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老年大学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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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老年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宿豫区老年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修订征求意见稿)
宿豫区老年大学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校务委员会议的内容与职责3
校长职责4
副校长职责5
办公室职责6
教务处职责7
任课教师职责8
班长职责9
学员守则10
夕阳红艺术团工作职责11
学籍管理制度12
文书管理规定13
档案管理制度14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15
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管理制度16
车棚管理制度17
门球场管理制度18
门卫及清洁工管理制度19
学校艺术团演出服管理规定20
商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定21
财务管理制度22
财务会计职责23
民主理财小组职责24
校务委员会议的内容与职责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领导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和有关办学人员组成。
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会议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召开扩大会议时可邀请、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校务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办学宗旨、办学方针;
2、听取学期工作汇报,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办学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3、确定学校规模,研究学校基本设施建设,审议学校发展规划;
4、审定学校规章制度、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
5、商讨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解决的重大问题;
6、讨论审核全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
7、研究决定提高办学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等事项;
8研究制定对优秀教师、学员、办学人员以及参加各项比赛获奖的奖励办法。
校务委员会委员的一般职责:
1、经常关心、了解老年大学的办学情况,如期参加校务委员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汇报,积极为办学出谋献策。
2、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优势,为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办学方针,提供支持和帮助。
3、积极宣传老年大学办学成果,扩大社会影响,鼓励离退休干部、职工入学,为建成国家规范化示范老年大学作贡献。
校长职责
1、校长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2、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老干部工作、老龄工作及老年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决议;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学校制订和实施发展规划。
3、召集并主持校委会,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对事关学校规划和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作出指示,审核批准学校的重大决议。
4、组织协调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帮助学校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福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5、委托常务副校长主持学校日常工作。
副校长职责
1、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负责主持学校的日常工作。
2、主持召开学校工作班子会议,传达校委会和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3、研究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组织和检查日常教学活动及教学行政工作。
参加和主持学委会会议,听取意见,商讨工作。
4、负责学校岗位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学校老师、学员调配和学员政治思想工作。
6、定期听取处室工作汇报,总结经验,通报全校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及有关措施。
7、负责协调内外关系,积极主动地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争取领导重视解决办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直接为老年大学行政、教学管理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日常校务工作,维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
2、负责学校工作计划、总结、通知等文件的起草、收发、传阅和归档工作,办好校刊、黑板报,做好宣传报道、报刊订发以及文书打印等文秘工作。
3、配合校长、副校长,协调学校处室工作,掌握学校工作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4、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接待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做好保密工作。
5、负责学校办公、教学场所及设备的管理、登记工作。
6、保障学校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等物资的供给,并负责对学校财产的保管和维修。
7、负责对外联系、交流,做好外来人员接待工作。
8、负责大型活动组织和策划工作,管理学校学员的安全用药及应急事件处理。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贯彻执行学校教学方针,主管教学工作和教育研究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区老年大学的办学宗旨和教学方针,负责制订各科教学大纲、教学班学期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
2、负责教师的选聘、考核、解聘、上课课费审批发放及管理等工作。
3、负责组织招生和学员的注册登记工作。
4、负责教学组织管理和课堂服务工作,建立正常的课堂管理秩序及课时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和配合学校艺术团学员参加各级各类演出、比赛,展示成果活动。
6、负责各班级教材的选定,组织教师编写部分课程的教材,根据教学需要配备有关教学参考资料。
7、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学籍档案,研讨学籍管理的规律和经验,为教学管理和学校的发展服务。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任课教师职责
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传授知识、提高学员素质的使命,是办好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
其主要职责是:
1、按“教、学、乐、为”相结合的方针,制订本学科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认真备课、讲课,要从老年教育的特殊性和本学科的特点出发,组织教学,指导练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要为人师表,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来上课,要提前两天通知学校,以便调整课程内容。
3、配合班委会做好课外教学及参观考察的指导工作。
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发现培养优秀学员,创造优异成果。
4、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努力探索老年教育理论,改进教学工作,听取采纳学员的正确建议和要求。
5、不得接纳无学籍学员到校上课,协助学校做好学籍管理。
班长职责
1、协助教师制定班级学科的教学计划,及时向学校或教师反映学员的学习需求,参加评教评学,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老师组织教学,维护课堂纪律,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3、负责填写教学日志,检查、记载本班出勤情况,负责收发学员作业,保管好教学用具。
4、组织学员打扫教室及包干区域的清洁卫生,并经常保持整洁;下课后要关好门窗和关闭电器。
5、组织本班学员举办班级展览、墙报,组织校内各种宣传文体活动,开展课外自学活动和各种社会服务活动。
6、定期召开班委会会议,研究总结本班工作,协助教师开好学员会,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工作要求。
7、负责督促本班学员报名费及其它各项应缴费用的收缴工作,管理使用好班费。
8、做好宣传引导招生工作,协助做好学员注册登记工作。
学员守则
1、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努力营造“求知好学,和谐欢乐”的良好学风。
2、树立“爱国、明礼、团结、健康、奉献”的学员形象,积极维护老年大学声誉,发挥正能量。
3、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专心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学,互相关心,文明用语,宽以待人。
5、讲究卫生,不在教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
6、积极参加学校、班组集体活动,、热心公益,爱护公物集体荣誉感强。
7、对班级、学校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8、主动缴纳学期报名费,不拖欠,不漏缴。
夕阳红艺术团工作职责
一、夕阳红艺术团排练、演出等活动均按照学校总体工作部署,与校教务处协调组织统筹安排。
二、校艺术团凡参加校外的文艺演出、展演、比赛活动,必须经校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参加。
三、本校艺术团的成员,未经许可不得参加校外其它艺术团体或商业演出活动。
四、凡参加政府各级组织的大型文体演出、比赛获奖项目,以及获全国或省级各类赛事一等奖或金、银奖的参赛成员,并对原创的文艺文学等作品,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并记录档案。
五、校艺术团参加校外演出、比赛等活动,所获奖品、奖金必须交学校注册入帐,然后通过研究,可把奖金用于艺术团建设与活动中。
六、校艺术团所注册的演出服饰和道具均为校固定资产,由团内专人集中保管,演出完毕后,收回统一管理。
原则上不外借,若因特殊情况需租借,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租借。
租金交学校会计入帐注册。
学籍管理制度
1、注册学籍:
本校招收学员以50—75周岁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和普通老年人为主,适量招收其他老年人(75—78岁的特殊老人需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入学)。
学员交费注册后,方可取得本校学籍。
学员入学缴费单须要妥善保存,作为学员学籍资料存查。
学员报名注册后,不得擅自调班。
学员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也不得擅自调换别人入学。
2、转班:
报名须慎重,学员交费注册后,凡以专业不对口、时间冲突或家庭原因等为由要求转班的,一律不受理。
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转班的,须在开学两周之内提出申请,学校批准方能转班。
转班学员应及时到教务处办理所读班级的学籍变更手续。
学校禁止学员自行调换班级或窜班听课。
3、插班:
中途插班的学员,应在插班前咨询授课老师,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跟得上教学进度,自行决定插班与否。
报名交费后不得以误报专业或跟不上教学进度等原因要求转班、退费。
4、撤班、并班:
班级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的,或授课教师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校上课的,学校有权采取撤班、并班等措施组织教学,学员可选择到并班后的班级上课。
若学员不选择到并班后的班级上课,学校按第四款第三条规定,予以退费并注销该班学籍。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的学籍管理办法即日起废止。
文书管理规定
1、加强文书管理,做到规范有序,促进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2、收到的文件及有关资料应及时交进行登记、编号,并储存到电脑。
3、文件制发要严格按照拟稿、核稿、签发、打印、校对、用印、分发等程序进行。
学校文件由常务副校长签发,文件的原稿及正式件统一由办公室归档。
4、来往文书、文件,统一由校务办公室交常务副校长阅示,再根据领导批示组织传阅或落实,校务办公室督办文件的落实情况。
5、文件原则上不外借,不复印,必要时,经领导批准,经办人员要作好记录。
6、文件、文书每年进行一次立卷归档,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学校教务处集体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重要文件、资料及图片除学校保存外,还应交老干局档案室存档。
2、各种重要资料按时交档案柜保管,移交时要办理交接手续。
3、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到防潮、防晒、防虫、防鼠,保持室内整洁。
4、查阅档案在室内进行,如特殊情况一天内经档案人员同意,二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按时归还。
5、查阅档案不得染污、涂改、撕毁、圈点,未经同意不得复印。
6、档案人员要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做到存放有序,管理规范,定期清点,确保安全。
7、永久保管的材料:
上级重要文件、通知,给上级报告、请示、批复,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在省、市办学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学校上报的基本情况表及重要会议记录。
8、长期保管的材料:
省、市老年大学工作会议材料,省发教育研究及工作经验汇编材料,学员在省、市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书画、摄影等材料。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后勤人员统一管理,各办公室、班级由专人负责管理。
2、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3、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经办公室负责后勤人员登记上册后才能使用。
4、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报表,报常务副校长审批。
已报损的物品,由学校统一处理。
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责任人赔偿。
5、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常务副校长同意后方可借出。
6、每学期组织专人对各室、班级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7、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管好财产,严重失职造成损失或混乱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管理制度
1、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主要用于学校业务会议、大型排练与演出活动,由校务办公室统一管理。
2、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墙壁不得乱贴乱画,必须上墙的由校务办公室统一安排。
3、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音响、投影设备由专人保管和使用,未经领导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
4、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使用只对内不对外,因特殊情况需对外使用的,须经常务副校长同意,校务办公室作好使用登记。
5、多功能会议室所有财产由后勤人员登记,指定专人管理,分管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
6、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使用完毕后,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多功能会议室及舞蹈室公共设备不得外借,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车棚管理制度
1、车棚为本校师生员工停放电动车、自行车之用,由门卫负责管理。
2、车辆存放按顺序在指定位置停放, 停放好车辆后,请及时落锁并将随车物品带走。
3、车棚内所存放车辆摆放整齐,卫生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物品。
4、车棚内可以本校师生员工的电动车充电,电源功率(220V交流电)较小,只能用于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它使用,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均由车主自行负责,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充电座供电时间为8:
30-16:
00,用电开关由门卫控制,及时送电,及时关闭。
车棚禁止外来车辆充电,违者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门球场管理制度
1、学校门球场作为学校门球教学专用场地,场内不准进行其他体育活动,不参加活动者不得入场。
2、任何人不得穿带钉鞋进入场地。
3、入场人员应爱护场内设施,注意卫生,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4、自觉维持场内秩序,不争用场地,杜绝争吵。
5、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强行使用场地。
门卫及清洁工管理制度
1.门卫对学校财产安全负责,门卫室保持24小时保持在岗,学校不定时抽查。
2.清洁工负责厕所以及教室之外的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保持负责区域的整洁、干净。
室外场地要保持无垃圾,无其他杂物楼;楼梯扶手、门窗玻璃要达到无灰尘;卫生间保持清洁,无垃圾、无异味,便池保持无尿渍等污垢。
3.门卫要带管好水电,满足学校的正常需求,遇到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及时联系电工修理,确保正常使用。
4.门卫在工作期间遇到危及学校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需要联系校领导,情况特别严重的,要首先报警。
学校艺术团演出服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艺术团演出服装的管理,更好地提高服装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共财物,特制定此规定。
1.所有使用校艺术团服装的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有序开展;
2.演出服装的租借和归还,必须严格遵循校规定要求,履行各项手续,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
3.演出服装只限于学校有演出任务时使用,不借作为排练使用,不单独对学生借用;
4.校外各单位租借服装,办理租借手续并需缴纳费用,用于服装的管理维护和清洁保养。
5、如需借用,须认真填写“艺术团服装租借申请表”,经艺术团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借出。
6.借用人员要对服装借用期间的管理负全权责任,丢失及损坏照价赔偿;
7.如需推迟归还,必须在归还期内,办理延期归还手续,否则将影响该单位今后的服装借用;
8、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商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定
1、凡购买物件价格超过300元的电器设备及教学器材,均需经校领导批准,一般办公用品、学员学习用品,先由工作人员提出需求计划,经校领导审阅后,再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除易耗的办公用品外,其余均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专业教学器材,除明确保管责任人外,每学期由办公室负责清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3、发放学员演出、比赛各种活动用品,须在领物登记簿上签名。
4、学校为学员代购的书籍、书画用纸等须向学员收回成本价款。
5、教学器材、演出服装、道具,原则上不外借,若要外借,须经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经办人要负责收回。
6、学校工作人员离校时,除办好工作移交外,还要办好自己保管和使用物品的移交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
1、执行上级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坚持“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存钱”的原则。
2、严格财务支出的审批制度,必要的开支必须填写申报表,经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审批后方可支出,坚决杜绝“先支后报”的现象发生。
3、要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规定,将学员报名费及其它收入按时上缴财政专户,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用完发票和所收经费按时上交。
4、加强财务监督,实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5、严格开支标准的审批,1000元以下的单项支出由常务副校长审批,1000—3000元的由校长审批,超过3000元的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审批。
6、注重开源节流,严禁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财务会计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有关规定,按照财务制度和现金支付范围,办理支付、报销手续。
对不实凭证,有权拒绝。
2、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熟悉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仔细审核收付的每1张单据凭证,做到每一笔收付都符合有关规定。
3、总帐、现金会计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主动与区财政局社保科、会计核算中心等职能部门联系和沟通。
共同为学校管好财、用好财。
4、未经校领导审核签批同意的票据,一律不得办理收付、报销手续。
5、采购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后,按区财政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做好经费保管安全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1、负责对本校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本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重大经济活动开支,对学校经济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审核学校国有资产使用及变动情况;
4、对学校财务公开资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出具审核意见;
5、对群众提出的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学校作出答复;
6、按民主理财要求,履行各种手续,做好理财结论。
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学校财务状况,并提出今后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7、民主理财小组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理财过程必须认真、仔细,积极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并及时将理财结论予以公布;学校对民主理财小组反映的学校财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学校财务人员根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规定进行及时整改。
临时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指标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老年师生经常性的政治工作。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群、社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总务处管理职责
1.负责学校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及正常的维护更新和检查。
2.经常性全面进行安全督查和措施整改,为学校的正常教学学习提供安全保障。
3.负责门卫值班人员的管理、学习和领导工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全校的清洁卫生及环境绿化工作的管理和实施,组织各科室、教室及校区内的卫生环境检查。
5.具体实施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6.加强学校的车棚、学员的停车区域的有序管理,对门球场地的设施管理以及学校多功能会议室等设施场所的正常管理和维护。
7.负责学校的用电安全、房屋的建筑安全以及校内的所有安全设施管理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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