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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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兴工街道安全生产
监管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1、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3、街道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4、街道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经委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6、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经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街道书记负责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和检查,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在本街道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每年听取经委主任、主管安全的专职人员向人大及党委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至少1次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活动,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党政联席办公会议或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街道会议议题,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具体的部署和安排。
五、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联席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六、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过问,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督促落实。
七、在发生事故时,督促街道主任履行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街道副书记协助街道书记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在本乡街道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每年参加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参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参加安全生产党政办公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街道会议议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协助督促落实具体的部署和安排。
五、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参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重大问题提出意见。
六、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七、在发生事故时,参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工作。
街道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街道主任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在本乡街道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每年或委托经委主任、主管安全的专职人员向人大及党委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至少2次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活动,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街道会议议题,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具体的部署和安排。
五、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六、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七、在发生事故时,履行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街道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街道副主任协助街道主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在本乡街道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每年向经委主任、政府、人大及党委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至少1次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月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街道会议议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具体的部署和安排。
五、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参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工作面临的实际重大问题提出意见。
六、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七、在发生事故时,参加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工作。
经委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委主任在街道书记和主任的领导下独立负责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
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每年不少于12次,需要决策的问题,敢于负责,并果断决策。
二、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的落实意见和部署。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三、每年至少两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督促有关部门每年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预案进行演练。
五、一旦发生事故时,配合街道主任搞好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员是街道、经委在工业部门安排的负责全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干部,其主要责任是:
一、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为领导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街道各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经常深入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和督促隐患的整改,并作好安检记录。
对违法、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追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暂时停止作业,把工人带到安全地点。
四、发现发生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写书面报告。
五、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培训,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努力做到持证上岗。
六、制定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发布和组织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调查组工作。
八、负责编制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负责发布和督促企业落实。
九、负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十、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街道及所属企业的事故隐患,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整改。
十一、经常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和报表。
经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委是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业部门,其主要责任是:
一、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负责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为领导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街道各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经常深入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和督促隐患的整改,并作好安检记录。
对违法、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追查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暂时停止作业,把工人带到安全地点。
四、发现发生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写书面报告。
五、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培训,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努力做到持证上岗。
六、制定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发布和组织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调查组工作。
八、负责编制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负责发布和督促企业落实。
九、负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十、负责召集召开街道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准备材料和会议记录。
十一、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街道及所属企业的事故隐患,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整改。
十二、经常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和报表。
十三、对街道内重大危险源组织评估、监控和管理。
十四、重视职业病防治,减少职业危害。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临时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投入制度
7、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8、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9、事故管理制度
10、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1、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2、应急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街道实际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划目标
二、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层层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网络,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对策和措施。
三、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法制教育,社区公德,职业道德教育,积极争创“平安和谐”先进街道。
四、坚持条块结合,纵横同步的原则,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定期开展好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五、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未达标的社区实施“一票否决权”,对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社区追究责任制度。
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三级教育,并进行考核。
重大、特大责任追究制度:
一、街道、社区的党政一把手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出现重大、特大责任事故,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领导责任追查。
二、凡因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布防不力引发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理,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管理遵循工作指导,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公开、公正原则。
二、街道党工委依据上级安全部门要求确定工作任务,由安监局拟定目标考核办法,党工委审定后,下达到各社区。
三、目标考核验收时间为每年年底,街道社区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量估,并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社区。
四、街道安监办对社区的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每年6月底,11月底各社区要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进行半年和年终的自查和工作总结。
六、考核办法,将各项指标量估细化,满分百分,严格以标准并注重衽工作的开展进行打分评比。
七、奖惩以年底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评优与奖金挂钩,年底出现重大,特大安全事故予以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三、当安全生产工作出现重大和紧急情况时,国家、省、市、区政府召开紧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需要立即部署时,要及时召开紧急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形势,提出具体措施,进行严密部署。
四、例会由街道主任或经委主任主持,特殊情况下受街道主任或经委主任委托可以由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主持。
每次会议要认真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对本辖区内企业实行自检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检查工作。
二、除“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外,每月组织一次常规性安全检查,节假日进行时令性检查;每季度和年终岁尾要联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
三、“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专项整治”每年至少搞一次,其间要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临时机构,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责任制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机构情况、设备养护和安全使用情况,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档案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五、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引起重视,限期整改解决,暂时无力解决的要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六、在检查中发现有些问题解决不力、推诿拖延或顶着不动、拒不整改等现象,必须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上报区安全监管局依法进行查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以《安全生产法》和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好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全面、正确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提高认真执行的自觉性。
三、督促企业搞好自身的安全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安全常识培训、安全知识竞赛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活动,街道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四、办好辖区内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班,并颁发有关证件,确保上述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织企业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手段,对安全生产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及时总结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使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
七、年终进行安全评比,开展安全工作年度总结表彰活动。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投入制度
第1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改善劳动条件、整改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保证安全健康所必须的设施和一切措施以及安全培训。
第3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季度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4条经委主任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
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实施计划的资金;检查、督促计划落实,听取大家意见,接受监督。
第5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街道主任和经委主任参加,共同编制,企业有权提出建议。
第6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重点解决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分轻重缓急,将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工程计划。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优先安排。
第7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措施工程名称、措施工程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竣日期、安全技措计划的执行等。
第8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由街道财政和上级财政给予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要做到资金、队伍和物资三落实。
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负责。
第9条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应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经街道主任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和贮存危险物质,因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助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2、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别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二、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社区必须建立危险源台帐,并每月按时上报街道,街道办事处监督管理并备案。
五、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六、存在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详尽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决定建立站前街道办事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企业负责、政府监督”的原则,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和领导,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3、街道办事处安监办负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当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季节特点布置各类专项检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4、辖区各单位要将单位的安全状况、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
难度大,本单位解决不了,须由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隐患。
B级:
难度较大,本业务部门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隐患。
C级:
由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5、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辖区各单位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
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
A、B类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
A类事故隐患由街道办事处安监办报区安监局。
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6、事故隐患的整改。
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
各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7、事故隐患的管理。
街道办事处安监办以及各单位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和部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8、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安全措施的,不得再进行生产。
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内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发生死亡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三、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四、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处理意见。
五、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官僚主义、瞎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5、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的事故重负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
6、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7、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8、对于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车间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车间主管领导负责;车间无力解决且已呈报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六、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2、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机匹配不良、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
5、劳动组织不合理,擅自加班加点作业,职工因过度疲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事后不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亡程度加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不按规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推动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中,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卫生措施而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中毒的。
七、事故统计及数据处理。
1、及时准确报送事故统计月、季、年报表,如实逐项填写。
2、对事故资料和数据进行整理,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及预防方法指导安全生产。
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要求事故单位在1小时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
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二、经委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上报区安监部门。
三、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经委要全力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要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经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对事故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该处罚的依法进行处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三、对迟报、谎报、拖延不报的,追究事故单位一把手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发生事故(有人员失踪或死亡)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上级安监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应急管理制度
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工作:
1、发生事故场所的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和企业领导人汇报,并说明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
2、及时撤出受威胁的作业人员至安全地点。
3、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街道经委、街道主任和有关工作人员。
4、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通知邻近救护队。
5、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救灾方案,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6、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进行演练,撰写演练报告,每两年对预案完善一次。
7、成立街道义务应急救援组织,与临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8、准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装备,配备必要的救灾物资。
9、搞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布控。
10、确保救援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
11、准备善后工作。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严肃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公开考核机制,发挥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建精神,明确领导干部抓安全工作的工作职责,特别制定本街道安全奖惩制度:
一考核对象
街道党工委成员、全体机关干部社区主任
二考核内容
1、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2、年度是否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责任事故
三奖惩措施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地遵守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并相互督促检查,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奖惩:
2)对工作表现积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隐患认真细细致检查的成绩突出的个人,达到考核要求给予评先选优和选拨任用。
3)对恶性事故能积极进行抢救,从而避免了事故的扩大,给予物质奖励。
4)对防火、防爆、防毒及改善劳动条件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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