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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墙制度
群众工作站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遇重大情况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
2、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到工作站反映情况,要求解决有关问题时,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要负责记录在案,并视情况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
3、情况通报制度。
群众工作站每月向片区党工委报送工作情况,片区党工委收集整理后向镇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4、督查督办制度。
镇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督查、考核,督促检查领导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的落实。
5、工作台帐制度。
群众工作站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台帐,就矛盾纠纷、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违法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管理、接待来信来访、出租房管理、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治、平安建设、戒吸戒毒、防范处理邪教、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法制宣传、责任追究及一票否决等日常工作运行基础性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自治组织协会制度
1、自治组织协会在镇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和实施以会员为主体的各项服务活动。
2、根据会员的专长、特长,将会员分为若干支服务队,各支队活动由自治组织协会具体指导与协调。
3、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
开展为群众服务活动。
平时服务活动采取“小、散、灵”的活动形式,由需要服务的群众向自治组织协会提出服务申请,协会根据群众生活、居住特点和会员的特长及实际情况,开展服务活动。
4、会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和为民服务意识。
5、参加服务活动的会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6、自治组织协会要重视会员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7、自治组织协会对会员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镇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反馈,予以鉴定,进行必要的宣传、鼓励。
8、自治组织协会要及时总结上月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月服务活动。
村干部(驻村干部)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驻村干部)必须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办公、办理村级事务。
二、每个工作日各村(居)必须要有一名村干部(驻村干部)坐班,每日注明值班人员及其联系电话,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村干部坐班表。
三、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日进行坐班办公,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并记录考勤。
如因公需下组到户,需在办公场所门口悬挂去向牌与联系方式。
四、当日上班人员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的请示村(居)支部书记同意后进行内部调班,调班前必须书面向镇政府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调班。
五、坐班时,接收到群众的各类申请,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好,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向本村(居)领导或镇领导汇报详细情况,同时向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遇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镇政府汇报情况,并做相应的处理,密切注意事件的动态,随时汇报最新情况。
六、坐班时,做好办事登记簿,要将处理好的事务和未完成处理的事项等均需记录在册,下班时做好工作交接。
七、坐班时间要严格自律,严禁打牌赌博和闲聊。
村干部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
积极配合镇上开展各项工作。
八、坐班时,要充分利用远教设备和农家书屋,在空余时间多学习村级管理知识、种养殖先进技术等,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九、每日的坐班人员要搞好办公场所卫生,保持办公场所干净卫生,下班时要关好水、电、门、窗,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十、村干部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村级阵地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村级阵地建设。
“第一支书”工作职责
一、指导村(居)支部书记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和各支委会议,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在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负主要责任。
二、及时了解掌握本村(居)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村(居)支部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支部报告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指导村(居)支部经常与村委会其他成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摩擦,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指导村(居)支部抓好党支部委员自身建设,组织党支部委员的学习,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员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指导村(居)两委制定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为群众增收致富谋出路。
七、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村(居)实实在在的困难,打破发展瓶颈。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1、村(居)两委坚持每月一次协调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调处解决矛盾纠纷和不安全因素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
2、村(居)两委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工作目标。
3、村(居)两委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治安巡逻队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自防自治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4、村(居)调解委员会坚持每三十日之前,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书面报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同时做好调解档案管理工作。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一、主要任务:
1、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市、县的政策法规,凝聚群众力量;
2、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意愿和要求,做群众知情人,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
3、了解群众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接受群众监督,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自觉接受群众教育、评议和监督。
二、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内容与方式
1、村(居)党员干部实行联系片制度,并经常深入联系片点调研,与群众座谈交心,了解联系片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要坚持调查研究,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
3、坚持开展送温暖制度。
要经常开展党员干部送温暖活动,实行结对帮扶,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出主意、捐财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
4、坚持信访接待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5、健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
在每次村(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走访工作服务对象和群众,诚恳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
村(居)两委成员都要确定联系一个联系片点。
每年到联系片点调研不少于两次。
村两委班子每年主动走访帮扶联系户不少于两次。
四、村(居)支部要加强对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检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村(居)干部业绩考核。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章是我村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村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村两委会议负责村集体合同、协议的审批工作,
(二)村委会主任负责村集体合同、协议的签章工作。
(三)各分管村干部负责所分管业务开具证明的审批工作。
(四)公章管理员1.负责值班当天公章的保管,2.负责值班当天公章使用登记台帐,3.负责值班当天公章使用的审核登记工作。
三、规定
(一)我村的公章主要包括:
村委会印章、党支部印章、村计生协会印章、调解委员会印章、工会委员会印章。
(二)公章的保管1.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公章,无特殊用印,公章不离村便民利民服务站。
(三)未经村两委会议申请上报、镇党委同意、公安局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村的公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值班人员使用后认真登记《公章管理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村两委会议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公章使用,必须经有权人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以集体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等,应按相关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协议审核签名后方可盖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本村介绍信时,由分管村干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十)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十一)公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二)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及时向村两委报告,并及时上报镇党委备案。
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制度
一、代理员实行坐班或轮流排班值日,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或脱岗。
二、服务公开,工作透明,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来电、来访的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或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咨询受理移交,对属政务中心(部门)服务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即时受理,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办理服务移交。
三、文明规范,礼貌待人,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四、各项代理业务熟练操作,讲究职业道德,不得吃、拿、卡、要,故意刁难。
五、强化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禁讲“服务忌语”。
为民服务代理员岗位职责
一、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点代理员实行轮流值班值日,工作日内必须保证随时接待群众,受理服务事项。
二、代理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代理项目,并积极宣传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及代理项目。
三、代表员要熟悉本辖区内(部门)基本情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积极参加代理活动。
四、代理员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五、代理员代理业务时,要妥善保管好各种材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复申办人。
六、代理员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履行职责。
代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七、代理员必须接受上级有关为民服务中心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事项内容
一、民政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核发残疾人证、办理农村五保户手册、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合作医疗证件,发放补助金;
二、财政涉农补贴发放。
三、生育审批、流动人口管理、育龄妇女管理。
村值班服务公示牌
今日值班服务承诺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
2、接待群众,热情周到;
3、实行首问责任制,一包包到底;
4、保持日常卫生整洁;
5、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临时安排工作;
6、勤政廉政、便民高效。
便民利民服务站自治组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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