时与协作医院的联系。
4.2.4 行政部职责
4.2.4.1负责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及与政府和周边单位的联系。
4.2.4.2负责煤制油厂公共疫情、社会突发事件预案的编制,并组织演练。
4.2.4.3负责事故状态下现场的警戒、治安保卫,组织人员疏散、道路管制及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4.2.4.4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做好思想稳定、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时代表总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4.2.4.5接待上级及兄弟企业前来救援人员;做好新闻媒体来访接待工作;必要时按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预警、预报等工作。
4.2.4.6做好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记录;负责处置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工作;
4.2.4.7准备相应的警戒、人员疏散、通讯、扩音、照明、警戒袖标、指挥人员袖标等用品以备急用,所用物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2.4.8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按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4.2.4.9对于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应按应急指挥部要求区域布置安全警戒,并在警戒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4.2.4.10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4.2.4.11负责在宿舍区和住宅区安排应急车辆,24小时值班。
4.2.5供销中心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采购及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4.3 各单位职责
4.3.1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制定出各自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责任落实到人。
4.3.2各基层单位按煤制油厂应急救援要求,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应急管理理工作。
4.3.3组织制定、修改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模拟演练;事故发生时做到及时报警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煤制油厂及本单位的预案要求组织事故应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4.3.4准备装置的相关技术资料,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提出下步处理建议,为指挥部的决策当好参谋。
4.3.5在事故恢复阶段,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
4.3.6根据物料平衡情况、公共系统情况和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相应的生产调整和处理。
5工作程序
5.1 应急事故的识别
5.1.1煤制油厂各基层单位根据危害识别及安全评价的结论、QHSE管理活动的检查结果、外界人员的看法或建议,识别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
5.1.2煤制油厂各基层单位应识别每一个重大危险设施、生产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变更项目、重大危险作业和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应急事故。
5.1.3危害识别的步骤和方法见“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管理程序(MZYC-AS-CX.008-
2007(A/0))”。
5.2 应急预案的编制
5.2.1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5.2.1.1所有生产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设施、重大变更项目、重大危险作业和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场所都应编制应急预案。
5.2.1.2对于复杂的联合生产装置,应充分考虑灾害事故的相互影响和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
5.2.1.3编制过程中应听取来自基层的建议,征求岗位人员的意见。
5.2.1.4编制时应注意应急处理过程中引起的二次安全、环境事故的影响。
5.2.1.5煤制油厂灾害性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泄漏、地震、洪灾、放射事故等。
5.2.1.6煤制油厂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停水、停电、停汽、停风、停止进料、物料跑冒、人员中毒等。
5.2.1.7煤制油厂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停机、停泵、停炉、密封泄露、腐蚀泄露等。
5.2.1.8煤制油厂厂级生产性、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部组织编制;公共疫情和社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行政部负责编制;设备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编制;各基层单位编制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毕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安全生产部备案。
5.2.2煤制油厂厂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
a)危害程度分析、事故分类;
b)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c)组织机构及职责;
d)信息报告程序;
e)预防和预警;
f)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g)应急终止;
h)编制依据;
i)附件。
5.2.3 基层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a)装置概况;
b)危险性分析;
c)事故处理原则;
d)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e)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f)应急响应程序图;
g)事故处理:
(1)报警;
(2)应急程序启动;
(3)切断泄漏源;
(4)灭火、冷却;
(5)人员疏散
(6)警戒;
(7)接应救援;
(8)带压堵漏;
(9)泄漏物封堵回收;
(10)注意事项。
h)附件。
5.3 应急物资保障
5.3.1机械动力部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时设备零部(配)件、堵漏器材、防爆工具、照明设施、编织袋等应急物资的提供。
5.3.2行政部负责通信设备和器材、交通工具等物资的供应。
5.3.3消防气防队负责消防设施、器材及材料、防化服、隔热服等器材的提供。
5.3.4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检测仪器、紧急用劳保物资的提供。
5.3.5生产车间负责提供本车间个人防护、救护器材。
5.3.6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5.4 应急预案的审批
5.4.1煤制油厂厂级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部、机械动力部、行政部、技术监督部等审查,主管安全副厂长批准后实施;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部及相关处室、主管安全副厂长批准后实施;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在审批发布后都要到安全生产部备案。
5.4.2煤制油厂应急预案批准后,安全生产部和各部门及时将应急预案发放到有关部门、车间、生产岗位。
5.4.3各种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通信指挥系统能否正常运行;
b)生产处理步骤是否安全、有效;
c)应急救援步骤是否安全、有效;
d)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储备充足、品种齐全、保管完好;
e)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f)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预案是否掌握。
5.5 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5.5.1报警和纪律要求
5.5.1.1现场发生火警、中毒、人身伤亡等事故,报火警119,同时报生产调度。
报警时应讲明事故发生的单位、具体位置、介质;事故类型(如火灾、爆炸、可燃、有毒物料泄漏等)、有无人员伤亡、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5.5.1.2消防气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消防车(鸣警报),如果有人员伤亡,立即用电话通知协作医院。
5.5.1.3生产调度室接到报警后,根据事故情况应迅速通知有关厂领导及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至现场成立相应应急指挥部。
5.5.1.4接到报警后,消防气防队5分钟内到达现场,本单位救护车5分钟内、协作医院救护车20分钟内到达现场。
5.5.1.5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听到警报或接到通知后,厂内人员10分钟内到达现场,宿舍区和住宅区人员立即敢到应急值班车辆处赶往现场。
5.5.1.6厂领导、部室领导及相关人员、生产车间领导和技术人员的手机、家庭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有号码变更须通知调度,无故不复机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5.1.7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向现场最高指挥报到,根据本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最高指挥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5.5.1.8协作医院应按双方协议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医院救护车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配备足够的防护急救用品,医护人员配备2人以上,器械包括担架、氧气袋、急救包等,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实施抢救等工作。
5.5.2 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5.5.2.1每年初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方式、内容、对象、日程安排、教材、师资、预期效果等项内容。
5.5.2.2培训的形式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现场讲解、集中培训、集体讨论、现场演练、口头演练、闭卷考试等。
5.5.2.3培训单位应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记录(包括试卷)。
5.5.2.4培训单位应严格按计划组织培训,安全生产部对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2.5各种应急预案应按规定定期演练,煤制油厂级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部每年组织演练一次,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每季度至少演练一次。
5.5.2.6应急预案的演练应做到有组织、有预案、有记录、有总结、有考核,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5.5.2.7安全生产部对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进行检查,检查演练的情况记录及总结等情况。
5.5.2.8新编制的事故预案应及时组织学习和演练。
5.5.2.9事故演练情况记录在“事故演练记录表(MZYC-AS-GLJL.028(A))”上。
5.6 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
5.6.1应急预案演练后,应组织相关的专业人员以及参加演练的人员结合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对演练程序、内容和方法进行评估和及时修改。
5.6.2吸收本单位及外单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5.6.3安全生产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每两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发现不符合时对预案及时修订,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5.6.4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及时发到有关人员手中。
5.6.5煤制油厂厂级预案演练记录由安全生产部保管,基层单位预案演练记录由本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
5.7应急事故的现场处置
详见煤制油厂和各基层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
6相关文件
6.1MZYC-AS-CX.008-2007(A/0)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管理程序
7记录
7.1MZYC-AS-GLJL.028(A)事故演练记录表
MZYC-AS-CXJL.028(A)
事故演练记录表
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煤制油厂
事故演练记录表
编号:
MZYC-AS-CXJL.028(A)
演练题目
演练时间
演练班组(队伍)
演练情况记录:
演练情况讲评:
对事故预案的评定:
记录人签字
演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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