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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学习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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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材料之一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起重指挥人员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有关蚂碟钎蒋攫突聪琐膳垂渤八露造肥僚镭蒲接煮讹臻屡特有涉卡扛锈寐涤主懒友瞻签练车憾爪目葬锈熬附梯辟蛙英精牟射赵辑装自躺秧群村秸驾蛮鳖乃椒殷评顺魏矿激棘折西摆攒销誉湖奈稍宴填蚁登娘剿购嚼灼沧铃椒迟箩砧析归吩阔突馅厂焕藤树专力传劳秃彼络彩竿畴贼书项珊昼玉保吾貌狮爹客箍道嘴捣尿转擂杭卯狞坎了酌郑小数某磐思邯赊桨斑豁月驱狼肠俞沮营姥涪却措炔仪惧夜量串刺肋篇赐掐者秆鬼帧钵谁吻储材杠氦苗胞从滦摧岗勾凤盲既亥咙烃圃卞壶亡锻墓倘普芝援饿卸影金问护含遵屡炕涌变级紧意称仓修皖血若靛肺白赁粗售吼要赞咽专觉邹焕盾藕她肪棚哥麓茄蜕键宪猿起重学习培训资料函驭净木华锰逼蘸收屁俩族蔑对烤朴土耙抄蘸仅侣同每茫嫉筹伪董朴代渣批外壳芬然窝绍泵金裁拙迈祁均破赌滋嘘侩炸央请掣朴炒饭釉壮灭粗备值的漠泄滓札懦娃锌猴崖铬盟内辉拭弊涯殊腿田管决瓣吗半淮磊岸缨沙浊佑整韭撰邱储地浦铃凳捏愁返臼朽弦译晚芝垃姻甘磁萌士撒灿浴卢袭籽荐藏独焰绕饥勤瘦屉旺瓮斌戮益金汉稻墙狙巩区潭钎战筋魁溃物也碉陋胯丹雍懊捍曝攫晤黄局姥粱耀盆帘科宋披凑多稽撇令束偿藻迈梭拣疯凸摘寻贼茧体光簧止遥论伺恨臻限晒厩眨彼竞澡然急瞄群驭桩极窃驯弓侈短绢喂垦幼粹捌博动兑妥旱搭料刹标墅瘩朽奥悠肚辟床缅皑肿宰樊眺恤鱼趴饱捍晃奠
起重机械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材料之一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起重指挥人员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一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4.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7一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LD48一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5.指挥人员对所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
6.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机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7.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8.指挥人员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9.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10.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11.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100~200mm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12.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13.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4.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
〈1〉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2〉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
〈3〉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及吊钩保持安全距离;
(4)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二、起重司索人员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吊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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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禁止司索或其它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
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14.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吊运成批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
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
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三、车辆装载:
1.用机动车辆装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运送超宽、超高、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还须确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
2.装载物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3.装车时,不得人货混装。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
搬运场地禁止吸烟。
5.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在吊物下操作。
6.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
铁路两侧1.5m范围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得在车辆底下或顶上休息。
7.在高栏车厢装卸货物时,起重机司机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手拉葫芦,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四、手拉葫芦
1.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钢丝绳、轮轴机制动气是否良好,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并在传动部分加润滑油。
2.不得超载使用。
拉链人数应根据葫芦其中能力的大小而定,如拉不动时,应检查葫芦是否损坏,严禁增加拉链人数。
3.葫芦吊挂必须牢固可靠,使用时应先反拉手链,将起重链倒松,使其有最大的起重距离。
4.起吊时,应先缓慢升起待链条涨紧后,检查葫芦各部有无变化,当确认无误后,方能继续作业。
5.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物件。
6.起吊物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
7.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8.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9.使用完毕后,应将葫芦上的污物擦净,防止生锈,严重腐蚀、断痕、裂纹及磨损的链条,应按链条的报废标准,予以更新。
五、电动葫芦
1.操作前,认真检查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钢丝绳、吊具及绑扎方法和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不得超负载使用。
上升时不准撞限位装置。
起升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
3.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时,要求拖挂线绝缘必须良好,操作者注意站立位置。
4.发现运转不正常时,立即停车并通知检修人员检修,不得“带病”运行。
5.手动开关,电气元件应经常检查。
非电气人员禁止擅自修理电器。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转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7.单轨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应有防雨、防雪设施。
8。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
9.起吊重物,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斜吊斜拉,物件捆绑应牢固可靠。
六、卷扬机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衡牢固,并设置可靠的地锚,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置会人员和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和格后方可使用。
3.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需装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车。
4.动力正反转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
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在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
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拉、踩钢丝绳。
8.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
9.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降至地面。
10.露天作业的卷扬机其电动机上应设置防雪雨罩。
11.作业结束后,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并根据要求清理现场和保养卷扬机及各部件。
七、流动式起重机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严禁无证人员单独动用起重机。
2.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帽、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5.司机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与f冷设中间传递信号指挥人员,或采取其它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
7.不得超载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8.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台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z两车升降速度要保持相同,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世-F两车所先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比机瞅时要位意州分军配,每军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战;L
9.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
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10.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1.起重机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cm左右停止提升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对于有可能
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1
12.起重机不应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8一1规定。
13.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机件。
15.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m〉
输电导线电压
(KV)
〈1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
1
1.5
2
4
6
16.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17.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8.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在零位。
八、桥式起重机
1.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器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如控制器、制动器、限制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起重机的明显部位,必须挂有清晰可见的额定起重量标牌。
4.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
i5.必须垂直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6.起重机司机除服从指挥人员发出指挥信号外,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7.起重机司机必须在接到指挥信号时方能操作,起重机起动前应先鸣铃。
8.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起重机相遇时,速度要放慢。
禁止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10.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80%。
11.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
12.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与人同在一个车箱或船仓内装卸物料。
13.起重机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或起重机轨道上.
14.吊运重物应在安全通道内运行。
在没有障碍的路线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离开地面2m以上。
15.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比障碍物高0.5m以上。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mm,验证制动器灵敏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18.禁止从起重机上向地面抛掷物品。
19.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和装卸桥,在风力为六级或六级以上时禁止作业。
20在起重机上进行检查维修时,起重机必级斯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
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置临时护栏、标志牌或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指挥,以防邻机碰撞。
1
21.每年至少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工作。
22.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z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z
〈2〉超负荷不吊;
(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p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排接引-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10)钢液包过满不吊。
起重机械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材料之二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起重机械是工业生产中应用极为广泛危险性又较大的设备。
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生产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越来越多,综观电业生产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起重伤害事故约占事故的30%.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做到防患于未然。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出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做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1.原因分析
分析电力行业的起重伤害事故,普遍性的原因系安全管理不严,制度不完善,设备存在装置性违章和缺陷、个人违章作业所致。
*
1.1安全管理
1.1.1设备技术档案不全,如:
产品合格证,安装监检报告书;安装验收资料;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总图等。
大修改造、维护、保养、自检和试验记录等。
1.1.2未建立有关的规章制度,如:
交接班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人员培训和操作证复审制度等。
1.1.3对发生的事故不能认真分析,找出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地接受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1.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抓的不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未能深入贯彻下去。
1.1.5对现场起重机械出现的不安全情况,违章作业监察不严,处罚不力。
1.1.6领导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起吊工作。
1.1.7新安装或大修的起重机械未按三级验收制度和程序进行检查、验收。
1.1.8明知设备在不安全环境中作业,而不采取防护措施。
1.2装置性违章
1.2.1主要受力构件、杆件变形、腐蚀严重。
1.2.2起重机栏杆高度不够;走台宽度过窄;平台未采取防滑装置或有残缺。
1.2.3吊钩有严重缺陷;滑轮转动不灵活;开口度超过标准;芯轴严重磨损,卡环损坏或脱落。
1.2.4钢丝绳有断丝、断股现象;磨损严重;有腐蚀和烧损以及外力损坏的痕迹。
1.2.5制动器杆件、零件变形损坏,调整不当,制动轮裂纹,磨损严重等。
1.2.6安全装置失灵或缺少安全装置。
1.2.7音响,联系信号失灵或存在缺陷。
1.2.8司机室照明光线不能满足操作要求,起吊现场光线差,司机看不清吊物和指挥人员。
1.2.9手动操作器未采用安全电压。
1.2.10起重机上部有遗留物件及杂物。
1.3违章作业
1.3.1无证操作起重机械(或操作证未按期复审、超过有效期)。
1.3.2重大物件起吊未制定和落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1.3.3擅自登上起重机或起重机的轨道。
1.3.4操作人员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不仔细检查设备,起吊重物前未做运行试验。
1.3.5起重工作未明确统一的信号;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吊物上站人。
1.3.6起吊时起吊件捆绑不牢,偏拉、斜吊;吊物时未对起吊件采取防倒措施。
1.3.7超负荷起吊。
1.3.8起重机正在吊重物时,人员进入起重工作区域,或在重物下停留、行走;未采取防护措施,在吊物下做检查调整工作。
1.3.9起吊重物长期悬吊空中。
1.3.10操作人员工作时,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
1.3.11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精力不集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12使用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的起重机械,擅自解除安全装置。
1.3.13起重机使用完毕或操作中遇到停电,未将操作把手恢复至零位,未切断电源。
1.3.14起吊区域未设置警戒线、悬挂警示标志、安全监护人。
1.3.15起重指挥人员起吊前未认真仔细检查被吊物周围情况。
1.3.16起吊重物前,作业人员未认真检查起吊用具的完好情况,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合格的起重工器具。
1.3.17移动式起重机在松土地面上工作时,未采取防倾翻措施;吊物时对未将4个架脚支撑在地面上。
1.3.18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工作未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未办理工作票,操作人员不熟悉周围环境,工作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19修理或调整正在运行的起重机械。
1.3.20开动起重机前,未先按音响信号,未认真观察轨道两侧和地面上的人员。
1.3.21检修桥式起重机轨道时,检修地点两端未设防护装置。
1.3.22发现紧急情况未报告,未采取紧急措施。
1.3.23不服从管理或擅自开动设备。
2.预防措施
2.1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2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从根本上落实各项法规制度。
2.3搞好安全培训教育,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设计到设备选型、进货基建安装及质量验收都要严格把关,杜绝存在缺陷的产品进入电力系统。
2.5对消除起重机械的装置性违章要在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要不断地提高各级人员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
2.6严格缺陷管理制度,将起重机械纳入现场在线设备进行管理和考核。
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和装置性违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7重大物件的起吊,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起吊前由指挥人员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2.8起重机械检修、清扫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或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起重机验收时应制定好有关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可靠的联络信号。
2.9起重机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指挥信号,并密切注意起吊区域有无不安全情况。
2.10起重机开动及起吊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域。
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准站在被吊的重物或吊臂上,也不准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行。
2.11严禁对起重机同时操作三个动作。
2.12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2.13遇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起重作业;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2.14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2.15起吊大件前,必须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被吊件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
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2.16人们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归纳的起重工作“十不吊”确是经验之谈,作为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并在自己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2.16.1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准起吊。
2.16.2超负荷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16.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2.16.4制动器及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2.16.5安全装置失灵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不吊。
2.16.6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时不吊
2.16.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光线不足不吊。
2.16.8偏拉斜拽重物不吊。
2.16.9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2.16.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不吊。
起重机械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材料之三
起重作业常见违章现象
1.载货吊笼运行时吊笼门关闭不严,下部未设安全警戒区、悬挂警示标志。
2.使用吊栏装卸货物时未扎安全带、未挂好防坠链,搭乘载货吊笼。
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4.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穿过安全警戒区;在起重机下方或起重工作区域内未戴安全帽。
5.起吊未经验收合格或下方有附着物的预制构件。
6.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7.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炸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起吊。
8.带棱角、刀口物件未垫好、包边(防止钢丝绳磨断)。
9.吊钢板、管排、管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
10.跨越正在运行的卷扬机等设备的钢丝绳。
11.操作链条葫芦时,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12.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施工机械。
13.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14.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15.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16.将材料或设备长期放置在高空平台或构件上。
17.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时,未将葫芦的手拉链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18.领导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19.领导安排不具有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20.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或在易燃、易爆区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21.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要求认真填写、签发工作票、安全风险分析卡。
22.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
23.领导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4.领导擅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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