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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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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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省乡村博物馆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健全乡村博物馆长效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乡村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通过省文物局认定公布的乡村博物馆,均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第三条 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工作由省文物局开展。
省博物馆学会在省文物局的指导下,负责材料审查、专家评估等工作。
各设区市文物主管部门协助省博物馆学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专家评定、动态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 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乡村博物馆、四星级乡村博物馆、三星级乡村博物馆。
第六条 申请参加评定的乡村博物馆应依照星级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填写《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申报书》,应确保所有填报数据信息真实可靠,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提出评定申请。
第七条 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报省文物局。
第八条 省博物馆学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评估。
专家小组在审查材料、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评估意见。
第九条 省文物局根据申请材料和专家小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名单,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乡村博物馆星级标牌由省博物馆学会统一制作、颁发。
第十一条 乡村博物馆星级定级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第十二条 省博物馆学会在开展定级工作的同时对上年度已获星级的乡村博物馆进行运行评估。
运行评估规则由省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经运行评估达不到星级标准的乡村博物馆,省博物馆学会提出相关建议,省文物局根据评估意见作出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并对外公告。
凡被降低、取消等级的乡村博物馆,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参加星级评定。
相应星级标牌由省文物局收回。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星级评定的乡村博物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文物局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所获星级、收回星级标牌,且两年内不得参评:
(一)存在弄虚作假、行贿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场馆在运行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三)馆舍合法性和安全性方面存在隐患;
(四)场馆曾引发多起负面舆情的;
(五)场馆有违背公序良俗和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2.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申报书
附件1
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项目
评定细则
分值
计分参考
环境和设施建设(10分)
乡村博物馆与区域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的融合度。
3
乡村博物馆与区域历史文化、自然环境进行有机结合。
(0.5分)
乡村博物馆与区域历史文化、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协调融洽,能与附近景点形成以文化导向的合理动线。
(1.5分)
乡村博物馆与区域历史文化、自然环境融合度较高,乡村博物馆整体氛围浓郁。
充分利用室外空间及场所,形成与乡村博物馆主题或馆舍建筑风格相呼应的整体景观。
(3分)
馆舍交通便利性较好,有规范的交通引导标识系统;馆内导览标识和参观路线标示醒目。
2
常用电子导航设备能搜索到馆舍所在位置;交通便利,有规范的交通引导标识系统;馆内导览标识和参观路线标示醒目。
(0.7分)
常用电子导航设备能搜索到馆舍所在位置;交通便利,有规范的交通引导标识系统,200米内有可用停车场;馆内导览标识和参观路线标示醒目。
(1.4分)
常用电子导航设备能搜索到馆舍所在位置;交通便利,有规范的交通引导标识系统,100米内有可用停车场;馆内导览标识和参观路线标示醒目。
(2分)
馆舍建筑因地制宜,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合理,设有休息区。
2
馆舍建筑因地制宜,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合理。
(0.7分)
馆舍建筑因地制宜,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合理,馆内或馆外设有休息区。
(1.4分)
馆舍建筑因地制宜,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合理,馆内或馆外设有30平方米及以上的休息区。
(2分)
环境卫生,室内空气质量。
1
环境干净卫生,室内空气质量较好。
(0.3分)
环境整洁、美观;室内空气质量较好。
(0.6分)
环境整洁、美观、舒适;室内空气质量好。
(1分)
公共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科学完善,安全出口通畅。
1
公共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安全出口通畅,标志醒目。
(0.3分)
公共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标志醒目。
(0.6分)
公共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标志醒目;应急照明、救生等设施、设备完好。
(1分)
安装监控摄像系统等信息化设施建设情况,并接入省文物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1
在入口、展厅安装监控摄像系统。
(0.3分)
在入口、展厅、库房等重点区域安装有监控摄像系统。
(0.6分)
在入口、展厅、库房等重点区域安装有监控摄像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备。
(1分)
藏品管理(15分)
建立藏品账目及重要藏品档案。
3
建立藏品账目并标注重要藏品。
(1分)
建立藏品账目及重要藏品档案(包括藏品图片、尺寸、年代、来源等具体描述内容)。
(3分)
参照省级或市级标准,开展藏品征集、捐赠和注销处置。
2
参照省级或市级标准,建立本馆的藏品征集、捐赠和注销处置制度,并按制度开展相关工作。
(2分)
建有藏品电子数据库,拥有较高质量和一定数量的主题藏品。
5
建有藏品数据库,拥有较高质量和一定数量的主题藏品。
(1分)
建有基本适应本馆藏品状况、功能相对完善的藏品数据库,藏品总体价值比较珍贵,主题藏品质量较高,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分)
建有基本适应本馆藏品状况、功能相对完善的藏品数据库(含藏品图片),藏品总体价值比较珍贵,主题藏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5分)
用于展览的藏品数量。
3
展览藏品≥100件/组。
(1分)
展览藏品≥200件/组。
(2分)
展览藏品≥300件/组。
(3分)
藏品库房及设施设备。
1
有藏品库房,库房设施、设备基本适应藏品存放环境要求。
(0.3分)
有藏品分类、分柜存放的库房,温湿度、照明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0.6分)
有藏品分类、分柜存放的库房,有一定的藏品保护措施,温湿度、照明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1分)
年度征集藏品数量及品质。
1
年度征集藏品≥5件/组。
(0.3分)
年度征集藏品≥10件/组。
(0.6分)
年度征集藏品≥20件/组。
其中部分藏品较为珍贵。
(1分)
陈列展览(25分)
有固定的陈列展览,展览主题鲜明,展览形式多元。
10
有固定的陈列展览,展览主题鲜明,内容科学、准确,有一定的展览形式。
(3分)
有固定的陈列展览,展览主题明确,展览形式生动、多元,具有设计感和鲜明特色。
(6分)
有固定的陈列展览,展览主题明确,展览采用多种艺术手法和技术手段,形式生动、多元,设计具有感染力,空间、色彩与布局和谐。
(10分)
陈列内容编排合理,逻辑清晰。
文字说明准确、简练。
2
陈列内容编排合理,逻辑清晰。
文字说明通俗、简练。
(0.7分)
陈列内容编排合理,逻辑清晰。
文字说明准确、生动,信息传达通俗、简练。
(1.4分)
陈列内容编排合理,逻辑清晰。
文字说明准确、生动,信息传达通俗、简练。
艺术感染力较强。
(2分)
有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地域文化或乡情村史的相关展示与介绍,效果较好。
7
有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地域文化或乡情村史的相关展示与介绍。
(3分)
能将展览主题与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地域文化或乡情村史进行创意融合,效果较好。
(5分)
展览主题与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地域文化或乡情村史结合度高,能通过合理的艺术装置,对当地文化进行艺术化表达。
(7分)
展陈面积(室外展陈面积按30%折算)。
2
展陈面积≥150平方米。
(0.7分)
展陈面积≥200平方米。
(1.4分)
展陈面积≥300平方米。
(2分)
展品与博物馆主题相适应,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需配说明牌。
1
展品必须与博物馆的主题相适应,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的有说明牌加以说明。
(1分)
展品、展架设置合理美观,展线流畅,展厅舒适。
1
展线流畅,展标统一,展品选用恰当,摆放美观,版面干净、协调。
(0.3分)
展架配置合理,展线流畅,展标规范准确,展品选用恰当,摆放美观,版面干净、协调。
(0.6分)
展架配置合理,展线流畅,展标规范准确,展品选用恰当,摆放美观,版面干净、协调。
展厅色彩协调,灯光使用合理,展厅氛围舒适。
(1分)
每年举办临时展览次数(含图片展览)。
1
每年举办馆内外临时展览≥1次。
(0.3分)
每年举办馆内外临时展览≥2次。
(0.6分)
每年举办馆内外临时展览≥3次。
(1分)
合理利用数字化手段,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1
合理利用数字化服务,优化观众观感体验。
(0.3分)
能通过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增强展览的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
(0.6分)
提供智能语音导览等数字化服务;有线上展览;能有效运用数字技术,提高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1分)
宣传推广(10分)
有宣传计划,能与媒体开展良好合作。
3
有较为系统的博物馆宣传计划,县区级媒体每年报道2次以上,在所在地(县、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
(1分)
有自媒体宣传平台,地市级媒体每年报道博物馆动态2次以上。
在所在地市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
(2分)
宣传推广具有品牌性。
有自媒体平台,近三年受到主流媒体或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在省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公众影响力较强。
(3分)
年参观人次
2
年观众参观人数≥1万人次。
(0.7分)
年观众参观人数≥2万人次。
(1.4分)
年观众参观人数≥3万人次。
(2分)
公众评价良好。
1
公众对陈列展览评价良好。
(0.3分)
公众对陈列展览、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评价良好。
(0.6分)
公众对陈列展览、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评价良好,信息发布、宣传诚实守信。
(1分)
能主动融入乡村博物馆所在地城乡人民社会文化生活,每个季度开展社会教育和专题活动。
4
主动融入乡村博物馆所在地城乡人民社会文化生活,根据自身条件、特点,每个季度开展≥3次社会教育和专题活动。
(2分)
主动融入乡村博物馆所在地城乡人民社会文化生活,根据自身条件、特点,每个季度开展≥4次社会教育和专题活动,具有参与性、开放性、趣味性。
(3分)
主动融入乡村博物馆所在地城乡人民社会文化生活,根据自身条件、特点,每个季度开展≥6次社会教育和专题活动。
在寒暑假期间,策划针对中小学生认知特点的专题教育活动。
(4分)
开放服务(15分)
每年向全社会开放天数。
3
每年向全社会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其中法定节假日开放天数不少于70%。
(1分)
每年向全社会开放天数不少于260天,其中法定节假日开放天数不少于70%。
(2分)
每年向全社会开放天数不少于300天,其中法定节假日开放天数不少于70%。
(3分)
开放时间与公众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每日有最低开放时间。
2
开放时间与公众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
(0.7分)
开放时间与公众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
(1.4分)
开放时间与公众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7小时。
(2分)
配备专、兼职人员情况。
5
有固定馆长或主要负责人,配备≥1名保障正常开放服务所需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1分)
有固定馆长或主要负责人,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备≥1名保障正常开放服务所需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3分)
有固定馆长或主要负责人,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备≥2名保障正常开放服务所需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5分)
提供定时免费讲解和团队预约讲解。
2
能提供自助语音讲解服务。
(0.7分)
能提供人工讲解服务。
(1.4分)
有专兼职讲解员,能提供定时免费讲解和团队预约讲解。
(2分)
为特殊人群提供的服务。
1
为老年人、儿童、残障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基本服务。
(0.5分)
为老年人、残障人、母婴幼儿等特殊人群提供轮椅坡道、无障碍厕所等基本设施设备及服务。
(1分)
馆内建立日常开放台账制度,及时收集观众反馈意见,定期梳理总结,提升工作水平。
2
馆内建立日常开放台账制度,及时收集观众反馈意见。
(0.5分)
馆内建立日常开放台账制度,及时收集观众反馈意见,定期梳理总结,提升本馆运营管理水平。
(2分)
运行管理(25分)
建立乡村博物馆运行保障机制,保障乡村博物馆正常运行开放。
10
建立乡村博物馆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有固定经费来源保障乡村博物馆正常运行开放。
(3分)
有良好的乡村博物馆运行保障机制,每年有固定经费来源和保证。
(6分)
乡村博物馆运行保障机制较为完善,有多渠道、来源稳定的经费保证。
(10分)
对本馆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
3
对本馆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公开发布的乡村博物馆章程和发展规划。
(1分)
对本馆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公开发布的乡村博物馆章程和博物馆发展规划。
有年度工作计划,且符合发展规划要求。
(2分)
对本馆有明确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有公开发布的乡村博物馆章程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发展规划体现高品质、特色化、差异化方向,服务国家和地区重大发展战略。
(3分)
能与周边乡村旅游有机结合。
4
周边有乡村旅游相关业态,能有效带动乡村旅游。
(2分)
周边有丰富的乡村旅游相关业态,能与乡村旅游内容、路线有机融合。
(3分)
与周边民宿、景区等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深度融合,开发与乡村博物馆有关的旅游产品和旅游业态。
(4分)
结合乡村资源开发研学活动,推出研学课程。
5
结合乡村资源开发研学活动,推出研学课程。
(2分)
结合乡村资源开发研学活动,推出研学课程,开展业务交流合作。
(3.5分)
结合乡村资源开发研学活动,推出研学课程,开展业务交流合作。
研发售卖与乡村博物馆有关的文化创意产品。
(5分)
能与地域相邻、主题相近、藏品相关的博物馆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多元交流与合作。
2
与地域相邻、主题相近、藏品相关的博物馆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与相关博物馆加强在藏品、展览、教育、人才资源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0.7分)
与地域相邻、主题相近、藏品相关的博物馆之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省内相关博物馆加强在藏品、展览、教育、人才资源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分)
与地域相邻、主题相近、藏品相关的博物馆之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国内相关博物馆加强在藏品、展览、教育、人才资源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2分)
能有效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
1
能有效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
(0.5分)
能有效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本地村民自发参与度高,志愿服务常态多样。
(1分)
项目总分
100
亮点加分(5分)
2
被确定为国家等级博物馆、A级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或其他社教基地,每增加一个加0.3分,2分封顶。
1.5
有效、合理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工业遗址等作为乡村博物馆馆舍,加1.5分。
1.5
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本馆主题、内容相关学术活动,每组织一次加0.3分,1.5分封顶。
说明:
1、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推荐参评的乡村博物馆,总分需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报省博物馆学会。
五星级乡村博物馆总分需达到85分以上,四星级乡村博物馆总分需达到75分以上,三星级乡村博物馆总分需达到65分以上。
2、难以量化的评定内容,其分值由专家组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现场考察评估确定。
3、星级乡村博物馆名单,依据总得分排名和名额情况确定。
附件2
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申报书
乡村博物馆名称
所在地址
市县(市、区)
馆长/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成时间
认定公布文件号
浙文物〔20〕号
申报理由(按照《省乡村博物馆星级评定标准》评分细则,包扩但不限于本馆基本情况、展览主题、特色亮点、管理运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字数不少于600字,可附页。
)
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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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 博物馆 星级 评定 办法