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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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
第1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
单项选择(每题1分)
1.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所谓法治,就是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B.法治理念是关于法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的思想观念,可以说,法治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法治事业的兴衰成败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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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批判继承,故A项错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而不是经济思想,故B项错误。
D项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属于制度体系,属于思想意识体系,故D项错误。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
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
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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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本题的考点在C上。
A、B项比较清楚,“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肯定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D项也较清楚,“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的理论渊源。
而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既包括了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世界观,又包括了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法论,因此C项“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也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所以,本题答案为D。
3.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
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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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A项错误。
宪法法律至上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这是由“三个至上”的内在一致性决定的,故B项错误。
“三个至上”的提出,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理内核,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和探索执政规律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故C项正确。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宪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宪法法律至上这一原则,故D项错误。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
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
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
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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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确定的治国方略,因此不属于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内容,故D项符合题意,当选。
A、B、C项均为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5.下列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
()
A.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探索和论述不仅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而且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开端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
C.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外国法治思想也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施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实践的经验教训,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不断凝练,逐步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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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A项错误。
列宁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治思想,解决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探索和论述不仅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而且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开端。
B项正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应用予治国理政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C项正确,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来源,外国法治思想也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D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实践的经验教训,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不断凝练,逐步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太理论成果,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虽然经历了曲折,但是仍然取得了巨大成就。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不断升华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综上,A项当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一规范属于()
A.委任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非确定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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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这是委任性规范。
按法的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法的规范分成:
委任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和准用型规范。
按设定行为模式不同可分为:
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复合型规范。
考试中常将几种不同标准分类混在一起以考查知识点的记忆准确度,同时往往是以具体法条形式出题,考生应留意。
7.关于法律解释的方法,下列选项哪个是不正确的?
()
A.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B.“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解释为只要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都不负刑事责任。
这体现了文义解释的方法
C.法律解释的方法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D.法律解释的方法并不是单独使用的,尤其是在解释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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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
它大体可以分为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几种。
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在解释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律解释的方法并不是单独使用的。
所以本题的答案为C。
因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是法律解释的种类,不是法律解释的方法。
8.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
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
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
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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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
依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
本案中法官做出的判决即能引起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
B正确。
法官的判决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它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之一。
它可以在原被告之间引起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关系。
因而C错误。
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郝某既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也享有在郝家居住的权利。
而并非一味地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
子女赡养父母是个道德问题,但是,经国家认可的部分就成为了国家的法律,就变成了一个法律问题。
赡养问题在我国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D错误。
9.有关“法的渊源”的下列表述中,均错误的组合有:
(1)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2)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都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
(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4)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渊源,如政策、习惯等。
(5)在我国,习惯不可以成为法的正式渊源。
(6)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的渊源。
A.
(1)、
(2)
B.(3)、(4)
C.(4)、(5)
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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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法的渊源一般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制定机关不同而作出的分类,故
(1)的说法是错误的。
对于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采取了保留的做法,故
(2)项表述错误。
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划分,是根据其是否表现为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所以(4)项表述也错误。
(6)项是一个常识题,正确表述应该是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大陆法系国家以制定法为法的主要渊源。
(3)和(5)的说法是正确的。
因此,A项为正确答案。
10.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提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这体现了解决法律价值冲突的哪一原则?
()
A.比例原则
B.价值排序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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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这一规定表明,发生法律价值冲突时,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的特定情况、法律主体的具体需要和利益,兼顾各种要求,处理各种关系,进行慎重选择以取得个案平衡,即进行全面性选择。
1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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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从文理上说,信用卡本身不包含解释中规定的众多含义,把信用卡解释成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是扩大解释,明显不属于文理解释。
A项的表述错误。
本题中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显然不属于学理解释。
B项的表述正确。
这一解释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属于有权解释。
C项的表述正确。
我国《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
这一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项的表述正确。
文意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
12.按照狭义的解释,下面哪一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A.某人认为自己未达成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
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
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打架,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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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法的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适用法律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在我国专门适用法律的司法机关包括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选项A属于公民守法行为。
选项B属于行政执法。
选项D属于公民守法行为,并未行使审判权。
13.下列有关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的移植体现一国法律时间上的先后关系
B.法的继承体现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C.法的继承的范围除了外国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D.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属于法的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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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14.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并非绝对无效,历史上就有所谓"法不可知,威不可测"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法不溯及既往”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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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A项,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公布是法律真正具有效力的关键步骤。
B项错误在于法律效力的高低是由法律渊源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决定的,不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决定的。
选项C中,法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新的法律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不发生效力,通俗地说,就是“老的按老规矩办、新的按新规矩办”,不得“秋后算账”。
D项“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这个选项也是出得比较多的套路,前半句是真话,后半句是假话。
15.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
A.类比法律推理
B.归纳法律推理
C.演绎法律推理
D.设证法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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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类比法律推理是常用的一种辨证推理方法。
类比推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公式大体上是:
一个规则适用于甲案件;乙案件在实质上与甲案件类似,因此,这个规则也可以适用于乙案件。
归纳推理一般而言是指由个别的事物或现象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普遍规律的推理方法,是一种由特殊推导出一般的逻辑推理。
演绎法推理也叫三段论的推理方式,是从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性质的判断(大、小前提)出发,推论出另一个性质的判断(结论),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设证法推理主要运用于从已知特殊规则推论到未知特殊,从案件(结论)经由规则推论到案件。
本题中,法官的判决是根据《刑法》这个大前提做出的,符合演绎法律推理的特征。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大前提,“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是小前提,“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是结论。
故选择C项。
16.我国刑法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范?
A.授权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命令性规范
D.禁止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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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的是法律规则的种类。
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它可以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可以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本题所引《刑法》第20条,从内容上看,是由国家授予相应权利主体从事正当防卫的权利,故为授权性规则,选A。
B是错误的,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而义务性规则是规定人们法律义务的规则,二者截然相反,故B应排除,由于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属于义务性规则,故CD亦排除。
本题也可以运用排除法来作答。
从BCD三个选项的关系中可以看出,B是上位概念,而CD为下属概念,如果要选B这个上位概念,也要选CD这两个下属概念。
由于本题是单项选择题,故可用排除法排除BCD。
17.奥地利法学家埃里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
“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
”关于这句话的含义,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
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
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
D.在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查看答案
答案:
D
解析:
ABC项表述均正确,D项过于绝对,比如在英国的普通法时期,法律主要在司法判决中而不是独立存在。
18.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
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
查看答案
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属于法律内容,法律条文属于法律的形式,条文表现规则、原则,故A项说法可以成立。
法律规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但是正因为规则确定性,所以规则关注的是案件的共性,故有僵硬性的缺陷,规则的僵硬性会造成个案的不正义,为了进行个案平衡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来达到个案的正义。
另外裁判案件时,如果没有规则作为依据,法律适用者可以运用法律原则来填补法律漏洞,作为处理案件依据。
故D正确,B错误。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
法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而是表述法律规则和原则之内容的工具。
它附属于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
19.下列哪一项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能成立?
( )
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
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
查看答案
答案:
C
解析:
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但不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一般认为自由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C项当选。
20.梁某认为尽管道路上车辆众多,但只要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人们的安全就有保证。
梁某的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法具有:
()
A.评价作用
B.强制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查看答案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考察的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是对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的一种预测,所以,C项当选。
21.甲乙系叔侄。
乙考注册会计师屡考不中,一日,甲对乙说:
“今年你若能考取,赠金万元。
”为示郑重,双方并立有字据。
乙发奋功读,果然考取。
遂要求甲履行诺言,但此时两家关系恶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已立有字据,合同已经成立,甲应交付1万元
B.甲享有撤销权,可不交付1万元
C.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本案赠与合同尚未成立
D.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可任意撤销,但书面赠与不得撤销,故乙得请求甲给付
查看答案
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知题中的赠与合同不存在186条第二款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合同的情形,可见B项是当然之选。
多项选择(每题2分)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
()
A.人民民主
B.文明执法
C.程序正当
D.权力制约
查看答案
答案:
AD
解析: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
人民民主、法治完备、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权利制约。
故选AD。
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程序正当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
2.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公平正义是法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B.党的领导可以对社会主义法治起到根本保证作用
C.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查看答案
答案:
ABD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为服务大局,尊重和保障入权属于执法为民的内容,因此C项错误。
ABD表述正确。
3.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与精髓
B.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C.坚持依法治国、依法为民、公平主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
D.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
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证
查看答案
答案:
ABCD
解析:
考生应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内容。
但这种政治性的题目,只有不违反社会主义原则和理念,即使没有准确记忆,也能够判断出正确答案。
4.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
①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②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③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④③①
B.①②④
C.②
D.③
查看答案
答案:
CD
解析:
法并非无所不能,也有局限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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