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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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1
第一章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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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与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的定义
所谓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构成要素: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的特征
·客观性
·普遍性
·不确定性
·可测定性
·发展性
·风险的客观必然性
---风险是一种不依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论人们是否意识到它都存在
·风险的偶然性
---风险及其所引起的损失往往以偶然的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即何时、何地、发生何种风险、损失程度如何、由谁来承担损失都是不确定的。
·风险的可变性
---风险的性质是可以变化的
---风险发生的大小可以随着人们对风险认识的提高和管理措施的完善而发生变化
---风险的种类会发生变化
·风险是与损失相关的状态
---并不是任何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都是风险,风险是与损失相联系的。
离开了可能将发生的损失,谈论风险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风险成本
·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
---直接损失的成本是指风险事故发生后,造成财产毁损和人员伤亡所必须支付的实际经济代价。
---间接损失成本是指风险事故发生后导致的该财产本身以外的损失,以及与之相关的他物损失和责任等损失而支付的费用或经济利益的减少。
·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
---损失造成社会经济福利减少
---风险会阻碍生产率提高
---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导致资源(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等)分配不当,造成产业生产能量的降低.
·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为了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例如,购置用于预防和减损的设备,以及其维护费、咨询费等。
具体包括资本支出和折旧费用,安全人员费(含薪金、津贴、服装费等)、训练计划费用、施救费以及增加的机会成本。
以上各项费用的支出构成了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风险的分类
按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即这种风险的结果只有“损失”和“无损失”两种
·投机风险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按产生风险的环境进行的分类:
·静态风险是由于自然力变动或人的行为失常所引起的风险
·动态风险是由于人类社会活动而产生的各种风险
按风险所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划分:
·基本风险是指特定的社会个体所不能控制或预防的风险,它是由非个人的、或是个人不能阻止的因素所引起的风险,涉及范围通常较大
·特定风险是指与特定的社会个体有因果关系的风险,它通常由特定的因素引起,是由个人或家庭、企业来承担损失的风险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
·财产风险指导致财产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是指人们因生、老、病、死、残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责任风险指依法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
·信用风险指在经济交往中,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失信风险
◆风险的来源
纯粹风险的来源包括
·财产风险
·拥有、租赁或使用财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在财产可能被破坏、毁坏或失窃的风险下重置财产的开销与其他个体财产相联系的风险
·责任风险
·生命、健康和收入损失风险
◆风险的衡量
·有形风险
---源于事物的自然特性的风险,如冬天易发生车祸
·性情风险
---粗心或易出事的人的精神状态
·道德风险
---导致损失或者增加损失幅度的有意行为
概念
---是对特定风险的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进行估算,用以评价风险对预定目标的不利影响及其程度,为选择风险处理方法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通常包括:
---损失概率
---损失程度
---损失的变异性(波动性)
◆风险管理概述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主体是各种经济单位,个人、家庭、企业以及其他法人团体都可以看作独立的经济单位
·强调的是人们的主动行为
·目的是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
◆风险管理的方法
·风险控制——安装避雷针以防雷击
·风险回避——酒后驾车危险,不喝酒
·风险分散——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风险保留——汽车马上就要报废了,就不保险了。
·风险转移——保险:
人身、财产、责任
◆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风险识别
·风险衡量
·风险处理
·风险管理效果的评估
◆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目标可分解为两部分
·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
---降低损失成本
---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
·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
---维持企业的生存
---生产能力的保持与利润计划的实现
---保持企业的服务能力
---履行社会责任
◆风险的识别
·风险的识别是整个风险管理的基础
---是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全面地、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
·方法
---表格和问卷识别法
---风险列举法
---财务报表分析法
◆风险源识别
指那些可能导致消极后果或积极后果的因素和危害的来源,主要包括:
·自然环境:
它是基本的风险源,例如,地震、暴风等
·社会环境:
不同的道德信仰、价值等是风险的重要因素
·政治环境:
复杂动荡的政治环境对企业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法律环境:
它会给企业带来积极的结果,也会是风险来源之一
·经济环境:
通货膨胀、经济萧条等都是企业所面临的重要的风险因素
◆选择对付风险的方式
在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以后,风险管理者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就是选择应付风险的各种方法。
这些方法可以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类。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是指对风险处理手段的效益性和适用性进行分布、检查、评估和修正
·一般来说,评估的标准是风险管理计划中制定的目标标准,即必须符合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安全保障的基本目标
·我们可通过效益比值来评价风险管理方案
·它是效果与成本的比值,如果效益比值小于1,则该项风险管理方案效果不佳,不可取;反之,则可取
◆财产损失
类别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同一份财险合同既保直接损失,又保间接损失
责任
·责任损失
--的因危害他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导致的损失
--责任是通过证明存在过失而确定
·责任损害的类型
-身体伤害
---医疗费用
---收入的损失
---康复费用
---服务丧失
---精神损害
-财产损坏
-人身伤害
-法律费用
◆生命损失风险
·过早死亡风险相关的损失
·为死者健在的子女或配偶提供收入补偿金
·医疗费用损失
·因退休引起的收入损失
过早死亡
·过早死亡是在未偿付财务负担前死亡
过早死亡的成本
·失去生命经济价值
·增加支出:
丧葬、久病、立遗嘱人死后的动产和不动产安置费
·可能降低生活标准
过早死亡的需求
·遗嘱执行费用
·健在者的收入需求
---幸存的子女
---幸存的配偶
---其他健在的被抚养者
·作为关键雇员的损失
健康状况恶化损失风险
·医疗费用支出
---住院费
---手术费
---医药费
---精神健康费用
---长期护理费用
·健康问题持续期间不能工作遭受的收入损失
---伤残原因
---伤残的持续时间
---伤残的影响
◆其他收入损失风险
·失业
---自愿失业
---非自愿失业
·退休
---需要经历一段过渡期
---无法确定生命年限
---缺乏充足的收入来源
---健康问题日益严重
◆非保险风险管理技术
·风险规避
·损失控制
·风险自留
·风险转移
◆风险回避
·指人们设法避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具有以下特点:
---回避风险有时是可能的,但是不太可行
---回避某一种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种风险
---回避风险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损失控制
·防损即通过对风险的分析,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损失的发生,其目的在于努力减少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减损则是为了尽量减轻损失的程度
◆风险自留
·自留即由企业或个人自己来承担风险
·人们自留某些风险往往出于三种不同的情况:
---人们对风险的严重性估计不足
---人们经过慎重考虑而决定自己承担风险
---在有些情况下,人们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与权衡,决定全部或部分地由自己来承担某些风险。
◆风险转移
·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
·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公司组织
---在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中,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与企业的财产是分离的。
企业如果经营失败,股东的损失仅限于他们在该企业的投资部分
合同安排
---合同安排是指通过买卖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来转移风险
委托保管
---委托保管是指将个人财产交由他人进行保护、服务和处理等
购买保险
---购买保险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来承担
二、保险的本质及分类
◆保险的本质
·经济角度
---风险转移
---风险共担
---风险降低
·法律角度
---法律合同
◆按保险的性质分类
·商业保险
---它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收取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年龄、期限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社会保险
---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保险
---这是政府为了一定的目的,运用普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
◆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
·财产保险
---这里是指狭义的财产保险,它是以有形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受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以信用关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无法用货币来衡量,但保险金额可以根据投保人的经济生活需要和交费能力来月定
◆按危险转移的方式划分
·原保险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订立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将危险转移给保险人。
原保险简称“保险”,我们平时用的最多的就是原保险。
·再保险
---是指保险人将所承保到的保险业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另一个保险人再一次保险,也就是保险的保险,这种方式也称“分保”。
·共同保险
---共同保险又称共保,是由多个保险人联合起来共同承担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并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发生保险责任时,赔偿是依照各保险人承担的金额比例分摊。
·重复保险
---投保人以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进行投保就构成了重复保险。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区别在于:
---共同保险中,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签订的是一个保险合同,其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保险价值;
---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之间没有互相沟通,投保人与每个保险人均签订了一个合同,很可能使被保险人获得超额利益。
◆按承保的客户分类
·个人保险
---投保人是自然人,即家庭或个人为保障主体,以个人的名义购买保险单
·团体保险
---投保人为集体,投保的团体与保险人签订一份合同,集体内的所有成员为被保险人,每一被保险人均应有一份保险凭证
·企业事业单位保险
---它是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作为保障主体,这些单位除了面临生产和经营风险外,还面临着各种财产损失、营业中断、人员伤亡、责任风险等,需要各种保险提供保障
◆按承保的危险分类
·单一危险保险
---保险人只对被保险人所面临的某一种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方式,如地震保险
·综合危险保险
---保险人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风险提供保障承担赔偿责任
·一切险
---指保险人承保了被保险人面临的很多风险,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切危险,而是指承保的风险之多近似于一切
◆按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分类
·定值保险
---保险双方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此约定的保险价值即作为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均在与保险单内
·不定值保险
---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标的事先并不约定期保险价值(因而称“不定值”),只列明保险金额作为赔付的最高责任限额
◆保险的职能
·分散风险、均摊损失
---保险使少数人的经济损失,由所有的要保人平均分摊,从而使单个人难以承受的损失变成了多数人可以承担的损失
---保险只有均摊损失的功能,而没有减少损失的功能
·组织经济补偿、组织保险金给付
---补偿损失、进行保险金给付是保险的出发点
---进行保险基金积聚的根本目的是用于补偿和给付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近因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
·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失效,但人身保险合同除外
◆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
·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如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或对保险标的所承担的责任等,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因偷税漏税、盗窃、走私、贪污等非法行为所得利益不得作为投保人的保险利益而投保
·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一般可以精确计算,对那些像纪念品、日记、账册等不能用货币计量其价值的财产,虽然对投保人有利益,但一般不作为可保财产
---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人身无价,故只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利害关系,就认为他们具有保险利益。
但在个别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也可加以计算和限定,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生命的保险利益可以确定为债务的金额加上利息及保险费
·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
---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或可以确定的利益,包括:
---现有利益:
是指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
---期待利益:
是指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尚未存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有效合同的约定可以确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将会产生的经济利益
---在投保时,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均可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但在受损索赔时,这一期待利益必须已成为现实利益才属索赔范围,并以实际损失为限
·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指保险标的的安全与损害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经济利益
---如在人身保险,投保人的直接亲戚,如配偶、子女、债务人的生老病死,与投保人有一定的经济关系,视为投保人对这些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的保险利益
·抵押权人与质权人的保险利益(都是指对债权人的担保)
·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承租人等的保险利益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本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有保险利益,可以作为投保人为自己投保
·投保人对配偶、子女、父母的生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可以作为投保人为他们投保
·投保人对上述两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具有保险利益
·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其顾客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公众责任险。
如饭店、商店、戏院等
·各类专业人员,对其顾客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职业责任险。
如医生、律师、设计师等
·制造商、销售商等,因商品的质量或其它问题对消费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产品责任险
◆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信用保险
·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投保自身信用的保险,即保证保险
◆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财产保险:
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应存在保险利益,如果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发生损失时已丧失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
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除外,规定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
由于保险期限长并具有储蓄性,因而强调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索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如夫妻投保人寿保险后离婚而丧失保险利益,并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
·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
·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
·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
◆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
·但保险活动中对诚信原则的要求更为严格,要求做到最大诚信,即要求保险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整个过程中要做到最大化的诚实守信,否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
·在整个保险经营活动中,保险标的始终控制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价值及风险状况最为了解,保险人往往因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对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保险经营活动要能正常进行,就要求投保人一方将保险标的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保险条款一般由保险人事先拟定或由管理机关制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这就要求保险人也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
·特别是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人在定立合同时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要求投保方告知的主要内容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那些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
要求保险人告知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
(1)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2)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人的赔偿义务。
保证是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告知强调的是诚实,而保证则强调守信,恪守诺言。
弃权是指保险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已经放弃了的某种权利,日后不得再向被保险人主张这种权利。
◆违反告知的表现形式
·漏报:
投保人一方由于疏忽对某些事项未于申报,或对重要事实误认为不重要而遗漏申报
·隐瞒:
投保人一方明知而有意不申报重要事实
·误告:
投保人一方因过失而申报不实
·欺诈:
投保人一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故意对重要事实不作正确申报并有欺诈意图
◆违反告知的处分原则的区别对待
·要区分其动机是无意还是故意,对故意的处分比无意的重
·要区分其违反的事项是否属于事实,对重要事实的处分比非重要事实重
◆违反告知的处分原则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近因原则
·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其基本含义是:
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认定近因的基本方法
·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直到最终损失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事件的近因
·如雷撃折断大树,大树压倒房屋,房屋倒塌致使家用电器损毁,家用电器损毁的近因就是雷撃
·从损失开始沿系列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如没有中断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如第三者被两车相撞致死,导致两车相撞的原因是其中一位司机酒后开车,酒后开车就是第三者致死的近因
◆近因的认定与保险责任的确定
·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即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就是近因
·如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
即各原因的发生无先后之分,且对损害结果的形成有直接与实质的影响效果,原则上它们都是损失的近因:
---多种原因均属被保风险,保险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多种原因中,既有被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保险人的责任视损害的可分性如何而定
---如果损害是可以划分的,保险人就只负责被保风险所致损失部分的赔偿
---但很多情况下损害是无法区分的,保险人有时倾向于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有时倾向于与被保险人协商解决,对损失按比例分摊
·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失:
即各原因依次发生,持续不断,且具有前因后果的关系,那么,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就是近因:
---连续发生的原因都是被保风险,保险人赔偿全部损失
---连续发生的原因中含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这又分为两种情况:
…
连续发生的原因
·若前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保险人对损失负全部责任
·如英国有一个案例:
有一艘装载皮革和烟叶的船舶,遭遇海难,大量海水浸入船舱,皮革腐烂。
海水虽未直接接触包装烟叶的捆包,但由于腐烂皮革的恶臭,使烟叶完全变质。
根据法院判决,本案烟叶全损的近因是海难,保险人应负责赔偿责任
·前因是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后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后果,保险人对损失不负责任
如英国有一个案例: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某一艘轮船被敌潜艇用鱼雷撃中,但仍拼力驶向港口
·由于情况危急,又遇上大风,港务当局担心该船沉在码头泊位上堵塞港口,故拒绝靠港,在航行途中船底触礁,终于沉没
·根据法院判决,虽然时间上致损的最近原因是触礁,但船在中了鱼雷以后,始终没有脱离危险,触礁是被鱼雷撃中引起的,本案轮船全损的近因是战争,战争属未保风险,保险人不应负责赔偿责任
◆原则的应用
·被保风险是正面的
·除外风险是负面的
·未保风险则是中立的
·必须涉及一种被保风险
·假如该成因是被保风险,引起的损失便可得到保障;假如它是未保或除外风险,便得不到保障
·如果涉及一种以上的危险,由被保风险直接引发的未保风险引致的损失可以得到赔偿;除外风险通常不能获取赔偿
◆损失补偿原则
·指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保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含义
---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
即有损失发生就有补偿,无损失则无补偿
---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即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失前的经济状态为限,因此,补偿还包括被保险人的合理施救费用,诉讼费等
理赔的重要原则
·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
既保障被保险人在受损后获得赔偿的权益,又维护保险人的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的权益,使合同在公平互利的原则下履行
·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
可以避免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及诱发道德风险的产生
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
·以实际损失为限
·以保险金额为限
·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人身保险的例外
·定值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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